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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箭头穿越小货郎,养家宠夫郎_菇菇弗斯箭头 第14页

第14页

    许久过去,院外再不见任何不寻常之处。


    曾如意盯着近在咫尺的镰刀,开始疑心自己是否看错了。


    ……


    却说另一边。


    常霄出门一整日,赶在天黑前进了寨子村的地界,没两步就被人叫停了步子。


    这家缺油,那家少盐,他庆幸多亏又去草市补了遭货,不然只怕回了村要什么没什么。


    先后卖去几样杂货,又跟这几家人讲,回头若是想要什么可去碾场上跟家里的小哥儿说,待他回来就送到门上。


    众人听了都觉方便得很,再不必成日盼着货郎来,想要什么走两步就能买到。


    他走后,方才在他这处买了东西的人一时未散,少不得议论一二。


    “那常家小郎还当真做起货郎了,这可不是好差事,整日要走多少路,不比下地轻省多少嘞。”


    “常家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没瞧着还有本钱做这营生,进这一担子货怕也不少银钱!再多疲累,也强过土里刨食,看天吃饭。”


    “可惜已是婚配了,不然我瞧他好样貌,还识文断字……”


    “人家找的夫郎可是城里哥儿,哪里瞧得上你家的?”


    “纵是城里哥儿又如何,还不是个哑巴……”


    “我看着也没多好,没听里正家媳妇说,来时半个包袱都无,穷得连口肉都吃不上,两人加起来凑不出三身衣裳,这般人家,我可不舍得孩子嫁嘞……”


    凑在一起絮絮说了半晌,越说越觉得还是自家日子更强些,常家曾经再是风光又如何。


    心里熨帖起来,瘾过足了,便各自回家做晚食。


    常霄半点不在乎旁人说何,只在乎得了几个钱的利。


    他捏着进村后卖来的一把铜板,边走边数,数过一遍,碾场就在眼前了。


    ……


    “回来迟了,从道口村出来东西卖得七七八八,我便想趁天早,再去马桥进货,不料没寻着卖草编玩意儿的那人,一番打听,又去他住的乡里寻。”


    常霄进门第一件事就是钻进灶房找水喝,缓过一口气后跟曾如意说起今日见闻。


    小哥儿站在一旁,只觉听着都累,不敢想一天里常霄走了多少路。


    从后面看,能看到常霄整件衣裳的背面都给汗湿了,留下深色的印子,布鞋也灰扑扑的,早已瞧不出原本颜色。


    过去读书时候,再挑灯夜读,也是风淋不着水湿不到的,哪里像现在,嘴都干得起了皮,走路一瘸一拐,定是累狠了。


    常霄却不以辛劳为苦,挣钱嘛,哪有容易的,容易的叫做捡钱。


    不过曾如意不曾掩饰的担忧目光,还是教他有几分受用。


    只是被看得久了,不免要有几分难为情。


    他换个话题。


    “对了,刘大哥可把豆腐送来了?我今日运道好,出村前正遇见他出去卖豆腐,有他带路,省了不少事。”


    曾如意倒出水碗里的几滴残水,用手指蘸着写字作答。


    得了肯定的答复,常霄举起湿巾子擦脸,热水浸过的布料尚还留有余温,盖在脸上甭提多舒服了。


    然而过后看到巾子上的印子,他尴尬道:“我这出去一日,脏得可以。”


    农村土路当真是尘土飞扬的,一阵风刮来就能让他吃一嘴土。


    说罢不等曾如意做出什么反应,急急忙忙出门去涮布巾。


    路过门口时不小心踢到什么东西,“哐当”声后,才发觉是原本放在院子一角的镰刀。


    他弯腰捡起,疑惑道:“镰刀怎么在屋里,你今日用了?”


    常霄两辈子没干过农活,但也知道镰刀是割草割麦用的,只有下地时用得上,就算曾如意在家砍柴,那也是用柴刀。


    曾如意抿了抿唇,不确定要不要把先前的事说出口。


    无法用几个手势或是简单两句话说明的事,他早已习惯不去解释,就算解释了也没人会听,只会嫌他是个耽误时间的哑巴。


    这点在与常霄来到寨子村后有了改变,即使是他一笔一划地写上几十个字,常霄也会仔细看完,做出回应。


    曾如意没有第一时间比划或是摇头,这令常霄当即打起精神观察,面前人脸上的犹豫不作假,让他眉头微蹙。


    “我不在家的时候,可是出什么事了?”


