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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箭头女配她在八零搞事业_王不悔箭头 第27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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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姑娘,也就是张爱菊的外甥女,找了个城里的对象。


    家里是开商铺的,听说家底儿不薄,这次足足给了一万的彩礼跟置办婚礼的钱呢。


    张家陪嫁过去的嫁妆花了五千,也是从这一万里面拿的。


    剩下的五千就风风光光的办个婚礼,到最后唐明强跟张大姐两口子还能落下两千块钱。


    反正是女婿家里出钱,唐明强跟张大姐都挺舍得花的。


    所以平时不愿意让张爱菊过来占便宜,这回也舍得给她下个帖子了。


    让张爱菊过来,一个是炫耀炫耀,以后好作为亲戚之间的谈资。


    二个嘛,听说江家有钱了,这关系自然是可以拉拢拉拢的。


    他们也想看看张爱菊到底发迹到什么程度了,值得别人专门过来跟他俩说。


    张爱菊平时也不爱回娘家,他们也不爱跟张爱菊接触,这都好一阵子没见了。


    就是腊月的年礼,还是江河送来的呢。


    想想,该有一年没见到张爱菊了,张爱菊这变得他们都认不出来了。


    打过招呼,唐明强就跟屋里喊,叫张大姐出来。


    张大姐就等着闪亮登场呢!


    她今天嫁闺女,喜气洋洋地穿了一件大红色的呢子大衣,是她女婿孝敬的,听说要八十块钱呢!


    寻常人一个月的工资了!


    一听外头说张爱菊来了,张大姐赶紧把门帘一掀就钻出来了。


    眼皮儿还没抬起来看人呢,装模作样地先在自己大衣的衣角上摸了两下,整理了一会儿衣服,才缓缓抬头。


    “哎呦,爱菊来……了。”


    张大姐脸上带着得意的笑容僵住了,因为话还没说完就看到了张爱菊身上这金光灿灿的一身。


    要说张爱菊的品味嘛,那的确不咋地。


    可是架不住人有钱了呀,什么好东西都敢往身上放。


    卢苗苗坚持帮张爱菊搭配了衣裳,但张爱菊还是执着地加了一些配饰。


    这会儿张爱菊身上穿的的到膝盖的大衣——驼色的双面呢大衣,一看就比张大姐身上的贵多了。


    脖子上呢,围了一条大红色的围巾。


    下半身穿的是最时兴的保暖裤,看着黑压压的不起眼,可是里面是带毛的。


    脚底下踩着的是皮靴。


    卢苗苗给她挑的,高度到脚踝上方一点,看着显腿长。


    然后张爱菊还特地给自己配了个闪闪发光的皮包。


    就是那种人造革的,后世觉得这种皮包不值钱。


    可是这会儿这种人造革还是最时髦的面料呢,金属的拉链配件也比寻常妇女背的那种布包要好多了。


    关键是,张爱菊脸上还挂着一副金色边框的墨镜。


    这也是刚才为啥有些人还认不出来她。


    实在是大变样了呀!


    托了江绍平的福,江家现在用的东西,那都是紧跟羊城跟京城跟沪市的时尚潮流的。


    张爱菊的品味嘛,虽然有那么一丝丝的让人难以言喻。


    但是奈何村里就喜欢这种啊,这穿着,一看就贵气!


    大衣!大红色的围巾!金光闪闪的皮包跟墨镜!


    那这架势瞅着就厉害。


    张大姐的脸立马就拉下来了。


    今天她嫁闺女,头一个出风头的肯定是她呀。


    这张爱菊怎么回事儿?


    以前来身上穿的都是什么旧衣裳,也不是说没有好的。


    听说他那个大姑子江绍芬喜欢买好衣裳,有时候也给张爱菊一些。


    可是因为张爱菊体型高壮,一般穿不下江绍芬的衣服,所以通常穿起来都觉得有那么一丢丢的难看。


    不合身嘛!


    可今天这一身怎么弄的?一看就不是江绍芬以前穿衣服的风格。但是又觉得格外的合身。


    关键是富贵啊!


    张爱菊假模假样的把亮晶晶的墨镜摘下来,呵呵笑道:”大姐,姐夫,恭喜啊!今天是小莹出嫁的好日子,恭喜了!”


    张大姐哼哼两声,那是。


    然后看着张爱菊,张大姐就知道自己今天在装扮上是没有办法从张爱菊身上找回场子了。


    于是眼珠一转,就亲亲热热的拉着张爱菊的手问道:“这是苗苗吧?怎么就只带苗苗过来?其他人呢?”


