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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箭头大美人千里随军[七零]_清清一色箭头 第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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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道大院里不少人都想把家里的姑娘,介绍给陆毓华。


    可是陆毓华谁也没相中,这些年来一直是单身。


    再加上他为人冷漠无情,就连他亲大嫂把姑娘带到陆毓华跟前,他都当没看见。后来更是不见那些相亲的姑娘!


    所以大院里好多人都觉得陆毓华眼高于顶,不知道要娶个啥样的好姑娘才行?


    谁知道,今天她无意在国营饭店碰到了陆毓华。


    陆毓华身边却跟着一个年轻漂亮的小姑娘,这就让李玉芬有了危机感,也有点好奇沈意棠的身份。


    因为她也从冉红玉嘴里听说了,陆家来了个绝色大美人的事儿。


    如今一看陆毓华身边多了个天生丽质的漂亮姑娘,一时没忍住,就多嘴问了起来。


    陆毓华没搭理李玉芬,而是弯腰拿起放在板凳上的红围巾递给了身边的沈意棠。


    沈意棠虽然没说话,但是两人的默契,却让李玉芬看的有点心酸和难受。


    她不死心的追问道:“陆毓华,这位女同志是你家里的远房亲戚?”


    “是我对象。”陆毓华开口。


    李玉芬都快哭出来了。


    陆毓华却没理她,带着沈意棠和沈国庆朝外面走去。


    直到三人的背影都走进了对面的百货大楼,李玉芬的眼神还死死盯着前方,回不了神。


    “表姐,你咋哭了?”穿着皮衣的王丽丽从旁边走了过来,她身边还跟着大院里的狐朋狗友。


    大家看李玉芬红着眼睛流泪,都忍不住关心起来。


    “表姐,谁欺负你了,你告诉我们一声,我们给你出气。”王丽丽和李玉芬感情好,看李玉芬光哭不说话,也有点着急了:“到底咋回事儿,你倒是说啊。”


    “就是,光哭像啥样?”周围人也瞎起哄:“有气儿你说出来,我们给你出气去。”


    李玉芬拿手帕擦着眼泪:“你们知道陆家那个女人是谁吗?”


    “谁?陆家,就是丽丽她妈说的那个绝色大美人?”这些人瞬间来劲儿:“咋样?你见了?是不是真像丽丽她妈说的那样,特美?特绝色?说话还特好听,和咱们北方人口音不一样?”


    王丽丽也挺好奇。


    李玉芬却不服气:“也没多漂亮,顶多皮肤白一点,眼睛大一点,穿着旧衣服也好看一点罢了。”


    越说李玉芬心里越没底气,陆毓华都亲口说那姑娘是他对象了,她在这里难受有啥用?


    可是为啥越想,心口越堵的慌呢?


    倒是王丽丽他们一听李玉芬这么说,都来了看大美人的兴致。


    知道沈意棠进了对面的百货大楼,他们早饭也不吃了,全都往百货大楼里面跑,就想看看沈意棠到底有多漂亮?


    李玉芬不情不愿的跟在大伙儿身后,只要一想到沈意棠那张脸。


    想到陆毓华对沈意棠的体贴,她的眼泪就忍不住往下掉。


    早上刚开门的百货大楼里,还没啥人。


    结婚要用的喜糖、喜被,还有结婚当天穿的衣服也要买。


    柜台的售货员还给俩人推荐了红色的头花,上面还点缀着白色的仿珍珠,很有时代的特色。


    “这个喜庆,结婚那天新娘子戴在头上,别提多漂亮了。”


    售货员给沈意棠试戴的时候,还忍不住想,这头发漆黑顺滑,像缎子一样有光泽,也不知道这位女同志咋养护的?


    还有那皮肤,白里透红,近距离看都看不见毛孔,也实在让人羡慕。


    沈意棠特别适合戴红色,被喜庆的大红色一衬,那皮肤又白了不少。


    看得售货员都想上手摸一摸,看看是不是真的肤如凝脂?


    “咋样?”沈意棠回头笑眯眯地问陆毓华。


    两人都要结婚了,她也在努力地拉近和陆毓华之间的生疏。不然到时候结婚了,躺一张床上还很陌生,那多尴尬呀。


    陆毓华垂眸盯着她看了一会儿,脸色平静地说:“喜欢就买。”


    沈意棠一听就感觉他在敷衍自己,倒是沈国庆不停地竖起大拇指。他把大拇指竖的高高的,一直在用行动夸赞姐姐戴着真好看。


    买了红色的头花儿,售货员又按照陆毓华的要求,拿了几件外套和女士佩戴的帽子过来。


    京城的冬天冷,就算结婚,也只能穿厚实的棉衣。


    其实军大衣更暖和,但是小姑娘大部分都爱美,所以售货员拿的都是最好看的款。


    “这儿有件红色的防寒服,不仅面料用的最好。还在衣领那里搭配了白色的毛领。好看又暖和,结婚穿正好呢。”


