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气了。
我「腾」的一下站了起来,然而一米六几的身高并不能和比肩两米的肌肉男抗衡。大哥虽然有点惊讶,但很快就和手下的小弟们哄笑一团。
他们交换了几句我听不懂的卡金国方言。
“外地人怎么了?”我说,“任何一座城市要发展,都离不开各种外地人的努力。”
后面有个小弟发出了一声嗤笑,用一种很恶心的眼神看了看我,说了一句我听不懂的话。但我就算听不懂也能猜出来他在说什么,多半就是——“这女人脑子有病。”
为首的男人恶狠狠地瞪着我,似乎想要以此威胁我。为了不败下阵来,我也瞪了回去。
但其实我还是有点虚的。
我不希望矛盾升级。
首先,我的金手指不适合打架。
其次,这伙人看着就不好惹,我怕惹怒了他们给店老板带来更多麻烦。
但是老板都被他们打昏了,脑袋磕破出了血。如果放任不管,这家好吃的店可能就会消失了。
我觉得这样不可以。
所以就算我心里虚,此时此刻也只能打肿了脸充胖子硬上,走一步看一步吧。
“这个女人不要命。”其中一个小弟用磕磕绊绊的通用语说,他肯定是说给我听的,因为他脸上那个笑容很猥琐,“不如带回去给哥几个玩玩。”
呕。
我服了……作者,你,居然脸不红心不跳地写出这么恶俗的台词!太没品了!太没品了!我要吐在你的键盘上!
就在我被十八线同人女写出来的恶俗台词恶心得隔夜饭都要吐出来的时候,那个领头的男人忽然伸手过来抓我。
可想而知,他抓空了。
好像没理解到底发生了什么一样,他又伸手抓了一下。
空了。
嗯。
他不信邪,又抓了好几下。
那样子真的非常可笑,一个身高近两米,凶神恶煞的□□大哥对着空气扑来扑去,就像一只对着空气打猫猫拳的奶牛猫。
真的不是我故意,但我确实没忍住笑了出来。
“你!”
但是在这种时候笑出来并不能缓解矛盾,反而让那位大哥怒发冲冠了。
他反手就掏出了一把枪,对准我的脑袋。
群众发出惊呼声。
我也愣住了。
因为……因为我后面有人啊!
就算子弹打不中有金手指的我,也不意味着它打不中我身后的人啊!
怎么办?不着痕迹地挪动一下位置,最好能让他那把枪对着没人的墙壁?
但是我坐在店里靠中间的位置,说实话,前后左右都是人,很难搞……
怎么办?怎么办?要不要直接抓住大哥带他传送到一个不相干的地方?啊啊——但是他那些小弟!万一大哥被我传送了,那些小弟突然暴走怎么办?
我这不就好心办坏事了!
我能感觉到自己的大脑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飞快运转。然后我突然想到了一个魔鬼的方案。
只要我不停地回到这个时间点,理论上就可以有无数个我。如果我能控制好出现的时间,甚至可以在同一个时间点把所有人都传送走。
对于他们来说是一瞬间,但对我来说却是可以随意决定的。
因为——时间对我来说不是问题。
眼看着那个拿枪的大哥就要按下扳机,我能感觉到自己的呼吸逐渐慢了下来,精神前所未有地集中。
要做到,在一瞬间,精准地控制住出现的地点和时间。
你可以的,普通上班族A,你可是拥有金手指的小说主角。
一瞬间,一瞬间,必须把握好时间点。
然而,就在这时——
“不许动!”门外不知何时聚集了警察和警车,还有救护车。“双手举起来!慢慢转过身!”
我简直热泪盈眶。
警察……来了!
第70章 一次偶遇
警察局,不是第一次来了。
我在现实世界从没进过警察局,是个遵纪守法的良好市民,到了这里却一连进了两次(虽然都是作为目击证人),甚至还蹲了监狱(陷阱塔)。
当然,由普通上班族A引发的悲剧不止如此,现在想来就算再把我关个百八十年似乎都没有那么过分。我自己当然是不喜欢蹲监狱的,但如果蹲监狱就能让我的心理负担减轻,那我愿意尝试。
考虑到代号A身份特殊,他们可能还会给我准备特殊的豪华监狱。如果能像汉尼拔·莱克特那样睡单人间,没事还能看个闲书,蹲监狱似乎也不是什么苦差事。
“所以,你看到那个人打了店老板,就站起来和他们对峙,是这样的吗?”
