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坐在去往部队家属院的路上,沈意棠还感觉脑子晕乎乎的,带着一种缺氧的晕眩感。
她闭上眼,把那些脸红心跳的画面,强行赶出了脑子。
今天她和陆毓华是搬东西去家属院的,除了陆建华送的半导体收音机。
陆家大姐他们还送了很多平时生活上能用到的物件。
大到衣柜桌子,小到镜子和搪瓷缸还有洗脸盆。杂七杂八的小东西堆在一起,吉普车的后备厢根本装不下。
只能先把一些日常生活用品,搬去部队家属院再说。
至于衣柜桌子,沈意棠她们打算去后勤部借货车来装。
当然了,车可以写条子免费借,但是油钱得自己出。
衣柜可以放在客房里用,小方桌可以放在卧室里当书桌、或平时的化妆桌用。
反正他们的家大,这些东西都能装下。
想起自己的家,正被她和陆毓华两人一点一点地填满、变成理想中的样子,沈意棠心里全是克制不住的欢喜。
沈国庆也很高兴,因为姐姐在置办东西的时候,把他也考虑到了。
虽然已经找回了亲生爹妈,可是常三德和林红叶对沈国庆而言,还是有点陌生。
比起亲生父母,他更依赖姐姐。
沈意棠也打听好了,部队有学校。
等彻底搬过来后,她就给沈国庆办入学手续。
等过了年开春的时候,沈国庆正好能跟着大伙一起去读书。
虽然沈国庆耳朵听不见,但他平时都上的正常学校。
毕竟七十年代,也没特殊学校来接纳这些身体有缺陷的孩子。
想起沈国庆读书,沈意棠就琢磨得尽快搞到做助听器的材料。
这样等开学了,沈国庆也能听见声音了。
这样一来,他也和正常孩子没啥区别了!
想到这里,沈意棠还问陆毓华:“你知道哪里能弄到软塑料,还有小型麦克风和电池吗?”
现代社会的助听器,都用的是硅胶和超级精密的电子元件。
但这不是七十年代条件有限吗?
所以沈意棠尽可能在这个年代,寻找一些常见且可替代的材料。
“这些东西倒是不难弄。”陆毓华一边开车,一边回答,还问沈意棠拿这些东西来做什么。
“我想给国庆做个助听器,这样他就能听见声音了。”
沈意棠也没瞒着自己会做这些东西,毕竟以后她找工作,也想找和科研设计有关的。
也不知道能不能去飞机研究所上班?
她现在这个身份,估计够呛。
但是也得一步步做规划,毕竟机会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
陆毓华惊讶:“你会搞研究?”
“对呀。”沈意棠说:“爸妈还在世的时候,经常教我搞研究。我大学的时候,也学的是飞机研究专业……”
沈意棠说着语气有些低沉:“可惜爸妈去世后,我也被学校开除了。”
这是原主的经历,说起这些往事的时候,沈意棠心里还在替原主惋惜。
原主是个很聪慧的孩子,在战斗机研究上,也继承了父母的天赋。
如果父母没出事,她大概也会成为一个了不起的战斗机研究人员。
和她的哥哥沈跃华一样,会进入科研所工作。
可惜了,原主一家都是不可多得的科研人才。
现在却死的死,散的散。
也不知道远在边疆兵团的哥哥,有没有收到她寄过去的东西?
边疆的冬天,经常大雪封山,比京城还冷。
她想办法买到的狗皮褥子、军大衣、还有一些粮食和药品,应该能帮助哥哥度过这个寒冷的冬天吧?
