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家里人教过她朋友之间,最忌讳的便是交浅言深,她与白同学并没有这么深厚的友谊,贸然去说这种话,未免也有些冒犯了。
所以,她想到了一个帮助白同学的方式,便是时常与她聊天吃饭黏在一块儿,让同学们都看得出她们关系极好。
这也是她想到的最好的方式了。
……
金秋时节,夹道的法国梧桐受着微风吹拂,叶子和细干起了一阵颤动。阳光从叶隙中漏射到人行道上,形成一个稀疏的网络。偶尔有两三辆脚踏车从柏油路上滑过去,嗤的一声,车子和人早已看不见。
今天放课后,白茜羽和丁香并肩走在路上,往白茜羽家的方向有一间书店,有时丁香说想去买几本书,便提议放学顺路一道走,两人还能聊聊天做个伴。
白茜羽本没有看书的爱好,几次陪她路过,也不禁有些好奇,买了几本通俗好读的回家看,竟然都能看得进去——上辈子的时候她都懒得看超过一百四十个字的微博,字一多就头疼,没想到现在看起书来一看就是几小时过去了,也不会干点什么事儿就想着找手机刷刷朋友圈了。
不止是看书看报,她还会写日记,洗衣服,阳台上养着几盆花……她脑洞开到天际也猜不到自己这个混世魔王有朝一日会这么“岁月静好”,实在是没有手机没有网络给闲的。
行吧,别人穿越是宏图霸业爱恨情仇,她穿越是参加《变形记》来了。
逛完了书店,丁香等家里的司机来接,白茜羽闲着没事也陪着她等,丁香便有一搭没一搭地和她闲聊,“白同学,你是哪里人?一个人在上海吗?”
白茜羽说,“嗯,一个人,父母都在老家。”
“啊,你自己住吗?你一定很独立。”丁香看着她的目光有些钦佩,“我爸妈一直说我就是被保护得太好了,没有独立的能力,但我说我要搬出去一个人住,他们又都不同意。”
她想了想,又吐了吐舌头,“其实我也只是说说而已,真要我一个人生活,我肯定是不行的,换个床我就受不了了,真要离开爸妈,说不定我会躲在被子里哭呢。”
“生活就像——”白茜羽将要说的话咽了下去,顿了顿,“我是说,有些事,如果不能反抗的话,那就享受吧。”
她从小就是个走南闯北的孩子,小学换了两所,初高中换了三个国家,大学就放飞自我四海为家,她不太害怕陌生的环境,也不担心自己的适应能力,到哪儿她都能风生水起潇潇洒洒,因为百夫长黑卡就在兜里,狐朋狗友就在身边,不管什么时候发起FaceTime父母都会第一时间接起来,她去哪儿世界就在哪儿。
可这回没有地方能刷卡了,没有朋友一下飞机就接上她去满世界玩耍了,也没有人会半夜接她的FaceTime了……在这个世界她现在没爹没娘没朋友还非常不受欢迎,别说潇洒,囫囵活着就不错了。
怎么办?
凑合着过呗,还能穿回去咋地。
“嗯!你说得对。”丁香觉得她的话很有道理,决定记在心里默默思考。
逛完了书店,在分别之前,丁香忽然犹豫了一下,说,“白同学……我觉得,美怡的事情,你还是不要记挂在心上了,大家都是同学,闹得这么僵,气氛多不好啊。”
她这些日子和白同学关系走得近了,觉得她也并不是那种脾气倔强执拗的人,所以这才小意地劝了一句。
白茜羽听出她的言下之意就是希望她主动找方美怡和解,她没有多说什么,只是点了点头,挥手与她告别。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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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周四入V三更!过几章故事的第一个转折点快要来了,一想我就激动地苍蝇搓手.jpg,大家冲鸭!
