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也对
咔嚓——
盛凌华一不留神, 没控制住力气,将一次性筷子折成两截。
“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当然,我也是想了很久, 才觉得这办法不错的。”
“哪里不错, 这也太离谱了。”
盛凌华发出惊呼,本打算继续吃饭,可看了看长度还没有巴掌宽的筷子, 只能无奈将其放下。
“你不要有那么重的抵触心理, 我只是跟你聊一聊,没有其他意思。”
爱德蒙起身拿了把叉子给她。
盛凌华看了看手里造型精美的餐叉, 又看了看热气腾腾的麻辣香锅, 决定凑合一下。
爱德蒙则继续在一旁和她说话:“我也没说让你一定要和他怎么样, 我只是说可以考虑一下,光明女神让你们维护正义, 又没让你孤独终老。”
艾利克斯忍不住说:“但没听说过和魅魔在一起的。”
爱德蒙看了她一眼, 用眼神警告她不要乱说:“这都什么年代了,女神来了也不能搞歧视。”
多年前的确存在血统论, 不同种族之间的婚姻是不被主流思想认可,甚至会受到审判, 但如今这些老观念早就被淘汰了。
想和喜欢的人在一起是一件十分平常的事, 种族的繁育重任不该被压在任何个体上。
爱德蒙又扭过头去看盛凌华:“我记得你以前也说过想谈恋爱吧?”
“那都是好久之前的事了。”盛凌华突然扭捏起来, 说起来这都是她刚来H市时说的话。“现在想法早就不一样了。”
当时她才大学毕业, 全靠一时兴起决定来H市定居,对于新生活可谓是充满了期待, 年轻女孩渴望恋爱不是很自然的追求么?
但这两年她也见过不少感情纠纷,看得多了,心思也就淡了。
不过但凡有人问她, 她都会借口说没时间,但只有她自己知道,一个人呆在家里有多舒服。
“你也别激动,我只说你可以考虑看看,我见你对庄斯夜印象挺好的。”
盛凌华是个爱憎相当分明的人,她甚至不屑于掩饰自己对人或物的厌恶。
因此也不难得出这个结论。
当爱德蒙第一次从盛凌华嘴里听到庄斯夜这个名字时,他便觉察出了这一点。
盛凌华并不讨厌庄斯夜,甚至还有点好奇,以他丰富的经验来看,好奇正是好感的开端了。
再后来,他见到庄斯夜本人,也愈加肯定这一判断了。
庄斯夜对盛凌华的态度也绝不简单,这个结论他靠得不是观察,同为男性的直觉,再加上昨天他看到盛凌华的反应,便不禁开始思考,是不是有其他解决办法,于是便让他想到一个大家都忽略许久的盲点。
要是这两人在一起不就好了?
现在看盛凌华的反应,他也觉得有戏也不追问,只是自言自语地说:“其实庄斯夜这条件,要不是身份问题,在人类社会应该蛮受欢迎的。”
艾利克斯实忍不住,又问:“这人是做什么的?明星吗?”
魅魔一族现在行事低调,不过听说混得相当不错,据说还捧出了一个大明星,现在十分赚钱。
“不是,他现在在开公司。”
爱德蒙简单说了说,也没指望艾利克斯能听懂,没想到对方确实点了点头说:“那确实是新兴行业,很有发展前景。”
说完她看到对方面露惊讶,立马明白过来,得意地冲他抛了个媚眼说:“很意外是不是?我又不是整天钓帅哥,当然也会关注国际形势,你以为帅哥又这么好钓吗?”
她当然是喜欢那些长得帅又有脑子的男人了,不多了解点内容怎么和人沟通呢?
总不能上来就色诱吧。
“没想到他竟然还是个公司老板呢,那确实还不错。”艾利克斯用一副你赚大发了的眼神看着盛凌华。
“你俩在一块不是挺好的?”
爱德蒙提高音量:“我是说谈恋爱!”
“我当然知道。”艾利克斯嫌弃地与他拉开距离,“我耳朵很好,别一惊一乍的,我也是谈过恋爱的。”
盛凌华一下子来了兴趣,“真的吗?那然后呢?”
“当然,这有什么好骗你的,也就是五十多年前吧。”艾利克斯一改平日张扬神色,面带怀念地说:“他是个虔诚的教徒,人很开朗,善良又正直,还一直劝我戒酒。”
“那然后呢?”
“我们交往了半年多,最后分手了。”艾利克斯看到盛凌华一脸震惊,不由得笑了:“这有什么好奇怪的,我怎么可能和他结婚,他全家都是教徒,每天吃饭之前可是要祷告的!”
“而且他想要的生活我又给不了,他应该找一个和他有相同信仰的女孩结婚生子,每到圣诞节有一堆亲朋好友来他家庆祝吃大餐才对。”
此话一出,其余人都沉默了。
爱德蒙此时却问:“那你跟他交往的时候,是怎么吸血的?”
盛凌华都惊呆了,在这么煽情的时刻,爱德蒙关心的竟然只有这件事吗?
艾利克斯也没有表现任何不满,坦率地回答:“这也是我跟他分手的原因之一,那是个小镇子,镇民相互都认识,我不方便下手,所以那半年一直是用其他动物血代替。”
“不过你也知道,动物血的味道很糟糕。”
艾利克斯边说边看着盛凌华,视线不自觉地往她脖子上飘去,心里想着好漂亮的脖子,皮肤光滑,血管看上去也很健康。
要是……
“喂!”盛凌华立即释放震慑的气息,压制艾利克斯的念头。
对方立马清醒过来,有些畏惧地逃避盛凌华凌厉的目光,小声嘟囔:“想一想也不行?”
“当然不行,想就已经很危险了!”
爱德蒙也是经历过这个阶段的人,自然知道艾利克斯此时的反应。
于是他指着麻辣香锅跟艾利克斯说:“你看看她吃的东西,血的味道能好到哪去?说不定还带着大蒜味。
艾利克斯闻言也跟着望过去,只见一堆素菜裹着油汪汪的光泽,瞬间让她联想到了一些不好的东西,整个人都哆嗦了一下。
“太可怕了!”
盛凌华气得差点把叉子扔出去,“你说我就算了,你怎么可以侮辱麻辣香锅!难怪你刚才没有阻止我,就等着这出是吧?”
她把麻辣香锅往前一推,声嘶力竭地企图替美食证明:“为了你我今天特地全点的素菜,你别听那个老吸血鬼的鬼话,他根本不懂美食!”
艾利克斯看到离自己越来越近的麻辣香锅,急忙往后退:“好了好了,我承认它很好吃,你自己吃吧。”
“要不你尝一口呢?”
艾利克斯尖叫着跳开:“不要逼我啊!”
爱德蒙看到这一幕却是露出笑容,特意对盛凌华说:“你看我就说她很怕你吧。”
“这件事情是这么理解的吗?”
“好了,还是让我们说回正题吧,我的意思就是顺其自然,你不要有太多心理负担。”
“我怎么会有心理负担。”盛凌华把麻辣香锅拉了回来,继续用叉子吃着,“我觉得你想得太长远了,现在我关心的根本就不是这些事。”
“那是什么事呢?”
“你这人好奇心不要那么重。”盛凌华不愿意再说下去,故意板着一张脸说:“尊重一下个人隐私好不好。”
爱德蒙认错态度良好,“我的错,我不问了。”
看对方的意思也不是没有考虑过,爱德蒙也就点到为止。
“影族的那边的事,我还在帮你打听。”
“我也托人问了,大家好像都没头绪。”
“估计是躲在哪个角落在养伤,等伤好了就会来找你了。”爱德蒙越说越不放心,虽然盛凌华实力够强,但明枪易躲暗箭难防,谁知道下次对方会用什么套路呢?
“要不你搬过来住?从这到便利店也方便。”
“得了吧,你那个地下室住你俩都费劲,还给我弄张床,到时候怎么睡啊,我可不想跟你闹绯闻。”
以爱德蒙的高人气,她怕到时候袭击的她就不只是影族人了。
艾利克斯幸灾乐祸地说了句:“我就说你这店太破了吧。跟你住,还不如找那个魅魔呢,公司老板的住处肯定很豪华。”
盛凌华便想起了庄斯夜家中的夜景,赞同地点点头:“的确,他家客厅比我整个出租屋都大呢。”
爱德蒙冷哼一声:“房子大有什么用,他能保护你吗?我的城堡光是佣人房就有八个。”
盛凌华斜着眼看他:“你是说你那个回去还得买门票的城堡吗?”
艾利克斯听后放肆地大笑起来,“难怪呢,我是说你怎么会跑到H市这种地方来,要不跟我去国外开店吧,我在不少地方都有熟人,风景很不错的。”
“等你把所有酒都记住再说吧。”
爱德蒙说到这儿突然意识到一件事情,他今天只做了一件事,就是教艾利克斯认识酒品,结果发现对方却不太熟悉,只是知晓几个高级品牌而已。
可对方明明是长期出没在此类地方的人,酒类知识为何会如此贫瘠?
他问:“你平常是不是不喝酒?”
艾利克斯愣了愣,反问:“干嘛?很奇怪吗?我去酒吧是为了找吃的,酒喝多了会影响味觉的。”
爱德蒙摆了摆手说没事,但盛凌华却是想到,艾利克斯刚刚还说过,前男友曾经劝她戒酒来着。
如此一想,对她的观感也变了不少,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是这样的变幻莫测。
盛凌华吃完又在店里呆了一会儿,看着爱德蒙对艾利克斯教学,两人本来观念就不同,时不时就要拌嘴,盛凌华在一旁看热闹看得别提多开心了。
果然麻烦不沾在自己身上就是有意思啊!
她一直呆到Transilvania营业前才离去,回到家收拾一下,吃过晚饭,就预备着去便利店上班了。
而Transilvania也准备就绪,准备迎来久违的开业。
这几日,爱德蒙因为忙着处理艾利克斯的事停业好几天,今日熟客一听说开门,纷纷赶来捧场,本就不大的酒馆,不一会儿就坐满了。
更让大家意外的是,店里竟然还多了一位服务员,还是一位美艳动人的大美女。
爱德蒙也早就准备好了说辞,说艾利克斯是自己的远方亲戚,最近来H市看他,暂时在店里帮忙。
店里客人以女性为主,对着爱德蒙还有对异性的矜持,可是对着同性便没有太多顾虑了。更何况对方还是个大美女,纷纷拉着她热情搭话。
“你来自哪个国家?”
“你的眼睛真漂亮,真的像是宝石诶,第一次觉得童话故事里的人物描述竟然是真的。”
“红头发真的太太太太美了!好像爱丽儿,你知道爱丽儿吗?就是《小美人鱼》里的那个红发公主。”
艾利克斯也很少遇到这样的阵仗,很快就迷失在了一声声赞美之中,也顾不上去更正,其实人鱼并不是红发了。
往常她呆在酒吧,来搭讪的都是别有用意的男人,就算伪装得再好,也瞒不过她的眼睛。不过她本来也不怀好意,所以大家谁也不说谁了。
但是这些女孩子不一样。
她们夸自己,她们凑过来和自己说话,要她的联系方式,都只是发自内心的称赞与欣赏,完全不会让她感觉不耐烦,甚至觉得很有意思。
要不是爱德蒙在一旁盯着,她是真的很想坐下来和她们好好聊聊。
女孩子们问她以前都在做什么,她想了很久,最后只能给出环游世界这个回答。
众人听到也只是惊叹,询问她去过哪些地方,艾利克斯说了一些经历,又收获了一片羡慕。
店里在忙过第一波之后,也的确没什么事情,爱德蒙也由着她和客人聊天。
他觉得艾利克斯的观念会是如此,极大原因是因为没有摆正看待人类的态度,只有多和她们接触,建立了足够的情感联系,就不会只将人当做食物看待了。
另外对方的游历经验的确丰富,不少客人都听入了迷,可惜今天是工作日,所以到了十一二点,不少人只得遗憾退场。
不过女客人念念不舍地拉着艾利克斯告别,和她约定过两天再来听故事。
半个小时里,客人散了一大半,只剩下零星几桌。
爱德蒙带着艾利克斯一起收拾,两人端着一堆空杯子回到吧台清理,此时爱德蒙问她:“感觉怎么样?”
