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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页

    说到这里,他似乎也觉得太明显,咧嘴一笑,慢吞吞地往外走:“我先出去,等会儿再来。”


    阿椿不敢轻举妄动,点头:“好。”


    她拿定主意,等他一走,便将这碗汤全倒到窗外。


    谁知平沙手里拿着块湿布,猛然转身,便要去捂阿椿的口鼻,阿椿猝不及防,险些被他得手;她立刻蹲下,身体一扭,便要往旁边跑去。


    平沙抓住她的头发,拽回来:“李春姑娘,你就从了我吧。”


    他说话很快:“没事,很快的。”


    阿椿抵不过他的力气,头发被拽痛了,她咬牙忍住,借力回头,狠狠地将匕首插到他脖子上。


    轰——隆——隆——


    雷声遮盖住平沙的惨叫,他吃痛,松开手。阿椿抖着手,冷静着,拔出匕首,瞄准胸膛狠狠刺第二下,第三下……


    温热咸腥的血溅到脸上,阿椿蹲在地板上,耳朵听不到任何声音。许久后,才觉耳旁暴雨如注。


    平沙大睁着眼,躺在地板上,没了一点气息。


    手中的匕首终于一松,阿椿坐在地板上,想,这下好了。


    她杀人了。


    虽然不是第一个,但是……情况不同。


    先前杀的那些土匪,都是蒙着面,不认识;现在杀的这个,她认识,还一同走过这么长时间的路。


    今天早晨,他还夸小红马长得好,问她多少钱买的,养多久了。


    阿椿的脑子乱成一团,她强迫自己冷静,想,该怎么办?怎么处理?报官吗?该怎么说?说他企图欺辱她?


    很对不起客栈老板,现在这间房子也成凶宅了。


    该怎么补偿呢?


    她低头,发现自己的手、身体都在抖,甚至比第一次杀人时更严重。


    中午还说过话的人,现在被她用匕首捅穿了心脏……


    阿椿又想呕吐了。


    无措间,阿椿听见一声叹息。


    往叹息声方向望去。


    她看到了沈维桢。


    玄色衣袍,颀长如松。


    一道闪电,照亮室内,满脸满身血的阿椿,蹲在尸体旁,脚边是沾血的匕首,茫然与他对视。


    她看清沈维桢的脸,虽清瘦了些,但俊美不输从前,甚至愈发稳重。


    此刻,她读不懂他的情绪。


    欣慰,心疼,懊恼,欲言又止。


    太复杂了。


    嘀嗒。


    男人的血顺着阿椿脸颊流下。


    四目相对,沈维桢走过来,弯腰,用丝帕轻轻擦掉她脸上的血,温声问:“需要哥哥帮忙么?”


    第50章


    中秋前两日,沈维桢见到了阿椿。


    彼时她仍穿着离开时的那套衣服,浆洗的颜色旧了,样子也松垮,半挽衣袖,爬到树上去摘九月黄。


    当地农户将九月黄叫做“牛卵坨”,金黄色,大的如鹅卵,小的似鸡蛋,她摘了好多,也不拍打,连枝叶一起,一股脑儿全放怀里,慢慢地沿着周围高些的树下来。刚踩到地面,就迫不及待地唤她的小马:“小红枣,过来,看看我摘了什么好吃的!”


    她精挑细选,挑了最大的一个,拿小匕首切开,掰开,让小马吃里面的瓤。


    额头鼻尖晒出了汗,阿椿很得意:“好吃吧?是不是好久没吃到了?别人不给你摘是不是?多吃点,我这里还有,吃饱了,咱们再去摘些山捻子回去泡酒……哦,再看看有没有南酸枣,我想做酸枣糕吃。”


    他没有上前,安静地藏在树上,仔细地看着妹妹。


    她瘦了,晒黑了,头发扎得很简单,一根簪子都没戴,只插了一枝淡粉的三角梅,背着装了许多野果的小包裹,哼着山歌,和小红马并肩在山间行走。


    树叶将太阳切成无数小光斑,一闪,一闪,落在她衣服上,像灿灿的珠光。


    她一直走在太阳下,乱糟糟的发丝像春柳芽。


    冷不丁,沈维桢想起阿椿初进府的那一日,老祖宗让他去看,他心中介意这个妹妹,并不情愿,找借口推脱了。


    老祖宗见完她,晚上唉声叹气,满面怜惜,说这个女孩子真真可怜,衣服上全是补丁,头发也梳得潦草,一件像样的首饰都没有,甚至用木枝束发。


    去接她的那些人也轻怠她,竟没有一个人要提醒她要换身新衣服、体面地过来。


    沈维桢看着阿椿。


    当初她就是这样,荆钗布衣,山水自然中长大的姑娘,好奇不安地进了府。


    他当时怎么忍心不见她。


    怎么狠心冷落她。


    若早知道……若早知道,是不是会有不同?


