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够了。八月份伴伴结项了我有假期,专门屯了一年的假,能放差不多一个月。”莫虞声音放低,像是耳边私语一般,隔着两部手机的距离和宋致晏咬耳朵,“而且,我发现我不在的时候,我的小狗不能好好工作,这样可不行啊。”
宋致晏被他逗得语无伦次:“不、没有,我没有不好好工作,我工作很认真的,我只是有点想你。”
莫虞很疑惑:“我有说是你吗?”
宋致晏的心情跌宕起伏,他知道莫虞在逗他,但他不知道要怎么回应,只能委屈巴巴地顺从他:“那还有谁?”
“公司前台那里有一只看门的小黄狗啊。”莫虞说完,自己哈哈笑起来,他应该是还躺在被窝里,传出的声音有些闷塞,“好了,不逗你了。我的意思是,我得牵头管理项目组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你的才华和创意。我会亲自去向恒华的市场部总监推销你的提案。周末这两天辛苦你,把TVC的完整脚本赶出来,那个想法很好的。等我回来,我要看到脚本成品。”
“嗯。”宋致晏应下。
“致晏,有我在,你想做什么想画什么都可以,随心所欲。”莫虞在电话那头轻笑,“我相信你的。”
莫虞说完,通话里只剩下宋致晏有些沉重的呼吸声。
“如果没什么事就挂了,我要起床做午饭。”
“等待,还有件事。”这是件不小的事,宋致晏必须得问,“莫虞哥,上次你说我们可以周末见一面……那个,还算数吗?”
“算啊,”莫虞这次倒是很坦然地回应了,“你定时间地点,我都可以。”
电话挂断了。
宋致晏握着手机,久久伫立,眼眶不争气地发热,想要流出因为幸福而产生的泪。
莫虞终于不再拒绝他的邀请、也不说那种模棱两可的话了。
星期五,是他的幸运日。
下午离开公司的时候,宋致晏几乎是跑向电梯的。他专门去了一趟十六楼,公司前台处。
瞪了一眼那只保安小黄狗。
第47章 (莫)
四岁的莫哆咪今天很不高兴,因为哥哥起床动静太大把他吵醒了。
根据权威公式计算,猫咪两岁相当于人的二十四岁,此后再过一猫年,相当于人长了四岁。换算下来,莫哆咪今年也是三十几岁的年纪,和莫虞相当。
三十多岁的人了,不能稳重一点吗?四岁的莫哆咪如是想。
莫哆咪不爽地趴在床上甩甩它那条扫帚般的长毛大尾巴,看着莫虞在卧室穿梭,先是洗了头,然后吹干头发,刷牙洗脸,对着镜子修眉,拿夹板夹头发,喷定型水,挑拣洗漱台上的瓶瓶罐罐补水护肤,从卫生间出来后,莫虞又推开卧室门进进出出,从衣帽间那搬来一堆衣服,一股脑扔在床上。
莫哆咪福至心灵,伸出前爪用指甲勾着它最喜欢拿来磨爪的那件针织衫,连带着对哥哥吵醒他的不满,使劲地挠抓啃咬,四爪踩在上面,全然当做猫抓板。
莫虞娴熟地两指一合,弹了下它的鼻尖,轻声道:“小哆咪下去。”
莫哆咪张开嘴把他的食指咬在齿间磨咬,被莫虞揪住后颈拎起来放在一边后,就低头抬眼,凶巴巴地瞪着莫虞。
面色不虞。
“犯起床气啦?”莫虞拿着两件内搭轮流放在身前比划,看哪件更适合今天的场合,透过镜子,能看到一只毛球一样的小猫站在床上发脾气,“哥哥昨天和你说过什么?我说哥哥明天早起,你睡自己的小窝。但你偏要挤进来和哥哥睡,现在又冲哥哥发脾气,莫哆咪脾气臭。”
“没有见过那么黏人的小猫的,谁家小猫天天有自己的窝还睡哥哥的床?嗯?”莫虞琢磨了半晌,最终选择了一件半透的白蕾丝内搭,V领,领口用薄蕾丝打了小小不规则的褶,不会太夸张,恰恰好,内搭自身配有一条细丝带,围在脖子上垂下,能弥补脖颈的空缺。袖子也是蕾丝布,袖口做了垂袖,日常穿有些不方便,但还在忍耐范围内。
这件内搭后面露背,一直开到背的中间,没有任何遮挡。莫虞在购买时做了很大的考量,思考到底什么场合能够将这件衣服穿上。但再三考虑之后,仍是耐不住它本身的美貌。
莫虞搭了一件纯黑色马甲,双排扣,下身是内搭同品牌的裤子。内搭很薄,所以就算上身穿了两件也不至于觉得热。
在首饰盒里挑挑拣拣十几分钟,最终他选择了范思哲,因为觉得这个牌子莫名符合他的心境。他今天乐意当回美杜莎。
戴上经典的环形耳环和Medusa项链,吊坠正好垂在胸前内搭没有遮住的皮肤上,金属的冰冷触感让人无法忽视。
莫虞觉得自己看上去差不多了,理了理发丝,心满意足地离开穿衣镜。
“早上喝羊奶,猫粮,还有一个鸡蛋黄哦。”莫虞坐在梳妆桌前涂唇膏,叮嘱莫哆咪道,“中午哥哥不回来,喂食机会给你投一点猫粮和小鱼干,饿了就按按钮。等晚上哥哥回家再奖励你吃三文鱼和一整根猫条,好不好?”
