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这套装备为什么这么中二?”我问。
“因为我喜欢。”她说,“多帅啊!”
“卧槽,以后我的审美会变成这种风格吗?”
好绝望,不如死了算了。
……
“你这套装备为什么这么中二?”我问。
我皱了下眉头:“等下,这个对话是不是发生过?”
“没有,是你的错觉。”她说,好像生怕我接着这个话题说下去一样。她继续道,“总之,你不要太灰心,现在情况其实比你想的要好得多,不如说已经是几种结局里面最好的一种了。不枉我费了好大功夫穿破这边的时空扭曲给你留下信息。”
“给我留下信息?”
“「不要相信他」。”她声音里好像有笑意,“哎,我想了半天怎么留言才不会触发太严重的蝴蝶效应导致世界崩坏。结果还算不错。如果你心里留有对那些人的信任,灵魂就更容易对他们敞开,被拿走的就不会只是一个虚影了!”
原来那个梦中的信息是她留下的。
“所以是你回到过去杀了飞坦吗?”我问。
她摇了摇头:“那个不是我。”
“那飞坦说的乌鸦是谁?”
“是卡卡。”她顿了顿,有些犹豫地加了一句,“但那个人不是你想的那样,总之,嗯,虽然也不算是敌人,但最好还是不要太相信他。”
“啊?”
她递给我一个笔记本,我看到封面之后立刻就认出是我的日记本。但是奇怪,我不记得写过这种东西。
“在另一个结局发生的事情。”她说,“你好奇的话可以看看,但我个人的建议是不要看。有些事情还是让它停留在美好的回忆比较好。”
我不知道该怎么接话,如果未来的我觉得我和卡卡之间的回忆算是「美好」的话,那我感觉并不是很想知道她所谓的「另一个结局」是什么。
“所以卡卡没有死?但是我明明已经——”
“他死了。”她好像在发愁该怎么给我解释,“或者说,他命运的终点确实是那个瞬间。但是他选择了将自己的时间停止在死前的那一刻。”
时间停止在死前的那一刻。
听起来好像有点耳熟,我在哪里听过类似的说法吗?
“漂流局?”我喃喃道。
就在我说出这三个字的时候,她身上忽然有什么东西响起滋哇乱叫的刺耳警报声,她一下慌了。
“我得走了!”她说,“你加油啊!我很看好你哦!记住这个时间点不能再回来了,所以你有什么想做的事情记得做完再走!”
留下这样一句嘱咐之后,乌鸦A就这么落荒而逃。
灰色的世界恢复彩色,时间再次流动。
派不上用场的世界五强念能力者终于悠悠转醒。
我用拳头亲密地和他的刺头来了一次近距离接触。
“喂!你干什么!?”金·富力士捂着头问我。
“你错过了BOSS战。”我告诉他。
作者有话要说:
库洛洛发动了不完全的金手指能力,三人闪现一下来到了史前时期。
巨大的魔兽和恐龙在地面和天上乱飞。
侠客:团长,这个地方没错吗?
飞坦:……
库洛洛:唔,我再试试。
他们来到了野蛮大陆的中心,被狂暴的原住民追杀,食人族围剿,冲出重围后,三人再次穿越。
地底的蜥蜴人世界,千万年后的外太空宇宙,还有一次他们差点在真空世界变成冷冻人形气球。
侠客(流汗):团长,这个能力真的可靠吗?
库洛洛露出头疼的表情:嗯……
飞坦:……
不完整的红钥匙完全不可靠,无法控制穿越选定的时间和地点。
侠客:她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库洛洛:……
侠客:团长?
