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这里是哪里,只知道自己站在原地呼吸了几次,也没有再听到新的尖叫声。
我继续感受着自己的呼吸。呼。吸。呼。吸。
新鲜的空气充满了肺叶,我听到了流水的声音。
我走近河流,让清水洗走黏在身上的污秽。水很冰,但我几乎没有感觉。呼吸的声音很大,我几乎只能集中注意力在这一件事情上。
我还在呼吸,我还活着。
仿佛过了一个世纪。
我扔掉了被血肉浸透,变成深红的病号服。
光着身子走进树林,找了一个树洞附近躺下。
我觉得我再也不要动了。草坪有点刺刺地扎着我的皮肤,好像有鸟叫,好像有清风。
身上什么都没有,只有我自己。
没有手机,回不去,但我不在乎了。我只想再也不用动弹了。
我就想这样躺着,再也不用动,再也不用见到其他的人,不用听到他们的声音……
我闭上了眼睛。
有什么温热的东西在我脸上。
我醒了,没有闻到血腥味。
视线中是夕阳的余晖和一个白花花的脑袋。白花花的脑袋正在用粉粉的舌头舔我的脸。
猫?狗?
原来这里是它的家。一只白色的小狗。它想吃掉我吗?不,它能碰到我,所以这不是带有恶意的攻击,也并不致命。
我没有动,任它舔去吧,反正皮肤都是咸的。
我又睡了过去。
我醒了,因为饿了。
我不敢置信,我竟然觉得很饿,觉得小白正在吃的那只长得像兔子一样的生物看起来很香。
对,小白,我叫它小白,因为它是一只白色的小狗。
小白狗。
它没有妈妈,妈妈可能死了吧,真是残酷的世界。
小白看到我在看它,把嘴里的兔子分了一点给我。
它叼着兔子腿,小心翼翼地放到我边上,然后坐下,用那双湿漉漉的眼睛看着我。
我很饿,我想吃饭,但我也不想动。
我觉得我失去了浑身的力气,只想躺在这里烂死。
我身上没有电子产品,没有塑料制品,没有一切人类文明的痕迹。我是干净的,有机的,环保的。我死了之后,小白可以饱餐一顿,吃不下的它还能分给朋友。
它有朋友吗?
小白还在看我,等着我吃那只兔子腿。
兔子腿血淋淋的,是生肉,我觉得如果连一只狗都要辜负,那我算什么呢?
我捡起来吃了。什么样的肉块没飞到过我嘴里呢?我的胃袋应该至少消化过三个不同人种的蛋白质。虽然并非我的本愿,但这件事就是发生了。兔子肉比起来还算可以入口。
小白摇了摇尾巴,继续回去啃骨头。
我狼吞虎咽地吃完兔子腿,继续躺平发烂。
太阳落下山去,晚上变冷了。
我感受着寒冷,想着自己的哪个部位会最先冻掉。
一团温暖的绒毛凑了过来,小白挨着我趴下了。热乎乎的,软绵绵的,它的心脏有力地跳动着。我伸手摸上那幼年动物特有的绒毛。
我好像哭了。
小白,你真好,小白,我不值得你对我这么好……
小白……
第35章 三栋别墅
我不是一个普通人,我是一个普通废物。
我就像是小白的废物老爹,整体在家无所事事,只能让孩子照顾衣食住行。我对自己很失望,但是奇怪的是,我动不了。
没有可以动的力量,精神和身体都疲惫不堪。我每天唯一做的事情就是睡觉,睡醒了吃小白送到我嘴边的食物。有的时候是水果,有的时候是肉。我唯一的作用就是在晚上充当一个可以群暖的工具,除此之外我什么都做不了。
做不到,做不了。
很多时候我都醒不来,浑浑噩噩,醒来的时候看着树洞外面的世界,也没有任何想法。阳光灿烂的白天也好,阴雨绵绵的下午也罢,一切的一切都无法引起我的兴趣。
在现代社会,这样的状态大概会被称作抑郁症,也许我得了抑郁症。
其实,仔细想想,我从来没有受到过实质上的□□伤害。但是我觉得自己很沉,就像一块铅,要陷进地底了。
只有小白,只有小白对我这么好。没有小白我可能已经死了。
我唯一能帮它做的就是走到树洞外面去解决生理问题——拉屎撒尿。
有的时候我甚至连这件事情都不想做。我躺在原地,幻想着如果我直接尿在洞里小白会不会终于把我赶出去,或者干脆去找个更干净的家,丢掉我这个没用的人类。
我为什么还活着呢?我不知道。这一切一定是有原因的。我不知道自己在哪里,在什么时间线,也许这个时候人类这个物种甚至都还没出现。
我躺在小白柔软的皮毛边上,想道:
我会变好吗?
