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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箭头大小姐变成丧尸后_不飍【完结+番外】箭头 第26页

第26页

    防雨罩拉开的小窗里,不时传出悠长的“噗”声,有被声响吸引靠近的丧尸,在嗅见某种气味后又转身晃开。


    反应最大的当属葫芦,一开始还奋力地在猫包里翻刨,后来估摸是觉得埋不过来了,在一通听起来就骂得很脏的喵喵叫后,直接翻到棚顶上趴着去了。


    孟凛难得感到尴尬,主动问:“紧贴还练扰口令嘛?”


    沈确抹了把汗,说练。


    孟凛有心想配合的时候,效率很高,从村里到镇上的路,竟然练好了足足两段绕口令,是标兵也能奔上北坡了,四和十也能分清了,只不过嘴巴和舌头已经僵硬得几乎黏在一起。


    在镇上,沈确在一间幼儿园前停下,出来时手里多出一块小白板。


    白板是给小朋友涂鸦用的,绳子拴着塑料笔,推拉就能清除内容。


    督促她练习是一回事,沈确心里清楚,丧尸能说话已是不易,死去的肌肉再练也不可能恢复原本的弹性,所以劳逸结合就尤为重要,要允许偷懒,才能让大小姐不心生厌烦。


    “你的本子不是写满了吗?用这个就能重复写了。”


    孟凛有点小感动,表示自己刚才打跑了两个在门口乱晃的丧尸,帮她扫清了隐患!


    沈确点赞附和:“还得是你,不然就危险了。”


    她没说是谁危险,孟凛只当是夸自己,本来因为逆子不给面儿,她好半天都抬不起头来,这会儿肚子终于消停,她终于又能站起来了。


    小镇上没什么特别的光景可看,除了丧尸就是丧尸。


    路边的土菜馆子倒是不少,明显能感觉到景区的气息,沿途经过路牌,她们距离太湖只有十几公里了。


    孟凛不由得感慨,路遥知马力啊,从A市市郊到苏城,骑自行车竟然只用了两天,还是在全程都绕路的情况下,沈确果然不是一般人,简直天选旅行搭子!


    在接近景区的地方,沈确找了个偏僻角落停车。


    啃了块面饼,喝掉半瓶水,然后把防雨罩给收了起来,绑在顶棚固定。


    “看看吧,有哪些景点想逛的。”


    一张环湖自驾的景点彩页递到孟凛手里。


    孟凛奇怪:哪来的?


    她的小白板上有条挂墙用的挂绳,她把一边解开,两头系在同侧,这样就能斜挂在脖子上,随时可以写字。


    “刚才砸的那辆车上。”


    她说的是幼儿园门口那一辆,是辆柴油车,正好孟凛赶走了近处的丧尸,沈确就想顺带手看看有没有能撬走的东西,那辆车本身就老,还被撞过,油箱盖打不开了,她就摸走了放在中控台上的旅行彩页。


    彩页是民宿自印的,画着卡通,标注齐全。


    太湖的面积广阔,被两省四市所环绕,环湖一圈足有近四百公里,骑车至少得骑两天。


    孟凛曾经来过一次,在小时候,陪褚步庭来参加一个商务宴请,她只在车窗里看过风景,记忆很模糊,就记得那家饭店很是金碧辉煌,她们到时天都黑透了,餐厅里觥筹交错,窗外黑茫茫一片。


    她当时想,好烦啊,还不能走吗?


    原来这里有这么这么大。


    想到褚步庭,孟凛心情有些低落,沈确忽然抽走彩页,说:“想不出来,那就都逛一遍。”


    “毕竟来都来了。”


    “?”丧尸像在看傻子。


    这种著名景区里会有多少丧尸你知不知道啊?


    那时候可是暑假!暑假!把周围的游客团吧团吧,都能去攻打平安县城!


    孟凛又开始为幼稚的人类忧虑。


    她低头揉了揉肚子,哎,该放的时候又放不出来了。


    沈确却已经跨上了车,朝她招手:“走吧,带你兜风去。”


    事实证明,太湖的尸口密度真不是盖的,而沈确,也真没在怕的。


    还没到湖边,整条马路就已经几乎被各种车堵满,翻倒的大巴压着小轿车,横冲直撞的越野车顶翻一众电驴小摩托,而她们的双人观光自行车仗着灵活走位,像条泥鳅似的从缝隙中惊险穿梭而过,安静得没有发出半点声响。


    但沈确身上散发出的人味,还是引来了尸群的注意。


    一条长长的下坡,树荫下游荡的丧尸一个接一个奔蹿出来。


    孟凛紧张地抓住车把手,想叫沈确当心,又怕声音会招来更多。


    沈确在车头加装了后视镜,丧尸的身影映照在镜片里,她不语,只是一味加速骑行。


    亮红色的双人自行车自林荫道疾驰而下,她也许是此刻景区里唯一的活人,一条米色工装裤,迷彩背心外加的宽松白衬衫,就是身上所有防具。湿凉的风迎面吹拂,撩起发丝和衣摆。


    呼啦一下,孟凛睁大了眼。


    豁然开朗的环湖公路,七月高远的蓝天,雨后灰绿色的湖水,波涛万顷,一望无边。


    沈确好像一只飞鸟,带着她扑向海洋。


    第21章 21


    然而孟凛的雀跃只持续了短短几秒。


    表情就从‘哇哦泰裤辣’变成了‘好多人啊.jpg’。


    可恶,真会死,每天都能看到这么好看的景色,城巴佬好恨!