    售货员拿起一件红色的防寒服,这里面塞的棉花特厚实,哪怕零下二三十度穿起来也没有任何问题。


    而且面料不同于这个时代常见的棉布,看着特别有质感。而且在灯下还闪着细光,有点儿像后世的羽绒服。


    沈翘一下子就被这件红色的防寒服吸引了目光,拿在手里也特别暖和。白色的毛领,摸起来毛绒绒还特别蓬松暖和,质感特别好。


    从设计和款式上来说,在六七十年代而言,是特别时尚出挑的。


    还是这个时代少见的拉链款,长度到膝盖那里。为了方便走路,下半截还设计了两个拉链头的小巧思。


    而且还能把下半截的衣服卸掉,当短款防寒服穿。


    沈意棠上身试了一下,特别暖和,热的她都出汗了。


    而且一点儿都不显胖,短款的穿法特别时尚。


    毛绒绒的毛领更是成了这件红色棉衣的点睛之笔,衬得沈意棠整个人也变得毛绒绒起来。


    粉白的脸颊和尖尖的下巴都陷入了柔软的毛领里,显得乖巧又文静。而且触感实在太舒服了,沈意棠笑弯了眼睛。


    陆毓华垂眸,与她含笑的眉眼对视,目光隐晦地从那细腻白皙如凝脂般的肌肤上移开。


    沈国庆则双眼亮晶晶的望着沈意棠,食指中指并拢竖起轻轻在鼻尖点了一下后,又对沈意棠竖起了大拇指:姐姐好漂亮。


    沈意棠看懂了手语,回了个谢谢。


    售货员看这么漂亮俊秀的少年,竟然是个哑巴,心里有点惋惜。


    但很快又挂上了真心实意的笑容,对沈意棠夸赞道:“同志,你穿着这件防寒服比仙女还好看,而且这是沪市制衣厂生产出来的,做的是展销会上的外贸单子。”


    售货员说起衣服的来历,脸上都带着骄傲和荣誉。


    虽然这个年代社会大环境不太好,但国家需要大量的外汇。


    所以每年还是会举办展销会,邀请外宾来参加。把一些好东西出口到国外,好给国家多挣点外汇。


    只是这个展销会管控严格,一般人根本没门路知道这件事儿。能去参加展销会的厂家和员工,都是根正苗红的好出身。


    所以对于他们百货大楼能拿到展销会的外贸衣服,售货员腰杆挺得笔直!


    “也是我们主任和制衣厂的厂长关系好,才拿了两件回来卖。”售货员嘴皮子利索,又见沈意棠和陆毓华都不是差钱的主儿,态度也特别好:“同志,您要是买回去穿上,保管满京城找不出和你同款式的衣服来。”


    要不说京城是首都呢,那售货员的见识都比别人多。


    说出来的话,都让沈意棠听出了后世商家喜欢搞的‘饥饿营销’和‘独一无二’的那一套话术了。


    但售货员真没说谎,这个款式的防寒服,他们百货大楼只拿了两件回来。


    也是沈意棠今天凑巧来的早,否则这样时尚的防寒服挂出来,肯定很快就会被人买走。


    毕竟首都人生活富裕,相比其他人还在穿劳动布,整天在黑、灰、青三个颜色中打转的人来说。


    京城这边的选择更多也更广,好多人也舍得给自己买好衣服穿。


    更别说还是展销会上的外贸单,价格虽然比一般的衣服都贵,可是舍得买的人也多呀。


    父母给沈意棠留下一千块钱,她走的时候,留了200块钱给沈老太太。


    可是谁知道,沈老太太给她收拾行李的时候。


    不仅把那200块钱,偷偷塞进了折好的衣服里;还额外多给了沈意棠300块钱。


    现在沈意棠身上加起来,一共有一千三百多块钱。


    还有一些全国通用的布票和工业票啥的,这都是她父母生前和老太太这些年攒下来的。


    穷家富路,沈老太太之所以全给沈意棠装上,就想让沈意棠手里有钱,来了京城不至于太寒酸,让人看不起。


    沈意棠琢磨着自己带着钱和票,买一件200左右的防寒服,是完全足够的。


    冬天的衣服本来就贵,她和沈国庆带的衣服也太单薄。


    除了给自己买结婚用的衣服,她还打算给沈国庆买厚衣服和裤子,最好再给俩人再各买一双防水的皮靴。


    京城的冬天,到处都是积雪。


    鞋子不防水的话,很容易被融化的雪水打湿,冻脚的很。


    “这件衣服我要了。”沈意棠刚要掏钱,就听人抢先开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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