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她不知哪来的胆子,又侧过脸,打算在他的另一侧唇角再来一次时,却被他伸手挡在了唇前。
「不可以,小月。」
纪松月愣了愣,迷茫地看着他。他趁机向后推了半步,拉开二人的距离。
「等你长大,好吗?」
“我已经长大了。”
「现在我们,不合适。」
“哪里不合适?”她别过脸,又臊又恼:“还是说,你……不喜欢我了?”
沈度立刻摇摇头,表情变得严肃起来。
「我永远都喜欢你。」
“那为什……”
「等你高考后,好吗?我们约定好的。现在你要好好学习,一切都等明年再说。」他认真地比划:「我们还有很长很长的以后。」
纪松月抿了抿唇,过了好一会儿,才点点头。
“那你还痛吗?”
沈度一愣,似乎没料到她为何又问了一遍。而她的眼神近乎执拗,明亮、清澈,又不容忽视。
“一定很痛,是不是?”
纪松月抬起手,轻轻捧出他一侧的脸颊。
少女的掌心温热而干燥,他似乎想挤出一抹更大的笑意来,却不知为何失败了。于是他又尝试了一次,甚至试着比划说一点都不痛,可她的眼神那么真挚,满是关切,像是很久很久以前,家人温热的怀抱。
唇角好不容易上扬的一丝弧度,又坠了下去。
这种感觉已经多久没有出现了呢?
他在这个世上孤零零地活了太久,早就忘记被人关爱是什么感受。他也曾有过圆满的家庭,他也有一个无忧无虑,物质丰足的童年。那时父亲事业蒸蒸日上意气风发,每天都穿着笔挺的西服,出门前总要拿着公文包。母亲则烫着长长的卷发,带着漂亮的珍珠项链,每天早上都会准备一顿精致的早餐。
那时候他是全家人的宝贝,他是“我的儿子沈度”、“妈妈最爱的最爱的宝贝沈度”、“未来一定比我更能干的沈度”。
他也曾被人爱过啊。
他也不是一出生就要自食其力,被人摁在马桶里溺水,被扇巴掌、泼油漆、踹到肋骨骨折、内脏破裂,像狗一样被摁在地上给人舔鞋的老赖儿子的。
眼泪骤然落了下来,第一颗、第二颗,紧接着便泛滥了,噼里啪啦地滚滚落下,如同一条决堤的携卷着泥沙的河。他侧过头,闭上眼睛,泪痕在脸颊上留下一丝闪烁而纤细的线。
他依恋地蹭了蹭她的掌心,哽咽着点点头。
痛。
真的很痛。
那天晚上,他觉得自己应该要死了,自己的人生完了,脑海里满是她的身影。他想见她一面,他多想见她一面啊,哪怕听听她的声音也是好的。
如果见不到第二天的太阳了,那么至少人生的最后一刻,他想听着她的声音来结束。
他不想死的这么狼狈可怜。
他好想她。
这三个月里,他无时无刻都在想她。
那天傍晚,他们紧紧拥抱着彼此。少年哽咽着,无声地哭泣着,几乎要把整条文水江都灌进她瘦弱的怀抱里。而她温柔地抱着他,承担着他的眼泪和过往人生里所有的不公、痛苦和委屈,一点点耐心地,将碎片拼凑在一起。
两颗破碎的心紧紧相拥,是否能够治愈些许伤痕呢?
答案无从知晓。
这座生育他们的小城对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不幸作壁上观。
他们吞下命运塞进来的心肝肠肺、苦难别离一口都不敢拒绝。
他们如此乖巧,善良,所以任命运摆弄。
他们除了彼此一无所有。
第44章
他们在昏昏沉沉的房间里呆到了晚上。除了拥抱,哭泣,似乎什么也没做。
少年人能做些什么呢?这么多债务,即使是成年人,也一样束手无措。沈度的父亲熬到最后,不也选择了带着妻儿一起开车自杀了吗?
