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老头被他连珠炮似的问题问得直摆手:“你消停消停,你媳妇身体好着呢,比我这老头子的都强,双胞胎是辛苦些,但她底子好,只要别太劳累,该吃吃该喝喝,问题不大。”
宋子墨送走刘老头,回来就蹲在陈莹莹面前,想到两人昨夜的疯狂,又高兴又后怕。
“都怪我太粗心了,幸好孩子们没事。”
陈莹莹心虚地眨了眨眼,没敢说话。
宋子墨深深地看了她一眼,那眼神里有一半是无奈,有一半是拿她没办法的纵容。
“从今天起,”他一字一顿地说,“你什么都不许干,饭我做,衣服我洗,院子我扫。”
后来的几个月,宋子墨简直把她当成了瓷娃娃。
陈莹莹看着他忙前忙后的样子,心里甜甜的,幸福的抱怨道,“宋同志,你这样会把我惯坏的。”
宋子墨从灶房探出头来,手里还拿着锅铲,理直气壮地说:“我媳妇,我乐意惯着。”
宋老爷子手里的主席语录都要翻烂了想给曾孙子们取一个满意的名字,本子上写了满满几页纸,又划掉,又重写,比当年写战斗总结还认真。
宋子墨笑他:“爷爷,万一我爸也写了一张纸呢,到底选谁的啊?”
宋老爷子瞪他一眼:“你爸也要听我的,当然是选我取的。”
陈莹莹在旁边吃着公婆寄来的松子抿嘴笑,真是两个幸福的娃。
六个月后,一对白白嫩嫩的龙凤胎降生了。
男孩先出来,哭声响亮得整个村子都听得见,从发动到出生总共不到一个小时。
接生婆直呼是奇迹,好听的话张口就来,“两个孩子真是孝顺,不忍心他们的亲娘受苦,一看就是来报恩的,跟仙童玉女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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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2章 幸福日常48
祖孙俩等在产房外,听见接生婆出来报喜说是龙凤胎,老人家当场就红了眼眶,手抖了半天才把那壶茶端稳。
“好,好,好。”他连说三个“好”字,每个字的力道都不同——第一个是惊喜,第二个是欣慰,第三个是郑重。
他给男孩子取名宋远志,寓意志向高远、未来可期;给女孩儿取名宋知微。“知微知彰,知柔知刚”,他希望这个孙女能够洞察世事,心思通透,既温柔又有锋芒。
“远志,知微。”宋老爷子念着这两个名字,眼里含着泪光,声音却洪亮,“太爷爷要再奋斗二十年,看着你们长大,给你们更好的生活。”
他说这话时,腰杆挺得笔直,目光深远而坚定,仿佛一下子年轻了十岁。
首都的包裹流水似的往陈家村寄来。
奶粉是从友谊商店买的进口货,婴儿衣服是柔软的纯棉面料,一针一线皆手工缝制,精致妥帖。每个包裹里都夹着一封厚厚的信——有叮嘱,有挂念,有对孙辈成长的殷殷期盼。
陈莹莹抱着刚吃饱奶的宋知微,看宋子墨拆包裹,一件一件拿出来摆好。宋远志躺在旁边的摇篮里,蹬着两条胖乎乎的小腿,咿咿呀呀地叫着,也不知是抗议妹妹占用了妈妈的怀抱,还是单纯在练习发声。
幸福的日子像被人按了快进键,一年一年翻过去。
1972年的夏天,陈莹莹三十二岁了。
三十二岁,在后世还算年轻,在这个年代却已是扎扎实实的中年妇女。可她看着跟二十几岁时没什么差别——皮肤白净,脸上不见皱纹,身段也没有走样,甚至比年轻时更多了一种少妇的丰腴与从容。
村里的女人们羡慕得眼珠子都红了,私下里酸话不断:“也不知道她婆家怎么想的,那些护肤品看瓶子就老贵了,打扮得这么花枝招展,一看就不安分!”
双胞胎五岁了,正是狗都嫌的年纪。
两个小家伙满村子疯跑。宋远志带着妹妹宋知微上树掏鸟窝,下田摸泥鳅,把衣服弄得脏兮兮的,浑身上下没一处干净。宋远志胆子大,什么事都敢干——上树比猴子还快,下河扎猛子比鸭子还利索。宋知微比他谨慎些,但哥哥带头她就跟着,从不落后。
陈莹莹不跟小孩子计较,叫来他们爹:“宋子墨,看看你的娃儿们干的好事!还不管管!”
宋子墨无奈失笑,上前一把捉住闹腾的儿子,按在木盆里搓澡。可宋远志压根不老实,小身子扭来扭去拼命躲闪,溅起的水花打湿了宋子墨一身衣裤。
“宋远志!你再动一下试试!”宋子墨故作严厉,咬牙切齿地威胁。
宋远志眨巴着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一脸无辜地望着他,小奶音理直气壮:“爸爸,我不是故意的,是水太烫了!”
