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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页

    待过上一段时间,静徽的“堂妹”沈椿上京,照样可以嫁给他。


    只是,不到万不得已,沈维桢不愿走这一步。


    他笃定,李夫人必然会妥协。


    母亲高傲,却远远不及父亲心狠手辣。


    阖上眼,忽听身后门响。


    沈维桢睁开眼睛。


    清雅莲香缓缓渡了过来,她提着裙子小心走路,怕惊动了神明似的,一路小心翼翼,挪到他面前。


    沈维桢侧脸,看到了侍女装束的阿椿。


    她穿这样的衣服也好看。


    “哥哥,”阿椿拎着小筐子,“我来给你送肉包子啦。”


    沈维桢摇头:“祠堂内不许食荤。”


    “啊?”阿椿说,“可是我都蒸好了,不然我拿走——”


    “你亲手蒸的?”沈维桢跪着,扯住她裙摆,“坐下。”


    阿椿想了想,灵机一动:“不然,我去把牌位都反过去摆?这样,祖宗看不到,哥哥就能吃了吧?”


    “太高了,别摔着,”沈维桢说,“你不用跪着,坐下罢,陪我说说话就好。你来看我,我很高兴。”


    他就知阿椿心软。


    既然如此,接下来的事情便好办多了。


    等天放晴,沈维桢便会去见沈云娥。


    沈云娥更是心肠慈软,为了自己女儿好,她必然会配合着完成这一场局——元宵节后,所有人,包括李夫人、老祖宗都会知道,阿椿并非沈士儒的女儿,的的确确是沈云娥与亡夫的女儿。


    “可我今天不是陪你说话的,”阿椿小声,“我是来履行我的承诺。”


    “什么承诺?”


    “上次答应了哥哥,如果哥哥跪祠堂,我必然也会给哥哥送肉包子吃,”阿椿认真,“君子一言驷马难追,那淑女一言,四头牛也拽不回。”


    沈维桢拿到肉包子,刚吃了一口,差点呛到,失笑:“原来阿椿已经是淑女了。”


    阿椿想到不久后就要回到南梧州,满心欢喜,骄傲:“我恐怕会是南梧州最淑女的淑女了。”


    “是是是,”沈维桢笑着看她,“莫说南梧州,放眼天下,九州之内,没有比我们阿椿更淑女的姑娘了。”


    “哥哥脸皮果真厚得更有层次,”阿椿钦佩,“我只是小小的自夸,哥哥夸我夸得简直天花乱坠了——我听着都不好意思。”


    “慢慢适应,今后不好意思的话还有很多,”沈维桢吃掉一个包子,惊讶,“你怎么蒸了这么多?”


    “我怕哥哥吃不饱,”阿椿老实地说,“所以多做了些。”


    沈维桢柔声:“让我看看你的手,累着没有?”


    阿椿顺从地抬起双手,久不做粗活,日日都要涂荷露送来的软膏,掌心那些茧子软了很多,还有些许痕迹。


    她说:“没有累,面都是春雨姐姐和的,菜和肉也是另一个小丫头切的,我只调了馅料、包了包子,不累人的。”


    沈维桢说:“这种事以后也可让她们去做,你在旁指点就好,现今天冷,馅料也是冷的,包这么多,不信你手不难受。”


    上次沈维桢都没舍得让她上下握太久。


    “真不难受,”阿椿说,“一想到哥哥不用再饿肚子,我就包得特别开心。”


    阿椿知道哥哥在心疼她,这种心疼,会让她的心像炭火旁的蜜薯,软成一团。


    很多事情,她觉得没什么,沈维桢却认为她受了极大的委屈;阿椿一边想哥哥实在是没吃过苦、没见过什么世面,一边又想,没见过世面的哥哥定然是十分疼爱她的。


    她喜欢这种没见过世面的疼爱。


    窗外冷风吹雪,祠堂内静悄悄,只有两人和一筐肉包子,这般平静祥和,恍然间,仿佛回到哥哥还没犯疯病的时候,兄慈妹孝,如此美好。


    阿椿珍重地想,真好,有了今晚这段美好回忆,她回南梧州后,只会觉得京城是繁华美好、幸福温暖的。


    沈维桢一连吃了八个包子。


    其实,吃到第六个时就已有饱意,但阿椿许久不为他做吃食,沈维桢顿了顿,看她亮晶晶双眼,觉得不好辜负她期待。


    万一她下次不做了呢。


    于是违背修身惜食原则,咬牙继续吃了俩。


    “你做的包子很好吃,我很喜欢,只是今晚着实吃不下了,”沈维桢特意说,“等会儿我带回去,明天让秋雨热一热,当作早饭。”


    “呀,包子只有刚蒸出来时最好吃,”阿椿说,“别担心,我已经将食谱给春雨了,哥哥若想吃,让她做便好。”


    沈维桢叹:“千人千味,纵使一模一样的食谱,她做出的,也没有你的手艺好。”


    “那我明天再蒸一些,”阿椿认真地想解决办法,说,“嗯……还是要教一教小丫头们,毕竟我要嫁去南梧州,今后就不在京城了。”


    “巧了,”沈维桢含笑,“为兄也要去南梧州赴任。”


    阿椿呆住:“啊?”