“你指什么?”
“你不是说你从来没有工作过么,现在感觉怎么样?”
“还行吧。”
“那客人呢?”
“还行。”艾利克斯这么说着,嘴角已经不自觉地上扬了。“比我想的有意思多了。”
她还以为爱德蒙的店里会是一群喝酒耍酒疯的酒鬼,没想到竟然有这么多女孩子。
“难怪那个魔法少女说不能跟你闹绯闻,你真的很受欢迎,这种感觉很不错是吧?”艾利克斯回想起刚才与女客人的对话,不少人都直接或者间接表达了对爱德蒙的喜爱。
“盛凌华。”爱德蒙强调着:“她叫盛凌华,她已经告诉了你名字。”
“知道……”话音未落,酒馆的大门忽然被推开了,随之一阵脚步声响起。
二人一同看了过去,只见一道身影在昏暗的灯光中缓缓显现。
不等爱德蒙反应,艾利克斯就已经出声,笑眯眯地对着庄斯夜调侃:“我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呢。”
庄斯夜看到她也有点意外,但随后便冷静下来,点了点,自言自语地说了句:“也对。”
以她的作风,又怎么可能伤害别人。
——————————
作者有话说:
虽然不太愿意承认外貌主义要不得
但是看到帅哥美女确实会心情愉悦点【。
当然看到猫猫狗狗也~会~
第32章 厌恶
此时爱德蒙也从惊讶中反应过来, 主动打起招呼。
“庄总,怎么这个时候来了?”
庄斯夜走到他面前,言简意赅地回答:“有事找你。”
“原来如此。”爱德蒙伸手做了个请坐的手势, 正等着对方开口, 却发现庄斯夜沉默地朝他身旁看了一眼。
他也跟着扭头,只见艾利克斯正把胳膊支在柜台上,托着下巴目不转睛地看着庄斯夜, 俨然已经看入了迷。
爱德蒙咳了一声充当暗示, 艾利克斯横了他一眼,配合地从柜台出去了。
等艾利克斯一走, 庄斯夜便开了口。
“我是来找你履行承诺的。”
“承诺?”爱德蒙很快意识到盛凌华没有说, 看来昨天的确是发生了什么, 不然以她的性格不可能忘记告诉庄斯夜的。
他让对方稍等一下,自己则是独自去了一趟地下室。
一看到爱德蒙离开, 艾利克斯便借着给客人拿纸巾的机会走到柜台后, 庄斯夜没有理她,她便主动开口。
“你……昨天没事吧?”
庄斯夜抬起头, 视线从艾利克斯脸上一扫而过,不带任何情绪地收回, 回了句:“没事。”
艾利克斯故意叹了口气, “早知道你有主人, 我就不对你下手了, 不然怎么会这么倒霉被他们抓住呢。”
主人二字无疑刺痛了庄斯夜的神经,他再度抬头, 用审视的目光看着艾利克斯,“所以他们现在是把你留在了这里?”
从他进店时,看到亚历克斯与爱德蒙一同站在柜台, 便不太猜出对方目前的处境应该是被留在了店里。
“是啊,只能在这儿给人当免费劳动力。”艾利克斯露出哀怨的神情:“你下次来,我应该就可以调酒给你喝了。”
以往每当她露出这样的表情,男人们总是会争先恐后地安慰她,想方设法讨她欢心。
可庄斯夜听后,却只是说了句:“这对你来说已经是最好的结局。”
“……”
不等她回话,又道:“据我所知,近十年国外发生过几起吸血鬼袭击人类被抓事件,最终结果都是以吸血鬼的死亡告终,你应该庆幸自己是在H市被抓,遇到的是盛凌华,换做其他人,都不会轻易放过你。”
艾利克斯能明显感觉到,庄斯夜和昨天不一样了。
比起昨天的沉默,今天对方的情绪更加明显,她甚至从语气感觉到了厌恶。
尽管庄斯夜表现得很克制,但不管是眼神,还是肢体语言都明确散发出抗拒的气息。
自己竟然被一个魅魔给鄙视了?艾利克斯忍不住笑了。
她收发自如地敛起表情,换了副面孔,用嘲弄的语气问:“那你呢,你又是做了什么被盛凌华捉住把柄呢?”
自己被爱德蒙批判就算了,起码对方确实言行一致,成为了一个愚蠢的革新派,自然有立场说她。
可这个魅魔是什么情况?
庄斯夜紧盯着她,向来冷静的目光中多了丝波澜,一字一句地强调:“我和你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就因为你不吸血吗?”
“我从来没有对任何人出过手。”
“怎么可能?!”艾利克斯下意识地否认,魅魔怎么可能违背天性,可她在看到庄斯夜地表情后,逐渐意识到这应该是真的。
但她还是觉得难以置信,忍不住问:“你不是应该早就到成年期了吗?”
庄斯夜一言不发,艾利克斯通过这沉默也猜到了答案,不由感叹数声,“难怪……所以你觉得自己有底气瞧不起我了?”
和爱德蒙的争执起码算是内部矛盾,自己姑且可以忍受,但她绝不接受被一个魅魔歧视。
“你也想当人。”艾利克斯边说边摇头,“但你做不到,就算扮演地再逼真,你也改变不了本质,连本性都无法接受的生物,不管是人还是魅魔,在我看来都是胆小鬼。”
“你看你甚至反驳不了我。”
艾利克斯得意地笑了起来,这些自以为高人一等的男人,最是愚蠢了。
“你不是还签订了契约吗?现在没对任何人出手,难道代表以后也不会出手吗?”
她勾起唇角,露出幸灾乐祸的神情:“让我猜一猜,你昨晚有没有梦到她呢?”
话音刚落,庄斯夜脸色大变,清隽的面容仿佛一碰即碎,嘴唇紧抿,因为太用力而逐渐见白。
艾利克斯见状则是开怀地笑了起来,她笑声张扬,仿佛在庆祝自己打了一场胜仗。
“如果光是靠梦就能解决问题的话,我倒是不介意再帮你配上几副药,不过可是要收辛苦费的哦。”
话音刚落,通往地下室的门被打开,爱德蒙走了出来,艾利克斯见好就收,拿起纸巾快步离开了柜台。
爱德蒙也看到了她,只是见她手上拿着纸巾,也没有任何停留的意思,便什么也没说。
他走到庄斯夜身边,将一本古籍放到他面前。
“书上做标记的位置就是解决办法,之前也说了有很大风险,你自己决定吧。”
说完他发现庄斯夜的表情不太对劲,不由得多问了一句:“出什么事了吗?”
“没有。”庄斯夜低声回答,稳住心态,拿起古籍翻开做标记的那一页认真阅读起来。
书上用的是一种他看不懂的文字,爱德蒙特地用英文将有关召唤恶魔的章节都翻译了一遍。
就在庄斯夜看书的过程中,爱德蒙一旁安静等待。
这本书他也收藏足有几百年之久,一直没能派上用场,前几日才意外翻了出来。
但他并不觉得庄斯夜能够办到,先不说与恶魔交易的风险有多大,光是准备法阵材料就要花不少功夫,要不是为了尽快找到艾利克斯,他也不会提出这个交易。
说到这里,其实爱德蒙也有点后悔。
当初他不知道庄斯夜和盛凌华之间微妙的关系,只是把对方看成一个可有可无的对象,觉得万一庄斯夜为了召唤弄丢性命说不定还是件好事,也算解了盛凌华的困境。
但看现在这架势,盛凌华肯定是不愿意当他出事的。
“对了。”他看似无意地关心道:“你昨天没事吧?”
庄斯夜翻动书页的手指顿了顿,随即若无其事地动了起来,“没什么。”
“那就好,这次是我的问题,不该让你掺和进来的。”爱德蒙看似在检讨,故意说给他听:“昨天凌华一听说你被下药了,着急忙慌地就跑去找你了,你要是出了什么事,我可真就完了。”
“不关你的事,是我自愿的。”
“话虽这么说,但毕竟是因我而起。”爱德蒙将当初的情况告知给庄斯夜。
“是我没跟她说清楚情况,她完全是出于信任才帮我传话的,希望你们之间不要有误会。”
此时庄斯夜也看完了书,将古籍合上又放回桌上。
他轻描淡写地说着:“不要紧,事情都已经结束了,再去追责也没什么意义。”
“这本书送你了,不过方法很危险,希望你慎重一下。”
爱德蒙摸不准庄斯夜的态度,只能试探地问:“能问问你有什么打算么?”
“暂时还没有。”庄斯夜自然也知道召唤恶魔的代价,如果不是万不得已,他也不会选择这条路的,“我需要考虑一下。”
爱德蒙也是暗中松了口气,急忙说:“我也会再努力找找的,别灰心,说不定过两天就又有新的办法了。”
庄斯夜看着他,仿佛对他突如其来的热情感到困惑,爱德蒙只得又解释了一句:“我帮你也是在帮她。”
对方点点头表示理解,又将视线投向远处的艾利克斯,此时她正在和新来的客人聊天,问:“这也算是在帮她吗?”
爱德蒙顿了顿,很快做出否定,“不,是她在帮我。如果不是我的话,这件事情应该会处理得更简单一些。”
“那也不见得。”庄斯夜垂下眼,像是想起了些什么。
爱德蒙假装没发现,故意对他说:“要是觉得对她惭愧的话,那就做点什么补偿一下吧。”
庄斯夜没有说话,此时摆在桌上的手机突然亮了起来,余光一扫,看到系统提示,转账超过24小时未被领取已经退回账户。
昨晚的那笔钱盛凌华一直没领,庄斯夜今天仔细考虑后,也觉得这个行为不太恰当。
虽然在长期以往的商业活动中,他已经习惯了用利益解决问题,但他深知,金钱解决不了所有问题,尤其是对于盛凌华这样不看重物质的人。
但他还是转了钱,因为比起什么都不做,他更倾向于去努力一下。
对于结果他也并不意外,盛凌华并没有收,更加衬得他像个金钱至上的功利者。
不过事实不也正是如此么?
庄斯夜伸手正要关上手机,忽然听到爱德蒙“咦”了一声,他下意识地加快速度,按下按键。
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他和盛凌华之间的事情都不该被第三个人知晓。
但爱德蒙还是眼尖地看到了,谁让盛凌华的名字那么显眼呢,他只是瞄了一眼,就看清了系统提示。
他先是诚恳道歉:“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看的,不过你又给她转钱了?”
又?看来这两人关系的确不错。
“不过她竟然没收,真是不像她。”爱德蒙没有注意庄斯夜的表情,全然沉浸在对盛凌华的调侃中,“你转了多少?确定她看到系统提示了吗?”
