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桌正对着,是一面涂刷得很粗糙的大白墙,画着各种各样的涂鸦,有正儿八经的水彩画,也有蜡笔彩笔的抽象卡通,五彩斑斓,随心所欲,乱七八糟的。
孟凛看着看着,突然说:“想我,妈了。”
接着才反应过来:“呃,我是说,每个人,都有妈的。”
沈确知道孟凛想的人是谁,她只称呼自己的生母为妈妈,对褚步庭则一直是直呼其名。
孟凛没有见过自己的妈妈,只知道她和褚步庭很年轻时就在国外登记结婚,两个人是自由恋爱,彼此倾慕,爱得很深。那时褚步庭是科技新贵,妈妈是生物基因领域的大拿,后来妈妈查出了渐冻症,也是在这个时候,她们决定要一起孕育一个孩子。
孟凛就是这个孩子。
十月怀胎,不眠不休的科研,加重了妈妈的病情。
在她出生后不久,妈妈就去世了,褚步庭给她起了跟妈妈一样的名字。
妈妈是孟凛,她也是孟凛。
也许是因为这个名字,也许是因为她身上妈妈的影子,褚步庭对她,一直保持着距离。
孟凛小时候不理解,觉得褚步庭恨她,后来她被绑架,所有人都以为她遗忘了那段记忆,其实孟凛记得很多细节。
她记得她被救上褚步庭的车,褚步庭一直在哭,然后她抱着她冲进医院,那么冷漠傲慢的人,像个疯子一样朝着每个穿着制服的人大喊:“救我的女儿!”
她一点也不冷静,根本不像是她认识的褚步庭。
所以后来她知道了,褚步庭不敢靠近她,因为她会很痛。
孟凛对妈妈并非毫无印象,她留下了很多信,很多视频,信是一岁一封,直到十八岁为止,视频足足有好几个T,完全没有章法,就是想起来随手就录了,今天吃了什么饭,哪个甜点好吃,哪个不好吃,助理新买的那家咖啡好好喝,隔壁教授这两天和老婆吵架了只能在实验室打地铺哈哈哈哈哈,之类之类。
她絮絮叨叨,咋咋呼呼,还很八卦,根本不像是个被名校悬挂在终生荣誉墙上的人。
那些信和视频,都留在了那套高层的大平层里,孟凛已经三年没看了。
知道她现在还在失忆,沈确“嗯”了一声,问:“想荡秋千吗?”
孟凛惊讶地看了眼窗外:“能行吗?铁子!”
“……嗯。”铁子于是转身,向院子里走去。
沈确在院子里安装秋千,孟凛坐到钢琴前,掀起绣着蕾丝边的盖布。
手指戳了戳琴键,音色保持得还不错。
丧尸的身体很不灵活,一开始是荒腔走板,后来磕磕绊绊,也成了曲子。
孟凛弹的,是一首很慢很慢的《Golden Hour》。
像是一场延绵不绝的落日黄昏,一片无垠无尽的浮光跃金。
孟凛的每个住处都有一架钢琴,听说她的妈妈上学时就玩乐队,是个玩音乐的天才,褚步庭也有很高的音乐天赋,钢琴提琴萨克斯,信手拈来,两人就是在音乐会上相识的。
沈确记得第一次见到孟凛弹琴,也是个近夜的黄昏。
窗台上燃着一盏香薰蜡烛,橘红色的火光映照在蹁跹如飞的指尖,楼群中的蓝调渐渐淹没她的影子,她突然间心跳得吓人,像是从高处自由落体。
她掉进了一场从未做过的梦里。
曲子弹完,孟凛转过头,看到沈确倚在门边:“装好啦?”
沈确带她过去,推着她缓缓荡起,天色完全黑了,门外被吸引来的丧尸们正在砰砰撞门。
孟凛手里摇着史努比的尾巴,暖黄色的灯光时明时暗,映着她乐呵呵的大白牙。
忽然,院墙上落下一道影子,从草堆里露出探究的小脑袋。
孟凛一眼就认出来了——
是你,七月飘雪的罪魁祸首,黑白花!