    沈维桢喜欢她这幅模样。


    烛火下,他温和开口:“我已向母亲恳求,请她替我向你下聘。待订亲后,我们一同去南梧州——母亲没告诉你么?”


    第35章


    阿椿伸手去探沈维桢额头,担忧:“你是跪病了吗?”


    只碰了一下,体温正常,松开。


    沈维桢不满意,她碰触他的时间太短了。


    “无病,”沈维桢说,“我日日在此发愿,是望祖宗庇佑你我这段良缘。”


    阿椿吃惊:“发愿?不是挑衅吗?”


    “何来挑衅?”


    “这么多祖宗牌位看着呢,”阿椿说,“但凡有一个清醒的,都不会同意吧。”


    “祠堂里不要说这个,”沈维桢微笑,“哪里有当面说人糊涂的。”


    阿椿起身,挪挪挪,把蒲团挪得离沈维桢远了许多。


    她问:“所以,夫人的病——”


    “我愿娶妻,娶的又是她想认女儿的姑娘,”沈维桢坦然说,“母亲一时高兴坏了,喜极而病;不必担心,我会照料她。”


    “我怎么不信呢……”


    “这些琐事不需要你操心,”沈维桢说,“好好绣嫁妆吧,若实在绣不完,也不要紧,都带着。等到了南梧州,若有什么想要的,我也可差人去买——晚上就不要绣了,伤眼睛。”


    停一下,他又说:“先前几次邀你去选婚冠嫁衣,你都不肯,我便去订做了几套如今京中时兴的,应当有你喜欢的。”


    阿椿看了看上面那些森严的牌位,问:“你真要在祠堂里说这些吗?”


    ——我们可是兄妹啊。


    “有何不可?”沈维桢坐得端正,沉静,“父亲也知他做事不端、让我年纪轻轻就做了家主,所以特意生下你,作为我的妻子。”


    阿椿害怕极了。


    沈维桢仔细看她:“我同样遵守父亲遗命,好好为你择婿。普天之下,绝无人比我更适合你。如此,父慈子孝,阖家圆满之事,祖宗们若天上有知,必然欣慰。”


    “我都没有同意嫁给你,”阿椿说,“你不要在这里自说自话,我若是抵死不从呢?”


    沈维桢温和一笑:“你可以试着反抗。”


    阿椿不可思议。


    这可是祠堂——一开始只觉得沈维桢在藏春坞和仁寿堂中嚣张,现在才意识到,不,他在哪里都可以嚣张。整个沈府都是他当家作主,等到了南梧州——天高路远,说他只手遮天也不为过!


    她慌忙站起来,就往祠堂外走。


    苍天啊,大地啊,连死人都不怕,这世界上还有能克住沈维桢的东西吗?


    快走到门口,阿椿又跑回来,弯腰,狠狠拿走装肉包子的筐子。


    “早知道就不给你送肉包子了,”阿椿说,“你怎么可以恩将仇报!”


    这和农妇救了蛇、蛇非要娶农妇有什么区别!


    沈维桢嘱托:“走的时候把我那盏灯也带走,多带一盏灯照得亮;天黑了,慢慢走,别跑,容易跌倒。”


    阿椿气得锤了他肩膀一拳,又觉不太好,总不能对着他祖宗欺负他,对牌位恭敬地又一拜,生气地瞪沈维桢一眼,才跑掉。


    往外走,越走越迷茫,阿椿不知道该怎么做才好了。


    血缘都挡不住沈维桢,可若是没了这层,还不知道他该有多么恐怖。


    还有李夫人,她现在必然生气;阿椿不是傻子,只是读书少罢了,不会信沈维桢那番说辞。


    面冷心热的夫人,饱读诗书,仙女一样的人,怎么会因为这种事情喜到生病?必然是被沈维桢气昏的。


    她这样不懂规矩的乡下姑娘,有时候都会被沈维桢的言行吓到做噩梦;更不要说夫人,那么好、知书达理的夫人……


    阿椿越想越觉愧疚,只庆幸沈维桢还未告诉老祖宗。否则,若是气病了老祖宗,阿椿拿这条命都赔不上了。


    雪地中,冬雪追上来,轻声:“姑娘走慢些吧,别着急。”


    阿椿嗯一声,忧心忡忡地想,这般看来,蒙汗药必须要买了,越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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