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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云娥私下问阿椿:“你如何同他讲的?我看他这样子,是真心实意想娶你。”


    阿椿说:“我怎么讲都不重要,哥哥只听他喜欢听的。”


    她当然知道沈维桢没安纯洁的心,有院墙隔着,他行事不知会多么肆无忌惮。


    莫说先前同母亲住在一起,现在分了院子,只怕第二日沈维桢就会堂而皇之地搬到她卧室,睡她的床,分她的被子。


    沈维桢没有。


    三月份,正值南梧州的梅雨季。


    下面县衙上报,今年雨水格外的多,需谨防涝灾,多修堤坝、疏通河道预防;前任知州病得突然,现下还积压了不少徒刑之上的案件需沈维桢复审;


    更不要说征收赋税、治安防务……


    沈维桢一件件地做。


    雨水一连下了十天,沈维桢连续十天没有睡好;除却第一日在自己院中休息外,其余时间,直接睡在书房的榻上,连院子都没回。


    阿椿同样忙碌。


    毕竟是第一次管家,手忙脚乱,得知新知州上任,还有不少人送拜帖、礼物,幸好沈维桢提前说过,现今忙碌,所有邀约,无论大小,一并称病拒了。


    等他摸清了此地的关系,再做交际。


    沈湘玫帮了很大的忙,从小耳濡目染,如何管理下人、打理府上事务,迎来送往,她都懂,手把手地教阿椿。


    隐隐觉察,沈维桢如今这般看重阿椿,整个府宅都交给她管理,将来定是要将阿椿嫁到高门望族,马虎不得。


    阿椿全靠沈维桢的允诺坚持——他应允,等雨停,处理完积压的事务后,就带她一块去打猎。


    连绵骤雨。


    抵达南梧州的第二十天,阿椿同沈湘玫商议出一套管家的章程,总算能松口气。


    不管不知道,这么一算,阿椿被沈维桢的身家吓了一大跳,这么多钱,足够一百多个阿椿同时花上好几辈子。


    “大夫人先前陪嫁丰厚,在京城中是出了名的,”沈湘玫并不意外,说,“况且,这些也只是大哥哥的部分私产而已,大夫人没有其他孩子,将来大哥哥成亲,必然还要留给大哥哥——静徽,大夫人疼你,肯定也会给你备一份嫁妆。”


    南梧州的确没什么规矩,沈湘玫自在不少,开心去挽阿椿的胳膊:“今天下午无事,我们不如一起出去逛逛?我还不知道南梧州如今兴什么头饰钗环呢。”


    阿椿习惯性开口:“那我们要向夫人禀报——不对,现在这个家是我们做主,是不是?”


    沈湘玫点头。


    “走!”阿椿十分决断,“我批准了,我们快快出去玩!”


    两人直到落日才归家,带回了大包小包的特色点心果子。


    下午出行时还有个意外,回家时,因雨水多,道路泥泞,马车一时停不下,险些撞到一个儿童——旁侧一位锦衣公子及时出手,救下那孩童。


    阿椿去道谢,后者倨傲地盯着她的脸许久,才说声不必客气。


    晚饭时,沈维桢得知了这件事。


    “……是夫人娘家的义兄的养子,名唤李忠玉,现今跟着李将军做事,”叶青禀报,前几日,李将军生病,李忠玉递了拜帖求见,您刚拒绝。”


    李将军是李夫人的义兄,虽说义兄,其实不过是侯府一个家生子,老侯爷见他有些本领,赐名李至同,除去奴籍,送去军中。李至同果然有几分能力,一路稳步上升,待官至五品时,正式认了老侯爷做义父。


    因善于攻防,李至同二十年前被派遣到南梧州,率效顺军,罕见地在此戍边二十年。


    他此生未婚,十七年前收养了一个四处流浪的男孩,取名李忠玉。


    “下次若再登门拜访,告诉我一声,”沈维桢嘱托,“莫让他们单独与姑娘相见。”