第31章 31
在重新拐上国道之前,孟凛在路边发现了一片荒废的苞米地。
她让沈确停车,叫她和葫芦在车上等,她下车去掰几根苞米就回来。
对苞米的执念,来自于她的口语教材之一《我在极寒末世当农民》。
写的也是东北老铁的故事,里头的火炕,烀苞米和铁锅炖大ne都给孟凛留下了深刻印象。
小说里说春玉米在七八月份就能成熟收获,但是孟凛在生长得乱七八糟的玉米杆间找了半天,就只找到几棵发育不良的,杆子又矮,叶子又细,好不容易结出的穗包着还没指头大的迷你玉米,看似刚刚结果,实际里头早就被虫蛀烂了。
孟凛不甘心,又继续往前走。
走着走着,竟让她发现了一大片杨梅林,还听见有活水的声音。
这可真是‘初极狭,才通人,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要么说古人诚不我欺。
现在的杨梅正当季,虽然不像以前有人照顾时果实那么饱满那么大,但看起来也是挂得一树姹紫嫣红,要是她还活着,口水都能留出二里地去。
回头望了一眼,这会儿已经看不见路和老头乐了,孟凛估摸着自己跑出来挺远,现在回去找沈确一起来摘有点浪费时间。
好在她已经有了丰富的打野(抢劫)经验,随身就带着便携环保购物袋!
这片林子里的杨梅树都很有些年岁了,枝繁叶茂,果子落得满地都是,孟凛不捡地上掉的,高处的她也摘不到,就按她的个头,这里摘几颗,那里摘几颗。
购物袋越来越压手的时候,突然她听到一声:“那个……”
丧尸一下子就僵住了,感觉浑身寒毛都炸了起来,那声音是从她脚下来的!
她没敢回头,脚下的声音继续说道:“可以请你从这里离开了吗?我、那个,就要开枪了。”
余光往脚下偷偷一瞥,孟凛瞧见就在自己脚边,有块翻起的草皮,底下架着根黑洞洞的圆管。
“别动。”是沈确。
孟凛的心一下落进肚子里,赶紧回头,见她蹲在那块草皮后,那把装着消音器的手.枪正瞄着藏在地底下的人。
“你怎么,来了?”她居然都没听见动静。
沈确说:“你走太远了,我不放心。”
地下的人:“……要不我们都把枪收起来,那些杨梅,就送给你们了好吧?”
沈确眉梢微挑,看了眼孟凛手里沉甸甸的袋子,又看整片林子的状态,结果饱满,不像很久没人照料,以及这块作为哨眼伪装的草皮上被踩扁的一角。
“可以,我数一二三,我们同时收枪。”
“好,但是,那个——”
孟凛:“等等,等下,杨梅是,你的?”
她刚才还看见了一个窝棚似的破房子,“那边房子?”
地下的人:“也是我的……这是我奶奶承包的地。话说,呃,不好意思啊,我是想说,那个…你看起来,好像不是活人,就是我看你的脚踝,好像是死了的样子……”
孟凛:“啊?我……”
地下的人:“啊,不好意思,我不是那个意思,如果不方便的话我就当作什么也没看到!”
孟凛:“……啊?”
地下的人:“我、我很久没见过活人了,我一直在地下,所以、呃,现在的丧尸,是已经可以说话了吗?”
孟凛都不知道该怎么回了,她本来不社恐的,都被客气得有些莫名社恐了。
好在沈确及时解围:“她是特殊的。我们不会伤害你,这些杨梅既然是你的,我们可以用物资和你交换,换完就走。”
“不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你们别误会!”地下的人赶紧解释:“我就是很久没有跟人说过话了,如果、如果方便的话,我可不可以,请你们来我家做客?杨梅——杨梅送给你们,我不缺物资的,我家里有电,我们可以一起吃火锅!”
末世最忌讳的便是随意与陌生人打交道,沈确正要拒绝,却见孟凛的眼睛歘一下亮了。
猩红的眼眸里,写满了“我要吃我要吃我要吃火锅!”
预估了一下仙人跳被反杀的可能性,沈确收起了枪。
得到默许的孟凛:“好呀,好呀。”
地下的人:“太好了!谢谢谢谢!”
两个女生听起来都很欢欣雀跃,像两只激动跺脚的小仓鼠。
进入地下的通道藏在那间破房子里,那个女生说会在屋里接她们。
路上孟凛问沈确:“呼噜呢?”
沈确拉开防晒服,葫芦正在她挎到背后的猫包里呼呼大睡。
孟凛很满意自己找得这件衣服,够宽松,防晒又防刮,还能防蚊虫。
她于是竖起大拇指:我真棒!
沈确也竖起大拇指:收到。
一人一尸推开房门,一道人影局促的站在阴影里。
孟凛一见到她都有点傻眼,好瘦好小,比她还苍白,感觉一阵风就能吹散架。
女生低着头,都不敢多看她们似的,孟凛立马交代:“我是,好丧尸,不咬人!”
“哦哦。”她偷偷瞥一眼,赶紧地说:“我家在下面,就是有点麻烦,要、爬一下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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