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是大家庭,夏季有时会来外祖家小住,姑姑姨妈叫个不停。
一到圣诞节,一大家子都会过来,那时候克尔福德闹腾极了。
“您有一个很幸福的家庭。”
“是啊。”
就是这份幸福让他胆怯,他害怕她婚后会不快乐。
还有她叔父。
“我叔叔安德鲁爵士,他是汉普郡的议员,还是牛津的古典学教授。”
“安德鲁爵士?小姐,我上过他的拉丁文课。”莱克惊喜道,“我记得他还说过,我们甚至没他侄女拉丁语学得好。是你吗?”
莉齐娅忍着笑,
“这样吗?是我。”
安德鲁叔叔那样古怪的人,说这话不奇怪。
“那我们冥冥之中也算认识了。”
“是啊。”
“从那时候我就很好奇那位爵士的侄女是什么样,我们都认为他是在吹牛,变着相地嘲讽人。”
“那您现在见到了。”
“嗯哼。”
他为这种多出的联系高兴。
他们的子女也挺多,不过长子都二十八了,还没结婚。跟父亲一样从政,在爱尔兰布政司任职。
两个女儿,也就是莉齐娅的堂姐,一个嫁给了哥哥的朋友,一个是母亲那边的表兄。
听说婚后都过的不错。
除了玛丽姑妈,还有个姑妈远嫁到了爱尔兰。通过嫂嫂那边认识的。
“我妈妈,伯伦特夫人,是位爱尔兰男爵的长女。她妹妹,我的姨妈,嫁给了萨福克郡的乡绅。我还有个舅舅,他继承了罗姆尼男爵的爵位,娶的是博林子爵的女儿。”
这是他们家唯一和贵族有的关系了。
约翰爵士母亲是侯爵孙女,但太远了些,不过次子勋爵的女儿,往后传几代都是平民了。
“我的舅妈她是英格兰裔,但她有点不幸。”她毫不避讳,“您懂得的,我们和爱尔兰之间的问题,宗教方面的冲突。”
爱尔兰的天主教徒被歧视,受到新教徒的打压。她舅舅就是爱尔兰新教贵族,巩固英方在爱尔兰的统治。
爱尔兰一直是个敏感问题。
她上辈子的朋友有不少爱尔兰人,他们都支持爱尔兰的独立,达成共识。
“我是95年出生的。1798年爱尔兰的起义,我那时候还小。”
对于一位小姐来说,毫不顾忌地谈论政治是罕见的,她因为信任他才会。
“总之,我舅妈的长子,他参与了起义军,最后作为叛军首领被处决,死于1800年。”
他是个激进分子,背弃了自己的出身和家庭。
“这样的人要跟家族分割开,我舅舅以他为耻。但是我舅妈,她始终知道自己儿子做了什么。她不会阻止他,她不认为他是叛军,相反为他骄傲。因此他们分居。”
小儿子也随之夭折。
只剩下两个女儿,她们均已结婚。
没有再生个继承人,爱尔兰的爵位女性能继承,即使不能,夫妻之间的关系也难以修复了。
她舅父还和女家庭教师有情人关系。
这个她没说。
舅妈倒不介意,她从不指望男人能从一而终,当初挑选他,也是因为他是个富有的爱尔兰贵族,对她怀有感情。
这位表兄的故事挺让莉齐娅动容的,她大概懂得他为什么会加入起义军,他的母亲为什么会支持他。
明明她舅妈是英格兰人。只是,太痛苦了。
莱克沉默了。
他父亲从他有记忆以来就常年在海外。
他母亲很爱他,告诉他和妹妹,他父亲是个英雄,保家卫国,应该为他骄傲。
他曾经也很崇拜,父亲就跟祖辈那样穿上军装,昂首挺胸,建功立业。
但是,他父亲,在爱尔兰叛乱后,坚决主张镇压而非安抚,由此倒向托利党派。
并亲身参与了那几年对叛军的围剿,晋升中将,获封男爵。
他说,“为了国家的稳定,一切都是值得牺牲的。”
对法问题上,倒向小威廉.皮特的辉格党人也是这么想。党派之争在国家面前不值一提。
避免法国那样的暴乱和无政府主义才是关键。
所以英国风气逐渐走向保守,害怕一切改革。
莱克曾经很坚信。
可在知道有七万多人被处死时,他还是受到了震颤。
法国大革命三年的恐怖,断头台下堆满了头颅,血流成河,因此而死的也不过这个数。
暴力真的有那么不可取吗?革命和保守哪个的危害更大,他第一次产生怀疑。
他去学现代史,越学越发动摇。
他很难不去崇拜祖辈,像祖父那边成为将军,像祖母那边的两位舅公当上首相。
谁能不向往呢?