这个问题的答案似乎是:不会。
现代人的肠胃无法接受纯粹的野味,我早该料到的,我闹肚子了。
我肚子很疼,起不来,我以为自己快死了,但我知道其实不会。因为金手指决定了对我生命有威胁的食物会直接穿透消化系统,无法进入我的身体。
金手指的作用范围比我想象的更广,现在似乎连意外都可以帮我防住。当然这也有可能是因为这个能力正在一点点变强,对于这个事实我的心情是复杂的。
蚊虫叮咬、极端天气、病菌感染……
这些都无法穿透我的金手指。
有的时候我就像是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上一样,无法与世界发生任何的联系。但我知道这不是真的,明明有那么多人因我而死。普通的,活在这本同人小说里的人们。
我用从真实世界带来的金手指无情地碾压了你们,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我不想思考,不想思考这些问题。我只想抱着我的小白睡觉。
小白,小白,我爱你,你是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爱着的生命。对不起,我不能帮到你更多,明明你也只是一个失去了妈妈的可怜孩子。
如果我能回家,我一定会带上你。我不会给你买工业狗粮,我会从超市里买新鲜的肉做给你吃,你吃一半我吃一半。我们周末去京郊爬山,听说雁西湖那边不错,很多养狗人会去。你体型大,我可以托人给你办狗证,让你睡我的床,给你吃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
好吗?你愿意吗?还是说,你更喜欢现在自由自在的生活?是啊,你可以去自己想去的任何地方。如果不是我这个大废物拖住了你的脚步。
你为什么要照顾我呢?为什么不弃我而去呢?
谢谢你没有抛弃我,谢谢。
问题在于,即便这样,我也不希望自己失去金手指。
从某个方面来讲,我甚至是庆幸的,庆幸死的那个不是我,庆幸我能一直平安活到现在,也许还有回家的可能。金手指帮我免去了很多——甚至可以说是一切物理上的苦难。但是我的精神太脆弱了,所以即便犯下了这么严重地错误我也不希望金手指消失。
我很讨厌这样的自己。
我就这样躺着,不时变换着姿势,等待被小白投喂。
仰躺,侧躺,趴着,从不离开地面。
我就像是匍匐生长的藤蔓,只能依靠着小白生存。
好在我的肠胃逐渐适应了山林野味,也可能是小白在发现我肚子疼之后只拿了安全的食物回来。
我好没用。
我就像是苔藓,像是地衣,像是无法动弹的菌类。
“简直就像个废物啊。”
我脑海中的声音说道。
“喂喂,不要随便把别人说的话当成是你的内心独白好吗?”
我的脑海好像很痛恨我,还在骂我。
“……”有什么东西踢了我一下,小白回来了吗?
我不情不愿地睁开眼睛,看到了一双黑色的长靴。
“话说回来我观察你好几天了,真亏得你能活到现在啊。”黑长靴的主人蹲下来,阴影罩在我身上,“但不是我说,你也太废物了吧?这么长时间就光是躺着等别人伺候?我好不容易追到这匹变异双头狼的幼崽,没想到居然在给你当保姆?”
变异双头狼,他在说什么啊。难道是在说小白吗?
我努力转头看他,他一副探险家打扮,漫画原著里标志性的胡子还没长出来,整张脸俊秀得很,跟G?I?篇闪回里一样英俊帅气。
是小杰的爸爸,金·富力士。
我应该感觉兴奋和开心的,但是现在的我感觉不到任何东西。而且我浑身赤裸,沾满泥土,蓬头垢面,肯定像个野人一样。他估计也不会期待我有什么特别的反应。
“我说你啊,你是遇难了吗?不过一般人就算遇难了过这么些天也该振作起来了吧?虽然这片森林普通人生还率低得吓人就是了。你遇到的这匹狼心肠好,算你走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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