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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箭头恶徒当配金玉刀_三碗过岗【完结+番外】箭头 第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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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不是么,”范遇尘难得没有反驳这点,“别的不说,死在那杀神刀下的可没有冤魂,全都是该死的鬼。比有些靠师门名声过嘴瘾的名门世家弟子好上百倍。”


    沈云屏不在这些暂时不会有答案的问题上多纠结,另问道:“先前派出去查那件事的人手还没回复?”


    范遇尘丧气道:“别提了,三十六个大百灵鸟撒了出去,竟没一个查明白的!秦嵬是谢大侠儿子的传闻好似凭空冒出来的,谁说的怎么传的,一概不知。”


    沈云屏“嗯”了声,看不出想法。


    范遇尘趁机道:“我看这秦嵬邪性得很,将他放在身边儿……”


    沈云屏抬手打断他:“只有将他放在我眼皮子底下,我才能安心!”


    范遇尘撂下筷子还要再说,沈云屏又道:“我查当年爹娘之死的真相十几年,时间越久查得就越艰涩,我有直觉,此后再不会有比如今更合适的时机了。”


    “眼下武林乱成一锅粥,你却对搅粥的‘羹匙’感兴趣。”


    “旋风固然有意思,但旋风的中心点才更有意思。秦嵬是如今闹成这样的起点,也是中心,所有势力都因他而动,他难道还不够有趣?”


    范遇尘哼唧两声。


    沈云屏微微一笑:“所以不管秦嵬是不是羹匙,哪怕他是根搅屎棍儿,只要他与如今局势、当年旧事有所关联,我就得把他抓在手里。”


    “只希望他别反弄了我们一身臭。”


    “我们哪还有什么香臭可言?与他以前那不染污点的名声相比,我能借机与他搅合在一起,竟还算是走运了,”沈云屏笑得温和,“况且,只有让他一直动,才能让江湖上各类人等也如被挂了萝卜的驴一样跑起来。”


    “而只有跑起来,才能看明白这些人各自的方向和目的。”


    说话间,沈云屏抬手挠了挠脸。


    指甲不过略重了一些划过皮肤,便立即拖出长长一道红痕,在沈云屏白皙的脸上显得突兀红肿。


    “又痒了?”范遇尘从包袱里掏出个瓷瓶递过去,“这趟走得急,药也没带多少,得让人再送些过来。”


    沈云屏一手去接药,另一只手还攥着金玉刀:“眼下档口,为这点小事儿再冒风险不值当。”


    “你那玉刀整天贴身带着,哪儿会磕碰,先撂开片刻也没事儿,”范遇尘道,“不如赶紧上药吃饭,面条坨了就难吃了。”


    沈云屏将金玉小刀仔细包好,这才肯将瓷瓶打开,从里头沾了些许淡黄色的药膏,边在掌心化开边道:“送人的东西,送出去前总不能砸手里。”


    “这么多年了,我也没见你往外送过。”范遇尘嘀咕。


    沈云屏权当自己是个聋子,把化开的药膏从额头抹到颧骨。


    一股清冷的甜味儿在烛光中缓慢晕染,隐隐透着些许苦意。


    等脸上刺挠的感觉略有缓解,沈楼主这才肯拿起擦了两遍的筷子。


    “来之前,我只觉得是有人借谢堑之子的名义搅动风云,但现在我才发现,或许真有当年故人。”沈云屏慢慢将阳春面搅匀。


    范遇尘看着他,面带疑惑。


    沈云屏夹起一筷子面条,微笑道:“因为我阿娘厨艺实在算不上好,只有阳春面做得最有滋味。”


    “你是说?”范遇尘大惊。


    他想起秦嵬临走前的那句话。


    “这茬除了我和阿爹外,就只剩下爹娘的旧友与阿娘出身的枫山众人知晓,但枫山当年已被正盟所灭,”沈云屏眼中不知是怀念还是其他,晦涩不明,“倒是还有零星几个与那帮人都无关的小子知道,可他们下落、生死不明十好几年了。”


    “既然生死不明,或许真有活下来的,十几年不见,容貌大改也是可能的。”


    沈云屏的眼底翻涌出一丝难掩的期盼,但随即又落下,冷静地摇了摇头:“那帮小子,或瞎或病或残,容貌可以改变,但岂会变成秦嵬那样双目如炬、四肢健全的模样?哪怕我希望他们活着,也从没有过这样的奢望。”


    “而枫山,当年被正盟灭的只剩一捧土,即便有能逃生的,又有谁敢和他一样在江湖这般横行霸道,恨不能所有人都被他吸引。”沈云屏微微叹气。


    既非故人,又正邪难辨,范遇尘实在想不出该如何推测此人身份。


    “他只说‘阿娘’,并未说是谁,或许只是巧合?”


