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别人提起我,就会说一句,哇,梁雁可是跟林栖捆绑在一起的,他们俩在一起所向披靡!最佳组合。”
十六岁那年,梁雁曾经说过这么一段话。
但最后梁雁放弃了做歌手,歌手竞争太大,出头太难,远赶不上当演员来得那么快。
林栖手又受了伤,和音乐再无缘。梁雁把他的伤全部怪在自己身上,最终放弃了歌手这条路
他急需和家里抗衡,没时间慢慢等。
成名以后,梁雁用那些钱给林栖修了那个别墅,把林栖关了进去。
这样做有两个好处,一可以防止他父亲找到林栖,给予林栖二次伤害。
二,他把林栖困在自己身边,他可以亲自照顾林栖。
所谓的金屋藏娇,不过如此。
这么久了,梁雁当演员当习惯了,他再没有出过新歌,独自背着一把吉他天南海北地走,却不敢在大众面前露面。
其实林栖不怪他。
林栖希望他继续唱下去。
他的每一个梦,每一句话,每一个落泪的瞬间,林栖都记得很牢。
梁雁只有唱歌的时候才会短暂地流露出哀伤,他向来会掩饰自己的情绪,可他唱歌时,他的眼睛也会说话。
林栖鼓足全部勇气,“你要继续唱下去,如果你以后还会开演唱会,我一定来看。”
“……”
梁雁很慢,很浅地笑起来。
他想说点什么,此刻说什么都是累赘。
所以他爱林栖天经地义,除了林栖,谁还记得他其实是个很棒的歌手。
而不是所谓的演员。
有人夸他演得好,说他是个天生的演员。却没人再说:梁雁,你唱歌超级厉害,请继续唱下去吧!
明明他和林栖的约定是要一直唱下去。
直到他弹不动吉他,林栖拿不起鼓槌。
梁雁不喜欢演员这个职业,在他们那个侈靡圈子里,演员不过是戏子,供人观赏,像个商品一般被人挑选。
走这条路只有一个目的,他想快点长大,保护林栖。
他不后悔做出这个选择。
经历了那么多次催眠,那么多恨,林栖还记得他年少时天真的梦想。
梁雁一动不动地看着林栖的脸庞,从秀气的眉到小鹿般清澈干净的眼,精致的鼻,带笑的唇。
有点孩子气的笑容。
林栖长不大,他永远记得他们的约定。
你的梦想我奉陪。
你的罪孽我承担。
背后的粉丝催得急了,林栖知道自己当误了太多时间,冲着梁雁很明媚地笑起来,“谢谢你的礼物,加油啊!”
他拿着耳钉,低下头,把帽子拉得更低,遮住了大半张脸。
梁雁怔住几秒,重新给下一个粉丝签名。
林栖颀长单薄的身影消失在夜幕里。
他在路边打了车,坐在车上,路灯的光从车窗撒进来,照亮手心的十字架耳钉。
耳钉上有细碎的钻,看得出来价值不菲。
林栖双手捧住耳钉,缓慢地把耳钉按到自己的心口,后背靠在椅背上,整个人松懈下来。
还不算糟。
他愿意再给梁雁一次机会。
第139章 HE结局番外 31
林栖睡了个好觉。
一觉醒来日上三竿,他迷迷糊糊地爬起来,洗漱完,从多士炉里烤了两片面包,倒了一杯热牛奶,坐在沙发上刷微博。
超话里很多人分享自己得到的签名照。
最火的一条帖子是:《梁雁的耳钉为何突然消失?》
林栖喝了一口牛奶,继续往下看。
原来昨天他拿走了梁雁的耳钉,很多人都很羡慕嫉妒,有人扒出来这个耳钉价值五百万,一般人有钱也买不到。
——“我在现场,是个男生拿走了耳钉,但是没看到脸。”
——“好羡慕啊,这个耳钉价值五百万啊!梁雁就这样送了?”
——“为什么我昨天要提前走……”
——“我出麓城一环金融中心一套大平层换这对耳钉,求求求求!我是急急国王,先出给我!”
林栖差点被面包噎到了,这么小的耳钉,价值五百万?
他知道梁雁不会用便宜货,可这个价格太离谱了!
昨晚睡觉,他把那耳钉随便丢到床头了,都没有刻意找个盒子装起来。
也没人告诉他这耳钉这么贵啊!