但现在有人却告诉他,光荣革命的那个伟大政体不过是谎言。
他们只是打倒了王权,依附王权的贵族上位,成了新的统治者。
他开始质疑他的父亲,但更震惊的是,没人觉得他父亲做的有什么不对。
莱克突然意识到了他和眼前小姐的隔阂。
虽然说起来好像他们最为适配。
但他们真的来自,完全不同的两个家庭。
幸福的表象一戳即破。
她有个高尚的,为了信念而死的表兄。
他的父亲却是站在反面的屠杀者。
他为此羞愧。
她被爱包裹着长大,他从小就知道什么是利益。
婚姻从来就是两个家族的结合,利益捆绑,不需要任何爱,爱反而是种负担。
没人能脱离家庭的影响。
他们在一起真的能幸福吗?
第104章
苏活区,莱斯特广场
一座涂着黄灰泥的宅邸,内里陈设雅致,用最小花费做到了最大限度。
墙壁粉刷没有贴墙纸,崭新的亚麻布窗帘,而非华贵的锦缎。摆着的家具桃心花木材质,有点老旧,保养良好。
显出这间房屋的主人不是十足豪奢,也算富裕。
没有东方来的时髦摆件,没有祖辈的画像,装饰着水彩的乡间风景画。
偏英国式的朴素风貌。
但审美不错。
能住在这里的大都是一年几千镑收入的富人。靠经商为主起家的新钱。
家资颇丰的乡绅阶级,基本都西迁去马里波恩区和梅费尔区了。
毕竟苏活区治安不好,许多贫民混居,还满是情色娱乐场所。有种浮躁的气息。
不过住这里的小乡绅也不少。
房屋的女主人,斯通太太正忙着晚上的宴会。
他们雇佣了四个男仆,可以在桌边添菜。
斯通先生于五年前发家,从一年赚个800-1000镑的左右的收入,增长到了3000多镑。
跻身于中等商人行列。
一家人得以从东区搬到苏活区的莱斯特广场。养得起一辆四轮马车,让子女接受教育。
他祖辈是17世纪末从法国移民来的胡格诺教徒,一开始是造纸工匠,后来沿街叫卖到有了店铺,转为零售商人,直至斯通先生这一辈成了小有渠道的经销商。
家族的发迹或许还要等到下一代。
但他运气很好,遇到位慷慨的合作伙伴,进行了铅笔的改良和生产,自此发家。
有了闲钱后,现在更跃跃欲试要投资工厂。
斯通先生一向懂得怎么把握机会。
特别注意维护和这位朋友间的关系。每年八百镑的分红就很必要。
他们实际没太多往来,对方尤其年轻,除了生意上的,地址都是一处乡间住宅。
斯通先生猜想可能是某位小乡绅,不想和经商扯上太多关系,所以才委托他经营。
这样不找个代理人,而是自己亲自处理,就更奇怪了。
这位铅笔商是个传统的人。
胡格诺派教徒受到迫害后出逃法国,土地相应也被没收。
即使在英国定居百余年,谁不想再买回来呢。
不过买土地的事,估计要到他儿子那辈了。
一年三千镑收入只是让生活体面些,货款之类还要预留,攒不下太多钱。
斯通先生预备让他儿子接受高等教育,日后成为牧师之类。
女儿攒份五千镑朝上的嫁妆,好嫁入高一层的人家。
商人还是被看不起,到他这辈后就可以洗手不干了。
他妻子是个羊毛商的女儿,他除了纸笔还经营羊毛纺织品,谁能想到前者成了他的支柱产业呢。
斯通太太读过寄宿女校,会记账算术,把家里打理的井井有条。
她也是出自于胡格诺教派家庭,所以夫妻俩连带子女都有口熟练的法语。
但写作方面还得聘用专业的家庭教师。
斯通先生很幸运地找到了一个,是附近律师协会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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