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天保佑,还好煜儿脑子没事,为娘明日就去宝光寺烧香拜佛还愿。”便宜娘双手合十,对着四面八方拜了拜。
便宜爹齐衡走过来扶住沈笙的肩膀道“你娘昨日前半夜跪佛堂求神佛保佑,后半夜跪祠堂求列祖列宗保佑,累了一夜!
既然你没事了,我就先带着你娘回去休息了。”话毕便抱着还在四处拜神沈笙走了……
就这么不带一片云彩的走了……
还不待到沈笙反应过来,齐衡就已经走出了齐煜的汀兰苑。
齐煜摸了摸下巴,开始思考起了自己的家庭地位,原著中不是齐煜是家里面的<a href=Tags_Nan/Tuang.html target=_blank >团宠</a>吗?
为啥便宜爹这么离谱?自己才醒过来,他居然都不关心自己???
思考了一会后齐煜觉得可能这就是老夫老妻是真爱,他这个儿子是意外吧。
所幸他不是原主,一点都不伤心,他觉得能保住一条命就足够了,要不然原主……
哎不对,原著中咋没有齐煜受伤脑袋受伤差点死了这回事?
难道是他穿越过来的蝴蝶效应?
那他的结局还会和原著中一样凄惨吗?
想了一会,齐煜就又开始头疼了。
算了不想了,走一步看一步吧,大不了先下手为强把主角给毙了再说!
齐煜想着,反正前期男主就是个没身份没地位,又不受宠的皇子,就算有男主光环也没啥大用。
而原主身为下一代世袭王爷,大庆朝首富的外孙,男二光环不够身份势力来凑呗,只要这个世界不崩塌,齐煜就一定要把男主往死里搞!
只可惜现在年轻的齐煜不知道,他的想法是有多么的天真,以后他才会知道,究竟是谁把谁往死里搞~
以后连求饶都没用,仿佛捣蒜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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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助手二人组
虽说齐煜受伤挺严重的,但可能是因为男二光环的缘故,他躺了三天就觉得腰也不酸了,背也不痛了,吃嘛嘛香。
主要是这王府的伙食开得真好啊!
天天鲍参翅肚的换着花样做,哪怕是简单的一份炖白菜,那个汤都是拿煨了两个时辰的鸡汤煮的。
齐煜感觉再吃几个月,他绝对会因为嘌呤过高,导致英年痛风……
营养足的好处就是伤好得快,齐煜身上的淤青基本上都消除了,只剩下后脑勺的伤口还没彻底好全,不过已经结痂,预计半个月左右就能彻底恢复。
齐煜有一次在梳洗的时候,摸到了他后脑勺秃了一块的地方,他还是有点心疼自己的头发,毕竟谁家好人斑秃啊?
齐煜对镜自怜道“希望没有损伤毛囊导致永久性秃头吧,不然白瞎这一张好看的脸了,就太惨了!”
话毕齐煜他又欣赏了一下镜中人的帅脸,妈的这小脸真俊啊~
倒不是齐煜自恋,而是身为男二的原主,俊美无双一词都不足以形容他的俊俏,淡绯色在他脸上勾勒出弧度饱满的唇形,白皙的肤色自然也是标配,因为年轻所以肌肤十分嫩滑充满了胶原蛋白。
浓密卷翘的睫毛根根分明,一双星目熠熠生辉,镶嵌在他柳叶眼中,一开一合之间仿佛蕴藏了万千星辰在眸中,原主的三庭五眼皆是完美的。
毫不夸张的说他就是女娲的毕设作品,放现代高低是一个靠脸吃饭的明星。
齐煜仔细观察了这张脸,他发现原主和现代的自己居然有点像!
尤其是这一双柳叶眼,竟然有着八九分的相似!
只不过齐煜在现代因为勤工俭学,外加天天早八又累又要熬夜的原因,所以他的肤色不是特别好,一脸蜡黄没精神。
又因为他是<a href=Tags_Naml target=_blank >孤儿</a>,需要自己照顾自己,没钱吃太饱,从而他有亿点点瘦弱,那个衣服撩起来,腰简直比女生的还细。
嗯……就是细狗!
组合起来他就是面黄肌瘦的代言人了,完全没有现在这具身体用锦衣玉食养出来的金贵可言。
不过饶是这样,他在现代的颜值也是不错的,还被叫做忧郁系帅哥,齐煜不懂却大感震撼……
劳什子忧郁系?自己不就是不爱捯饬自己嘛!
而且他就是在高中以前都不太会打扮自己而已,他高中时候是头发总是咋咋呼呼的,像犀利哥一样……
但是到了大学之后,因为齐煜的室友有一个的品味特别好,所以这才帮助他<a href=Tags_Nan/NiXiWen.html target=_blank >逆袭</a>了一下!