转念一想,梁雁给他的东西一直都这个价,要是因为这点钱失态,显得他是个土鳖。
林栖强装冷静,看评论区的说法,昨晚他拿到耳钉时并没有被拍下来,没有人知道是他拿走了耳钉。
梁雁签名一直签到了半夜三点,离开时听说手都快写断了。
林栖也发了条微博:【成功见到哥哥啦,超级帅,嘴唇看起来很软,想亲,嘿嘿~还要到了签名,以后也会继续粉的!】
评论区纷纷留言:【帅比哥你昨天不是说要退圈吗?(狗头)】
他把这事告诉了妈妈,妈妈挑起眉头,“你又去骗人家钱啦?这次骗了五百万?”
林栖无奈地笑,“为什么要说是骗?我又没开口要,他自己要给我。”
“你下次帮妈妈要他的护肤品,他那皮肤看起来可真不错……”
妈妈越来越爱乱说话了。
林栖刚要发火,忽然想起来,“啊,他的护肤品我记得名字,我一会儿给你买。不过他有些东西是专门定制的,按照肤质来调配,一瓶要几十万,你要的话会有点麻烦。”
林觅清噗嗤一声,“逗你呢!你妈我天生丽质,不需要那些东西。”
“我总算知道我自恋是跟着谁学的了。”
林觅清斜着眼睛看他,伸手揽住他肩膀,把他拉到自己身边坐下。
“说说,接下来怎么想?”
林栖眼珠子乱转,“什么怎么想?”
“少来,你都去见他了,你肯定想回头。跟我说说,你要钓着他多久?”
林栖脸红心跳,他撇过脸,嘟哝着:“我哪有钓他?我又没想和他在一起……他还没追我呢,不就是一对耳钉吗?”
“我还不了解你?”
林觅清用一张很鄙夷的眼神看他,“我猜你撑不过一个周。”
“起码三个月!”林栖立马急了,“要认真追我三个月,我才有可能答应他!”
林觅清一副“果然如此”的表情,“你看,你就是想和他在一起。”
心事被戳破。
“我不跟你讲了。”林栖急匆匆地站起来,不肯再跟她说话。
“哈哈,你又急了,改改你那急性子。”林觅清好笑不已,眼神透着宠溺。
如果世界上真的有神明,请让她的孩子幸福吧。
…
自从上次签名到半夜三点,梁雁便失踪了几天。
粉丝们蹲点无望,商业街那边的交通总算是恢复了正常。
就在大家都以为他又要沉寂时,梁雁发了一条微博。
内容是一条视频。
他坐在葡萄架前,怀里抱着一把吉他,身上穿着最简单的青色卫衣,象牙白的肤色,和温室里的葡萄架交印,像一场盛夏模糊的翠绿的梦。
“最近在写歌,弹给大家听听……”梁雁的嗓音隔着手机,有一些失真。
他拨动琴弦,一段空灵的乐声回荡在耳边。
调子舒缓温吞,像是入睡前的安眠曲。
一曲结束,梁雁看向镜头,瞳孔黑沉,唇形那么漂亮,天生带着笑,色泽红润干净,“只是雏形,如果有人肯做我的作词人就好了……好了,大家晚安。”
他的眼里聚起浓浓的、狭促的恶意,像个坏蛋,等着笨蛋上钩。
林栖把这段一分钟的视频翻来覆去看了十遍。
他就是那个张嘴咬钩的笨蛋。
他知道该怎么写词。
你看,梁雁就是这么坏。
要追林栖,还要林栖去找他。
林栖一边听这首歌的旋律,一边跟着哼,不到一天,他完成了创作,命名为《在雪崩之前》。
他找到了自己那把买来就没动过的吉他,迟疑片刻,拨动了琴弦。
很久没有弹吉他了,林栖有些生疏。
按照自己的想法,林栖笨拙地弹了几遍,一点点改音,直到他觉得很完美了,才录了音,保存文件,转发给妈妈。
他知道妈妈和梁雁有联系,拜托妈妈帮忙把这份文件转交给梁雁。
林栖的手在十七年前的一场雪崩里废掉。
那场雪崩并不算声势浩大,他能逃掉,可他脑子里闪过许多可笑的念头——如果他死了,就不会拖累任何人了。
这些丧气的想法让他停在原地。
他本该就这样死掉的。
梁雁抱着原地发呆的他,从高处滚下去,一阵天旋地转,寒冰刺骨。
悬崖峭壁,滚落速度太快,林栖身体本能地乱动,却被梁雁死死按住。那人用身体护住了他,陪着他一起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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