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弦宣布结果,部落众人欢呼雀跃!
次日,大家便齐心协力将原本的城门拆解下来,抬着着厚重的乌铁木城门重新安装上去。
乌黑黑的黑铁木高大巍峨,气势凛然,加上表面刷了好几遍清漆,在阳光下更显出一种雍容高贵的呈亮,让人见之便情不自禁心生畏惧与臣服,情不自禁连带朝阳部落也不敢看轻。
这正是林琅和厉弦想要达到的效果。
南城门成功的换成了更加牢固坚固、更加巍峨气派的乌铁木城门,其他城门虽然还都好好的,少不了也一并更换了。
将四处城门全都换上之后,部落众人心里也更踏实了,身为朝阳部落人的自信心爆棚!
“咱们朝阳部落就是好啊,瞧瞧这城门,以前的就很气派,现在更气派了!”
“我去过盐部落,那比起咱们部落来也差得远了!”
“只要再过几年,等咱们部落人更多,一定会超过盐部落的!”
“没错!”
站在高高的城墙上,放眼望去,城门,主干道一纵一横,如两条乌龙碾压而去,道旁的景观树虽然只栽种了不到四分之一,但成活的非常好,绿意盈盈。
住宅区、穿城河、练武场、养殖区各有分划,井井有条。
城外,护城河水面辽阔,碧青色的河水不缓不急的流动着,如绿色苍龙环绕城池,牢牢的守护着朝阳城。
护城河畔在靠近城门的很大一片全用青砖铺地,干净平整,护城河边栽种的花草树木一样欣欣向荣。
再往外,是栽种着各种蔬菜和农作物的农田、以及大片的果园,水渠欢畅流淌,将一片片农田、果园连接起来。
朝阳部落,已经越来越有田园风光的规模和气派了。
光是这么看着,都让人觉得心里喜悦。
同叔他们去狩猎回来了,四十多名部落战士,或挑或扛,带回了二十头体重大约两百三四十斤的麋鹿、七头百余斤的扭角羊。
天气太热,小猎物更容易坏,都吃掉了。而大猎物皮毛还在,保存得好,带回来的时候还完好无损。
有了弓箭和铁制工具之后,部落战士们每一次出去狩猎,都满载而归。
同叔等兴高采烈的向林琅、厉弦众迫不及待道:“大首领、巫,那些寒玉真是太好使了!我们这次出去狩猎把部落里各人手中的寒玉借了不少带去,用来保存猎物,特别管用!原本放两天就会开始有异味的野鸡野兔我们放了四天都没问题!回来一路上,也多亏了这些寒玉......”
说着又招呼部落众人,谁的寒玉谁过来拿,自己找自己的。
大家便一窝蜂的涌上去找自己的寒玉,听了同叔等人的话也十分高兴。
尤其是部落战士们,这样一来,以后他们出去狩猎也这么做,就太方便了!
自家部落里的人真是越来越聪明了啊!骄傲!
林琅便笑道:“如果真有这种效果那太好了!我们还剩下不少寒玉,等我和大首领挑一些出来,好好的打磨打磨,以后凡是出去狩猎的,就带一些出去,这样就不用你们狩猎队跟部落人借了。”
同叔等大喜:“这样最好!别管多热的天,寒玉效果一点也不受影响,用不着太多,我们特意找山洞储存猎物,寒玉放在猎物周围,特别管用。”
厉弦点头。
其实可以在部落里再试验试验,看看怎么用,最少的寒玉能发挥最大的效果。
林琅和厉弦说干就干,经过反复试验后,便交代狩猎队的成员们,找山洞储存猎物,或者挖坑。
山洞的话要用泥土石块将猎物围起来,面上再盖上草木树枝;挖坑也同样在上边厚厚的盖上一层草木。这样空间较小且相对来说更为密闭,寒玉放置其中,将会发挥最大效果。
寒玉的布置也有讲究,底部最好多铺几块,面上四角要有,其他地方随意,但不要太集中。
带出去的寒玉也经过林琅和厉弦的精心打磨。全部打磨成了一块块鸭蛋大小的寒玉块,用兽皮袋子分别装着,一共四十块,出去狩猎的时候,由部落战士们分别拿着。
寒玉寒气重,即便兽皮用了双层的,寒意依然会透出来,如果一两个人拿的话,是承受不住这般寒意的。
即便承受住了,时间长了,对身体也会有害。
此事这么一料理,妥妥帖帖,方便有效多了。
第210章 后患要除掉
同叔等无不叹为观止,部落众人同样:虽然这法子不是大首领和巫先用的,可他们这么一安排,显然妥当多了。到底是大首领和巫,就是比别人聪明啊!