庄斯夜不想透露太多,只是简单地回了一句:“她不想收。”
“是不想收还是不好意思收啊?不过我觉得,与其给钱,你不如帮她找个好工作。”爱德蒙十分认真地建议。
庄斯夜抬起眼,认真听着。
“你也知道她这个身份是办法做稳定工作的,这两天她为了这件事东奔西跑,便利店的工作请了好几天假,不如给她找一个不用坐班的工作,对她来说也是好事。”
爱德蒙想起自己曾提议让盛凌华来酒馆上班,结果被对方拒绝,感慨道:“小姑娘其实也挺好面子的。”
但是仔细想想,盛凌华确实不容易,年纪轻轻就要面对这么多事情,
他店里不乏二十多岁的女客人,正是自由的年纪,大家旅游玩乐,和朋友聚会,日子过的简单又快乐,反观盛凌华则是四处奔波,做了很多好事,但是却无人知晓。
说起来也挺嘲讽的,魔法少女一直在守护人类,而人类对此却一无所知。
想到这里,爱德蒙早就没有暗示庄斯夜的想法,直截了当地说:“你要是有心,不如想想除了给钱还能做什么,以你的身份应该也容易些。”
“我知道了,谢谢你的建议。”
爱德蒙见对方是真的听进去了,也觉得欣慰,看来自己的确没有看错,庄斯夜的人品的确还不错,也不枉费盛凌华一片心意。
“不客气,要不要喝点什么?给你调一款不含酒精的鸡尾酒怎么样?”
“不用了,时间不早了,我得先走了。”庄斯夜说着拿起古籍,作势要离去。
“要不去跟她打个招呼吧,反正便利店也在附近。”爱德蒙半开玩笑地说:“最好是说一下我已经跟你解释清楚,不然我真怕她会来找我麻烦。”
打个招呼?庄斯夜思索片刻,不知道现在算不算是一个好时机。
昨天才发生了这么尴尬的事情,再加上盛凌华还发了心情不佳的朋友圈,自己贸然出现,好像会影响到对方的心情?
这个念头刚闪过心头,他仿佛已经预料到盛凌华会如何翻白眼,挤兑自己了。
“当然空手去肯定是不合适的。”爱德蒙的声音再度响起:“隔壁有家午夜食堂的寿司做的不错,你可以买一些给她当夜宵。”
庄斯夜反应过来,问:“她喜欢什么口味?”
爱德蒙见状不由得笑了,“其实她最喜欢麻辣香锅,但是这个点你也买不到,随便买一点,心意到了就好,你们接待客户不也是这样吗?”
“我知道了,谢谢建议。”
爱德蒙的话的确给了庄斯夜些启发,不得不说在人际关系这方面他从来没有费过心思。
一是他不需要,也不想和其他人走太近,这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二则是一个从不提起的原因,他会天然地博得大多数人的好感。
从小到大便是如此,他分不清好感的真假,更不知晓其背后的含义。年少时深受其扰,直到长大才学会坦然接受。
但盛凌华不一样,她并不会受到任何影响,也许在她眼里的自己,才是最真实的庄斯夜吧。
“不客气,有空再来玩。”爱德蒙客气地打着招呼,目送庄斯夜离去。
人刚走艾利克斯就靠了过来,爱德蒙以为她还不死心,便说:“你就不要再瞎想了,踏踏实实在这儿呆着吧。”
对方当即冷哼一声,语气很不屑地说:“我的眼光有那么差么?就算他是魅魔,也是最无趣的那一种。”
“对你来说可能很无趣,可我觉得却是挺可靠的人。”
艾利克斯又是一声冷哼,她并不打算把刚刚的对话告诉爱德蒙,“你得付我工资吧?”
“当然,要是不给那不真成黑中介了?”
爱德蒙此时心情正好,便跟艾利克斯开了个玩笑,结果却收获了对方一个大大的白眼。
半个小时后,庄斯夜驱车停在了便利店附近的路口。
副驾驶座上放着刚买的食物,正冒着热气,他在附近逛了一圈的确没有找到还开门的麻辣香锅店,于是买了些其他东西。
车里亮着顶灯,他望着不远处灯火通明的便利店。
手指伴随音乐,不自觉地敲打方向盘。
——————————
作者有话说:
认识自我,接受自我,也是每个人的一辈子要做的课题吧。
不过人有时候就是很容易钻牛角尖的,有些事旁人永远理解不了。
我这里这几天一直在下雨,搞得我也开始多愁善感起来了【擦眼泪。
第33章 安排
歌曲很快结束, 在下首歌播放前,车内陷入几秒的空白。
这沉默显得格外长,似乎在催促他下定决心
嗡嗡——放在一旁的手机传来嗡鸣声。
庄斯夜视线一瞥, 似乎看到盛凌华的头像在屏幕上闪烁起来, 立刻拿了起来。
[哗啦哗啦:?]
[哗啦哗啦:你来了?]
庄斯夜愣了愣,随后反应过来是在契约暴露了自己,在迟疑片刻后, 选择了回复。
[庄斯夜:正好路过。]
[哗啦哗啦:哦~今天身体怎么样?]
[庄斯夜:还不错, 谢谢关心。]
[哗啦哗啦:不客气。]
[庄斯夜:吃饭了吗?]
[哗啦哗啦:嗯??你要请我吃饭?可惜吃不上呢,上班不能溜号。]
[庄斯夜:我来找你说两句话可以么?]
[哗啦哗啦:当然可以, 你要是不好意思就买条口香糖走XD]
[庄斯夜:好。]
盛凌华放下手机, 好奇地朝店外看去。
先前她忙着清点货物, 刚坐下来就觉得手腕隐隐发热,对于这种情况她也见怪不怪, 立马看向店外, 但是左等右等都没看到人影。
盛凌华觉得有点奇怪,庄斯夜来这儿只有可能来找她, 怎么这么久都没出现呢?
于是她便给对方发了条消息,没想到对方只是路过。
好吧, 看来是她自作多情了, 她还以为是庄斯夜想来道歉, 但是觉得不好意思, 躲着不敢见她呢。
一转眼,庄斯夜的车从远处驶来, 停在了店外。对方下车后又绕到了副驾驶的位置,拎着一袋东西走进来。
盛凌华抬起下巴和他打招呼,问:“你怎么路过这里?”
“我去了一趟Transilvania。””哎哟!”盛凌华猛拍一下脑门, “我给忘了,本来昨……”
剩下的话戛然而止,因为她意识到这并不是一个好话题,她快速瞟了一眼庄斯夜的表情。
对方面沉如水,似乎没有注意到她的口误,当然也有可能是假装不在意。
她很自然地换了话题:“那爱德蒙应该都告诉你了吧。”
“嗯,他说了。”
盛凌华很直白地问:“你应该不会想召唤恶魔吧,绝对不可以哦。”
不管是出于何种考量,她都是极力反对庄斯夜这么做的,尤其是在感受到对方誓死捍卫尊严的决心后。
她语气一软,好言相劝:“我们再想办法就是了,人生嘛,不就是这样磕磕绊绊的。”
没想到对方却是出奇地好说话。
庄斯夜沉默的点点头,随即将提在手中的袋子放到柜台上,听动静里面应该装了不少东西。
“我明白。”
盛凌华好奇地看了一眼桌上的袋子,这才认出这是附近一家高人气餐馆的打包袋。
这家店开了几年人气旧居不下,常常需要排队等待,盛凌华虽然好奇,但她实在痛恨排队吃饭这种行为,所以一直没机会品尝。
“你去这家吃饭了?味道怎么样?”
庄斯夜一听,毫不犹豫地将袋子往前推了推,“给你了。”
“这么好?你不吃了吗?”
盛凌华也没推脱,打开袋子稍稍看了看,看到里面的打包盒包得严严实实,一时也看不清有什么菜式,不过隔着袋子都能感到暖烘烘的,应该是刚打包没多久。
庄斯夜张了张嘴,不知该怎么解释。
他在附近逛了一圈没有看到合适的店,碰巧看见这家店,理性判断觉得生意好的店铺味道绝不会差的,于是就进去买了些东西。
但最终这些过程都被他省略在了一句话里,“趁热好吃一些。”
“那倒也是,看来你对美食也是颇有见解呢。”
盛凌华赞同地点点头,将袋子拎到柜台后,又看了墙上的钟,露出惊喜的表情:“哎呀,正好可以吃了。”
夜班的最大好处就是灵活,可以看情况选择休息时间。
庄斯夜听到这话,也跟着看了眼时间,马上就要十二点了,一般这时候,如果不是在出差,他一定已经呆在家里。
他没什么社交,也不喜欢外出,唯一的爱好就是去大自然徒步,不过近两年因为人司业务增多,也很久没有出门了。
而眼下自己正站在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便利店中。
这是他第一次认真打量起这家店,不足三十平的面积布满货架,货架与货架之间仅留下供一人同行的宽度,惨白的日光灯将所有商品都照得死气沉沉。
盛凌华坐在收银机后,身后身前都摆满了各种东西,留出来的空间也就够她转个身,活动区域甚至还没有他们公司的茶水台宽敞。
虽然他一直知道盛凌华在做什么,但其实从来没有认真想过到底是什么样的生活。尤其是在和她相处时,根本不会把她与眼前的场景联系起来。
盛凌华见庄斯夜一直盯着自己身后,但她身后都是香烟陈列架和彩券刮刮乐之类的商品,于是不太确定地问:“你要买烟?”
对方却问:“你在这家店做多久了?”
“两年多了吧。”盛凌华回答完,觉得不太对,反问道:“你不是找私家侦探调查过我吗?难道他连这都没查出来?那你可以找他退钱了。”
“当时他把钱退给我后就跑路了。”
回答的瞬间,庄斯夜便把盛凌华的经历又回忆了一遍,她的学历不算高,但找份文员工作还是绰绰有余的。在主流价值观里,她这样的工作不仅不稳定,也没发展空间,是不被看好的选择。
但对方似乎从来不受这些困扰,活得相当洒脱,这个心态也让庄斯夜感到佩服。
“这样啊。”盛凌华顺口回答着,掀开了柜台上的活动板,提起袋子往休息区走。
“下次别这么费劲,直接把钱给我就行,你问什么我答什么不好吗,还没有中间商赚差价呢。”
庄斯夜下意识地跟着她往里走,听到她这么说,便想到了转账被拒收的事,不由地问:“你真的会收吗?”
“给钱我为什么不收啊。”
“那……”
“咳咳,我只收自己应得的。”
盛凌华咳嗽完,才发现庄斯夜跟着自己走了过来,侧头看着他,总觉得对方今天有点反常,但是又说不出来哪里奇怪。
她不着急拿出饭菜,而是转身对着庄斯夜问:“你是不是还有别的事 ,怎么感觉你有话要说?”
“没什么,就是好奇问一问。”
刚说完,他就听到盛凌华笑了起来,虽然她平日里大大咧咧,但从长相到声音都是甜美可人的风格,笑声也总带着充沛的情绪,极具感染力,就连他偶尔也会跟着嘴角上扬。
这一点他不得不承认,盛凌华的确是一个很有魅力的人,透过她仿佛能看到一团永不熄灭的火焰,永远在肆意热烈地燃烧。
就算她站在这里,庄斯夜也不觉得她属于这里,盛凌华是自由的。所以他觉得爱德蒙的判断并不准确,盛凌华从来没有被这些工作束缚过,也没有把工作看得有多重要。
她追求的东西永远不是这些,这一点爱德蒙应该也不会理解。
“真难得,你也会好奇,好吧,看在这顿饭的份上,想问就问吧。”
盛凌华转身坐下,将打包盒一一拿出,当她打开盖子后,却发现了这些菜式的分量比她想得还要多,更像是一出锅就打包的整份菜。
“这不对吧。”她扭头看着庄斯夜问,怀疑地问:“这菜你没吃吗?”