    沈云屏咽下一口面:“那人嘴里的话,若只当成巧合,小心连全身家当都被他骗走。对了,将店伙计叫上来,让他给秦嵬送点东西。”


    见他又开始往外掏银子,范遇尘惊道:“你难道还真看上了他的脸?可别是他没跟着你兜里的钱走,你反倒跟着他的脸走了!”


    “脸固然长得不错,但那也只是让我多了个接近的借口——你再胡诌一个字,我就把你的脸按进面碗里!”沈云屏道。


    范遇尘嘴里嘀嘀咕咕地坐下了。


    沈云屏再次提起筷子,笑道:“只是利用秦大侠,我良心略有不安,所以稍作补偿。虽然我几乎已没有良心。”


    *


    秦嵬一气儿吃了两碗面,没有一碗是他付的钱。


    能比吃饭带来的满足感更多的,就只剩下吃白食了。


    他心满意足地放下碗筷,决定就算此刻有人要进屋杀他,他也可以心情愉悦地先给人家跑下楼逃命的时间,再捅人家刀子。


    因为下楼已经是极限,再远就得出客栈了。


    他不喜欢在夜里出门,尤其是下着雨的夜晚。


    所以当客房门被敲响时,秦嵬让其进门的语调也十分轻松。


    进来的并非要他命的杀手,而是抬着热水的店伙计。


    店伙计点头哈腰道:“这是您要的热水,碗筷这就给您收走。”继而又放下手里拿着的东西,“这是换洗的一套新衣,从里到外全是崭新的!”


    “我从未要过什么新衣,也没多余的银钱买。”秦嵬本立在床前松着束袖用的布条,闻言转过头,先看了眼衣物,又看向店伙计。


    “隔壁的客人已付过钱了!”店伙计急忙道,“那位少爷专程叫我弄来的新衣给您送来,还有话叫我转告呢。”


    秦嵬走过去拎起衣服看了看,虽不是锦衣绸袍,但结实耐造,尺寸也还算合身。


    这大雨天能搞到一套新衣,看来有钱确实可以为所欲为。


    秦嵬心里感叹,嘴上不由道:“什么话?”


    店伙计忽然直起身,清了清嗓,模仿着沈云屏的神态语气,扬声道:“把你那土里滚泥里爬的衣服扔了,少爷我不想跟臭要饭的坐一张桌上吃饭!”


    秦嵬张着嘴看着他。


    “见谅见谅,”店伙计立刻又点头哈腰起来,擦着额角冷汗解释,“那少爷非要我原封不动、原汁原味地转告……”


    秦嵬愣了片刻回过神,没绷住乐得笑出声,一摆手放店伙计离开。


    等伙计们都关门退走,秦嵬这才将衣服放下,转过头去。


    桌上不知何时多了一枚蜡丸,还在骨碌碌地滚动。


    窗户被悄无声息地推了条缝,来人已消失在雨帘中,唯有带着雨丝的风灌进。


    秦嵬疾步走过去,拿起蜡丸捏碎,里头是张字条,上头是熟悉的字迹——


    “渡风城内,引沈共查。”


    他心头一松,露出些许笑意。


    这笑并非只为了字条上的内容,更是为了送字条的人。


    能在这时候将消息送到,且字迹平稳,看得出送信的人至少安全。


    秦嵬觉得今天一天都是好消息。


    又想起另一茬,急忙将字条翻了一面儿,却未在上面看到多余的半个字。


    秦嵬摸着下巴,略感惊讶:“还没消息?竟还有这家伙查不到的事情?这可事关我的裤、不对,事关我和沈楼主的裤子,是一件大事。”


    想到后半截,自个儿竟然也没忍住笑了。


    这笑只片刻,又极快地隐没下去。


    他想过如今武林会有许多传言,也并不介意自己变成了别人嘴里的坏人,但却没想到自己好似变成了别人的情人!


    这谣言来得莫名其妙,又与如今大事毫无关联,虽也算帮了他一把,但一桩无头怪事,总令他警惕不已。


    尤其是跟他搅进这怪事里的另一个人,不仅比狐狸还要精明,撒出去估计还能倒哄几头狐狸回来!


    秦大侠扪心自问,沈楼主掏银子的潇洒劲儿实在令人心动。


    他要是头狐狸,八成也会跟着走。


    “这下竟然真得去渡风城了。”字条被秦嵬放在烛火上,火苗很快将其吞噬,只留下几片灰烬,被随手挥散。


    他将窗户关严,放下刀,将沈云屏嘴里“土里滚泥里爬”的衣服除掉。


    烛火映照下,秦嵬肌肉精壮匀称的身体上,清晰可见大大小小的伤疤。


    他早已习惯了刀头舔血的滋味,自然也已习惯了这身破烂疤痕。


    大部分的疤痕早已成为他身体的一部分,不痛不痒,唯有胸口那道,在热水热气儿的刺激下仍会有隐隐痒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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