他能够重新振作起来,已经是相当了不起。
两个人拥抱了很久,温热的体温烘烤着彼此稚嫩的身体,莫名的燥动像是一场由内而外的大雨,将他们紧贴的皮肤融化、打湿,稍微一分离都要扯出黏糯的藕丝。
可他们是两张白纸,即使两颗心已经无比贴近,仍不敢突破下一步的底线。只有轻轻的、亲昵的厮磨,像小猫一样互相蹭着彼此的脸颊,偶尔鼻尖会碰到鼻尖,便会猝不及防地四目相对,尔后害羞又好笑地别过脸去,好一会儿不敢正视对方的眼睛。
可留给他们相处的时间并不多。
纪松月翘掉了整整一下午的课,晚上还有晚自习,天黑之后,她只能打车赶回学校。她心里清楚,这次逃课多多少少要付出代价,可如果今天没有过来见他一面,她这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
因为下个月,沈度就要去南方了。
他身上还有三十多万的债,于海城帮他垫了最当紧的一笔,算是赢得了些许喘息时机。但是这笔人情又欠了下来,再呆在这个小镇里,怕是这辈子都直不起脊梁骨了。
南方的厂子多,工作机会也多。龙华有个很大的电子厂,每个月底薪都有一千多,如果肯吃苦、肯加班,外加上他做手工赚外快,一个月赚3000不是问题。而且厂子包吃住,平时根本花不了多少钱。
这些钱,全都能攒下来。
条件已经很令人心动了。
沈度思考了一个晚上,就下定了决心,只等脸上的伤好一点就出发。
其实这么多年来,文水已经有不少年轻人去南方打工,干个几年都能开辆车回来,在镇上买栋两三层的片区房。靠江过活的文水小镇已经日暮西山,未来是属于临海的,那边的发展日新月异,每天都有新变化——比如很多人没见过的苹果手机,已经在龙华大批量大批量的产出,许多人都能把那只薄薄的小手机说得头头是道,比乔布斯还厉害。
但是文水小镇有几个人买苹果手机的?大部分人都只能在新闻上看见,手里拿的还是诺基亚、摩托罗拉呢!大家都觉得苹果手机不好使,没有键盘,发短信都不方便。
南方多好啊,机会那么多,遍地是黄金。
可是南方真的好远,坐火车要一天一夜,从江边坐到海边。
命运总把人推向别处。
“你要经常给我写信,知道吗?”临走的时候,俩人在大门口难分难舍。纪松月难得强硬道:“也可以给我发QQ消息,我要是有机会登陆,会一起回你的。你至少每天都要给我发一条。”
少年似乎在逗她,故意比划:「那我要发什么呢?每天都是同样的生活,你会厌倦吧?」
“才不会呢!我才不会觉得无聊,你发什么,我都会仔细回复的。”
「那好。」
俩人伸出小拇指,拉了拉勾,又用大拇指盖了个章,便是君子一言驷马难追,若是违背约定天打雷劈生吞一千根针。
于海城倚在客厅里,透过庭院,看着两个年轻人黏黏糊糊的告别。山上视线开阔,月光痛痛快快地洒满了整个庭院,把院子洗了一遍。俩人站在银辉中,发丝都过着银白色的微光,看起来像是白了头。
不一会儿,远处有车灯闪烁,是于海城帮忙喊的出租车来了。
纪松月最后又深深地看了他一眼,手指紧紧扣住他的,一字一顿地问:“你明年就会回来的,对吧?等我高考完,我们还要一起去北京的,你不会爽约的是吧?”
沈度用力地点点头,缓缓松开她的手,挥了挥。
带着淤青的眉眼含着笑,一瞬间漂亮得像泉水洗净的琥珀。
为什么人在别离的时候总是很漂亮?
因为或许此生再难相见,或许再也不见,即使现在人有火车飞机可以跨越山水,那也是一场风尘仆仆、舟车劳顿的旅途。耗在路上的时间,说不定比相见的时间还要漫长。此时此刻的难分难舍抵过了一辈子绵长的遗憾,怎么能不令人生动呢?那是要一辈子都铭记在心里的一幕啊。
纪松月上了车,隔着车窗,她看到沈度还没走,站在庭院大门旁,安静地目送她。于是她突然脑子一热,摇下车窗,想问他:“我是不是还没说过我喜欢你?”
可手刚抬起,便看到于海城走了过来,把一件外套披在了少年身上。
纪松月愣了一瞬,羞怯又一股脑地涌了上来,令她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了。
……
那天回到学校后,她照常去上了晚自习,第一节自习是英语课,年轻的女教师看到她,什么都没发生似的,照常坐在讲台上批试卷,一句话也没多说。
上午的火警是一个学生搞出来的乌龙。他太想放假了,所以才想出这么个馊主意。可令人意外的是,那天所有翘课的人都没有追责,学校宽容地给他们放了半天的假,后面该考试考试,该上课上课,那场刺激的兵荒马乱像是一记莫名的小插曲,很快就被密集的模拟考和试卷消磨殆尽。
沈度在十一月的时候去了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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