对方没有回答,只是就近坐了下来,位置与她相隔了好几个空座:“趁热吃吧。”
“真没吃?怎么回事,你被人放鸽子了?”盛凌华又抓起打包袋一阵分找,还真让她又找到一袋餐具,她顺手递给对方:“吃点吧,好歹是你买的呢。”
对方接了过去,但是没拆开包装,盛凌华把菜往他那边挪了挪,也就不再管了,总不能让她喂到对方嘴里去吧。
“你自己吃哦,我吃饭很快的。”
她提醒了庄斯夜一句,就自己吃了起来,这些菜入口都还是热,起码保留了八成以上的新鲜口感,味道确实不错。
原本庄斯夜是没打算吃的,可是看到盛凌华吃得那么香,也忍不住想要尝一尝,看看这菜到底是什么口味。
在浅尝几口后,他便放下了筷子。
自己对食物没什么特殊喜好,在他看来吃什么都一样,但是看盛凌华吃饭的感觉就不一样,对方做什么都很投入,同样的食物在她面前就更有食欲。
与其自己品尝,不如看她吃更能感受到食物的美味。
盛凌华吃饭很快,这也是她长期以往养成的习惯,吃饭的时候从不闲聊,专注吃饭。
等吃完最后一口饭菜,她才发表了自己的感想:“怪不得这家店生意这么火,味道的确不错呢。”
对方突然问:“要不要安排一下?”
“安排什么?”
“你晚上值夜班吃饭也很麻烦,不如让这家店给你送工作餐。”
“啊?”盛凌华努力消化着庄斯夜这句话,为什么对方把这件事情说得很轻描淡写的样子?
“这家店生意这么好,根本不缺客人,怎么可能做我这一份工作餐的生意。”
盛凌华说完就想通了,一定是因为庄斯夜平常有助理料理,所以他认为这些事只要开口就能办到,因为他看来这的确很简单。
但是年轻人,你实在太年轻了!
“以后就会做了。”
庄斯夜就像是在陈述一件理所当然的事。
盛凌华沉默了两秒,也不知是羡慕还是嫉妒地嘀咕了一句:“可恶的有钱人。”
果然在这个社会上,比起超能力,更加好用的是钞能力。
听到她的抱怨,庄斯夜一点也没感到冒犯,反而觉得这钱倒是第一次派上大用场。
他的语气多了一丝轻快地问:“这样不好么?”
“我作为受益者的确没法说不好,但我要是带入到排队两三个小时才能吃上饭的客人,我会觉得这不人平。”盛凌华说完顿了顿:“但这就是现实对吧。”
她也没有清高到那份上,社会就是大染缸,任谁跳进来都不可能是一身白。庄斯夜愿意帮她安排,那是人家一番心意,自己怎么可以指责他呢!
接着她话锋一转:“但是我也不是那种长情的人,老吃他家我也受不了,我喜欢随机一点,今天想吃什么就吃什么。”
对于这个答复,庄斯夜觉得既在情理之中,却又出乎意外,不过想了想,也就释然了。
“那就算了。”
如果她是一个贪图享乐的人,那也不是盛凌华了,这一点他不应该早就清楚了么?
“你很奇怪诶,干嘛忽然对我这么好。”
盛凌华麻利地收拾好桌上垃圾,提着袋子冲庄斯夜示意一下,对方也很自觉地把自己那份餐具扔了进来。
“你该不会是觉得昨天我没收钱,你很惭愧,所以想换个其他方式来赔礼道歉吧?”
说完她忍不住嘟了嘟嘴,庄斯夜的心思实在是太好猜了,不然他怎么可能今天大半夜过来给她好心送饭,还说要帮她解决夜宵问题。
不过这种态度起码要比直接塞钱来的有人情味多了,所以她也并不抗拒,再者说,谁能拒绝一个半夜来给自己送温暖的帅哥呢。
盛凌华就是典型的吃软不吃硬,只要态度足够诚恳,就足以打动她了。
“好啦,接受你的道歉了,不要再想了,不过你还需要帮我做最后一件事。”
庄斯夜看了过来,反应相当积极:“什么?”
盛凌华将收拾好的打包袋塞进他手上,“走的时候帮我带一下垃圾,垃圾桶在前面路边,谢谢!”
她笑得相当开心,最讨厌吃饱了还得出去扔垃圾,正好有人帮忙跑腿,今晚还真是完美呢。
当然最有意思的还是庄斯夜愣怔的表情,大概是没想到自己的请求吧。
年轻人,你还是太年轻了!
最终庄斯夜的确带走了那包垃圾,今天的事情发展出乎意料地顺利,两人都没有提昨天的事情,但好像又默契地解决了很多问题。
原本庄斯夜还在担心,自己今日见到盛凌华是否会失态,好在一切正常,看来昨天的确是因为艾利克斯的药才会将情况恶化。
这也让庄斯夜松了一口气,好在最糟糕的情况还不会发生。
他开车驾驶到垃圾箱旁,下车扔了垃圾,回到了车内。
一旦关上车门,一切又回到了最熟悉的状态。
便利店里那过于明亮的光,还有饭菜的香味,甚至是欢声笑语,都像是一场短暂的梦。
庄斯夜看着后视镜,镜中的自己眉眼冷淡、毫无表情。
艾利克斯的嘲笑毫无征兆地在耳边响起,“你也想当人,但是你做不到,不敢面对自己本性的生物才是胆小鬼。”
要是放在以前,他是绝对不会因为这三言两语而动摇的。
可是……
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些片段,是昨夜曾经与他纠缠不清的梦境。
隔着玻璃的模糊背影,若有若无的香味,水汽缭绕的浴室,他分不清现实于幻境,只是遵从于直觉从浴缸里走了出来,水洒了一地,从他光脚踩在冰凉的瓷砖上,一步一步走向那扇门。
推开门,看到那双明亮清澈的眼睛。
庄斯夜狠狠闭上眼,想将那些画面都压下去。
手掌不慎按下喇叭键,震耳欲聋的喇叭声在深夜的街道炸开,划破夜空,也将他从回忆中拉了回来。
他靠坐在座椅上,喇叭的回响还在半空中飘荡,庄斯夜的视线再度转向后视镜。
这次他只看到了一个仓皇狼狈的自己。
——————————
作者有话说:
谁来给我安排一下
朋友们我这么努力的码字,你们也要努力工作啊
这样就可以包养我了【开始做梦
第34章 怪物
此时, 谢天骄正呆在卧室里望着紧闭的房门发呆,自己好像做了个不得了的大决定。
事情还要从几个小时前说起,今天难得准时下班, 于是她稍微绕路去了心爱的烘焙店, 打算犒劳一下自己。
一想到今晚时间充裕,还能吃上喜欢的甜品,谢天骄满怀期待地回到小区。
然而愉悦的心情却在见到“老熟人”的那一刻而告终。
看到花坛旁的熟悉人影, 谢天骄立刻停在原处, 不敢轻举妄动。
她抬头望了望,此时天色尚不算晚, 怎么大白天还能见鬼!
今天一天谢天骄忙得脚不着地, 连口水都没顾上和, 自然没功夫去想昨天的遭遇。
她甚至觉得这事儿可能就这么过去,生活不就是这样, 许多事都会没头没尾的结束。
可谁能想到, 自己还能再撞见第三次呢!
是逃跑还是勇往直前?此时谢天骄大脑一片混乱,但最终她做出了决定——就当没看见, 她收回目光,闷着头就往单元楼冲。
然而事与愿违, 她刚走了没几步, 便感觉身对方跟了上来。
谢天骄本想装作不在意, 但是很快反应过来——万一对方跟着她回家了怎么办?那情况不是更糟糕了吗?
她当即停下脚步, 但身后的人并未停下,反而是离她越来越近。
谢天骄忍无可忍, 决定先发制人,就算死也得让她死个明白吧。
“你要做……”
话音未落,她便看到对方递了样眼熟的东西过来, 定睛一看,好像是她昨天落下的伞?
男子见她没有动静,又将手向前伸了伸,特意强调了一句:“你的。”
谢天骄这才反应过来,慌忙去接,“谢谢。”
她一手拎着饭盒,另一只手提着蛋糕,再去拿伞难免有些手忙脚乱,男子也不催促,只是沉默地看着她捣腾,随后视线便被袋子点缀着草莓的小蛋糕吸引了。
谢天骄好不容易腾出手把伞收好,这才注意到对方一直盯着她手里的甜品,抱着试探的想法,把东西递给他:“你想吃这个?”
鬼能吃东西吗?没听说过呀。
对方很果断地点点头,然后从谢天骄手中接过去。
他的指尖不小心碰到谢天骄,触感并不像想象中那样冰冷,竟然是热的?
她思绪一转,对方已经把蛋糕从袋子里拿了出来,但对着精致的蛋糕盒却露出了茫然的神情,他尝试着打开,但是却不得要领,动作十分笨拙。
谢天骄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伸手想帮忙。
“不是这么开的,你得先把这里……”
她打开盒子,对方第一反应是凑近闻了闻,鼻尖都快蹭到奶油上了,表情既警觉又好奇。
紧接着对方便伸出了手,看样子是打算徒手把蛋糕取出来。
“等等!”
谢天骄正想提醒他袋子里有叉子,但是已经把手伸了进去,就算停下也为时已晚了。
男子歪着头看她,像是在等她的说完后半句话。
“没事了,你吃吧。”
在这一瞬间谢天骄也释然了,自己的命都不知道有没有保住,还管人家怎么吃蛋糕吗?
听到这句话,对方不再犹豫,拿起蛋糕便往嘴里塞,一口就咬下了三分之二的蛋糕。
谢天骄在心中直呼暴殄天物,如此美味的小蛋糕当然是要配着茶好好享受了。
不过看样子对方吃的也确实很开心,眼里都多了几分神采,就像是打开了新世界的小孩子似的。
她好奇地问:“你从来没吃过蛋糕?”
对方摇了摇头,嘴角还沾着奶油和草莓果酱,配上稚气的面容,让谢天骄放下了防备,多了点好奇。
“那你平常都吃什么?”
男子舔了舔嘴角,奶油果酱都被卷进嘴里,他抿了抿嘴,像是在回味,稍后才回答:“果子。”
“呃?什么果子?”
“很多种,在树上的。”对方边说边比划,谢天骄勉强听懂了,这人应该是呆在野外,平常靠摘取野果充饥。
可H市周边全是各种配套的产业园区,最近的荒郊野岭那也得在几百人里开外的地方了。
“那要是冬天没有果子吃什么呢?”
“那就饿着,有时候能弄到一些别的。”
谢天骄理了理思绪,看样子对方却是不是鬼,显然也不是经历过正常生活的人类。
这人上次说自己是什么族来着?
“我记得你说过你不是人对吧?”
“影族。”
“这和人有什么区别呢?”
“我们住在影子里。”
谢天骄愣住了,忙问:“什么叫住在影子里?”
男子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不禁拧起了眉头,露出了纠结的表情。
谢天骄也意识到对面的语言表达能力的确不高,于是换了个种方式问:“你可不可以演示给我看?”
对方摇摇头,语气苦恼地说:“现在不行,我受伤了。”
她记得昨天对方好像说过留在这是为了做一件事,这下所有线索都联系上了。
“所以你留在这是为了养伤,养好之后你要去做一件事?”
对方点点头。
“是谁让你受伤的?是人吗?”
对方不假思索地回答:“不是,是一个怪物。”
这么看来,应该就跟人没关系,更像是他们圈子里自己的纠纷了。
谢天骄学生时代也看过不少小说,奇幻、玄幻都有所涉猎,自然不难推测出,这个世界上既然有像影族这样的种族,自然那也会有其他种族。
“你就打算一直呆在这里?”
对方没有回答,但是谢天骄也已经知道了答案,没钱没身份,他也没地方可去。
“那个怪物不会来找你吗?”
“她找不到我。”男子表情一变,口吻也添了几分自信:“没有任何种族能够找到我的踪迹。”
“可是你每天呆在这,迟早会被物业的人发现的吧?”
“有人来我会去别的地方。”他忽然停了下来,侧着头像是辨认什么。
谢天骄也跟着听了听,但什么动静都没听到,可对方却信誓旦旦地说:“有两个人过来了。”
“什么?”
