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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箭头恶徒当配金玉刀_三碗过岗【完结+番外】箭头 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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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不错。”沈云屏道,紧接着加了一句,“等我吃完再跟我谈这烧饼夹肉的价钱,我还想留着胃口吃东西!”


    秦嵬难忍笑意:“好吧,但你可要惦记着这茬啊。”


    深夜吃夜宵总是心满意足,沈云屏心情正好,懒得跟他计较,敷衍道:“再说,再说。”


    他分明已饿得肚子叫,却还勉强端着斯文吃相,嘴不大张吞咽也仔细,只有速度奇快无比。


    秦嵬被他口齿含糊地打发了一通,本想调侃两句,却见他这会儿的速度和刚才吃干粮时判若两人。


    于是调侃当即被忘到一旁,只顾着将笑憋回肚子里。


    尽管并不明显,轻微到连沈云屏自己也并未在意,但秦嵬还是察觉到,方才那番话已算是沈云屏放松了的表现。


    或许因一道在冷雨中经历过生死,如今再一道坐在火堆旁,哪怕是八方楼主也会有所松动。


    秦嵬并不讨厌这种细微的变化,或者说求之不得。


    因为一次松动,就会有无数次松懈的可能。


    两人没再说话,一个饼下肚,沈云屏对秦嵬的脸色也好了许多,竟亲手折了两根枯枝丢进火堆里去。


    “我喂饱了你,你倒有心情喂这火堆了。”秦嵬笑道。


    却见沈云屏斜睨他一眼,并未跟他斗嘴,反倒站起身,从自己躺着的片儿地铺上揭了件垫着用的小毯,丢给秦嵬。


    秦嵬接了个正着,愣了愣。


    沈云屏又掏出水囊,在火堆旁坐下:“既要在这雨夜里坐一宿,还是弄得暖和些好。”


    秦嵬正要解释以他的内力,全不怕这点儿寒冷,就听沈云屏又道:“省的明天打个喷嚏,就管我要工伤钱了!”


    “唉,”秦嵬忧伤道,“一个人要是很了解我,我就很难从他手里捞钱了。”


    沈云屏连搭理都懒得搭理,只又捡着干净些的树枝丢进火里。


    火苗噼啪地吞噬枯木,与雷雨声混合。


    等困意已有些上来,沈云屏听见秦嵬低声道:“朋友无需遍天下,有一个难忘的就已足够,哪怕已是‘曾经’。”


    意识到这话是在回答先前的闲聊,沈云屏默默无言,两手凑在火堆旁慢慢摩擦。


    四周的温度暖和不少,看来他那条小毯也很让秦嵬满意。


    毕竟只有身体暖和起来,心肠才会软下来。


    心肠软了,闲话才会多起来。


    而沈云屏相信,以后每一次看到小毯和雨夜里的火堆,秦嵬都会三五不时地想起这一瞬的暖意。


    那像今日这样的闲话,就还会继续。


    他搓着已热乎乎的手,在这简短的话里感觉到一丝来自秦嵬的理解。


    这位将武林盟主之子、江湖各路豪杰的友情都不放在眼里的刀客,心里是有难忘的朋友的。


    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才能得到秦嵬的友情?


    是年少时的朋友,还是扬名江湖后的朋友?


    既然说是“曾经”,是闹掰了还是出事了,如若出事,与如今又有什么关联?


    夜雨轻打破庙,冷风卷来困顿。


    宵夜下肚,又喝了几口凉水,沈云屏拧着眉头,又委屈地在干草地铺上躺下。


    也不知是脸已不再躁痒,还是因为知道秦嵬不会因为守夜而再管他要银子,总之沈云屏这一次不需多久就睡熟了。


    秦嵬用木棍轻轻拨弄火堆,听得远一些的地方,八方楼二位的呼吸已平稳绵长,已梦会周公。


    他将方才与沈云屏触碰过的手指凑到鼻头嗅了嗅。


    尽管只是蜻蜓点水地一碰,气味已几乎散去,但秦嵬野狗似的嗅觉还是令他闻到丁点儿萦绕在指尖儿的气味。


    香味的末尾,是一股难以分辨的药味。他刚才隔着火堆闻到的果然并非错觉。


    香膏?还是药膏?


    他并未受伤,若是药膏,又是为何而用?


