譬如为二人的婚事,准备贺礼。
但这贺礼,也有着一定的说法,送些什么,如何送,送给谁,都是要按着规矩来,不能马虎的。
也正是要计较这些,马银宝与钱永良等人当下犯了难。
送些什么,怎么送倒不是难事,困难的是这贺礼该送给谁。
论理来说,若是男方这边的亲朋好友,这贺礼便送给男方,若与女方关系更为亲密,则是要作为女方的宾客,贺礼自然也就该送给女方。
那么问题来了……
他们该算哪边的?
若是论职务归属吧,他们与陆巡使算是皆在开封府衙做事的同僚,理应算是男方这边的宾客。
可他们每日都要去赵记食摊买吃食,与赵娘子有着非同寻常的交情,做女方宾客好像也没什么不妥。
且这仔细论起来,怎么都觉得他们与赵娘子走得比陆巡使要近上一些。
更何况,陆巡使家境殷实,同僚又多,不在乎少他们几个,反而是赵娘子这边,本就是来汴京投奔亲戚的,唯有姑母这一门亲戚,家中人口实在是少。
待成婚时,倘若送嫁的亲朋好友数量太少,岂非显得势单力薄,不大好看?
就这般定了,他们就是女方的宾客,是赵娘子的娘家人!
马银宝与钱永良等人打定了主意,便只按着给女方添妆的规矩,去采买合适的物件。
布匹、首饰、银质的器具……
就在四人结伴出行,在几个铺子里面仔细挑选时,遇到了同样在挑挑选选的程筠舟。
“程巡判?”
马银宝瞧见程筠舟正饶有兴趣地拿着一副银制的碗筷仔细端详时,忍不住笑了起来,“程巡判这是要给陆巡使挑选贺礼?”
“给陆巡使的,早已挑选好了。”程筠舟眉梢微扬,“眼下,是要给赵娘子挑选的。”
所以,才要这般郑重对待。
两边都送?
马银宝四人面面相觑,但略略思索后,又觉得合情合理。
程巡判与陆巡使虽然关系好得如亲兄弟一般,可程巡判与赵娘子也颇有交情,两边都送贺礼,倒也说得过去。
只不过……
马银宝抓了抓耳朵,“那待到陆巡使与赵娘子大婚那日,程巡判是跟着陆巡使闯门呢,还是要跟着我们在赵娘子的家中拦门呢?”
“这……”
程筠舟顿时语塞,紧接着将眉头高高拧起。
是啊,到时候他该站那边?
这好像是个极为严肃的问题!
同样犯愁的,此时还有钱小麦。
她自认为是赵娘子十分亲近的人,觉得应当送赵娘子一些贴身的物件作为大婚贺礼比较合适。
可她既不像白春柳那般有着精湛的绣工,可以为赵娘子做上两件成衣,绣上几方帕子。
亦不像江素云那般有着不少的银钱傍身,可以给赵娘子准备上一些实打实的银元宝做压箱底的物件儿。
更不像柳娘子那般心灵手巧地,可以制作一些能够让皮肤润泽的胭脂水粉……
思来想去的,钱小麦不知道到底该送赵娘子些什么物件,只能趁着给醉仙楼做完鱼丸的功夫,到街上转上一转,看能不能有所收获。
但刚出石头巷,钱小麦便遇到了钱大米。
钱大米如前段时日一样消瘦,脸色也显得更加蜡黄,但在看到钱小麦时,神情却是欢喜,“小麦……”
钱小麦却是脸色一沉,不冷不淡地回了一句,“钱娘子有事吗?”
钱大米脸上的笑意顿时一僵,接着眼圈一红,“小麦这是真要与我断绝关系不成?”
“先前说我与钱娘子说过,若是钱娘子肯与孙家断绝关系,好好生活,那咱们便是姐妹。”
钱小麦沉声道,“可若是钱娘子不肯,那往后咱们便是陌生人,眼下钱娘子已然有了选择,便不该再怪责我。”
钱小麦态度坚决,让钱大米抿了抿唇,眼泪也在眼眶中打转。
片刻后,钱大米抬手,用手背擦了擦眼角的泪水,“我知道,你都是为了让我好好活着。”
“你对姐姐的心意,姐姐都明白,姐姐也知道该按你所说的,为自己谋生,”
“只是姐姐既然已经嫁为孙家妇,夫君因为意外身故,我就算不看旁的,只看与夫君的夫妻情分,也不能将公婆扔在那里不管。”
“你不要怪姐姐迂腐,并不要怪姐姐愚孝,姐姐也是没有任何办法,不得不如此。”
“不过你也放心,我今日来找你,不是想问你要银钱,也不是想要你帮扶我,我……”
“是来问你道别的。”
道别?