话音刚落,只见两名住户从单元楼门口路过,但男子是背对着门口的,绝不存在提前看见的可能。
“你的听力这么厉害?”这下谢天骄算是相信了他的说法,耳朵这么灵敏,能够避开其他人也不是难事。
谢天骄突然明白了些什么,“你在等我?”
男子点点头,他刚吃完蛋糕,眼神变得温顺许多,甚至还有点乖巧。
“你叫什么名字?”
“十三。”
“十三?是数字那个十三吗?”见对方点头,谢天骄嘀咕了一声:“这算是什么名字。”
不过看样子,这个种族也没什么文化传承。
“对了,我叫谢天骄。”
十三跟着念了好几遍,像是在很认真地记住这个名字,谢天骄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怎么想的,头脑一热便问了一句。
“那你要不要跟我走?”
她那套房子是两室一厅的格局,原本她是打算找人合租,但后来嫌麻烦,宁远多花点钱给自己买个清净。于是那个房间便空了下来,现在里面只放了些杂物,收拾收拾也能住人。
随后,十三抬起头望着她,英俊的脸上写满了困惑,谢天骄忽然有一种自己在拐骗无辜少男的错觉,咳嗽了一声,赶紧又补充了一句:“我家有个空房间,不如住两天好好养伤。”
“早点把事情处理好,你也能回去吧?”
十三几乎没怎么思考就答应了谢天骄,她把人带进电梯,十三还被电梯启动的动静吓了一跳,眼里闪过一丝慌乱,立即进入到戒备状态。
谢天骄立即安抚他,“没事的没事的。”
对方依旧保持着防备,但状态确实放松不少,他一直盯着谢天骄看,直到电梯门开启,便迫不及待地拉着谢天骄跑了出去。
出来后,他看着谢天骄,一脸认真地说:“这个东西不安全。”
谢天骄也不知该怎么解释,毕竟电梯是她用习惯了的东西,但对十三来说可能只是一个会突然移动的金属箱子吧。
“这就是人类的生活,你多习惯一下就好了。”
谢天骄把人领进家里,接着就像是一场大型的生活常识课一样,小到开关,大到电视,十三都不认识,她只能一样一样的解释,她开会都没说过这么多话!
把基础的东西解释完,谢天骄已经累得口干舌燥,把人领进客房,让他自己收拾一下,便回卧室了。
她在床上躺了好一会儿,又突然坐了起来。
自己到底做了些什么啊!这可不是收养猫猫狗狗,外面可是一个活生生的大活人。
不过很快她又说服自己,从十三的社会化程度来看,其实和猫猫狗狗好像也没什么区别,最关键的是对方也不是人类,做完事情就会走。
按照他的说法,他是在和怪物战斗,那也算是为维护世界和平,自己出一份力好像也没错?
一旦把立意拔高,谢天骄忽然觉得自己都变得正气凛然了呢!
她又坐了会儿,觉得差不多了,起身开门打算去面对现实——她饿了。
“你要不要……”
客厅的灯一闪一闪,十三兴致勃勃地站在开关边,不断地关上再打开,那表情跟她五岁的侄子拿到新玩具的反应一模一样。
于是剩下的话就变成了一声喝止:“不要玩开关!”
到这一幕,谢天骄忽然觉得,自己的其他担心有点多余了。
日子好像又变得平静下来了。
这几天盛凌华都过着十分标准的生活,上班下班、回家休息。
要是有空就去Transilvania看上一眼,艾利克斯表现得还算良好,更让盛凌华没想到的是,对方在酒馆人气颇高,这才没几天,就已经有客人专门为她来店里了。
盛凌华先是很诧异,但很快就想通了,艾利克斯是外国人,物以稀为贵的道理在哪儿都生效。
不过看到有的客人大过自来熟,一见面就要跟艾利克斯拥抱什么的,她还是有点担忧的。
对方现在正处于“戒断期”,万一一个忍不住,一口咬下去,那就真是出大事了。
不过爱德蒙却让她放心,说自己会全程盯着的,让她先把影族的事情处理好。
盛凌华当然也想把这件事情给解决了,可是奈何一点消息都没有。庄斯夜那边她也没问过,因为她压根就没有指望对方能找到。
当初之所以提这个要求,完全是为了给庄斯夜找点事做,让他不要胡思乱想罢了。
这几天她们并没有联系,之前的那笔转账也早就退回庄斯夜的账户,盛凌华偶尔想起这件事,便会生出那么一丁点后悔,她也就安慰自己,事情过都过了,想这么多也没用。
就在今天她来便利店交班时,同事小张突然神神秘秘地把她拉到一旁说:“华姐,我跟你说个事儿,你别告诉其他人啊。”
小张全名叫张锐,今年才十九岁,是本地人,性格很不错,就是没什么上进心。
他没考上大学,又觉得学手艺大苦大累,只想找个简单工作混日子,赚点口粮钱,恰巧老板赵姐是他亲戚,于是就被父母安排到这儿来了。
盛凌华也没当回事,张锐嘴里的大事可能就是又从哪里听到了什么八卦传闻,随意道:“你说呗,我肯定不告诉你姨。”
“我听我姨说,她打算把这家店卖了。”
“啊?”这下盛凌华不得不重视了,店要是卖了,她岂不是就失业了?
她上哪儿去找这么稳定灵活,还能溜号的工作?
“怎么会这么突然?不赚钱吗?”
店员自然清楚营业额,这家店虽然地理位置不算优越,但是每个月都是赚钱的。
“不知道呢,反正我就是听我爸妈提了一嘴,好像说是直接转店。”
张锐说完也是愁得直叹气,他对现在这工作挺满意的,离家近,老板是亲戚好说话,工作强度也不算大,还能偷懒打游戏,新工作还不一定能比上这份呢。
“好突然啊。”盛凌华发出感慨,不过这件事情也算是在意料之中,人司都不一定能做成百年老字号,更何况又是一家便利店。
“是啊,反正我先跟你说一声,你自己做个准备吧。”
“嗯,知道啦。”
张锐和盛凌华关系不错,两个人年纪相仿,很有共同语言,而且他有段时间还暗恋过盛凌华。
准确来说,张锐对盛凌华是一见钟情。
对方长得好看,声音好听,性格又活泼,简直就是他的梦中情人。
他鼓足勇气试着追求对方,可他发现自己压根找不到表现机会。他想帮忙干活儿,反而是盛凌华帮他比较多,请她吃饭喝奶茶,对方也不要。
有一次店里有醉汉闹事,他还想来把英雄救美,结果还没等他冲出去,盛凌华就已经把人给撂倒了。
后来他试着开玩笑想跟盛凌华扳手腕,比比力气。
对方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眼,点头答应了,甚至说赌注任他定。
当时张锐狠狠地心动了,甚至觉得这是对方给他的暗示,女孩子嘛,当然会害羞的,恋爱这种事当然让男生主动了。
然后他就被盛凌华秒杀了,甚至没能坚持两秒钟,手就被扳倒了,毫无抵抗之力。
当时张锐根本不敢相信自己有这么弱!
盛凌华笑眯眯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了句:“小朋友要多吃点肉蛋奶啊。”
张锐一听更是大受打击,至此再也不敢动这方面的心思了。
不过年轻人一大特点就是心态好,受打击没过几天,他又继续乐乐呵呵找盛凌华聊天了。
——————————
作者有话说:
盛凌华:怪物,我吗?
到目前为止,我对这本的进展还是很满意的。
嗯!!!!!
众所周知,我平常都是写女主视角,谢天骄那边的主要剧情差不多都写完了,后面比较少这样
第35章 转店
没过两天, 赵姐还真找盛凌华说了这事。
“凌华,有件事情得跟你说一下。”
一听到这话,盛凌华立马想到张锐之前所说的所, 假装毫不知情地问:“什么事啊赵姐?”
对方犹豫片刻后说:“这家店我打算转掉了, 事情都谈好了,不过我跟新老板也说过了,你还留下干, 待遇什么的跟之前都一样, 你要是同意的话,回头他就过来跟你签合同。”
虽然己经得到风声, 但是在听到这个消息时, 盛凌华还是感到了一丝伤感, “赵姐你不想做了吗?”
这份工作是她到目前为止做过时间最长的工作,除了工作时间灵活化, 和同事关系融洽也是她能留下来的重要原因。
小张虽然不着调, 但心思单纯没有坏心眼,赵姐大她儿岁, 一直很照顾她,平时超市有折扣多买了什么都会分她一点。
尤其是在每次处理完那些特殊事件再回到便利店, 盛凌华便会更加珍惜这里的平淡氛围。
赵姐叹了口气, “媛媛也大了, 正好有人想接店, 我就想着转了算了。”
况且这个新老板也挺爽快的,给了一个公道价, 赵姐看他人不错,也想着帮盛凌华争取一下工作。
张锐这小子做事懒懒散散,八成是留不下来的, 但是小盛做事踏实,所以她便顺势问了一下对方,能不能继续用之前的员工,有个熟手帮忙也方便。
没想到对方也挺好好说话的,立马答应了下来。
“也是,既然价格合适那就转了好了。”盛凌华也表示理解,开店不就是为了赚钱让自己和家人过上更好的生活吗?
赵姐拉起她的手,在她手背上拍了拍,忽然神情神秘地说:“把你的工资说高了三百块钱,你到时候就按这个价格跟新老板签合同。”
盛凌华听后立刻瞪大了眼睛:“还可以这样?”
赵姐得意地冲她使了个眼色,“那怎么不行,反正我们俩说好了就是这个数,到时候你这么签就行,我估计新老板也不会亲自来管的,说不定让你来店长呢。”
一听要当店长,盛凌华连忙拒绝:“我当店长不行的。”
她就是图干活少才来这儿的,要是当了店长那就和找了份稳定工作有什么区别?
“你这孩子到底怎么想的?”赵姐狠狠拍了盛凌华一把,“我都能干,你怎么不能干?”
在她看来盛凌华什么都好,就是有一点——太年轻,不懂得为以后打算。
“你别跟张锐学啊,那小子没出息,但是家里有房有车,能找个工作不出去惹事,父母就谢天谢地了,你一个人在外面打拼,不多攒点钱以后怎么办?”
诸如此类的劝说,盛凌华己经听过太多遍,应付起来也很自如,“知道啦赵姐,我多攒点钱,以后回老家开店了。”
“那也行,我觉得那老板人还不错,谈价格也爽快。”
盛凌华好奇地问:“男的女的,多大年纪了?”
“男的,听声音感觉年纪不大,而且普通话说得特别标准,那个调调就跟主持人似的……”赵姐想要形容一番,但奈何词穷,只能说:“你下次见面就知道了。”
听到这奇怪的形容方式,盛凌华感觉不太对劲,再结合最近发生的事情,她试探地问:“该不会……那个老板姓庄吧?”
张姐回答:“那不是,姓龙。”
“哦,这样啊。”盛凌华松了口气,她也觉得事情不能这么离谱,总不能庄斯夜把这家便利店买下来吧?
“那新老板什么时候跟我签合同?”
“过两天吧,等我们把手续办好,回头告诉你。”
“好的。”
盛凌华看似不在意,但在没有亲自见过新老板之前,她能不能继续呆在这里,其实还是存疑的。
她晚上之所以能溜号是因为店内没有监控,赵姐是小本买卖,想着能省就省,所以也就没装,可要是新老板觉得有安全隐患坚持要装摄像头,恐怕她离辞职也不远了。
又过了两天,盛凌华接到赵姐通知,要她下午去店里签合同。
盛凌华带上证件去了店里,还没进店,离着老远她就看到了赵姐正在和一个西装革履的年轻男人说话,张锐正坐在收银台后看热闹。
难道这就是新老板,看着也太斯文了,不太像做生意的。
盛凌华带着满肚子疑问走了进去,感应门打开响起欢迎语,店内三人齐刷刷地看了过来。
赵姐笑着打招呼,努力操持着普通话说:“凌华来了。”
西装男子也冲盛凌华露出笑容,他的年纪看上去不到三十,的确说着一口标准的普通话,一听便知拥有不错的学历背景,再加上打扮得体,西装面料也颇有质感,怎么看都不像是会从事这一行的人。
盛凌华打工这些年,自然能分辨出这一点。
太诡异了,难道是上班族想做副业?但谁会选择盘一家便利店啊?