    秦嵬嗅着指尖儿的气味,心中思索,直至气味彻底消散,这才将指头捻了捻,凑在火堆旁。


    火光将他双手上的细碎伤口照得清晰。


    他想起先前观察时,沈云屏的那双手。


    长而白皙,虽算不上秀气,但却很有些书卷气,难怪喜欢拿着个破折扇大冷天还臭显摆。


    秦嵬看看自己的手,他年少时全靠这双手活着。


    手是他的眼睛,四处摸索,分辨地上捡来的东西是什么。


    地上的东西真多啊,对寻常人来说,应当极少有低着头观察地上都有些什么的时候吧。


    但他的手却一寸寸地摸过去,香的臭的、软的硬的,尖锐的扎破他的皮肤,沉重的砸断他的骨头。


    那时候他偶尔会觉得只有四足着地的畜生才能懂自己的感受,野狗野猫才会知道从大宅子后门的泔水桶里捞吃食时被破瓷碗划破掌心的滋味。


    秦嵬两手交握,闭上了眼。


    火光透过他的眼皮,打出朦胧的红。


    他在红色里想起年少时握着他手的人,尚带着少年气儿的声音在一片黑暗里传来——


    “你这双手什么没干过?一定拿得了刀!刀才不管你是高低贵贱,只要拿着就不会有人敢瞧不起你。”


    再睁眼时,秦嵬的双眼已平静如水。


    他抽刀出鞘,借着火光细细地擦起来。


    翌日,天刚有亮色。


    破庙内火堆已被泥土盖灭,败落的石砖经过一夜雨水冲刷已不见血色。


    昨晚出现在此地的杀手已连根头发丝都没留下,此地仿佛从未发生过一场凶险的争斗。


    “真是术业有专攻。”秦嵬叹道,“埋尸藏人的事儿,还是要看八方楼。”


    范遇尘不乐意:“这话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他管杀不管埋,顾头不顾腚。”沈云屏已跨上了自己的马,“而且我真怕对他来说,埋尸体是——”


    “是额外的价钱。”秦嵬从容接口。


    沈云屏哼笑道:“尽快出发吧,已耽误了这许多时间,也不知道能不能在落城门前赶到渡风城。”


    “楼主不再吃点儿东西?就吃两口干粮怎么顶饱。”范遇尘也随后上马。


    沈云屏一夹马腹:“宵夜吃的已够饱,早饭吃一点儿就够了。”


    “宵夜?吃的什么?干粮没见少啊。”范遇尘困惑,继而又道,“昨夜我半睡半醒时老觉得有人嘀嘀咕咕,难道是你和秦嵬背着我说小话?”


    沈云屏在马上一歪,差点掉下来。


    秦嵬倒是自在,翻身上马:“正是。我与楼主想看看死人会不会在夜里爬起来。”


    话还未说完,范遇尘已纵马窜出去老远。


    头也不回地丢下一句话:“快走吧,渡风城已近在眼前啦!”


    ————————


    很久之后的秦大侠:总感觉自己好像漏算了一笔账,少收了一笔钱


    第9章


    渡风城的大门已近在眼前。


    城门外,茶棚生意正好。


    已是傍晚,离关城门还有段时间。


    茶棚内聚集着来往商人旅客,边歇脚边考虑在落城门前是先进城,还是在附近的村镇找个野店投宿。


    三条“丧家犬”正混在其间。


    两日赶路下来,哪怕讲究如沈云屏,衣袍也起褶沾灰。仨人混在商队旅人里竟不显得突兀。


    茶棚四面挂着挡沙遮风的破竹帘子,客人们经过长时间的跋涉,棚内隐隐有股汗酸味儿,气味算不上太好。


    桌上用粗瓷大碗盛的茶,若非碗底看得到碎茶渣子、水的颜色也比白瓷碗略深一些,单从它的口感来说很难称之为“茶”。


    沈云屏的眉毛打进茶棚那刻起就没抻平过。


    坐在他对脸儿的那位却对周遭一切全不在意,捧着比脸还大的海碗,仰头“吨吨吨”地将尚且温热的茶灌进肚。


    范遇尘两手端着茶碗,八字眉有种要撇到下巴的丧气:“我真是佩服!有的人忙着逃命会食不下咽,而有的人竟然还能有如此胃口,比山上的狗熊都耐造。”


    沈云屏看着碗里寡淡的茶水:“之前是只有咸味儿的阳春面,后来是几乎已算馒头的厚皮包子,现在又是刷锅水味儿的茶……你到底是怎么将这些都咽进肚里的?”


    秦嵬放下茶碗,咂吧咂吧嘴:“还行啊,刷锅水味儿不也是有味儿吗?”


    “……”沈云屏看着他,“你以后和老范坐一桌!”


    两个没味觉的东西!


    秦嵬笑了笑,他的确不在意入口东西的味道,只要能吃,只要没坏到会吃死人,他都能咽下去。


    这种习惯自小养成直至现在,几乎已深入骨髓。


    “幸好你忍住了,没将你那把带香味儿的扇子拿出来扇风散味儿,”秦嵬的目光在四处扫了扫,“此地人多眼杂,死冷寒天的掏出把扇子,实在招眼。”


    “我那扇子没香味儿。”沈云屏勉强喝了口热茶。


    秦嵬道:“少爷的扇子镶金嵌银,怎么不算‘香’?”


    自打上了大路到了人多的地方,秦嵬对沈云屏的称呼就从“楼主”全都换成了“少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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