许多部落人也因此而受到了触动、得到了一些感悟,渐渐的学会了遇事思考、想办法,此是后话。
此时,部落里一片欢腾,部落战士们满载归来,大家都习惯了庆贺一番。
猎物清点之后被收入冷藏库中,食堂打算晚上宰杀一头麋鹿和一头扭角羊庆贺。
食堂旁边的烤炉烧上炭火,挂上一块块腌制调过味的肉块或者排骨,约莫两个小时候取出来,油脂饱满,油亮焦香扑鼻,再撒上辣椒面、椒盐粉或者蘸上辣椒油,大热的天吃起来也一点儿不会让人觉得腻!
同叔等听说了之前流部落莫名其妙跑来企图攻城的事,无不吓出了一身冷汗后怕不已!
“怎么会被那一群人盯住了呢!”
“太可怕了,幸好最后没事。”
“咱们部落本来人就少,不巧那个时候咱们又出去狩猎了。”
“是啊,这次是侥幸,幸好大首领和巫那时候回来了,否则......”
大家讨论来讨论去,最后都生出了紧迫感:必须要增添人手!努力的增添人手啊!
听说大首领和巫将俞岩派出去招揽人手了,众人心中略松,果然是大首领和巫,什么都想到了。
这也算是流部落攻打的唯一好处吧,将朝阳部落的名声给这么打出去了。尽管这种名声他们其实并不想要。
但事已至此也只能接着了。
同叔最后正色向林琅、厉弦道:“大首领、巫,虽然流部落死了一大半人,可他们补充的都是游人,枭一、枭二还在,有的是心术不正的游人愿意追随他们。他们这次在咱们朝阳部落这吃了这么大的亏,恐怕不会罢休的。我们以后要更小心。部落战士出去狩猎的时间尽量缩短吧!在没有彻底消灭流部落之前,能不出去尽量不要出去,以免他们又来。反正咱们种了那么多吃的、养的猎物也不少,足以应付很长时间了。”
众部落战士纷纷点头。
流部落的恶臭无人不知。
又凶残又跟难缠,惹上了他们,是真的很头痛。
厉弦一挑眉:“那要等到什么时候?咱们不能被他们牵着鼻子走。”
同叔叹了口气,说了好几件流部落曾经干过的肮脏龌龊事儿,无不狠辣无耻、睚眦必报。
“大首领,咱们还是要小心一些啊!”
毕竟朝阳部落建立起来太不容易了。而且,大家是真的都特别特别喜欢朝阳部落。
林琅轻笑:“这么看来他们果然很难缠啊,既然这样,那就干脆把他们通通干掉好了!干掉了不就没事了?唔,主要就是枭一、枭二吧,我们把他们找出来吧!”
厉弦看向她:“我也是这么想的!”两人相视而笑。
枭一枭二这两个才是根本问题所在,只要解决掉他们俩,其他的都是乌合之众,根本扑腾不起一点点浪花。
同叔等都有些傻眼......
可转念仔细想想,巫说的似乎还真的挺有道理的......
枭一、枭二只要还在,总归让人不安心啊!果然还是主动找到他们、干掉他们比较好。
“可是巫、大首领,东荒原这么大,想要找两个人不容易啊。”
“是啊,要上哪儿去找他们呢?”
林琅一笑:“这对别人来说不容易,咱们可不算难。啾啾往天上一飞,想找什么找不到呢?”
同叔等大喜:“这倒是!”
既然从同叔这里了解得更清楚流部落都是些什么玩意,那么,的确是与其被动等他们上门报复不如主动出击干掉他们了。
正好眼下没有什么别的事儿,黄豆、花生、棉花、水稻等都还需要等上差不多一个月才能收获,有这些时间,足够他们俩将枭一、枭二找出来了。
两人交代了同叔等守好朝阳城,次日便骑着钱钱离开了。
林琅和厉弦骑着钱钱在地上赶路,啾啾在天上飞,扇动翅膀眨眼的功夫便不见了踪影。依靠啾啾,每天能搜索方圆三百里。
方圆三百里的范围可不小了,就不信枭一、枭二能上天。
两人猜测,他们逃离了朝阳部落,想要东山再起,一定会重新收纳新人。朝阳部落打败他们的消息不会传播的那么快,他们臭名昭著,物以类聚想要加入他们的人多得是,只怕这会儿已经聚起了好几百人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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