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是也没有什么要事,就是您二位帮百姓们解决了这么大的问题,理应被人知道,应该为人称颂才是啊!”
窦苗儿连连摆手:“大可不必,我们比较喜欢做好事不留名。”
是真的,她是真的不希望别人知道她的英雄事迹。
第一,因为她是一个很低调的人。
第二,在这个时代,女人太强也不是一个好事情,免不了被人说三道四,虽然她不是特别在意,但是平白被人多了些无端的猜测,谁的心里也不爽啊。
虽然自身确实很优秀,但是姐并不想显摆!
县令非常热情,说什么最少也要在城门口贴张大字报才行。
柳庭恪知道,县令可不是想帮他们扬名,而是如果告诉百姓们是谁都没有听过的江湖游侠“雷锋”解决了土匪,只能更加显出官府的无能。
但是青阳郡解元和聚贤庄的二东家带领护卫打败土匪那就不一样了,最起码说明不是随便哪里来的什么人都能收拾土匪,而衙门不能。
而且衙门虽然没有出兵剿匪,但是以最快的时间找出了功臣,说明他们没想贪功,而且说明衙门对这件事很上心,他们不是不想剿匪,只是一直在准备。
但是柳庭可 没心思陪他扯皮:“大人,并非我们二人不配合,只不过是学生收到裴大人的书信,要学生五月之前赶到宜州城且不得声张,再者樊公子与我是至交好友,又是我未婚妻的义兄,他被土匪绑走我们不得不上山,如若不然学生也是万万不敢冒险与土匪正面碰上,所以……还请大人您体谅。”
再一次把裴固扯了出来,还是好用的。
县令眼珠子又转了转,“那……也不能让这么大的功劳旁落,这样吧,既然樊公子与二位关系匪浅,不如记在樊公子的头上如何?”
“好!”
柳庭恪卖樊清卖的是毫不犹豫,再说这么好的事情,官府还有奖励呢,算是让他占便宜!
所以在衙门的“润色”下,樊清就成了历经九死一生,聪慧过人,胆大机敏,与同落入匪窝的江湖侠客“雷锋”联手,两人智勇结合,大败土匪的故事。
不得不说,衙门的小故事编的真是好,还是有点儿人才的。
柳庭恪说道:“给衙门写告示的这种小官儿,有时候也会干点私活儿,写个话本子之类的。”
窦苗儿点头:“我就说怎么读着有种熟悉的感觉……”
樊清得知此事之后立即就去找了县令,但是县令又把他支到了柳庭恪这里来了。
柳庭恪说道:“这又不是坏事,而且你也知道,这件事落在青青的头上不合适,再说不仅衙门会奖励银子,而且你考举人的时候还会酌情加分!”
最后一个理由才是让樊清真正心动的理由,他已经考了两次了,每次都落榜,明明他觉得自己不差,怎么就是考不上?
没准就是差这一点儿!
毕竟是自己的人生大事儿,他就“勉为其难”的应下吧!
“这个算是我欠你们一个人情。”
柳庭恪笑着说道:“不必在意,都是朋友。”
次日柳庭恪和窦苗儿就走了,樊清自己留在了江宁县,县令召集当地的乡绅请他吃饭,还安排当地的说书先生要讲他的事迹,尤其是得知他是前朝樊太守的后人,那就更要好好写写了!
就差让他身戴大红花骑马游街了。
甚至还有意在江宁县给他介绍个姑娘成家!
一开始他还挺享受这种被人追捧的感觉,但是三天后他就受不了了。
一出门就被许多人都认出来了,有一些狂热的人来向他表达自己对他的崇拜,他实在有点儿招架不住,
还有人跟他说自己的命运有多悲惨,樊清听着也十分动容,但是话音一转就是求帮助。众目睽睽,樊清为了面子,只能肉疼的从怀里拿银子救济。
由于县衙奖励了“三十两”银子的巨款,他还遇到了大姑娘小寡妇身体不适“摔倒”在他身上,想跑都跑不了,最后只能拿银子送人家去医馆。
总之出去一小天,被死死的困在了江宁县的大街上,傍晚才回到聚贤庄,三十两银子甚至都没够他今天的花销。
樊清待不住了,天稍微黑了一些,他就收拾东西,把自己乔装打扮成聚贤庄的采买,赶起马车就偷偷跑了。
在城门口处,还肉疼的塞了二两银子给守城的衙门,才悄无声息的出了城。
一出城,樊清就暗暗发誓:再也不回江宁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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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8章 金姨娘
而早已经离开江宁县柳庭恪和窦苗儿正在下一个县抓泥鳅。
这样的活动 肯定不是柳庭恪提出来的,他不喜欢碰到泥巴,而且觉得泥鳅很恶心,他衣衫整洁的站在岸上,看着玩的不亦乐乎的三人。
让人看着莫名有一种“快乐都是属于别人”的凄凉感。
他想不明白,为什么青青喜欢的活动都这么的……
不过嫌弃归嫌弃,他还是不挑食的,虽然活的泥鳅看起来很恶心,但是做熟了就可爱多了。
吃完了饭,窦苗儿问道:“也不知道樊大哥那里怎么样了,你确定这次你没有坑他吗?我总觉得你这么快拉我走不太对劲儿!”