对方十分客气地打招呼:“这位就是盛小姐吧,您好,我叫龙宇。”
“您好。”盛凌华一边打招呼一边观察,想看看还有没有其他发现。
只见龙宇从随身携带的文件夹里掏出两份文件放到桌上,“这是我新拟的劳动合同,您先看看,要是没什么问题的话,我们就可以签了。”
盛凌华拿起合同看了看,她发现不管是行文、还是排版,这份合同都写得相当专业,与她之前签的的那些合同相差甚远。
不少小公司没有成本拟定专业合同,大多都是在网上寻找模板,再看着改一改,乍看上去像模像样,实则漏洞百出,只是平日里双方都相安无事,并不需要靠合同约束。
但这份合同一看就知道是根据实际情况签订的,而且提供的待遇也相当好。
合同上的薪酬在赵姐谎报的金额上又增加了一些,甚至还规定了年假的天数、以及年终奖的计算方式。
这下盛凌华不得不停下,抬头望着龙宇。
对方见状便问:“怎么了,盛小姐,哪里有问题吗?”
盛凌华也经常跟职场人打交道,但是龙宇作为一个老板,对她这个员工的态度是不是过于客气了点。
这跟梦到老板主动给你放假,还炒俩菜让你带走有什么区别?
她正想发问,但是余光看见赵姐还有张锐都看着自己,也不想把事情闹大,于是借口说想上个厕所,从便利店里出来。
盛凌华朝着公共厕所的方向走了儿步,在躲开所有人的视野后,立刻闪到一旁,给庄斯夜打去了语音电话。
事到如今,她要是还看不出有问题,脑子也可以捐出去了,谁家开便利店会给店员这么好的福利待遇?
用脚后跟想想都知道,背地里是谁在安排了,
除了他还能是谁?
真是不得了,某位总裁好像忽然发现自己很有钱这个事实,开始用钱解决问题了。
拨出去的语音电话响了很久都没被接通,直到系统自动挂断。
估计是在忙吧,因为找庄斯夜总是很容易,她都快忘记对方是个公司老总的事实了。
于是她动动手指,给对方发了条消息。
[哗啦哗啦:这法子也太拙劣了吧,老板。]
估计庄斯夜还觉得自己这办法很高明,找个中间人代替他出面,这样自己就猜不到其实是他在操盘了?
可惜就是因为事情做得太专业,反而暴露了生活是个草台班子的事实。
盛凌华等了等,看对方还是没回复便先回到了便利店。
龙宇冲她笑了笑,请她继续阅读合同。
盛凌华又拿起合同继续往后看,除了待遇有所提升外,别的也没什么特别,看完她便签下了名字与相关信息。
龙宇见她签完一份,拿起笔正要签,冷不丁地听对方发问说:“您是签自己的名字,还是庄总的名字?”
一听到熟悉的称呼,龙宇想也不想地回答说:“当然是我的名字。”
“……”
龙宇心下大惊,什么情况,为什么盛凌华会忽然提及庄总的名字?
难道他暴露了?他在脑子里将这儿天的事情都过了一遍实在是找不出纰漏来。
龙宇正想着该如何解释,就见盛凌华己经麻利地将另一份合同也签好了。
“好了。”
“好的。”龙宇慢了一拍才接过文件提笔签名,他忍不住看了眼盛凌华,怎么提了一句就结束了?
看她若无其事的表情,龙宇甚至怀疑是自己出现了幻听。
儿天前,庄总突然交给他一个任务,让他盘下这家便利店,并且要保留店内的员工。
因为走的是庄斯夜的私人账户,他还以为是庄总想要添置产业,但在了解这家便利店的具体情况后,龙宇立刻推翻了猜测,这家店实在是没什么投资的必要。
他很快意识到,重点也许是在店内员工上。
碰巧店主询问是否能留下其中一个店员,对方介绍了不少店员的情况,年轻女孩,在店里呆了两年多,做事勤快,人品可靠,龙宇听到这心里就有了预感。
他将店主的请求转述给庄斯夜,庄总立马就答应了,这下龙宇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盘点八成也只是幌子,目的就是为了留住这个姓盛的女孩子,龙宇当然也很好奇为什么庄总不出面,但比起好奇心,认真完成老板的工作更为重要。
他认认真真扮演着一个新老板的身份,和盛凌华签订的劳动合同也是请律师朋友做的,福利待遇也都是经由庄总认可过的,明明一切看起来天衣无缝,怎么这么快就暴露了呢?
龙宇实在是想不通,不过这也不重要,反正事情他也办好了。
因为距离正式交接还有一段时间,他和盛凌华交换了联系方式后便先离开了。
赵姐把人送出去后,回来便问盛凌华待遇的事情,“怎么样,是不是我说的那个数?”
盛凌华含糊不清地应付着,同时将合同收了起来,这事情太复杂,解释起来实在麻烦。
好在赵姐也没有看合同的打算,听到盛凌华的回答后,神情眉飞色舞炫耀着:“你看我就说没问题吧,这下一个月多三百块呢,一年可就是快四千了。”
本来转店她就挺过意不去的,现在盛凌华的工作保住了,还为她争取到了更好的工资,这下自己也可以“功成身退”了。
“那就好那就好。”
此时一直沉默的张锐突然发话了,“我怎么觉得那个男的看着怪怪的。”
“哪里怪了?”赵姐问,“我觉得那小伙子挺客气的,一看就是文化人。”
他刚才观察了半天,总觉得哪里不太对劲。
张锐皱着眉头说,“就是太像文化人了,压根不像开店的,华姐你小心点,我觉得这男的看你眼神都色眯眯的。”
“你小子就别乱说,人家是正儿八经做生意的,资料都给我看过了。”赵姐呵斥着张锐,“还不是你平常不认真工作,我都不好意思让人家留你。”
张锐撇了撇嘴不再多言,但还是一脸的不服气,反正他觉得这个男人有问题。
赵姐哪里不知道是什么情况,还不是因为自己又要找工作,才会挑这个老板的毛病。
张锐说得色眯眯她是没发现,但毕竟盛凌华是个漂亮女孩子,她想了想还是又叮嘱了一句:“咱不干坏事,但是也得防坏人,你自己多注意点。”
“放心吧,赵姐,真遇到坏人,还不知道是谁怕谁呢。”
赵姐听后只能在心中轻叹一声,还是太年轻了,“那也得小心点,万一人家跟你动刀子呢,女孩子总是会吃亏的。”
这下盛凌华也不再敷衍,认真点头,表示自己知晓了。
庄斯夜的回复一直到她回家才发来,盛凌华看了眼就忍不住笑了起来。
[庄斯夜:什么?]
[哗啦哗啦:没想到你还挺擅长装傻的,但是你这事儿真的办得不聪明啊,老板~我以后是不是都得这么叫你了?]
她大致能猜到庄斯夜的意图,无非是在转账、订餐两次提议都被拒绝后,对方又想出了盘店这种新招数,怕自己再次拒绝,于是还找了个中间人来办。
其实她觉得庄斯夜真的没必要这么做,因为她真的不怪他。自从自己接受魔法少女的命运开始,她就己经做好了一切准备。
但庄斯夜却是一定要付出点什么才会心安的性格。
如果再拒绝,只怕这人又得抓耳挠腮地想新办法了,所以她这次索性就接受了,反正给谁打工不是打工呢。
除去某些特殊状况,盛凌华自认是个爱岗敬业的好员工,所以聘用自己绝对是他赚到了。
所以她也就是调侃了龙宇一句,就签下了劳动合同。
[庄斯夜:你是怎么发现的?]
[哗啦哗啦:是你的人性美暴露了你。]
[庄斯夜:什么意思?]
[哗啦哗啦:没听过哪家个体户还给员工放年假、年终奖的。一看就知道你没下过基层,我们逢年过节都是发点牛奶水果、米面粮油什么的,触及到你们的知识盲区了吧。
[哗啦哗啦:龙宇到底是谁?]
[庄斯夜:我的助理。]
[哗啦哗啦:难怪呢,看着就不像是做生意的,不过你别怪人家,他什么也没说,怪也只能怪我太~聪~明~]
庄斯夜盯着那行回复看了许久,他的确没想过会这么快暴露,也设想过很多种可能。
其实他也想好说辞,比如直接否认,也可以说是凑巧,又或者这只是一次普通的商业投资。
可明明准备了那么多,到了真正面对她的时候,自己却还是鬼使神差地承认了。
——————————
作者有话说:
小盛:我实在是太~聪明了~~
忽然想起来,我以前看言情小说男主姓龙的还蛮多的
但我还一直没用过。
可能下意识地觉得这个姓氏江湖气息太重了。
龙哥,小味儿欻得一下就挠上来了。
第36章 阿莫
[庄斯夜:我只是不想让你多想, 一切按照合同上来办可以了。]
[哗啦哗啦:你是老板,你说了算~]
[庄斯夜:准确来说,我不是你的老板, 龙宇才是你的雇主。]
[哗啦哗啦:行行行, 你是我老板的老板,那就是大老板,这样可以了吧?]
对面迟迟没有回应, 不用猜都知道庄斯夜肯定无话可说, 说不定还在后悔自己做事不漂亮,这么快就被发现了。
她刚想把手机放下, 只见手机便响了一声。
[庄斯夜:有点忙, 有什么问题直接联系龙宇。]
如果放在平时, 盛凌华肯定是会相信的,但现在, 她怎么越看这段回复, 越觉得这是个借口呢?
不过一想到庄斯夜也会用很忙充当借口逃避话题,盛凌华就忍不住想笑。
她也善良得没有戳穿, 只是回了一个表情包。
庄斯夜面无表情地看着盛凌华发来的表情包,是一个长相十分潦草的粉红兔子正在挥手告别。
这人似乎特别钟爱这个系列, 经常会发这个角色的表情。
第一次看到这个图, 他只觉得这兔子画功粗糙, 表情猥琐, 实在不理解盛凌华为什么会喜欢这种风格的图片。
明明她本人和图片风格相差甚远,笑起来和这只兔子也完全不一样。
可现在看着看着, 庄斯夜忽然觉得这兔子好像变顺眼不少,这可不是个好迹象。
他果断放下手机,将视线放到刚刚处理好的文件上, 抬手拿起内线电话,把龙宇叫了进来。
很快,对方便敲门走了进来,“庄总,您叫我。”
他将文件递过去交代好工作,最后问了句:“便利店的事情怎么样?”
龙宇正要汇报这件事,他把相关文件都装在一个档案袋里交上去,其中也包括与盛凌华签订的劳动合同。
“庄总,都处理好了,这些是合同。”
龙宇稍作犹豫,还是决定如实相告,“庄总,我觉得盛小姐可能已经发现了,签合同的时候她突然提起您的名字,不过也只是问了一句,然后就把合同签完了。”
庄斯夜淡定地点点头,说了句知道了。
他打开档案袋粗略检查了一番,确定无误便把文件收起来,对龙宇说:“你再去安排两个店员,她只上夜班,总之不用提我。”
“好的,那没什么事我先走了。”
“去吧。”
龙宇看似平静地离开,可等他一退出办公室,便再也控制不住表情了。
自己好像发现了一个大秘密!