莫哆咪揣着手趴下,懒洋洋地喵了一声,眼睛越眨越小,最后开始打瞌睡。
莫虞也不管它听没听得动,自顾自地絮絮叨叨:“唉,哥哥去给你煮蛋黄。你看哥哥把有营养的东西都给你了,自己只能吃蛋白。”
哥哥什么都不求,只求莫哆咪愧疚地活着。
但很明显,它那座十斤的躯体里装的都是胃,没心没肺。
穿戴完毕的莫虞踩着拖鞋走出卧室,刚走了几步又猛地转身,坐回梳妆台前。
还是画点妆吧,他知道自己天生丽质,但还是要象征性化妆来表示对这次见面的重视。
莫哆咪摇了下尾巴,翻身钻进被窝里了。
·
两人在酒店大堂见面。是宋致晏定下的。
“我去接你。绅士都是这样的。”宋致晏说得冠冕堂皇。
莫虞一针见血地戳破他:“你就是不知道约在什么地方合适,所以等着到时再问我吧。”
宋致晏就是这样没有主见的人,特别是当他在莫虞面前时,莫虞让他选择他们的见面地点,就是想逼他改掉这个毛病。
宋致晏支支吾吾:“……总之我明天在酒店大堂等你。”
莫虞下到大堂,发现宋致晏已经在此恭候多时了,一见到莫虞,他眼睛亮了一瞬,起身向莫虞走来。
“你今天好漂亮。”
莫虞也是欣然收下了对方的恭维:“谢谢。我也这么认为。”
宋致晏没有给私服和通勤装分清界限的概念,也许对他来说,日常穿的衣服都属于一类。莫虞想也许他这辈子都不会放弃他那些男艺术学生味的衣服,衬衫,马甲,假两件,冲锋衣,直筒牛仔裤……云云。
不过这样也好,毕竟中意年下男就是中意这股由内而外的青涩学生气,莫虞本来就是把他当年轻直率又笨拙的幼犬,他又正好在穿搭上将这点发扬光大了,莫虞喜欢他这样。
正当莫虞上下打量他穿着时,宋致晏不好意思地低下头,默默从口袋里掏出一串车钥匙,举在莫虞面前:“今天我开车吧?”
“唔,”莫虞觉得很新奇,“原来你有驾照啊?”
“我十八岁的时候就考了。”
只是家里车库堆有太多车,谁都没有想起来应该给宋致晏买一台他自己的,导致他手上没有任何一把车钥匙。再加上宋致晏天生宅不爱出门,要出门也是哥哥或司机接送,所以他确实很少开车。
“你哥哥的车?”
莫虞定睛一看,钥匙是他很熟悉的一把,黎行文前两年经常开的车,帕梅行政加长款。商界精英通勤标配,行政级空间的轿跑,日常开和商务接待都合适。是黎行文会选择的。
两年后他就换了一部特斯拉作为他的日常通勤车,莫虞还问过他为什么,对方无奈答道:“纯电,贯彻当下环保理念。而且相对来说更低调。”
哦,莫虞恍然大悟,今年是大选年,有人就是喜欢盯着姓黎的人看。
“嗯,黎行文的,我借过来了。”宋致晏说起来还有点得意,“我还顺便问他要了点钱。他问我要去做什么。”
“你说跟我出去玩?”
“我说我跟莫虞去约会。”
莫虞来了兴致,追问道:“然后呢?”
“然后,然后他就说,”宋致晏垮了脸,面无表情道,“要有牵手、拥抱和接吻的那种才能叫做约会,不然只能说是‘出去玩’。”
莫虞哈哈大笑,伸长手臂勾住他的肩,拐着他走出大堂。
“走吧走吧,我们出去玩。”
在地下车库找到黎行文的那台车,宋致晏按下车钥匙上的解锁键,拉开门。两人分别坐在主驾和副驾。
上车后,莫虞轻车熟路地在空调面板上调节了车内香氛的浓度。黎行文这台车选装了香氛,但他习惯开着二档,但莫虞因为嗅觉更敏感,觉得这个浓度太腻了,所以每次上黎行文的车都要先调到最小档,才不至于刺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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