    曾如意见常霄的鬓发还因为汗湿而黏在脸侧,他抬手示意常霄先把布巾交给自己,常霄看了看他,选择继续往屋外走。


    “我出去洗脸,你在地上写字。”


    常霄拿着巾子去水桶处涮了几把,又捏碎皂角搓起沫子,狠狠洗了洗手脸和脖子,风一吹,一下子清爽许多。


    曾如意始终蹲在他身边,帮他递完皂角便专心用树枝写字。


    常霄把用完的布巾随手挂在脖子上,低头看地上的痕迹,院子里的沙地太浅,字一旦写多了,辨认起来就需要时间。


    但看完之后,他面色立刻凝重起来。


    曾如意望着他的神色变幻,在最后多写一句:


    【可能是看错了】


    他不想常霄白日出门还要记挂着家里的事。


    “这不是看没看错的事。”


    常霄咬着翘起的嘴皮,眉头拧成一个疙瘩。


    “光天化日的,你再眼花,也不可能错看一个大活人。如果那人只是路过,或是来寻你我有事,为何不大大方方地说明,反而在你发现后立刻就跑了?”


    曾如意轻轻呼出一口气。


    常霄不仅没有否定自己,还和自己想得一样,他因此镇定不少。


    正沉默时,常霄忽然说一句:“不行,我要去院外看看。”


    他想看一下院外的地上会不会有脚印,或是攀着土墙往里爬的痕迹,只要有证据,就能借此去找里正。


    怎知今天走了一天,腿脚胀痛,刚刚又蹲了半晌,再站起来时双脚直接麻了,实在是酸爽难言。


    过电一般的痛麻猝然来袭,令他根本站不稳,当场左脚绊右脚,直接朝一侧倒去。


    曾如意立刻像田里被拔的萝卜一样站起,用半边身子撑住了倒过来的常霄。


    肩膀相撞,是他们成亲以来,第一次在两人都清醒时离得这么近。


    眼看因为体格差异,曾如意因这一撞而随惯性后仰,常霄单腿后撤稳住自己,迅速伸手揽过小哥儿的肩膀,用力拽回。


    这次不再仅仅是肩膀相撞那么简单,若从旁边的角度看来,大抵像是曾如意撞进了常霄的怀里。


    第13章 人情


    周遭的空气一时安静,曾如意不曾抬头,常霄则看着小哥儿的头顶,距离近到喘上口气,发丝便能沾染上呼出的温热。


    他发现了自己所赠的那支木簪正好端端地簪在青丝之间。


    怀中的身躯散发着暖意,但却太过瘦弱单薄。


    隔着两层衣裳,常霄能摸到曾如意后背凸起的骨头。


    按理说此时他该松手了,不知为何,却任由自己定在原地。


    来自头顶的注视似有实质,曾如意大气不敢出,偏偏这时一缕风吹过,扰得鼻子有点痒,他控制不住,抬手捂住口鼻打了个巨大的喷嚏。


    “阿嚏!”


    曾如意:……


    他把头垂得更低,悄悄吸了下鼻子。


    常霄忍住笑意,他见怀中人窘得耳朵都通红了,本就面皮薄,再这么下去还不知要怎样。


    又想到自己从外面回来,一身尘土加汗味,纵是有什么心思,这会儿也全然消散了。


    “我去把外衣换下来,早点洗了,明天还要穿。”


    他找了个合适的理由,好让这场景不显得太过奇怪。


    曾如意也带着几分慌乱地整了整袖子,表示自己要去灶屋做饭。


    他胸口微微起伏,又被抬手按住,仿佛这样便可以隔着皮肉抑住心跳。


    两人就此分开,原地只余地上被踩乱的字迹,以及滴落的点点水痕。


    ——


    月落日升,又是新的一天。


    常霄和曾如意如常起床洗漱,如同昨日傍晚的小插曲从未发生。


    而常霄特地晚走了小半个时辰,当村里各家飘起炊烟,算着里正家应当吃完早食时,他拿起两本用布包好的书,裹了一包盐,外加两只虫儿笼,带着曾如意上门拜访。


    “来就来,带什么东西,这我不能收。”


    里正儿孙满堂,早就不需亲自下地劳作,常霄去时他正带着两个孙儿在院子里逗小狗。


    见常霄带了礼来,一个劲摆手。


    “你进点货做买卖不容易,一天下来才纯挣几个钱,这些东西给我,昨天你就算是白忙活了。要说谢,之前不是已经谢过了。”


    “不是一码事。”


    常霄摆弄两下虫儿笼,很快把两个豆丁似的小娃娃吸引过来,一个小子,一个哥儿,都养得白净胖乎。


    “拿去玩吧。”


    上次来时他就注意到,里正家人丁兴旺,最大的孙儿都到能说亲的岁数了,年纪最小的则话还说不太利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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