钱小麦一怔,不自觉地看向钱大米,“钱娘子是要去哪里?”
“先前夫君的同窗周郎君,家中在崇州的万县开了一家食肆,周郎君见我可怜,便说可以让我去万县的食肆中做活。”
钱大米道,“做活的工钱是其一,其二是让我在食肆学一学手艺,往后便可以以此手艺谋生。”
“即便不能在汴京城中开一家食肆,却也能够开个食摊,赚取银钱养活我与公婆三人。”
“只是这一去,少则一两年,多则三五年,时间的确是不短,我在汴京城中除了公婆以外,便只有你这一个妹妹,所以要来与你道个别……”
钱小麦抿了抿唇。
平日赵记食摊上食客众多,崇州万县这个地方,她也有所听闻,距离汴京城虽没有千里之遥,却也有足足数百里地。
来回一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钱小麦思索片刻,抬起眼眸,“这位周郎君,可还可靠?”
眼见钱小麦肯答话,愿意询问她其中的各样细节,钱大米眸中的光亮了一亮,但也很快耷拉了眼皮,“周郎君与我夫君算得上是挚友,自夫君意外身故以后,周郎君时常到家中看望,十分可靠。”
“你放心,我也不是孩童,懂得分辨这其中的利害关系,只是这一去兴许要好几年都不见……”
钱大米叹了口气,“你年岁小,我心里多少是有些不放心的,不过赵娘子心地良善,又对你颇为照顾,也算让我能够心安一些。”
“我本想给你拿些银钱傍身,可我实在是囊中羞涩,拿不出什么银钱可以给你,便将这个给你吧。”
说着话,钱大米从怀中摸出来了一样物件,往钱小麦的手中塞。
是一枚发簪,通体光滑,泛着暖黄色,带了些油脂的温润感,似乎时常佩戴。
而发簪的顶端,嵌了一块小小的石头,但那石头颜色看着昏暗,有些像河边常见的碎石头模样。
钱小麦没有收。
钱大米却是不由分说,伸手将钱小麦的手拉了过来,将那发簪强行塞进了她的手中,“这是我出嫁时,爹娘给我的嫁妆,我一直戴着,虽不值什么钱,却对于我来说是顶要紧的物件。”
“我这次要离开这么久,便将这发簪留给你,也算是姐妹之间的一番念想吧……”
钱小麦捏着手中的发簪,迟疑了许久,最终叹了口气,没有松开手指,“你既是要放在我这里,那便可以放,待你回汴京城后,我便还给你。”
钱大米不是一个好姐姐。
但,如钱大米所说,她这次离开,要数年才能归来。
这数年之中,钱大米说不定会有所改变……
这发簪,是血缘之间的一个念想,同时也是她对钱大米这个最后一个有血缘亲人的一个期盼。
“好。”
钱大米见钱小麦收下了发簪,心情颇为激动,大有喜极而泣之态,只拿了袖子将眼角擦了又擦,“嗯,待我回来,你便可以还给我。”
“我明日便出发,与旁人一起同行,你也不必来送我,你也放心,一切都会顺利的……”
“家里还有许多东西要收拾,我也还要为公婆做晚饭,若是迟了的话,只怕免不得受一番唠叨,我也就不与你多说,先回去了。”
钱大米言罢,转身就走,大步离开。
钱小麦抬头时,看到的唯有她远去的背影。
瘦弱,佝偻……
带着几分凄凉与可怜。
钱小麦抿了抿唇,将手中的发簪捏得更紧。
因为遇到了钱大米,钱小麦心中复杂,也没有了去给赵溪月挑选添妆物件的心思,干脆往回走。
回到家中后,钱小麦将钱大米给的那根发簪用布包了起来,放到妆奁里面。
思索片刻后,钱小麦又将其拿了出来,塞进了枕头。
而后,则是抱着枕头,沉默了许久。
这份沉默,直到与赵溪月等人一并吃晚饭时,仍旧在持续。
哪怕晚饭的饭桌上有赵溪月特地做的,喷香浓郁的酱烧大骨头,钱小麦仍旧是一副兴致缺缺的模样。
一口肉在口中嚼了许久,始终不曾咽下。
“在想什么,这般出神?”赵溪月笑问。
“小麦姐姐难不成是在想比酱大骨还要美味的吃食?”白春柳一边打趣,一边用细长的勺子,将骨头里面的骨髓一点一点地掏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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