黑月夜曳山河影,白玉梦朦情丝明。
方彻量绕周粥的无名指, 她甚至没有意识到什么, 只是盯着他手上不知怎么来的微小伤口,轻轻吹气。
“你看书总让手指被划伤, 下次让我翻页吧。”
她的话总会兑现。
方彻看书的时候, 怀里的她会随着他的目光翻页。
“如果有一天你厌倦了这样呢?”
周粥把吻印在他新生的胡渣上, 她知道如果她说不会厌倦,一点也无法抚平方彻的心。所以她只是挨在他的怀里, 偷偷地在每本书的扉页作画,下次他翻开的时候, 好像她一直在他身旁。
他们有时候也会吵架, 鸡毛蒜皮的小事吵,未来规划的大事也吵。
方彻总因她得过且过活在当下的洒脱而生气, 周粥会提醒他忆起, 他正是因为她恣意自由的随性才爱她;周粥总因不理解他深埋于心的千言万语而诘难, 方彻不是一个擅长表达自己的人, 但总能在爱人生气时,展现因他敏感羞惭而赋予的体贴温柔,也值得周粥的爱与包容。
他们规定,架可以吵, 但不能伤心。如果把另一方惹哭了,那就要好好赔礼道歉。
方彻流的眼泪总是比周粥多一滴。
她吻走他的泪珠,骗他说:“世界上没有人比你更难哄。”
其实在她牵过来的时候,方彻就满足于她的给养了。
似乎是怕对方忘记,他们常说“我爱你”。
方彻做饭,周粥就给他系围裙;周粥画画,方彻就给她洗画笔。
人常言:陪伴是最深情的告白。但不说出口的话,喷薄欲出的爱意要讲给谁听呢?
如果你想去旅行,那么我会在日出之前亲吻你,等到日落归来,你把它还给我;如果你不能出远门,我会在夜深后掘地三尺,让你等待我的无聊瞬间,被不经意的惊喜充满,变成一只软乎乎的棉花娃娃。
方彻亲吻过多少次无名指,就平等地亲吻多少次她的小腹。
他想和她有一个真正的家。
“姒水?”
“嗯。”
如果是疑问句,她会用肯定回答。
“姒水。”
“嗯?”
如果是肯定句,她会询问你有何不安。
方彻的“你愿不愿意”终究在时光中成为她掌心的一捧泡沫。
她的摄影机里,藏着他的秘密。
博格达峰的日照金山,一层金粉一层银,渡满远山,黛色葳蕤,从此,日光不像日光,它像雪山的王冠,夕阳从此成为力挽狂澜英姿飒爽的枭雄。
方彻在周粥愣神于壮丽之景中开口:“嫁……”
“啊?”风灌满她的嘴。
“没什么……”
斐济暴冰魄般的蓝海,暴雨随心翻作浪,天连五岭银锄落,地动三河铁臂摇。海水一次次挫伤他们的船,爬上甲板,灌入船员的耳喉,却无人畏惧死亡。
方彻的手微微颤抖,在甲板上死死抱住躁动的周粥。
“周粥,嫁……”
她清丽面容早被雨和海水打湿,自由冲击着她的心,她疯狂地喊:“我一点都不怕。”
好吧,得等她安静下来。
肯尼亚的草原,到处翠色欲流,长颈鹿支撑着云际,狮子与人擦肩而过,低吼声在齿缝里瞒天过海。天河之旅的客人都热爱生活,热气球上他们一览无遗,所有动物都在脚下迁徙,旅船被河马追赶,开车被黄沙弥漫。火山下的温泉里周粥放了几个鸡蛋,她喜欢成群的粉色的火烈鸟,骑车差一点就要撞到麋鹿,这旅程使得他们对大自然生出敬畏。
晨起得早,是因为斑马把玻璃撞破了。
周粥向方彻笑,她还迷迷糊糊的。
“周粥,你愿意嫁给我吗?”