大概和原主的记忆彻底融合,每次想起哥哥和父母,沈意棠胸口也憋闷得难受。
陆毓华见坐在副驾驶位上的妻子,情绪忽然低落起来,他伸手揉了揉她的头:“成,过几天我就把东西给你弄来。”
要弄齐这些东西虽然挺麻烦,但是妻子想要,他咋样都会给弄来。
“对了,你说你要找工作。”陆毓华又说:“随军的军嫂,部队都会想办法安排一份工作。”
“但是现在只有小学老师可以当,你愿意吗?”陆毓华问。
老师这个职位要求比较高,需要有文化知识,所以好多乡下来的军嫂都没办法胜任。
沈意棠读过大学,虽然没毕业,但是在遍地都是文盲的六七年代,已经算是超高的学历了。
毕竟校方找小学老师的要求,是读过初中就行。
当然了,文化水平越高,学校越欢迎。
“成啊,我可以去试试。”沈意棠也很高兴。
她虽然想找和科研相关的工作,但是在成分背景能压死人的六七十年代,这很难实现。
只要她父母身上的冤屈一天没洗清,她就没办法干这份工作。
人不能闲下来,一旦闲下来就容易胡思乱想,而且没有精神支柱。
沈意棠需要一份工作,也需要扩展自己的社交。
当初举报父母的那个学生,现在已经调到京城的研究院来上班了。
听说还是个办公室主任,负责一些科研课题管理和研发协调工作。
她还得找机会去接近和调查对方才成,好在陆毓华驻扎的安河市,离京城不远。
而且当老师有周末和寒暑假,时间比较自由,也方便进行一些行动。
这么想着,沈意棠眼睛里全是亮晶晶的笑意。
陆毓华见她情绪好转起来,这才收回了目光,专心开车。
因为是临时来家属院搬东西,所以两人就没带沈国庆。
等车开进家属院的时候,就有不少人和陆毓华打招呼。
“哟,陆团长,带着媳妇儿搬家呢。”这些人和陆毓华打招呼,可是眼神却是看向沈意棠的。
冷漠无情的陆团娶了个仙女似的媳妇儿,已经在军营里传开了。
而且沈意棠在部队食堂,当众怼的乔薇和李家福两口子下不来台的事情,也被嫂子们绘声绘色的宣传出去。
大家都知道,陆团的媳妇儿不仅人长得漂亮,而且说话的文化水平也很高。
把浑身上下都充满资本主义做派的乔薇,打击得像阴沟里的臭老鼠似的。
这可是大快人心的事情啊。
毕竟大伙儿的媳妇几乎都是农村来的,平时没少被乔薇看不起。
他们也挺看不起,发达了就嫌弃糟糠之妻,要另娶年轻漂亮小媳妇儿的李家福。
所以看向沈意棠的眼神里也带着友善和笑意。
还有不少人都跑过来帮忙搬东西,就连隔壁张爱花看到沈意棠来了家属院,都兴奋得不行。
连忙拽着他男人一起过来帮忙!
“嫂子,您们可真热情。”沈意棠笑眯眯地给大家发喜糖,声音里带着高兴:“每次看到你们这么热情,我这心口都温暖得很。就像回到自己家一样!”
这可是沈意棠的真心话。
在现代社会,大部分人都被996折磨得没什么精神气。
除了一些特别外向的E人,大部分I人都是社恐,不太擅长和人社交。
可是在六七十年代,大伙不仅淳朴,就连精神气都很足。
而且好多自来熟的军嫂,也都热情洋溢得不行,真让沈意棠有种回到自家里被人照顾的感觉。
“哎呀,大妹子,你可真会说话。”张爱花乐呵呵笑起来,声音就跟高音喇叭似的:“光是听你说话,嫂子就觉得心里美滋滋的。再一看你长的跟朵花儿似的,嫂子就更高兴了。”
“感觉帮你干活,浑身都是劲儿。”这也是张爱花的真心话。
她觉得自己和沈意棠脾性相投,而且沈意棠从来不会看不起她们这些乡下来的嫂子。
每次和沈意棠说话,都把她们夸成了花。
而且沈意棠看着娇滴滴的,性格却一点都不扭捏,大方爽朗又明媚。
张爱花每次看到漂亮伶俐的沈意棠,都感觉看到自己那个早已出嫁的大女儿。
再被沈意棠一夸赞,感觉自己就像地里的老黄牛,‘哞’地一声,就能帮沈意棠犁上二里地。
难怪男人都喜欢和漂亮妹子说话,她也喜欢啊。
张爱花搬东西的动作又快又稳,而且气血足,好像还能上山打老虎似的。
沈意棠也羡慕张爱花身上这股蓬勃向上的生命力,但是她也不能让嫂子真像老黄牛那样干活啊。
沈意棠也加快了搬东西的脚步,可是每次她刚拿起一些东西,陆毓华就走过来接过她手里的东西。
“你去嫂子们说说话,我来就成。”陆毓华还用从张爱花家里借来的热水瓶,给沈意棠倒了一杯糖开水。
“哎哟喂。”张爱花猛地一拍大腿,差点把沈意棠给吓到。
陆毓华伸手扶了她一把,沈意棠刚站稳,就听张爱花语气暧昧地笑:“到底是新婚小夫妻,这腻歪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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