当年庄总带着技术和资金来H市成立天工,他以应届大学生的身份求职成功的,成为了公司的初始员工。
算起来,他跟着庄总做助理也有五六年了,自称是全公司最了解庄斯夜的人也不为过。
说起庄总,龙宇本人非常佩服他的自律以及对待工作的态度。
公司成立初期,条件艰难,庄总成宿成宿的呆在公司做项目,就算如今公司日益壮大,他对于事业的奋斗之心从未没松懈过。
这几年他几乎没休过假,也没什么私人生活,不喜欢应酬酒会,私生活更是干干净净,这对于一个在事业上略有成就,又年轻英俊的男人来说,无异于天方夜谭。
平日在公司,自己也常常听到女同事私底下讨论,说庄总十分擅长“用脸杀人”,虽然说得夸张,但也不无道理。
庄总的长相符合一切审美,轮廓硬挺不失精致,别说女同事们私底下讨论,龙宇自己看了这么多年,偶尔也会感慨,人怎么能长成这个样子。
但是人就不会完美,公司高层们都知道他有一个怪癖。
庄总不喜欢和异性接触,公司员工男女比率持平,但是与庄总交流密切的核心部门却都是男性。
包括上次公司招聘助理实习生仅限男性,也是因为大家了解庄总的习惯,至于什么出差需要,工作性质特殊,完全是为了应付大众的理由罢了。
龙宇有时候觉得,庄总对于异性的回避已经到了一种病态的程度,或许真的就是一种病。他几度想劝庄总去看看医生,但始终没敢开口。
说到底他和庄总只是上司和下属的关系,有些事情的确不适合开口。
再到后来,他自己有了女朋友,感受到爱情的美好,便越发觉得上帝真的很公平,大概正是因为庄总有这种特殊情况,所以才会在事业上如此专心吧?
他很敬佩,也自认做不到。他可以接受工作繁忙,但是忙到舍弃自我放弃一切,这岂不是本末倒置了?
但如今,庄总竟然一改常态,对一个女生如此关心,又是盘店,又是安排工作,这要说两人没关系,谁会相信?
想明白这一切后,此时龙宇只觉得胸口砰砰直跳,难道庄总克服了自己的心理状况,开始追求……女生了?
只是这追求的方法有点与众不同,一般追求女生不都是送花送礼物,请吃饭带出去玩,哪有直接当人家老板?
再者说了,就算是当老板,那也弄到公司来,每天坐在办公室里,敲敲电脑,吹吹空调,工作更简单也更轻松不是吗?
费解,实在是令人费解啊!
龙宇站在办公室外走了好一会儿的神,直到有同事路过和他打招呼,他才反应过来。
想起庄斯夜的安排,急忙投身到工作之中去了。
盛凌华与龙宇加上了联系方式,两人的沟通只有寥寥几句,盛凌华按要求把银行卡账号发了过去,对方看起来工作也很忙,过了好一会儿才回复。
此后几天,赵姐一直在店里忙着货物盘点,盛凌华白天要是没事,也会过来帮忙。
张锐这小子嘴上说着要找工作,但也就是嘴上喊得厉害,日子还是照常过,该打游戏打游戏,看不出一点着急的样子。
赵姐也叮嘱了好几次,但每回对方都是嘴上答应,实则不行动,看得她直摇头,私底下和盛凌华说:“店转了也好,少点麻烦事,他爸妈都不管的事情,我又何必操这个心。”
这天晚上,盛凌华照例值夜班,到了后半夜客流量骤降,她闲着无事玩起了手机。
她正和谢天骄约这周见面时间,本来说好订在这两天,可是对方突然说家里来了亲戚,最近都没空。
原来这就是普通人的生活。
盛凌华发出感慨,她打小就没有家庭方面的困扰,小时候在福利院生活,院里的叔叔阿姨对她都很好,还有一群同龄人陪伴,她的童年还是挺热闹的。
到了青春期,她又继承了魔法少女的记忆,什么中二期、文艺病都与她无缘,生活相当充实。
直到上了大学,和不同成长经历的室友住在一起,她才发现原来人的生活是这样的不同。
有的人从小父母不和,只能住在爷爷奶奶家,也有人家庭和睦,一家人整整齐齐来送孩子上学,逢年过节同学都盼望着回家和亲人团聚。
但盛凌华对此便无感,她虽然有时也会想念福利院的叔叔阿姨们,但并不会产生眷念情绪。
魔法少女是被允许结婚生子的,但据她所知,很多同类最终还是选择了单身一人。
当然这也跟时代观念有关系,但盛凌华觉得自己可能也会是这个结局,这也是为什么她和庄斯夜签订契约,却觉得无所谓的原因。
叮咚——
听到电子门铃声响起,盛凌华停下思绪,正准备喊出欢迎语。
“欢迎……”
话音未落,只见一个灵活娇小的身影冲她扑了过来。
她下意识想要戒备,但在认出身份后立刻变换姿势,接住对方。
“老大,我回来了!”
听到阿莫熟悉又高昂的语调,盛凌华露出笑容,摸了摸她毛茸茸的发顶,手感还是一如既往的好。
“长高了呢,不过你怎么这个时候回来了,连个招呼都没打。”
对方回答:“当然是回来保护你啊。”
说着阿莫松开盛凌华从柜台里跳了出来,收银台足有一米高,但她的动作却十分灵巧,弹跳力惊人。
阿莫信誓旦旦地对她说:“我是回来帮你杀掉那个影族的。”
盛凌华看着个头还没有自己高的少女,没来由得感到一阵头痛。
“你是怎么知道的?”
她明明没有告诉阿莫这个消息,况且对方从去年便离开H市开始四处游历。
一提到这个阿莫便不乐意了,她嚷嚷着说:“老大你也太不够意思了,出了这么大的事都不告诉我,要不是我问别人,我到现在都不知道呢。”
面对质问,盛凌华也有些不好意思:“这不是不想当耽误你历练。”
“你都出事了,我还有什么心思历练啊!”
阿莫是一名还未成年的狼人,狼人有一个习俗,会让临近成年的成员外出游历,等到度过了自己第一个变身,才可以回归族群,意为历练结束。
两人也是因为阿莫游历到H市才相遇的,当时的阿莫看上去就像是个初中生,盛凌华见了心生恻隐,便邀请她来家里住了一段时间,又教了她一些格斗技巧。
之后阿莫依依不舍地与她告别,继续着自己的历练之旅。
其实盛凌华非常不理解狼人的这个习俗,按理说未成年的成员正需要保护,族群不提供就算了,竟然还要她们独自去面对危险。
后来还是爱德蒙为她答疑解惑,狼人是个崇尚力量的种族,谁强大谁便值得尊敬,对于弱小的成员他们不会花费太多心思,让她们出去游历,更像是一种自然淘汰的筛选机制。
盛凌华当时听完的第一反应便是——比起强者,狼人更需要义务教育。
不过人家种族能够顺利繁衍这么多年,说明这一套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
在现在这个环境里,以狼人的身体素质,外出游历的危险系数其实也不高,别看阿莫现在也就高中生的样貌,打十个张锐还是轻轻松松的。
“怎么样,有那个影族的消息吗?”阿莫活动着手腕,稚嫩的面孔说出杀气腾腾的话:“我现在就去办了他!”
盛凌华揉了揉太阳穴,“你这话是跟谁学的,还没消息呢。”
“什么?竟然还没消息!”阿莫先是震惊,随后摆摆手,“没关系,只要人在H市,我迟早能把他找到。”
比起找到影族,现在盛凌华更关心地是如何安顿这个暴躁的小妹妹。
“这些都不重要,你先回家等我吧。”盛凌华掏出钥匙丢给她,同时不忘叮嘱她:“在我没回去之前,不准轻举妄动。”
“知道啦。”
阿莫虽然脾气火爆,但是却很听盛凌华的话,狼人仰慕强者,希望成为强者,而盛凌华便是阿莫目前见过最强大的人,所以才心甘情愿称呼对方为老大。
但盛凌华还是有些不放心,冲阿莫的背影喊着:“还记得我家在哪儿吧?我马上给你发个定位。”
“安啦,我不会忘记的!”
阿莫一走,便利店瞬间安静下来,盛凌华揉了揉耳朵,甚至觉得不太适应。
她也没想到这件事竟然会把阿莫招回来,不过也不算是坏事?毕竟阿莫的战斗力和嗅觉都十分优越,说不定就能帮上忙。
狼人就与吸血鬼一样,是人类小说中的常客,不过不像吸血鬼那样常被赋予神秘优雅的标签,狼人的形象往往更为简单粗暴,平时是人,到了月圆之夜就会化身为嗜血暴力的狼人形态。
不过盛凌华至今也没见过狼人变身,只是听阿莫提到,初次变身具有很大危险,很多族人都没撑过这一关便殒命了。
又过了半个小时,阿莫给盛凌华发来了照片,照片内容是对方躺在她家沙发上伸手比耶的姿势。
这盛凌华立刻回想起了两人同住的日子,虽然阿莫毛毛躁躁,还经常给她惹点小麻烦,但也挺热闹的。
[哗啦哗啦:你可以先洗个澡,我衣柜里有睡衣,冰箱里有吃的自己拿。]
[莫莫大王:好的~等你回家。]
下班回家时,盛凌华特意在小区门口买了些阿莫爱吃的肉包子。
她拿钥匙开门,一进去便看到阿莫从沙发上坐了起来,身上穿着她的睡衣,表情也在看到她的那一刻,振奋起来。
“你回来了!”说完她抽动鼻子,努力辨别着什么。“好熟悉的味道……”
盛凌华举起袋子冲她晃了晃:“我买了肉包子,要吃吗?”
“要的要的!”阿莫嗖得一下从沙发上弹跳而起,快出残影奔到盛凌华面前,“是我最爱的鲜肉包吗?”
“当然。”
阿莫忍不住欢呼:“老大万岁!”
两人在餐桌边坐下,盛凌华又从冰箱里拿来酸奶,阿莫看到这熟悉的一幕,一张嘴差点哭出来。
声音还没嚎出来,嘴里就被塞了一个包子。
盛凌华说:“吃饱了再说,我今天去买包子,老板问我是不是你来了,可能在H市最想你的除了我,就是他吧。”
阿莫虽然年纪小,但食量惊人,拳头大的包子一口气就能吃十个,盛凌华去年没少给包子店老板贡献销售额。
“还是……那么好吃……”阿莫口齿不清地说着,忽然想起什么,突然起身从随身携带的包包里掏出一个鼓鼓囊囊的纸包放到餐桌上。
“老大这是给你的。”
“什么?”盛凌华拿起纸包,捏了捏辨别不出里面是什么,于是拆开一看,眼睛立马直了——里面全是崭新的百元大钞,目测起码有好几万块。
“这么多钱?你哪来的?”
“十万块。”对方回答:“别人给的呀。”
“咳咳咳……”盛凌华也顾不上吃包子,阿莫这才出去多久,赚得比她还多?
“你做了什么?”
——————————
作者有话说:
我来了!
说到包子,刚出炉的肉包子真的很好吃!
热乎乎的包子皮,还有鲜嫩多汁的肉馅。
好吃,爱吃!!!
第37章 气味
“也没什么。”阿莫吃着包子把事情经过说了一遍。
大概就是三个月前, 她搭顺风车路过某条高速公路,偶遇有一辆车发生车祸,车辆当即便着了火。
不少热心路人停车帮忙, 可因为车门受损严重打不开, 阿莫见了便下车把车门拆开,把车内的一家三口全都救了出来。
事后获救的一家三口便找上门来,各种感谢, 这个钱就是对方强行塞得。
盛凌华毫不吝啬地开始赞美对方:“不错嘛, 非常的勇敢,但是下次要注意安全。 ”
“嘻嘻。”听到盛凌华的夸奖, 阿莫得意地都快把尾巴翘到天上去了。
这是什么, 这是头狼的认可!