多少人上章猜错以为是小傅出场的……
第19章 夜莺 我想长命百岁。
对于丁香担心的这一切,白茜羽并不在意。
上辈子好歹也是经历过风雨的,她对于这种小女生之间的校园恩怨是看得很淡,与其让她打起精神来和她们斗智斗勇,还不如多在操场上跑几圈锻炼锻炼身体——虞小姐这身子骨也忒弱了,她上个三楼都大喘气儿。
于是自从生活稳定下来,她便每天都有意识地锻炼,在家练练瑜伽做做无氧,到学校了没事儿就跑两步,明显觉得身体素质大大提高,虽然没能对着健身房的全身镜自拍一张,总觉得不太得劲。
今天放学后,白茜羽没有选择锻炼,而是选择问黄太借来笤帚簸箕和抹布,简单地将房子打扫了一通,顺便将行李箱打开,整理起乱糟糟堆成一团的衣服物件。
这时,她忽然发现行李箱里头有一个内夹层,里头是一个仔细包着的油纸包。
油纸包里装了许多小物件,应该都是属于虞小姐的:一个样式奇怪的平安符;一沓明信片和信件,看时间落款是傅少炎刚离开直隶那几件寄的,字体很幼稚;一张裱起来的照片,榉木相框,画面里虞小姐难得不是死板的模样,是一张垂着眼的侧面,似乎在想心事,不知被谁抓拍了下来……
让她感到奇怪的是,平安符上面的字并不是虞梦婉,而是“茜茜”,她只能理解为这是虞梦婉的小名,大概在冥冥之中与她有着什么联系。
她还从箱子最底下找到了一本线装的簿册,最普通的那种样式,大概有了些年份,尽管看得出主人非常爱惜,但封皮已经磨损得很严重了,翻开来一看,竟然是一本英语学习笔记,一开始抄的是字母,后来是基础的单词,一笔一划记得很认真……也不知道是不是虞小姐的。
她把相片摆在客厅里,信件和本子就随便找了个抽屉塞进去,至于那张平安符就随手塞到枕头下,虞小姐这么传统,想必这平安符也是大师开过光的,正好用来镇宅。
收拾得差不多了,门口响起敲门声。
她开门一看,是住在她对门的邻居金雁儿,她一身婀娜旗袍,盘靓条顺地倚在门边,笑眯眯地对她说,“白同学,夜宵吃不吃呀?我请你。”
白茜羽在《更衣记》里读到过一句话:“女人的衣服往常是和珠宝一般,没有年纪的,随时可以变卖,然而在民国的当铺里不复受欢迎了,因为过了时就一文不值。”
而金雁儿,便是她在这个时代见过的将这一条贯彻得最彻底的人,她每天都打扮得光鲜亮丽,衣着配饰从不重复。
可她的房间,却并不像她的打扮那样光鲜,到处都是穿过换下来的旗袍,高跟鞋们东一个西一个,晾干的真丝睡衣和内衣挂在窗台前迎风招展,生活杂物堆得到处都是,留声机的唱盘还在转着,放着一首《玫瑰玫瑰我爱你》。
好在白茜羽也不是第一天来她家做客,对此早就习以为常,两人轻车熟路地喊了碗馄饨,放下篮子提上来,一人一碗,吃得有滋有味。
“白同学,告诉你个秘密,黄太还蛮喜欢你的,要帮你介绍男朋友呢。”金雁儿吹了吹有些烫的馄饨汤,笑眯眯地打趣她,“昨天我碰见她了,她跟我说的,还和我打听你有没有喜欢的男孩子了。”
白茜羽耸了耸肩,“暂时还没有,不过谢谢她的好意。”
金雁儿道:“也是,你们这样的小姑娘容易被男人骗,若是遇人不淑,一辈子可就毁了。这上海滩最不缺的就是油头粉面的小开,逮着你这样向往自由恋爱的妙龄少女呀,就是一通花言巧语,骗到了手之后呢?就说是玩玩而已,何必当真。回头想要传宗接代了,再将别人家的黄花大闺女娶回家……要我说,投胎成女子真是最不幸之事。”
金雁儿是个很妙的人,她看着妩媚奔放,内心观念却相对传统保守,眼神里常常透露出疲惫,厌倦,以及一种藏得很深的哀愁。白茜羽猜想金雁儿其实并不想过这样日夜颠倒、灯红酒绿的日子。
“我倒不这么觉得。”白茜羽说。
“哦?难道不是如此么?”
“为什么从古至今,只有杜十娘怒沉百宝箱,王宝钏苦等薛平贵?为什么女子只能苦苦等待男子的挑选呢?向来男择女,为什么不能女择男呢?既然男子可以玩弄女子,那女子也应该可以玩弄男子,这样才公平嘛。” 说完,她捧起碗吸溜了一大口汤,随即舒服地叹了一口气。
她与金雁儿很熟了,也不必端着什么好好学生的人设,平日里聊起天来一向百无禁忌。反正是闲聊而已,金雁儿从不会见怪的。
金雁儿像是呆了呆,良久才噗嗤一笑,“白同学,我真喜欢与你聊天。”
“巧了,我也是。”白茜羽的确这么觉得,自从到了这个时代以来,她接触的不是丫鬟情敌就是玉兰女校那群小女孩,唯有金雁儿能与她像朋友那样相处。
虽然她们之间的称呼并不亲密,交往也仅限于夜宵或是早餐时的闲谈,从不涉及对方的隐私,但或许就是出于这份成年人特有的“冷漠”,她们才能维持着这样让彼此都感到舒适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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