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北城,确实该回去了。”末了,他低低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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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完年之后的时间过得特别快,公司本就事务繁忙,周秘书给陆翊周订的机票是初八,在这之前,陆翊周意外地收到了一封来自母校的邀请,来自明德中学,那座他待了一年半的高中,几乎承载了他的所有青春,所有天真和骄傲。
今年是明德建校四十周年,所有邀请了各大优秀校友在年初前去参加校庆和演讲。陆翊周自然当仁不让,如今成了明德高攀不起的人物。深知陆翊周前来参加校友会的可能性渺茫,但还是给陆翊周发了这样一封邀请。
陆翊周犹豫了一瞬,最终还是决定在回北城的前一天去参加这个校庆,就当作是给这座城市和当年青春画上一个句号。
明德中学一早就开始在筹备校庆了,这学校一向不缺钱,操办的盛大而风光,初七这天,不少学生提前返校,为的就是参加这个校庆。
当天学校操办地喜气洋洋,既有新年的余温又有校庆的热闹。能受邀参加校庆的校友都是在社会上混得不错的。各大校领导一早在广场上接待,不过,最重要的是要等那位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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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沈思俞也回平潭市的消息,丛夏高兴得一时不知道如何是好,两人立马约着见面,自从高中毕业后,两人生活越来越忙,交集越来越少,也就自然而然地联系得越来越少。
丛夏时常想起沈思俞,但是临了,终于见面了,那么多话却都哽咽在喉咙里,只剩下一句,“思俞,好久不见。”
“夏夏,好久没见。”沈思俞长相没什么变化,还是一见到丛夏就笑,两人渐渐熟络,这么久没有联系,也没有隔阂。也许真正的朋友就是即便很久没见,感情还是能够一如从前。让人相信,有些感情是不会变的。
两人找了家餐厅叙旧,她们有说不完的话,后来,沈思俞提议去之前的地方逛逛,比如从前常去的奶茶店看看是不是还是以前的味道,去看以前放学经常走的那条街是不是一直都没变。
“自从高中毕业后,我就没有再回过一中。”沈思俞说,“我们回母校看看?我有点想它了,毕竟那里是青春,那些回忆什么都不能替代。那时候我像个傻逼一样喜欢着程方维,说来好笑。”
丛夏盯着沈思俞的脸,觉得这一点都不好笑,沈思俞不像丛夏,她多年以来的单恋并没有结果,无疾而终,甚至没有开始就草草结束。
丛夏不知道沈思俞和程方维这些年有没有交集,只知道,现在,她们好像没什么可能了。毕竟,毕业那年沈思俞被程方维拒绝之后,两个人谁都没有再向对方踏出过一步。
也许,沈思俞也该早就死心了。
沈思俞看丛夏那样看着自己,局促感无端涌上心头,她试图笑笑,把这件事揭过去,“唉,也没啥,我早就释怀了,谁年轻的时候还没喜欢过一个不可能的人啊。我早就忘了他,我都快要忘了他的样子了。”
丛夏目光瞥见不远处一个身影,忽然笑笑,“是吗?”
沈思俞信誓旦旦,煞有其事地说:“当然,谁还记得他啊。不就是拒绝过我吗?我还真非他不可啊?我还真对他念念不忘啊?笑死我了。没这回事。早就忘了。”
丛夏拍拍沈思俞的肩膀,温声细语说:“如果你真的忘了他的样子的话,你可以试着回头看一眼。”
沈思俞猛地回头,撞见一双淡漠的眸子,宛如一汪湖泊,程方维就站在不远处,那条以前她们常走的长街的尽头。那时候,沈思俞经常偷偷跟在程方维身后,一前一后走在这条街上。
现在,隔着十几米,再次站在这里对望,有一瞬将仿若有种穿透时光的错觉。
沈思俞愣了一两秒,随后转过头,当作好像什么也没看见,径直拉着丛夏继续往前走,程方维被落在最后,却一直看向她们的背影。
丛夏没再提起程方维,沈思俞也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刚才那一眼对视,仿佛没有发生过。
两人走到一中附近,发现隔壁学校此时此刻欢天喜地,又唱又跳,十足地热闹喜庆,相比起来,一中冷冷清清,这时候还没开学,半个人影都见不着。
后来两人得知明德中学今天是在举办校庆,怪不得这么热闹,所以刚才程方维也许也是过来参加校庆的?两人突然想到了这一点,如此就能解释得通为什么程方维会出现在这里。
两人路过明德的时候,几个志愿者热情洋溢地将两人拉进了礼堂之中,进入里面的时候,两人还是一脸懵,不知道自己怎么就进来了。明明只是想要去母校看看的,却误打误撞进了明德中学。
明德的礼堂辉煌大气,被布置得富丽堂皇,简直像个宫殿一样。里面各种穿着正式得体的成功人士来来往往,低声交谈,忽想交换名片,丛夏想要退出去,被沈思俞拽住手腕,“等等,夏夏。反正来都来了。”
“还挺有意思的,不是吗。我真想看看明德搞这么大阵仗,聚集这么多人在里面都是在干嘛。有点好玩。”沈思俞坏笑着说。
丛夏无奈摇摇头,妥协说:“好吧,好像也不是不可以。”
同意沈思俞的馊主意之后,丛夏就有些后悔,她们穿着打扮显然同其他人格格不入,其他人都是一副精英范,只有丛夏和沈思俞打扮得像是出门买菜一样。她们本来也就只是想随便逛逛,穿得怎么舒适怎么来。
沈思俞毫不客气地拿起旁边的小蛋糕和点心吃,随便给丛夏嘴里塞了一块,“不白来。来都来了,不吃点?”