    李至同是家奴出身,最听李夫人的话,沈维桢不得不提防。


    他总觉得,李夫人后来的松口十分蹊跷。


    次日,李至同果真携李忠玉登门,沈维桢让阿椿和沈湘玫出来,一一见面,一同吃了饭,倒也没生什么乱子。


    唯独有一点不好,席间,李忠玉频频看阿椿,沈维桢大为不悦。


    今后决不会再让李忠玉单独来找阿椿。


    他们送来的东西,皆一一严查过,确定没有任何夹带之物后,才送去阿椿的院子。


    如今,院子的名也是阿椿拟的,周围种了一圈茶花,便取名做“花中堂”;沈云娥居住的地方,则是“云间居”。


    至于沈维桢的院子,依旧叫“仁寿堂”。


    他习惯了旧的东西,不愿再取新名。


    花中堂与仁寿堂距离不远不近,中间隔着荷塘翠竹,阿椿饭后,常孤身来此散步消食。


    她快紧张坏了。


    前日,有一只白鸽飞来荷塘的亭中,落在她肩上。


    起初,阿椿以为是谁家养的信鸽,但那白鸽始终绕她飞行,令人警觉,待白鸽停稳后,她立刻自它腿上拆下细线绑好的信件。


    「稍安勿躁,以此做联络,静待时机——李」


    阿椿明白了,这多半是李夫人口中的那位兄长,来助她脱身的。


    她不知道这个“时机”何时来,便日日来此散步,但再未见过白鸽。


    第四日,阿椿撞见了沈维桢在此练剑。


    她不知沈维桢还精通剑法,远远地,只见到沈维桢身着月白劲装,手持长剑,一套剑法耍得行云流水,登时吸引了阿椿注意力。


    她躲在竹林里,仔细看,没有上前。


    万一是沈维桢设下的圈套呢?


    阿椿几乎能想到他会说的话——阿椿想学剑?可以,今晚单独来我房间,我教你。


    只怕他想教的未必是剑法,或许是床技。


    她才不傻。


    一连三日,阿椿都悄悄地躲着看。说来也奇怪,她脑子记不住诗词歌赋,却能记住沈维桢的出剑招式;看了三天,她就能记住每个剑招。


    忍不住捡起竹枝,偷看完沈维桢习剑,阿椿便用竹枝偷偷练:削、刺、撩、点、砍——


    “这是剑,不是刀,”正练着,沈维桢的声音在她身后响起,“毋需这么大的力气,易卷了刀刃。”


    阿椿满身大汗,转身。


    正值黄昏,彩云当空,沈维桢刚练完剑,一身象牙白,头发仅以玉环高束,比寻常少了份威严,多了份清爽俊朗。


    “我闲来无事,随便练一练,”阿椿赶忙说,“不是故意偷师。”


    她悄悄问了沈湘玫,知道沈维桢的剑法师傅鼎鼎有名,轻易不传给外人。


    “你是我拜过天地的妻子,偷师又从何说起?”沈维桢从容走到她身侧,将佩剑递给她,“竹枝轻盈,又怎能练的出?来,用我的剑,我教你,剑该这么握。”


    教人的时候,沈维桢十分耐心。


    阿椿的手被包裹在他掌心中,忍不住耳朵脖颈发痒。


    好奇怪,阿椿摸了摸耳朵,这么热,榻上他把他的剑全都塞,进来时,她都没有这么害羞。


    如今这是怎么了。


    “专心,”沈维桢提醒,“练剑要心神合一。”


    阿椿问:“你真愿意教我?”


    “我怎么不愿意教你?”沈维桢说,“我看出来了,你偏爱些刀剑弓枪。反正现在不用去学堂了,闲着无事,练一练,强身健体也是好的。”


    阿椿回头,惊异:“你不会被什么附身了吧?”


    沈维桢收敛笑容,放开手:“不愿学便算了,我不勉强你。”


    “哎,我学,我学,”阿椿立刻扯住他衣袖,“我只是觉得,哥哥和京城时很不一样了。”


    “京城有京城的规矩,南梧州有南梧州的规矩,”沈维桢又说了那一句话,“既然到了南梧州,我也得守这里的规矩。”


    阿椿感慨:“规矩倒不用守,只盼哥哥守一守伦理……”


    “什么?”沈维桢淡淡,“我的耳朵似乎聋了一下,没听清刚才那句话。”


    “我说,哥哥真是能文能武,顶呱呱,”阿椿连忙说,“哥哥快教教我吧,我已经迫不及待了。”


    沈维桢微微漾起笑容:“今日先指点你如何握剑、起势,明日再教你心法口诀,你不仅需下功夫去记,更要用心领悟;此后,每日这个时辰,我都在这里教你。”


    阿椿连连点头。


    太好了。


    她知道没钱的日子多难捱,以前和母亲相依为命,总有男的会偷偷摸进来。以前阿椿不懂的,以为是连穷鬼都不放过的小偷,慌不择路——现在懂了,贫穷的女儿家要比男子更容易遭受欺凌。


    练好了剑,就多一份本领。


    以后再不能这样锦衣玉食,她需有能力保护好自己和母亲——还有秋霜。


    在为人师上,沈维桢颇有能力。


    他性子沉稳、宽容,比沈士儒有耐心得多,不厌其烦地纠正阿椿的错误姿势;哪怕她又犯了刚纠正的错误,沈维桢也不着急,依旧温声细语,不急不躁。


    阿椿在武学上同样有天赋,仅用七日,便磕磕绊绊地学完了一整套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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