周粥的回答牛头不对马嘴:“你看那斑马在咬窗纱。”
方彻无奈地跟着笑。
他们一起经历了无数行旅,每次方彻都错过了周粥会觉得浪漫的求婚机会。
于是一个宁谧的夜晚,只有他们两个人,一部老电影,一只卷毛猫,一只金毛狗。
他单膝下跪,在她惊讶的目光中,用一颗不知准备了多久的钻戒代替自己,吻上了她的无名指。
“姒水,嫁给我。”
方彻腐朽又溃烂的灵魂与理想,全在周粥眼中愈合了。
周粥一直认为没有必要结婚,同居生活也挺幸福的。但被他的话语推上风口浪尖时,她幸福得快要融化。
“房子婚前买,只写你一个人的名字。”
“如果你不喜欢现在这辆车,我们再买一辆。”
“你不想要孩子的话,我去结扎。”
“周粥,我们结婚吧。”
……
周粥没能马上给出答复,方彻会等着她,等她克服了对“家人”的恐惧,等她能接受他们一起白头,甚至共同抚养一个健康的孩子,保佑她无灾无难,不再感叹命运多舛。
方彻带周粥回了家,原本方父方母想要方彻按部就班地找一个本地的有公职的贤内助,对周粥满身的艺术气息感到不满。
“小姑娘,还年轻呢。”
周粥偷偷瞄了方彻一眼,指尖轻轻挠过他的掌心,刮动他心中痒意。
她被握紧,方彻宣誓他们棠棣同馨。
“妈,她不嫌弃我年纪大。”
几次见面后,方父方母松了口,同意他们结婚。
当你看见最乖的儿子义无反顾地去爱一个人,当你看见最木讷的儿子会这样在耳边轻声说情话,当你看见报喜不报忧的儿子这样乞怜她来分担他的忧思,企图把彼此的界限融为一体,共担世虑。就很难说出任何一个反对的词语。
他们不熟悉周粥,但天底下不是彼此熟悉了才成为家人的。
人在一无所有的时候就成为了另一个人的羁绊。好的话,他们会一直牵绊彼此;不好的话,他们会烦扰对方直到疲敝倦怠。
“希望你,能珍惜我们的孩子。”
周粥的回答彻底填补了方彻不被偏爱的空白。
“是方彻,我爱他,我会珍惜他。”并只珍惜他。
她不知道,他因她而释然了整个童年。
但周粥却始终没能带方彻进入她支离破碎的家庭。
阳宁这个小城市只教给了她故作坚强,真正触及“缘”本质的死亡和陪伴,她没能弄清楚。
他们站在周自牧的墓前,方彻捧着一束水仙花。这种花总能让周自牧想起他柔弱不能自理的妹妹。
“我有没有和你说过?我爸妈就是因为我哥才离婚的。”
周粥不算柔弱,可在哥哥面前总是泣不成声。
她哭湿了方彻的衣襟:“如果有一天我们也这样分别了呢?”
像这样再也见不到彼此,留下的苦难总比幸福更刻骨铭心。毕竟幸福能从平淡中窥见一斑,但苦难是大彻大悟的壮阔叙事,是小奸小恶、小情小爱生活的原貌,是并无对错的相互遗憾,是再也没有勇气跨过疼痛于回忆中寻觅幸福所在之处。
“不要离开我……”
方彻擦掉周粥的眼泪,不知如何解释他们也会有面对分别的那天。说殉情太轻浮,说合葬太遥远。
方彻擅长等待,他把他的梦筑成书,铺在了周粥脚下。她只敢轻轻地踩,因为她踩着的是他的梦。
“如果有一天我们的房子起火了,你永永远远地失去了这些书信,你会想什么?”
周粥有些感伤:“我想把那些灰烬藏起来。”
方彻知道她还不懂,在等待中吻她聚拢的眉。
方彻擅长等待,他有时吩咐周粥离开,让她找到缪斯再回来。
可是周粥不敢抛弃他,因为爱,好像她独身一人在这个世界都不完整了起来,好像把他遗忘一块是她四体的残缺。
如果有一天她能在巴黎开画展,她更喜欢希望见证肇始的人是方彻,而不是整个世界。
“我不想离开你。”
这就足够了。
方彻吻她欲落的泪。
方彻擅长等待。
他们注视电影里一对璧人,女人的冷静与男人的炽热鲜明比对。
“有些人是想离开了才走,有些人是迫不得已才离开。”
“你是前者?”
“不,你不懂我。”
“你也不懂你自己。”
周粥缓缓把头靠在方彻肩上,他侧过脸来,亲吻她眼皮上的红痣。
人生就是一次次爱与失落,所有人都需要面对别离。
周粥亲自送走了她捡来的卷毛猫,即使告诉狗狗:“它去天堂了。”金毛狗依然每天锲而不舍地寻找它的身影,好像它不害怕伤心。
周粥偷偷看见过,它蜷缩在猫窝里回味、垂泪。它并不是什么都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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