虽说还是面黄肌瘦吧,但是至少头发没那么……嗯……非主流了。
齐煜想了想以前的事情不由得感叹道,原主还真是作了一手好死……
命这么好,齐煜想不明白为什么原主非要吊死在女主身上,有这条件什么样的媳妇找不到啊?
如果不作死,绝对能够苟到寿终正寝的,但是哪有什么如果啊。
齐煜一想到要变成人彘,还要听男女主做那种事情,他就有点惶恐,惶恐得他居然一天只吃得下三顿饭了!
想他现代大好青年,好不容易穿越一次,不要说金手指没有了,居然连寿终正寝都做不到……
家人们谁懂啊,齐煜好想在地上连写七个惨字,用以表述自己的难受之情!
齐煜摇摇头把这些恐怖的的想法从大脑中甩出去,他的眼神又坚定了几分,眼下没时间想这些以后发生的事情了,还是先考虑怎么做掉男主吧~
男主在齐煜心里,已经是必杀排行榜的top1了!
按照时间线来计算,再过五日便是男女主初次见面的宫宴了,原著中因为没有发生齐煜练武受伤这回事。
所以齐煜正常的去参加了宫宴,然后就被女主琴艺折服,又心悦女主美貌,一直暗藏心中,说白了就是见色起意的<a href=Tags_Nan/AnLiaml target=_blank >暗恋</a>~
但是女主不喜男二这种纨绔子弟,只会依靠金钱权势,毫无一丝本事的王二代——废物。
男二为了获得女主芳心,自此开始努力改变,又是勤加练武,又是勤奋读书学习的。
最后历尽千辛万苦拜当朝太傅当老师,头悬梁锥刺股的夜以继日继续读书上进……
只不过还是没能获得女主芳心罢了,最后还被男主知晓了,吃醋派人掳走男二。
虽说好歹是被便宜爹带人救下来了,但是自此以后,齐煜和江黎算是彻底杠上了,在水深火热中,争夺戏码拉开了序幕。
以上的宫宴是原著中发生的事情,现在因为齐煜的受伤,所以他的便宜爹娘就不打算带他去参加了,想让他好好在家再休养几日。
齐煜自是不肯的!
他心想若是不去,那不就白白错失了一个嘎掉男主的好机会?
不趁他病要他命,难道等以后跪男主脚下唱征服啊?他五音不全怎么唱?万一男主觉得难听,又把他做成人彘咋办!
不行,不行!
齐煜甩走了脑子的幻想,他现在趁机把男主给收拾了才是要紧事!
于是齐煜就差没在地上扭曲爬行发疯了,齐王爷两口子遭不住齐煜的撒泼打诨,最终还是同意了带他去了~
齐煜表示他也很心累好吧!
谁家穿越者不穿男主,而是穿悲剧男二啊?
而且一穿过来就要和男主作对……
不过按照原著所写,男主饿昏过去,任人宰割好不可怜~
齐煜心想啊,究竟是谁可怜?你可怜我日后就不可怜咯?
不过真晕过去了的话,事情就好办许多了,一刀杀了倒也简单,嘿嘿嘿!
嘿嘿嘿,反抗是没用的~
只不过……让齐煜他自己下手杀人,他自是下不去手的,毕竟在现代他连鸡都没杀过。
好吧~
其实就是他穷,买不起鸡……
正在齐煜纠结该怎么杀掉男主,才能让自己不那么难受的时候,他的便宜娘领着两个人来了。
“煜儿,你快起来,为娘给你带了两个暗卫过来保护你,你现在过来认一下人。”沈笙人未到,声先至。
齐煜转头看向屋外,只瞧沈笙带着两名墨色玄衣金腰带的男子,穿过门口来到了屋内。
齐煜抬眼好奇的打量着这两个暗卫,这二人是打扮就很暗卫啊,全身黢黑,再配上两人脸上冷冰冰的表情,完全就是无情的杀人机器!
一看就是在杀了数十年鱼,才能锻炼出来的气势!
齐煜搜寻了一下记忆,发现这俩人应该就是原著中的清风明月了,想到这里齐煜他又仔仔细细是观察一下,他确认了!
那个冷冰冰的扑克脸应该是明月,那个看着性格温和一点的,应该就是清风了。
清风明月他们是王府培养的暗卫,武功自然不用说,好歹他也是男二,配置自然要好!
而清风明月主要的优点,就是足够听话忠心耿耿,原著中他们二人还是为了原主而死,忠心一点完全不用怀疑的。
齐煜搜索完记忆,他看着清风明月的眼睛突然一亮,他已经想到一千种,让男主死得透透的办法了~
桀!桀!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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