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家回答:“除了您之外,就只有博文小少爷回来过,说是想老夫人了,还带了些礼物。”
“除了他的房间,他都去了什么地方?“
“我想想,“管家回忆了一下,”小少爷带了份甜点,但味道太甜,念在他一片孝心,老夫人叫人把东西放在了厨房,小少爷也跟着进去了。他在客厅陪老夫人聊了会天儿,接着和老夫人一起整理了小书房……“
听到这里,崇秋打断管家,“小书房?”
“是的,您还不知道。老夫人前段时间重新整理了一下老爷原本的书房,觉得东西太多,就另外找了个空房间,当作小书房,把一部分东西搬了进去。对了,其中还有您上学时候的一些物件,老夫人一边收拾一边看,嘴里念叨着您的名字,说您怎么还不回来。幸好您临走前回来了一趟,不然啊,还不知道要念多久呢。”
“麻烦您了,替我好好照顾奶奶,我尽量多抽空回去,”崇秋说,“您也保重身体。”
“都是我分内的事,少爷不必客气。”
“我还有事,先挂了。”
“少爷您在外面一个人,要多注意身体。”
“嗯,我知道。”
寒暄几句,崇秋挂了电话,事情已然明朗。
他对这样的结果并不感到意外。二叔一家向来不喜他的存在,父亲去世之后,二叔本人更是曾对家主之位势在必得,可没想到这位子最后却落到了崇秋头上。宣读遗嘱的时候他的脸色难看到藏也藏不住。从那时起,崇秋就知道迟早会有这么一天。
他只是没想到对方会这么蠢。
能想到用这种方法对付他,他那位二叔,似乎并没有自己想象中那么聪明。
两天后,警方那边传来消息,从其中一个混混的家人账户查到一大笔不明来源的转账,顺藤摸瓜,果然查到了崇博文的头上。
不知是心虚还是真傻,崇博文在接到警方传唤后吓得直接跑了。这无疑坐实了他的嫌疑。
不过他跑也没跑多远,不出安市就被警方发现了行踪,在朋友名下的一栋位置偏僻的别墅里被当场逮捕。
“小秋!”
崇秋到达警局,刚进门,就听到一阵由远及近的高跟鞋踏地声。
崇秋和警方打过招呼,原地站定,侧身避开对方伸来的手,“二叔母。”
被他躲开,吴茵也不觉得尴尬,自然地收回手,拍了拍裙摆。她年过五十,生了三个孩子,即使再怎么保养得宜,还是难以避免地留下了岁月的痕迹,眼神疲惫,处处透露着浓妆也掩盖不住的憔悴,“小秋,博文要是做错了什么,我替他跟你道歉,你消消气。我和你叔叔连夜从安市赶过来,就是为了替你教训这个臭小子,你别怕,我们都是站在你这边的。等今天回家,我肯定好好罚他。”
她抓紧手包,眼角红红的,像是刚哭过。
可惜崇秋不吃这一套,“他做错了什么,要警察调查之后才清楚。”
“你这孩子,”吴茵嗔怪地望他一眼,“咱们都是一家人,家事,跟警察有什么关系?有什么事咱们回家解决不好吗?”
“不是家事,”崇秋语气很淡,他跟这家人实在没什么可说,“当时还有我的朋友。”
“朋友?”
吴茵愣了一下,显然不知情,但很快反应过来,“既然是小秋的朋友,那跟我们也是一家人嘛,这有什么的。我也替博文向那位朋友赔个不是,改天,改天我们请他吃饭,当面道歉。”
她向后一招手,崇秋二叔崇绅原也忙上前,“对对对,我们道歉。”
他个子不高,继承了崇家的身高基因却往横向发展,肚子把西装扣都快撑开,脸圆圆的,肉堆叠出褶皱,缝里露出一双眼睛,满是精光,陪笑道:“小秋,看在二叔的面子上,你就别跟弟弟计较了。这么较真干什么,他不懂事,你难道也跟着胡闹?”
崇秋:“不懂事?”
吴茵:“哎呀,他还小嘛,一时冲动,小秋你已经是大人了,跟小孩子计较什么?”