周围都是社交叙旧的人,丛夏好想躲到角落,正祈祷着千万不要有人过来和她搭话,结果怕什么就来什么,有个穿着灰色的西装的方头男人端着一杯柠檬水走过来,和丛夏搭讪,“嗨,你好,你是几届毕业的?我1几届的。”
丛夏笑笑,硬着头皮胡乱说了几句。
那方头男士拉着丛夏讲得滔滔不绝了,丛夏为了应付他,一直在顺着他往下说,她心想自己随便乱说几句,这人该不会就把自己当作萍水相逢的知己了吧?我可不是啊喂!那他妈都是乱说的!
丛夏使劲给沈思俞使眼色,希望沈思俞能“解救”一下自己,可惜,只是一眨眼的功夫,沈思俞这家伙就不知道死哪去了,丛夏再一转眼,程方维也来了,他和沈思俞在说着什么。两人完全顾不上丛夏。
丛夏只好继续硬着头皮笑笑,一心想着尽快结束谈话,她真想说,大哥我对你吹的那些牛逼一点都没兴趣,别逮着我一个人薅了!但是丛夏的专业素养不让她这样说。
“你在华新社当记者?那你下次如果要采访我,我随时欢迎。”方头大哥得知丛夏是记者之后说道。
丛夏:“……”她为什么要采访他。
正在这时候,礼堂门口传来一阵骚动,大家的目光齐齐转向门口,首先看见的是几个保安,作势拦住旁边的人,随后是几个校领导和工作人员,最后,丛夏才看见他被人群簇拥着走上来,周围都是羡艳和崇拜的目光。
没人不知道他,近年来知名的顶尖企业家。无论在商界还是政界都有极富盛名。
校领导没想到陆翊周会受邀前来,受宠若惊,极其恭维。
丛夏面前的方头男人还说着什么,她听不清了,只看见陆翊周被人群围着朝她所站的方面走来。
随后直直同她擦肩而过。
那些保安有的还推了丛夏一把,嘴里说着让让,丛夏啧了一声,回过神来转头看见陆翊周已然走上了礼堂讲台。他好像完全没有看见x丛夏,可是刚才那一瞬间的对视让丛夏知道,他看见她了。
他也知道她此时此刻就在这里。
陆翊周上台,大家陆续落座,他没开口之前,谁也没说一句话,很是安静。丛夏被迫安排坐在最后的位置。
她看着陆翊周在最开头说了十分钟,随后就利落离开,他大概没有准备演讲稿,讲的都是一些极其落地和发自肺腑的话,没有讲他的创业历程,而是告诉所有人,想要获得世俗所谓的成功,必须抓住当下,守着一条路,慢慢走,有时候那条看似最慢的路,也许就是捷径。
陆翊周这些听起来有些似是而非,可是台下众人都听凝神细听,十分认真,并且在他说完之后给出了宛若海啸一般的掌声。他只讲了十分钟就下台离开了,甚至好多人认为他在下台之后还会再上来,直到主持人上台致词,感谢陆翊周的倾情演说,众人才如梦初醒般回过神来:大佬已经走了。他们甚至还想着等会儿和人家搭讪几句,推荐推荐自己,看看能不能争取机会得到几句指点。
可惜人已经走了。刚才的演说,他们还意犹未尽……
丛夏也早就想走了,只是她一直没看到沈思俞,正在四处搜寻她的身影,台上,主持人突然插入另外一个小插曲。
几个穿着礼服的学生举着一面锦旗上来,本来是要颁发给陆翊周的,但是他人先一步离开了。于是,如今这面锦旗挂在这里,显得有点局促和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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