柳庭恪脸不红心不跳的说道:“能有什么不对劲儿的?确实是有很大好处,而且是被人捧成英雄,又不是人人喊打,能有什么?”
“那若真是这种好事儿你自己怎么不上?”
“自然啊是因为我低调,而且……我只想做你的英雄!”
窦苗儿:……
好吧,这件事儿到此为止。
她相信就算柳庭恪真的坑樊清,也不会出什么大事儿,顶多是让他出钱出力,还能谋财害命不成?
樊清被他坑已不是一次两次了,也不差这一次!
话说回来,樊清还真是什么热闹都能凑上!
他们在这里已经停留了四五天了,今天就打算离开了,他们万万没想到,他们前脚出城,樊清后脚就进了城。
樊清直接到了聚贤庄去找人,得知他们才走一个时辰,本来想去追,但是这两天赶路实在是太累了,饭也没好好吃 ,实在是乏得很,算了,还是先睡一觉,明早再追也来的及。
坐在马车里的柳庭恪突然觉得背后一凉,“突然想改道!”
窦苗儿疑惑:“为什么?”
“直觉!”
窦苗儿想了想:“那听你的,我觉得像你这种人直觉通常很准!”
柳庭恪笑了笑:“那好,咱们改道!”
樊清就这样被抛弃,当走了一天的樊清终于到达县的时候,却被告知,窦苗儿根本就没来,他顿时心里就凉了。
不如昨天就追了,跟着苗儿妹子多好啊,有吃有喝有住还有小助手窦方,最主要是安全,强大的苗儿妹子,就是免费的镖师啊!
唉,这就叫一失足成千古恨,就应该昨天赶车去追的!
不过在这里樊清虽然没有遇到都苗儿,但是他遇到了裴固派给他的副手,叫做金山,是个十七八岁的少年,长了一张娃娃脸,天生就是一副笑模样。
樊清心里总算有了一点儿安慰,但是金山说自己没学过赶车,而且裴固让樊清让自己给金山开工钱……
樊清内心真的想骂娘,你可是一个知府,至于这么抠吗?
总想着从我们这贫苦百姓手里掏钱算怎么回事儿?
裴固心里也是想了:你今年的工钱一张图纸我给你涨了二十多两,一个跑腿的副手一个月也就二三两,用不用那么抠?
樊清想来想去:“算了,你回去吧,我不用人帮忙了!”
金山说道:“樊公子别啊,不会我可以学嘛,我可以不要工钱的!”
不要工钱……
那还可以考虑考虑,留下来干几天看看吧!
金山就这样留了下来,当上了樊清的副手,那种樊清要帮他赶车的助手。
樊清也不明白了,为啥不要工钱也非得留下来,这不是想不开吗?
一问才知道,原来金山是罪臣之后,虽然已经过了三代,脱去了奴籍,但也是不能参加科考的,她的姐姐是裴固的宠妾,所以这个活儿就落到了他的头上。
樊清一听,难道来给我做副手还是个人人争抢的好活儿不成?
金山的十分能说会道,几句话就把樊清夸的云里雾里,长这么大,哪有人夸过自己?
而且金山很崇拜他,溢于言表的崇拜,所以哪怕不要工钱也要留下来,为的就是和他这个天才学习一些养家糊口的本事。
樊清顿时就觉得自己形象高大起来了。
由于金山凄惨的经历和极为对樊清胃口的发言,樊清十分坚定的留下了他,就算他不会赶车也留下了!
不过在接下来几天的工作中,樊清发现金山不笨,而且很有眼力见,让他省了不少的事儿,最主要的是还 给他买包子吃,这让樊清有点儿不好意思了,于是十分大方的决定虽然不给工钱,但是饭还是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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