“这水明明是凉的,哪里烫了?”宋子墨又气又笑。
小家伙眼珠一转,立刻改口:“那、那就是水太凉了!”
一旁的木盆里,宋知微安安静静地自己擦洗着,听见哥哥的歪理,当即捂着小嘴咯咯直笑,两个浅浅的小酒窝深深陷在脸颊,弯弯的眉眼如同月牙,灵动又可爱。
宋老爷子看着这对活宝,整日乐得合不拢嘴,眼角的皱纹都挤在了一起,却愈发显得精神矍铄。他只觉得自己身子骨愈发硬朗,而远方首都的局势,也渐渐趋于平稳,蛰伏多年,也是时候重新出山了。
“男孩子皮实点才好,养出精气神,抗造!”老人总是笑眯眯地护着,“远志这小子,虎头虎脑的,跟他爸小时候一模一样,一看就有出息!”
没多久,一辆吉普车开进村里,把宋老爷子接走了。
这天傍晚,陈莹莹正在堂屋包饺子。新长出来的韭菜嫩生生的,掐一下都能出水。灶台上放着一锅粥,咕嘟咕嘟冒着热气,米香混着柴火的气息,暖烘烘的。
院门被推开,陈莹莹抬头——她男人回来了。
宋子墨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军绿色短袖,露出两条结实有力的手臂。锄头的木柄搭在肩头,另一只手里拎着一篓子刚从田里抓的泥鳅。
泥鳅可是水中人参,用来煲汤老少咸宜。只要有机会,他都会捉上几条回家养着。
这几年在乡下风吹日晒,他的皮肤晒成了好看的小麦色,身上的肌肉也比从前更加紧实分明。胸肌的轮廓把衣服撑得饱满,腰身却精瘦。走起路来步伐稳健,带着一种城里男人没有的、粗犷而鲜活的生命力。
他放下锄头,把泥鳅倒进水盆里,走到桌边端起搪瓷缸里的凉茶,仰头灌了几口。
喉结上下滚动,发出咕咚咕咚的声响。水珠从嘴角溢出来,顺着下颌线滑过脖颈,没入衣领,在晒成小麦色的皮肤上留下一道闪闪发亮的水痕。
陈莹莹看着那一幕,手里的饺子都忘了包,差点没吞口水。
宋子墨察觉到她的目光,转头看过来。
喝了一杯妻子特意替他放凉的菊花茶,他觉得一天的疲惫都消散了。
他嘴角一弯,露出一个略带痞气的笑:“看什么呢?”
陈莹莹被抓了个现行,也不慌。她把手里的韭菜放下,大大方方地笑着回答:“你猜!”
宋子墨弯下身,身上的热气扑面而来。他“吧唧”亲了陈莹莹的额头一下,声音响亮得过分,像是在宣告某种所有权。
“乖,晚上给你。”
他说完就转身出去找孩子了,留下陈莹莹被“晚上给你”四个字砸得满脸通红。
“说得我多饥渴一样。”她小声嘟囔了一句,可嘴角就是压不下去。
宋子墨早就看穿了她的本质——就是个爱美色的。
两人第一次见面,她就敢用火辣辣的眼神盯着他的腰不转。
这几年,村里陆陆续续来了不少知青。
从上海来的、从南京来的、从合肥来的——年轻的姑娘小伙,穿着城里时兴的衣服,说着城里时兴的话,走在田埂上像是画里走出来的人。
前路茫茫,回城遥遥无期。越来越多的知青开始跟村里的年轻人结合,结婚的结婚,生娃的生娃。
那些新来的男知青,一个比一个年轻,一个比一个斯文白净。有个从上海来的小伙子,姓林,戴着眼镜,说话轻声细语,笑起来腼腆得像个大姑娘。
他来村里的第一天,小翠拉着陈莹莹站在院门口看热闹,红着脸兴奋道:“你看你看,那个戴眼镜的小伙子长得真俊,一看就很有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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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3章 首都来信49
陈莹莹不过随意瞥了那男知青两眼,心里便暗自摇了摇头,那人身形太过单薄,看着弱不禁风,在她眼里,天底下最好看的男人,从来都是自家枕边的宋子墨。
宋子墨没有读心术,只知道自家妻子看了新来的男知青好久,心底的醋意悄无声息地翻涌。
当夜,他一反平日的刚柔并济,动作带着不容抗拒的强势,像是要将她彻底揉碎,深深嵌进自己的骨血里,可每每到了最关键的时刻,却又骤然停下,刻意吊着她的心神。
陈莹莹被他折腾得浑身发软,整个人化作一滩无力的春水,嗓子哭到沙哑,几乎发不出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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