警官先生用带有口音的通用语问道。
“是的,她好勇敢。其他人都被吓得气都不敢喘一下,她竟然就直接站出来了!”说话的人并不是我,而是另一位年轻女性。她有一头秀丽的黑发,眼睛是粉红色的,不知道是不是戴了美瞳,但这个瞳色很可爱。
就是她报的警。
她和我一起来录笔录了。
填表格的时候我瞥到了她的名字,好像是叫石榴。她的通用语说得很标准,似乎也不是卡金国本地人。
做笔录的程序很简单,我们很快就被警察放出来了。石榴好像很崇拜我,出来的时候一直围在我身边说你好厉害,像个真正的英雄一样,搞得我怪不好意思的。
我们走过警察局的大厅,这里人员混杂,异常忙碌,就是在这个时候我眼角再次不争气地瞥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黑色刺头,灰蓝色披风,矮,算是帅哥。
是二十岁出头的金·富力士。
看到他,我就想起了我们上次见面的时候的尴尬场面。我被什么东西砸中了脑袋,跪在他面前吐得一塌糊涂。还有上上次,我像条光溜溜的死鱼一样赖在地上被他抗出森林随手丢进疗养院。
……
妈的,装作没看见。
“啊!是你。”金·富力士看到了我。
妈的,伪装失败。
“小A,是你认识的人吗?”
我面无表情又生硬地回道:“哈哈,你说什么呢?这个人是谁,我不认识,可能是认错人了吧。”
我拉着石榴走向大门,却被一只有力的手按住了肩膀。
“真没礼貌啊,我还以为我们已经是朋友了呢。”
礼貌?你跟我说礼貌?
还有,我们什么时候成的朋友?
“上次说见面的时候希望你不会再需要急救了,结果你就跑到警察局了?”他抬了抬眉毛,“惹上什么麻烦了?”
“没有。我见义勇为,过来录笔录。”
金·富力士一脸怀疑地看着我。
你怀疑个毛线,我看着就这么不像会做好事的人吗?
“看出来了,这段时间你倒是没闲着。”他叹气,松开了我的肩膀,“什么时候学会的念?”
我想了想。
“一个月后。”
“啊?”
现在是七月,尼克帮我强行开精孔是暑假期间,大概在八月左右,所以就是一个月后。
“小A,这位先生是——”石榴拽了拽我的衣袖。
“这位是大名鼎鼎的二星遗迹猎人金·富力士,世界五强念能力者。”
“哇……”石榴惊讶地睁大了眼睛,小声凑到我耳边说,“小A你好厉害!认识的人也都好厉害哦!”
“我都听到了。”金双手环胸道,“而且,是一星猎人。”
这下轮到我「啊?」了。
“你不是有个徒弟吗?”有了徒弟不就能升级二星猎人了吗?
长发飘飘的帅哥凯特。其实比起金,凯特更符合我的口味一点。虽然我知道本文作者是个金厨,对不住了,我就是对人夫提不起兴趣。
金用那种探究的眼神盯着我看了看:“有的时候我确实觉得你这个人不简单。你都是怎么知道这些的?”
我翻了个白眼:“拜托,我早就和你说过了啊。我是这本同人小说的主角,你是漫画主角的爸爸,你儿子叫杰·富力士,你徒弟叫凯特。我没有隐瞒过任何事情好不好啊,是你自己不愿意相信的,怪我吗?话说回来啊,我说你是世界五强你倒是不否认了。”
金:“……”
金:“我没有儿子。”
“以后会有的。”
石榴抓着我的衣袖,一会儿看看金,一会儿看看我,像是不知道该从哪里开始理解刚才的对话。
没关系的,石榴,你不理解也没问题。说实话我也不理解,这个世界上我不能理解的事情太多了。
“如果你是主角的话,也未免有点太弱了。”半晌,金终于蹦出来这么一句话。
“啊??”
“你学会念之后完全没有修炼吧?这可不行啊。你到底有没有一点身为主角的自觉啊?”
“不是,你怎么突然转换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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