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英姐,我今天刚回大队就听说你们回来了,出院了就好,没什么大事吧?”
黄翠英满脸愁苦、憔悴了不少,反观黄家一众人,眉梢之间掩饰不住的喜悦。
黄翠英摇了摇头不预多说,“医生说好好养着,十天半个月定期去医院检查一次。”
“那就好那就好,只是沈知青受了伤,怕大城市工作的事要黄了,倒可惜了。”林千雪拍了拍黄翠英的手安慰,“不过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凡事往好的地方想,指不定更好的在后头,翠英姐你想开点别太难过了。”
“倒不可惜,大城市里的工作去不了,给换成县城的就是了。”黄大嫂没忍住。
林千雪一个愣神,随即想到某种可能,心底止不住狂笑。
哈哈哈,真是报应啊!
沈明诚精心谋划的救命之恩泡汤了!
“对!还是大嫂子想的周到,你说说外头再好,哪有我们自己家里好。
把工作换成县城的,既可以一边工作也可以同时顾家,是不是这个理。
尤其是如今沈知青身体不行、腿脚又不便,可以先让翠英姐顶替沈知青工作,都是自家人,肥水不流外人田。”
黄大嫂一拍大腿,“你这个想法真真是和我想到一块去了!”
沈明诚吃他们黄家的,住他们黄家的,算得上是他们黄家的上门女婿,便是黄家的一份子。
沈明诚救了大干部的女儿,都是一家子人,谢谁不是谢。
黄家趁着沈明诚脑震荡这几天,直接用了沈明诚的“救命之恩”换了一大笔钱外加一份县城工作。
黄家实实在在吃了好处,能不开心吗?
黑框眼镜男同志白旭对沈明诚不甚在意,沈家的答谢给谁都无所谓,反正都是一家人内部消化,只要沈家能了断这一段恩情就够了。
大城市,白旭从县城回来,第一时间便去了沈家汇报情况。
“既然他们缺钱,给了一笔钱彻底了断救命之恩也好,不然沈家欠着这么一个恩情,对方若是个贪心的,多多少少有些麻烦。”
在沈夫人眼中,沈明诚只不过是个不值一提的陌生人,他阴差阳错救了淼淼,用钱了断救命之恩,今后就两不相欠了。
“淼淼这次也太胡闹了,竟然一个人偷偷跑去这么远的地方,差点就出了问题。”
沈夫人格外后怕,从小她将这个孩子保护的很好,小磕小碰都少有,哪里想到会发生这样的意外。
上次在娘家,她不过是提议让振华娶淼淼,被她听见了,气性这么大就“离家出走”,还一跑就跑这么远,差一点就出了意外。
“小旭,你得帮姑姑一个忙,我就怕到时候淼淼又发生意外受伤,万一找不到输血的人怎么办?
县城的那个小女孩这次你带回来了没有?到时候安排她住在你家,以后让你娘照顾她,给她好好补一补,不要太瘦了。”
白旭是沈夫人娘家的一个远房侄子,平日里帮沈夫人跑跑腿,家里也依靠着沈夫人。
“表姑--” 白旭手指碰了碰黑框眼镜,“那个叫黄妮的乡下姑娘,她瞧着瘦骨伶仃的,带回来我怕姑父晓得这件事会有意见。
另外我瞧着她有些不健康,怕她得什么病,万一传给淼淼就不好了。”
白旭眼见沈夫人没有反对之色,这才继续说道:“表姑,我们这儿是省市,人多,回头我找几个健健康康血型又是熊猫血的,以资助的名义和她们联系,这样姑父那也能放心。”
“这事情尽快。”
白旭走后,吴嫂进来收拾茶具。
沈夫人突然吩咐,“吴嫂,今天振华回家,你晚上多准备两个振华爱吃的菜。”
吴嫂面色犹豫,“夫人,振华他这礼拜不回家。”
振华一礼拜回家一趟,每次回来都会提前打电话。这次没打电话,十有八九今天不回来了。
“他又不回来?他们父子俩干脆住在单位算了!”
“夫人,振华他可能出任务了。”部队纪律严格保密,吴嫂只能从准不准时的电话里判断振华的情况。
老天保佑,一定要任务顺利,平平安安的回来,可千万别像上次那样受伤住院。
“又出任务?怎么总是出任务?”沈夫人神色略微不满,“父子俩一个样,忙的连回家吃顿饭的功夫都没有,下次和他吃顿饭是不是还得要预约?”