    胸口闷痛,眼看阿椿渐渐走远,沈维桢悄无声息地跟了上去。


    他还未看得足够。


    辛夷说她现在眼睛好了许多,纵使在昏暗处也能看清些东西。


    但这毕竟是天生的问题,辛夷目前也只能做到这样。


    沈维桢为答谢这对兄妹,不,夫妻,已写信给侯府,命人将一些轻易不外传的医书珍本抄录一份,预备寄来给她们做谢礼。


    现在,沈维桢目不转睛地盯着妹妹。


    他知道她如今过得很粗糙,用着三十个铜板就能买来的润肤油,自己挑水、烧水来洗澡,挖野菜捕些野兔野鸡吃,这种东西,偶尔吃还好,尝一口鲜,但毕竟不如圈养的肉质更细嫩……她却全不在乎。


    沈维桢看了阿椿三天。


    这三天,沈维桢每天都在想,该如何见她,怎样在她面前出现;但他又不愿去问,不想再听到和噩梦中一般的答案。


    清晨,阿椿早早醒来,去打水、挑水,喂马,她租住的这家,房东婆婆醒得早、但动作慢,她便给婆婆也挑了水,顺道喂了鸡,忙碌一早上,房东婆婆蹒跚着脚步,站在厨房前招呼她:“小春呀,我煮了稀饭,你今天想吃萝卜干还是糟菜?”


    阿椿研究着房东婆婆院子的木门,琢磨该怎么砍些树枝固定一下,闻言,笑:“萝卜干吧,我今天下午得去收药材,婆婆做的糟菜太好吃了,怕不小心吃多了,算错帐。”


    婆婆笑:“那就晚上再吃。”


    沈维桢持续跟着她。


    一整天,阿椿都在跟着药材商,听药材商夸阿椿算数好,沈维桢与有荣焉,想,那是自然;


    空隙中,阿椿帮一个卖药的妇人写家书,那人连连夸阿椿字好,沈维桢淡淡想,自然,那可是他四处找帖子督促妹妹练出来的;


    还有人夸阿椿文采好、必然饱读诗书——


    沈维桢昧着良心想,的确,阿椿常常吃得饱饱地去读书。


    他设想过无数次怎样见她,最终,却什么都没做。


    太阳落山,阿椿骑马同药商辞别,药商热情叫她“李春”,约定中秋后何时见面、启程,还给了她一只烧鸡。


    沈维桢静静看了许久,直到她和婆婆一同吃晚饭,吃掉了大半碟子糟菜后,才悄然离开。


    他知道阿椿渴望的是什么了。


    往后,除却处理公务外,沈维桢时常去看阿椿。


    一开始,他不放心,还派出几个人暗中保护,免得遇到匪贼;后来,见阿椿和药商都能机警地同人交涉,沈维桢渐渐地撤了人手。


    阿椿说,南梧州还有千千万万个阿椿,如果他爱她,就如爱她般去爱南梧州的百姓吧。


    当初那句“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她背了许多次都背得颠三倒四,还被夫子打了好几下手板;实际上,她早就知道这个道理,并不需要从书上获得。


    书上万条名言警语,都是经历生活起伏后的人所写。


    她不爱读书又如何,她比许多爱读书的人还懂得如何生活。


    飓风后的百姓安顿,城池修建,稻谷如何丰产增收,先前修建海堤、赈灾时暴露出的官员贪腐问题,陈旧的地方规章制度需改革,户口与户籍的重新核实统计,辖区内的厢军日常训练和征调,缉拿盗贼,剿匪……


    还有,如何在不令效顺军异动的情况下,调查清楚李至同陷害他的来龙去脉。


    沈维桢有条不紊地处理着,一得闲,便去探望阿椿,看看她最近是不是瘦了,胃口如何,睡得怎样,章简和李忠玉有没有骚扰她,有没有人影响她心情。


    奇怪。


    他向来做事果断,生平第一次,在见她这件事上露了怯。


    沈维桢厌恶反复,厌恶这般举棋不定。


    他有着能承担一切后果的心,却经不起她一句拒绝。


    直到这一晚。


    沈维桢一直住在阿椿的隔壁。


    若那个丑陋的男人不敲响她的房门,或许今夜只是个普通的暴雨夜。


    但他敲了。


    在阿椿刺下第一刀的时候,他推门而入。


    阿椿没有注意到他。


    她满脸鲜血,却不忘补刀,一刀,两刀,沈维桢静默地看着,欣慰地想,她可以。


    她先前说的对。


    她可以做到。


    但处理死人,要比杀人困难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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