    张大姐倒是知道卢苗苗的。


    因为江家也就江绍芬那一房过得还算可以。


    所以张大姐也是知道的。


    卢苗苗落落大方的道:“张大姨好!”


    张大姐的目光从卢苗苗身上过了一圈,那就不想说了。


    卢苗苗身上就是随随便便拿出来的东西,那都是他们买都买不着的好东西。


    以前吧还能够着一点,但现在看来,比以前还富贵!


    今天因为是参加婚礼,所以卢苗苗穿了个毛呢小裙子。


    下面穿着跟张爱菊一样的保暖裤。


    上头呢,里面是个高领的白色的羊毛衫,外头一个戴帽子的红色格子外套。


    就这身装扮,村里哪儿见过啊!


    别的不说,光那个白色羊毛衫,这就是村里人最不会买的东西了。


    因为白色不经脏。


    村里人冬天洗澡都不容易,好的嘛三四天洗一次,那要是条件不方便的,十天半个月洗一次都有。


    平时衣服看不太出来,但是脖子那儿可是妥妥的明显。


    第416章


    经常洗完澡换下来的衣服上,脖子袖口都是一圈乌漆嘛黑的油渍。


    这白色的羊毛衫得多不会持家才能买啊?瞎掰钱!


    张大姐心中有些鄙夷,但是也没说什么。


    只随意从兜里掏了一把糖给卢苗苗——他们可是见识过卢苗苗她妈的厉害的。


    能干,当干部的,拿工资的。


    可是脾气硬,反正没能通过张爱菊搭上线占便宜。


    所以张大姐他们对卢苗苗也不算是很热络。


    卢苗苗看了一眼张大姐手里的糖,接是接过来了,却没往嘴里塞。


    怎么说呢,她对这种劣质糖果可是一点儿没有兴趣的。


    她现在有叶子权和江绍平,什么奶糖巧克力夹心饼干,那是从来都不缺的。


    时不时还有进口的零食吃。


    张大姐问完卢苗苗,就故意挑着张爱菊的痛处,大声说:“爱菊,你看你!咱家又不是少那几个人的筷子,你怎么就带了苗苗一个人来。”


    “绍成呢?还有江河跟……那个谁,叫啥来着?后头生的,怎么都不带过来?”


    啥后头生的啊?


    怎么说话这么难听。


    这乍一听上去,就跟张爱菊再嫁了似的。


    卢苗苗皱眉,不大高兴。


    其实每回张爱菊回家,张大姐都要这么问一下的。


    是不是关心听语气,听就能听出来。


    尤其是在江大舅身体还不好的时候,说这种话,简直是往人心上扎刀子。


    张爱菊呵呵一笑,还没说话呢,张大姐就当着众人大声道:“哎呦看我这记性!你家绍成是不是还在床上起不来?”


    说着,倒是一副挺心疼张爱菊的模样道:“你说说,你一个妇道人家,一个人养着好几口子人,也真是为难你了。”


    “你来我们就很高兴了,咱俩家什么关系啊,还非要弄这么一身行头充门面,有那钱不如给你男人买点药吃,早点把病治好再说。”


    卢苗苗:“……”


    卢苗苗扭头看张爱菊,江大舅好了都大半年了,大舅妈家里人还不知道呢?


    张爱菊气势十足地放声大笑:“哟,江河来了几次,你们都不知道呐?绍成早好了!”


    张大姐跟唐明强都是满脸的意外:“好了?”


    江绍成都病了好多年了吧,十年?有没有?


    这说好就好了?


    张爱菊从鼻子里哼气,哪儿是说好就好的,这么多年她可没放下过一天!


    但凡有能治的地方,能治的药,她都会带着江绍成去,给江绍成买回来。


    去年在医院就住了三个月,真当是突然好的?


    旁边的人也起哄:“哟,感情这唐明强两口子没问啊?”


    唐明强跟张大姐都是这村子的,村里人对他俩的为人熟悉的很。


    惯会捧高踩低的。


    光这下半年就有中秋,国庆,元旦,还有冬至,腊八,跟年节,这点儿上张爱菊是没话说的。


    家里再难,也没让孩子们落了礼数。


    那这江河来了好几回了吧?江河那孩子大家也都知道,老实!


    那肯定不是问了江河不说,而是根本没问呗!


    来那么多趟,不见问一句的,这会儿当着大家的面倒是好问了。


    不少咂摸出味儿来的人都窃笑地看向唐明强跟张大姐。


    唐明强跟张大姐站在坝子中间,脸上很是有些挂不住。


    张大姐问张爱菊:“既然人好了怎么不带出来?”


    张爱菊笑着说:“正要跟你们说呢,实在是对不住,太忙了,抽不开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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