库洛洛:似乎有某种使用限制。
几经周折,三人几乎走遍了莫比乌斯湖中岛上的时代和地点,冒险的途中三人都差点丧命,但也有不少收获。终于,在第42次穿越之后,他们回到了现代。
侠客:哈哈哈,虽然还挺好玩的,但是……
飞坦:下次不要再用了。
库洛洛:……同意。
红钥匙无法带他们前往想要的地点,它似乎拥有自己的意志。
一旁的咖啡厅里,小滴抬起头:啊,团长回来了。
小滴:派克,果然像你说的那样,团长他们回来了。
派克诺妲合上手里的书。
用古代语言写就的叙事诗被关进封面下。
派克抬头,对走进店里的同伴露出微笑:欢迎回来。
叮当一声,咖啡店门关上,原本的座位处只留下两杯咖啡,还有两张纸巾。
第217章 比永恒多一天
此时距离那个「魔王」把自己的灵魂强行塞给我已经过去了……五分钟左右。
这种感觉相当不是滋味,事实上,我觉得那个灵魂和我并不兼容。
我能感觉到它就在那里,但是我们无法很好地融为一体。
这也是为什么我的恢复进程进行得相当缓慢。如果有可视化进度条的话,多半才刚刚进行到1%。
之前在死后世界,无论是尼特罗、飞坦,还是其他人都没有这样的感觉。
但是我隐约能感觉到是怎么一回事。
那团灵魂已经将黑洞的一部分完全吞噬,在近乎永恒的时间长度中不断和它抗衡,积攒了庞大的能量。
如果说普通人的灵魂是一间狭窄的出租屋,普通念能力者就是市郊独栋,强大的念能力者比如尼特罗就相当于一座大楼,而这个东西……相当于一个小区。
你要怎么把一个小区塞进一栋楼?这是不可能的。
所以我只能慢慢地让能量的边界变得模糊,开一个小小的口。
如果直接把我的这栋楼放进小区,那我就会变成小区。反之,如果我能把这团能量变成移动电源,用一定的比例给自己补充能量,就能在保证自己不被吞噬的情况下回血。
想法很好,实践起来却没有那么简单。
一些记忆的碎片也会随着灵魂的能量来到我这一边。
陌生而熟悉的风景像流星一般在眼皮后方滑过,从眼眶中落下,逃向地面。
金·富力士沉默地站在我的身后,很贴心的没有说话。
“不要自责。”他一只手安慰地搭在我的肩膀上,“这是他想要的。”
刚夸他没说话,他就说了一句话,人真是不禁夸。
“我没有自责。”我说。
“你在哭。”
“没有,我只是在数星星。”
“我在梦里也见到他了。”金说,“这份乐谱是他留给你的。”
“……”比起乐谱,我有更想要的东西。
一个分享儿时回忆的人,一个能讲家乡话的朋友,一个爱吃同一种食物的,生活在同一个年代,能和我一起吐槽八卦的人。
一起吃饭,看片,打游戏,不吵架。
我觉得自己想要的东西并不过分。但我也知道,正是这样的「想要」才会让他感到痛苦。我为了这些浅浅的喜欢把另一个人放在身边,只会让对方深陷泥潭。
我们已经尝试过,失败了,我无法给他想要的东西,他也不想要我三心二意的关怀。爱是如此沉重的东西,但也许我的灵魂本来就很轻浮。我没有那么彻骨铭心的感情。
但是。
轻飘飘的痛苦就不算是痛苦了吗?
浅浅的难过了一下就不是难过了吗?
这样的情绪虽然在程度上并不激烈,却像夏夜的蚊虫,嗡嗡地在电灯下飞来飞去,起初你没在意,等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被叮得浑身是包,又疼又痒。
为什么一定要走向极端呢?
凑和活一下不可以吗?
就那么难以忍受吗?
如果真的那么喜欢我,就不能再多照顾一下我的心情,把那些极端的想法咽下肚子,装得再好一点,让我不要发现吗?
对不起,我知道这样的想法实在很自私。
“我知道对着一个已经变成移动电池的人生气很没道理。”我说,“但我控制不住自己。”
“如果能让你好受一点的话,”金说,“你可以把我当成他发泄一下。”
“还是算了。”我撇撇嘴,“你们一点都不像。”
金使劲揉了一下我的头发。
“喂!”我抱头冲他吼了一声,“我的发型本来已经很乱了!”
你不要再火上浇油了。
他咧嘴一笑:“还很有精神嘛。”
“你可闭嘴吧。”
“还记得我第一次找到你的时候吗?”
我感觉自己的表情出现了一瞬间的空白,第一次见到金?那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毫无印象。
“你那时像个野人一样,衣服也不穿。要不是能说出人类的语言,我差点要以为你是哪里的亚人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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