吴嫂叹息,夫人一门心思扑在娘家侄女身上,怎么就不能多关心一点振华?明明振华才是她的亲生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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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4章 沈夫人偏心侄女胜过亲子
吴嫂忍不住问了出来,“夫人,你就不担忧振华的安危吗?”
“有什么担忧的,振华从小就优秀,做任何事情都让人放心。他若是连这小小的任务都出事,便是堕了他爹的名声,还不如干脆回家。”沈夫人不甚在意。
吴嫂,“......”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夫人这里偏偏相反,也不知是心大还是压根没心?
“振华的事业我不担心,倒担心他的婚事,想起他那一张冷脸,我就--”沈夫人摇了摇头。
“吴嫂你觉得淼淼嫁给他怎么样?
淼淼是我养大的,身体娇弱,将来无论嫁给谁我都怕她日子过的不好,正好嫁给振华。
他们一个是年底出生的,一个是夏天出生,相差一岁也就几个月而已。两人打小一起长大,青梅竹马感情深厚,将来日子肯定过得好,我也能放心。”
可振华也不是收破烂的啊!!!
吴嫂忍不住叫屈。
“夫人,我觉得首长可能不会同意。”
“他凭什么不同意!淼淼这么优秀,又是我亲自抚养大的,做沈家儿媳妇绰绰有余。”沈夫人心里也多多少少没底,爱人对淼淼不是很看重,甚至可以说可有可无。
吴嫂忍不住点醒她,“夫人,淼淼是熊猫血,将来生孩子困难。”哪有亲娘这样坑儿子的。
“我也是熊猫血啊,他当初不也照样娶了我!”
“夫人,熊猫血只能生一个孩子,生第二个的时候会非常危险,指不定会一尸两命。
这男人娶媳妇,和他儿子娶媳妇的标准是不一样的。
首长喜欢你所以他愿意为你做一切,但他未必会让振华冒着这样的风险。”
哪个男人不喜欢子嗣众多,首长只有一个儿子,那是因为他敬重妻子、疼爱妻子,不愿意妻子冒着生命危险再生孩子。更重要的是夫人曾经对首长有救命之恩,情分不一样。
可儿媳妇不一样啊!
谁家会要这样的儿媳妇?万一第一胎是个女儿岂不是绝后了。
再往坏点想,万一第一胎发生了点什么意外,岂不是连孙子孙女都没有了?
而且她可没看出振华喜欢淼淼,首长又怎么可能为了夫人的一个娘家侄女坑害亲儿子。
夫人真是糊涂的没有边了。
这一刻,沈夫人的表情有些微妙。
“如果淼淼第一胎生下的孩子是男孩,这不是还有一半概率。”
吴嫂都想晃一晃她脑袋里的水。
有那么多好姑娘选,首长凭什么选个风险大的。这是瞧日子过得太顺畅了吗?非得给生活添点料。
“那也得振华喜欢吧?
夫人,我觉得振华可一直把淼淼当成妹妹。”
沈夫人不高兴了。
怎么所有的人都不看好淼淼和振华。爱人不同意,淼淼不喜欢,娘家兄弟嫂子更是强烈反对,如今就连吴嫂都不看好。
“振华喜不喜欢不重要,他是我养大的,我喜欢就行,时间久了爱情也会变成亲情。
振华娶淼淼是最好的安排,淼淼嫁振华也是最好的归宿,吴嫂你别再说了。”她不想再听这些心里不舒服的话了。
爱情会变成亲情,突然吴嫂眼前一亮。
“夫人这可真不成,淼淼是你娘家侄女,你同意,国家也不同意。”
对!这是死穴!
可算是能彻底打消夫人的念头了,吴嫂松了一口气。
沈夫人面色变了几变,她怎么把这么重要的事情给忘记了!
另一边县城,林千雪吃完早饭又精力充沛的到处跑了,她非得把写举报信的渣渣给找出来“挫骨扬灰”。
“婆婆,我有事去县城一趟,中午回家吃饭。要是我回家晚了,你们先吃不用等我。”
隔壁邻居大婶手上拿着布,打算来柳家借一借缝纫机,瞅着林千雪的背影,酸溜溜道:“你这儿媳妇怎么没看见过她干活?
每天就这样放下碗就走?连碗筷都不收拾?
嫁进来也有两个多月了,我都没见她去河里洗过一件衣服。
我家儿媳妇要是像她那样,嗯--”邻居婶子直摇头,“养了尊菩萨在家里,我可受不了。”
柳母不乐意了,儿媳妇好着呢,她都没意见,真是皇帝不急太监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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