崇秋实在对他们无话可说,也不想再被他们纠缠,打了个电话通知律师过来,就转身出了大厅,到外面的路边找了条长椅坐下。
今天是个好天气,秋高气爽,阳光明媚到有些刺眼,他解开领口最上面一颗衣扣,缓缓舒了口气,靠上椅背,突然想到南淮,不知道对方此刻在做什么。
出门前他给南淮发了消息,告知了事件进展,以及自己即将前往警局。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收到回复。
聊天框对面一片空白,再往上,是前两天断断续续的聊天,崇秋一直在酒店忙工作和处理这件事,南淮倒十分悠闲,两天逛了好几个地方,随手拍下照片发给了崇秋,有海边日出,有夜市灯会,滚了一身泥的小狗,停在手上的鸽子,还有抢薯条的海鸥。活动十分丰富。
手指无意识划动屏幕,很快到了顶。崇秋看一眼仍然没有任何回复的聊天框。
会不会已经走了?
旅游的话,不会只去一座城市,这两天崇秋在他发来的照片中几乎看遍了临芜的所有景点,接下来不就只能离开?
他收起手机,心脏忽然不可抑制地沉了下去。
不一会儿,面前忽然降下一片黑影。
崇秋抬起头,不出意外看到了南淮。
他发觉自己竟然已经开始习惯对方这种神出鬼没的出场方式,一点也不觉得惊讶。
反而有种庆幸的感觉。
他没走。
“怎么一个人在这里?”
南淮手搭在椅背上,绕过去坐到他旁边。
鼻尖传来淡淡的男士香水味,和那晚的一样,是南淮身上的味道。他抽烟,身上却没有烟味,对香水的选择也不同于一般男性,没有选相对更加成熟厚重的古龙水,反而是偏清淡的,像海盐混着薄荷,靠近像一阵风。
不是幻觉。
崇秋心情奇迹般平复了下来,问:“你看到我发给你的消息了吗?”
“看到了,刚才在车上,没来得及回,”南淮回头看了一眼,“所以那个人是你的……”
“堂弟,”崇秋说,顺便回答了前一个问题,“我在等律师。”
“你不需要进去?”
“去过了。”
南淮明白了,“原来是出来躲清静。”
崇秋承认,“是。他们很吵。”
他和崇绅原一家的矛盾由来已久。
崇博文性格乖张,在家因为年龄小被宠到了天上,向来说一不二。所有人都让着他,只有崇秋不让。加上父母态度的耳濡目染,所以他最讨厌崇秋。
凡是崇秋喜欢的东西,他一定要抢走,抢不走就直接毁掉。
他六岁就伙同几个远方表兄弟偷偷烧了崇秋养的宠物鸟,只因觉得它可爱,但崇秋不愿意送他。
——“不就是一只鸟吗?我赔你十个好不好?”崇绅原搂着哭闹不停的崇博文,对他说。
崇秋静静望着他,“我不要。”
他看到崇博文透过手指缝隙朝他偷笑吐舌,被抱着哄着走远。只留给他一只烧焦的小鸟。
七岁时崇秋学钢琴得了奖,他趁崇秋午睡时溜进房间,偷偷用剪刀剪崇秋的手指,被管家发现,慌忙中只戳了一下。崇绅原说只是误会,他还小,闹着玩而已。
——“弟弟想和你玩,你怎么能这么说他呢?还把这么危险的东西放在他手边,你怎么当哥哥的?万一他伤到怎么办?”
崇秋记性向来很好,在彼此针锋相对的十几年时间里,这次雇凶杀人已经不是崇博文做过最严重的事。
还有一次。
但那次他没能记住。
他张开手,掌心是空的,收拢时仿佛有什么从指缝间无声无息地流走。
十四岁那年暑假,原因不明,过程不明,他只记得七月初爷爷奶奶出去旅行,自己送他们去了机场,接下来的记忆就是从病床上醒来,中间一片空白。
而崇博文躺在他隔壁的病房,手臂断了一条。根据其身边人的说法,是他带领几个朋友截住崇秋,先动的手。
崇老爷子因此大发雷霆,勒令将崇博文送去了国外。
崇秋对这件事耿耿于怀,因为总觉得那些遗忘的记忆中有什么是绝对不能忘记的,他即使处于昏迷中也记得紧紧抓住。可是当醒来以后,他却什么都不记得。
他左侧太阳穴接近发际线的位置有一道不明显的疤,就是那时留下的。
但这些就没必要让南淮知道了。
崇秋不自觉用指腹摩挲了一下左手虎口,袒露过去对如今的他们来说还为时尚早,靠童年不幸来吸引眼球,博取同情,也实在不是他的风格。况且这样能得到什么呢?
同情?
怜悯?
没必要。他并不想要南淮觉得自己可怜。
如果有可能,他望着南淮近在咫尺的,放在长椅上的手,想,他更想要南淮……
一句话打断了他的思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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