    顺势而下的自行车速度很快,从一众晃悠的丧尸面前疾驰而过时谁都没反应过来,直到随风飘散的人味浮现,那些追逐大军冲上公路,慢悠悠的家伙们才开始汇入马拉松尸潮。


    这场面,实在绝了,孟凛看得瞪大眼睛。


    追在她们车后头的,既有穿婚纱礼服的新娘新郎,又有穿紧身骑行服的老大爷,还有各年龄段出来放风的学生。


    乌央乌央,吱哇乱叫。


    而公路上,离开近打卡点的几公里,路面终于变得宽敞起来,不再被违规停放的车子堵塞。


    风从四面八方吹来,湖畔的丛影摇曳,身后是千百丧尸。


    孟凛不自觉地咧开笑脸,好酷啊,好想大叫啊,哦呼——爽死啦!!!简直就和末路狂花一样!


    她兴奋心情在沈确站起来的瞬间达到顶峰,她起身蹬车,速度飞快,衣摆像飞起来的风筝。


    葫芦早就钻到最安全的地方,整只猫把沈确的背心当成了窝,胸口露出猫猫头被风吹得凌乱。


    离得近的丧尸扑来,被孟凛一杆子戳翻,她在景区外顺走的竹竿终于派上用场,扭身,左手又掏出准备已久的弹弓,响炮一发接一发,被吸引的笨蛋丧尸们像无头苍蝇乱蹿。


    “嗷嗷嗷嗷!”它们一路嘶吼。


    “er!”孟凛以一敌百,骂得更脏。


    竹竿挥舞,哪个近身就打成老鼠!


    这些活着的时候就不锻炼的身体弱鸡丧尸,怎么可能比沈确的耐力更好?


    孟凛自己就是丧尸,最清楚不过,以前电影里拍的根本就不科学,能量是守恒的,活着就没锻炼过的肌肉,死了以后怎么可能突然变强,它们之所以蹿得那么快,只是因为失去了自我调节能力,就好比把所有储备的能量一次性全霍霍出去,还不怕受伤。


    也许有豹的速度,但持久性也和豹子差不多。


    孟凛终于明白为什么有人喜欢玩儿摩托了,就这个feel倍儿爽啊!


    不知骑了多久,西斜的日光把湖面烧成一片橘子海,这场轰轰烈烈的丧尸马拉松才终于落下帷幕。


    沈确把车拐进了一处荒僻狭长的湖岸。


    公路变土路,占道的树枝啪啪打脸,孟凛把头缩在沈确背后,一颠一颠的问:“要区哪啊?”


    “天快黑了,找个地方住。”沈确说。


    她在湖对岸时就看见了这间小木屋,林区深处,不靠景点,离就近的村子也有段距离,应该是某个养殖户的水屋,门口就有泊船,是个短暂落脚的好地方。


    沈确在隐约可见湖畔的地方停车。


    葫芦从她肩头一跃而下,伸长懒腰,挑了个顺眼的小土坑,美美拉了一泡,解决个猫问题。


    孟凛跟在沈确身后,手指戳了戳她背,举起白板:附近有丧尸!


    她闻到了熟悉的味道,是混杂在一起的,这里不仅有丧尸,还有丧尸的血味。


    沈确回头,她刷的清空白板,又写:还有活人!!!


    三个大感叹号,紧张感挠一下就上来了,显然丧尸更怕见到的是人类。


    沈确点头,比了个噤声不要动的手势,自己缓步向前,掌心贴近刀柄。


    孟凛躲到一边,留意着树林里的声响和气味,尽量把自己缩在树间的草丛里隐藏身形,她现在别的不怕,主要是怕有科技,丧尸再硬,也硬不过子弹啊。


    不多时,葫芦先找到她,随后头顶的枝叶被撩开,沈确示意她跟自己走。


    “这里没人,但是有丧尸的尸体。”


    在接近木屋的林中,沈确找到几个深坑陷阱,每个陷阱约两米多深,呈狭长矩形状,坑底装有削尖的竹排。这样的陷阱有很多,围绕木屋,每个坑洞里都有几个丧尸,看腐化程度,最早的可能在三年前就死在了这里。


    未受刺激的待机丧尸,会本能的厌恶同类血气,这种几乎沤成肥料的,驱逐效果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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