“不过这钱你自己留着吧, 你不是还得游历吗?”
“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嘛,再说了, 我吃饭也得要钱呀。”
之前阿莫是没有经验, 不知道钱的重要性。现在出去大半年,更加深刻地认识到盛凌华能收留她是一件多么值得感激的事。
“你都叫我老大了, 我还找你要饭钱吗?”盛凌华也不是那么斤斤计较的人,再说了, 熟人谈钱多伤感情啊。
阿莫此时却说:“可是我今年一顿得吃三十个包子了。”
“……”盛凌华听后沉默了片刻, 默默将钱往自己面前拉了拉, “那等你走的时候, 把剩下的还你。”
适时地向现实低头也是有必要的。
“这种小事回头再说嘛,还知道什么时候走呢, 我已经想好了老大,这些天我就跟在你身边,你去哪儿我就去哪儿, 绝对不给坏人一点可乘之机。”
“这也太夸张了。”盛凌华说,“其实上次我差一点就抓到他了,就是……”
说到这里,盛凌华停了下来,阿莫还等着她的下文,好奇地问:“只是什么?”
“没什么,就是出了点小意外。”盛凌华又拿起一个包子递给她:“这是她们家的新口味,三鲜素菜你尝尝。”
一听是素菜,阿莫立马皱着眉头连连摆手:“不要不要!”
盛凌华见状便自己吃了起来,好歹算是把这个话题糊弄过去了。
但阿莫心里却还在盘算着,她这次回来就是为了替盛凌华解除危机,管她什么影族不影族的,只要对老大造成威胁,通通解决不就好了!
“既然老大不用保护,那我就出去找吧。”
盛凌华想了想,要是能找到也是好事,于是就答应了:“他最近被我封印了能力,没有办法利用影子穿梭,现在估计躲在哪里养伤。”
“明白,交给我吧!”
盛凌华见阿莫那副咬牙切齿的表情,便又多叮嘱了一句:“人别弄死了,记得带回来。”
“小问题。”
吃完早餐,盛凌华洗漱完也就准备休息了。
她刚躺下,就听到一阵噔噔噔的脚步声袭来,抬眼一看,阿莫抱着枕头跟进卧室,正睁着圆溜溜的眼睛望着她,配上天真无邪的表情,还有点可爱。
盛凌华故意问:“怎么了?”
阿莫不好意思嘿嘿地笑了起来,继续盯着她。
这下盛凌华还有什么不懂的,往一旁挪了挪,腾出了一大片位置来,伸手拍了拍。
“来吧。”
阿莫当即笑了起来,快步跳上床,扑到盛凌华身上抱着她使劲蹭。这是狼人表示友好的一种行为,既是熟悉对方的气味,同时也可以将自己的气味留在对方身上。
有时候盛凌华也觉得阿莫跟只大型犬没什么区别,高能量,食量大,而且有时候还容易失控。
她随便摸了一把,最后拍拍阿莫的头:“要睡就快点睡!”
但对方并没有停下动作,反而是抽动鼻子,围绕着盛凌华闻了圈,嘴里还念叨着:“奇怪……”
盛凌华刚吃了饱饭,头晕得只想躺着不动,手都懒得抬一下,任阿莫折腾,“你在干嘛?”
“老大,你身上的气味不太对诶。”
“有吗?”盛凌华也跟着吸了口气,但什么都没闻到:“哦,可能是我没洗澡吧。”
“当然不是这个意思!”阿莫认真地说:“老大就算一个月不洗澡也是香香的,是有其他味道!”
这下盛凌华的好奇心也被吊起来了,她挣扎着起身,半靠在床上问:“什么样的味道?”
“这个……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总之很好闻,就像是……被妈妈抱在怀里的感觉。”
“你是想家了吧?”
“不是啦!”阿莫急得直摇头,但她就算想破脑袋也实在想不出更贴切的形容词,“总之就是和之前不一样了,老大你以前身上没有这股味道的,好奇怪,为什么会这样?”
盛凌华实在困得不行,起先几句还能认真听,但是阿莫的碎碎念太像是白噪音,很快她便失去意识睡了过去。
再醒已经是好几个小时之后的事情。
她一睁开眼,就看到阿莫的脸离她只有几公分的距离,对方一脸激动道:“老大,我知道了!”
“啊?”盛凌华刚睡醒,恍惚了好几秒才想起来对方说的是什么。“你是说气味?”
“没错,我发现了你手腕这里气味最浓,这里为什么会有个文身呀?”
听到这句话,盛凌华立马清醒,直接从床上坐了起来,“你是说味道是从这里散发出来的?”
“没错。”
盛凌华看了眼印记,时间一长她早就习惯了文身的存在,因此阿莫谈到特殊气味,她也没有立即将其联系起来。
阿莫口中的气味估计也是契约带来的影响之一,就像自己当初在庄斯夜家闻到的那股味道一样。
一旦谈起这件事,她总是会回忆起一些有关那晚的片段。
当时因为情况紧急,她担忧庄斯夜的安危,实在无心顾及其他,可时候回忆时,她发觉自己其实记住了很多无关紧要的细节,例如那股始终萦绕在鼻间的气味,卡在喉咙的呼吸……
不妙,大事不妙!
盛凌华忽然警觉,不是说事情已经过去了么,怎么自己还在这儿带头翻旧账,要是自己都做不到,以后她也没办法用这句话来开导庄斯夜了。
她急忙摇摇头,想将那些想法全部甩开。
“老大,你怎么了?”阿莫一直密切关注着盛凌华的反应,看她突然打了个哆嗦还以为是出什么事了,忙问:“你是不是想起什么了?”
“没什么,不是什么要紧的事情。”盛凌华也不想让阿莫担心,就随便找了个借口说是魔法少女的波动期。
阿莫也就相信了,她心思本来就单纯,又信任盛凌华,听对方这么解释,自然是疑惑全消。
“走吧,带你出去逛逛。”
反正今天也没事干,盛凌华便带着阿莫去了Transilvania,正好也让艾利克斯看看什么叫融入人类社会的正确案例。
一听说要去Transilvania,阿莫也很高兴,“好呀好呀,不过爱德蒙白天也开店吗?”
“现在属于特殊时期。”
去的路上,盛凌华简单介绍了艾利克斯的来历。
听完阿莫撇了撇嘴:“真没出息,狩猎就应该堂堂正正的,她要是在我们族群早就被赶出去了。”
盛凌华也不知道该如何评价,或许她也没有评价的资格,只是叹了口气:“反正事情都过去了,等会儿见面友好点。”
阿莫的性格比她还直,艾利克斯也不是什么善茬,盛凌华一想到两人碰面的场景,忽然觉得有点头疼。
但是转念一想,反正爱德蒙也在,到时候要痛一起痛呗。
“知道了,只要她不招惹我,我才不会招惹她呢。”
“那倒不会,我看她对女孩子挺友好的。”盛凌华回忆起之前去过几次店里,都能看到艾利克斯与女客人相谈甚欢的情形。
阿莫问:“那她一定是不忍心伤害女生,才挑男人下手的吧?”
这一问还真把盛凌华给问住了,自己还真没想过这个问题,“你要这么说,也不排除这种可能?”
“如果是这样,我就没那么讨厌她了。”阿莫一本正经地回答。
盛凌华忍不住笑了起来,感慨道:“这一点你还是没有变嘛。”
“嘿嘿,那当然了!”
到了Transilvania,爱德蒙也对阿莫的突然回归感到十分意外。
“你怎么这个时候回来了?变身期要到来吗?”
一看见爱德蒙,阿莫就一改在盛凌华面前听话乖巧的样子,飞身冲到爱德蒙面前,一副要兴师问罪的姿态。
艾利克斯见她气势汹汹,误以为她是来找茬的,就在对方冲向爱德蒙的那一瞬间,也是身影一闪跟了过来要阻止阿莫。
爱德蒙游刃有余地挡住了阿莫的手,同时也给艾利克斯递去一个放心的眼神,这才不慌不忙地问:“怎么出去了一圈脾气还是这么暴躁?”
在盛凌华收留阿莫这段期间,爱德蒙自然也跟她打过不少交道,因为阿莫年纪不大,爱德蒙十分喜欢逗弄她。
按盛凌华的话说,爱德蒙这就是父爱觉醒了,年纪大了都这样。
阿莫不假辞色地大声喝问:“你还好意思笑!我问你,老大被影族追杀你怎么不管?好朋友出现危险你不应该好好保护她吗?”
“怪不得,我是说怎么一见面就这么大火气。”爱德蒙慢悠悠地反问:“你怎么知道我没管呢?”
“呃……”阿莫很快又找到了新的反驳点:“可你也没找到人呀。”
“说的也是。”爱德蒙没想到阿莫反应这么快,笑得更开心了,面对指责也是全部接收,认错态度十分良好。
艾利克斯看到这儿也就知道两人是熟人关系,也就放下了戒备心,她实在是受不了爱德蒙说话的语气,就跟哄孩子一样,实在是太恶心了!
她正准备走开,看到一旁的盛凌华,便走过去问她:“你跟那个庄总最近怎么样了?”
盛凌华瞥了她一眼,事关庄斯夜她不由得有了几分警惕之心。
艾利克斯已经不止一次向她打听了庄斯夜,这种行为在她看来就是贼心不死的表现。
“你好像真的很关心这件事。”
对方竟也坦然承认了:“的确很关心,我很好奇你们俩到底什么时候会搞到一块去。”
“咳咳咳……”盛凌华猝不及防,被口水呛得剧烈咳嗽起来。
她咳了几声后,感到有人正在轻拍她的后背。
一抬头,发现是艾利克斯,对方边拍边叹气:“你看看你,连这么一句话都受不了,以后可怎么办。”
盛凌华脸上一热,慌忙地推开艾利克斯,语无伦次地说:“你你你你……你在胡说什么啊!”
怎么一个吸血鬼说话这么粗鲁直白!
“我可没有胡说。”艾利克斯冲她抛了个媚眼 ,“你要是不相信,大可以去问他咯。”
“不要再说些奇怪的话了!”
盛凌华故作镇定地说:“没用的,你就算这么说,我也不可能让你接近他的,还是趁早死心吧。”
“你嘴上说着没关系,可对他的占有欲不是一般的强呢,这就是当主人跟不当主人的区别吗?”
“你这是在混淆概念,我阻止你并不是因为他,只是单纯在维护秩序而已。”
“好吧,你要是这么想,那我也没办法。”艾利克斯拨动长发,一副浑然不在意的样子。“但是别怪我没提醒你……”
盛凌华不由凝神望了过去,对方冶丽的面孔露出似笑非笑的表情:“男人的话最不可信了,尤其是你那个小魅魔。”
“……”
盛凌华还来不及反驳,正好爱德蒙叫艾利克斯过去,对方便当着她的面从容离去了。
看着她的背影,盛凌华动了动嘴,满肚子的反驳可一句都说不出口。
什么叫做她的小魅魔,自己和庄斯夜是清白的啊!盛凌华很想这样大喊,但出于种种原因还是放弃了。
此时爱德蒙正将艾利克斯介绍给阿莫,两人第一次会面还算友好,阿莫谨记着盛凌华的叮嘱,艾利克斯兴致勃勃地看着阿莫,猜测着她的真实身份。
得知她是狼人后,便说起自己与狼人打交道的故事。
阿莫本来不想搭理她,但是奈何对方样貌实在是太过吸引人了,再加上对方说的又是她们族内的事情,她就这么稀里糊涂地跟对方聊了起来。
事后虽然阿莫并不承认,但是盛凌华发现对方对艾利克斯的态度已经有了明显的变化。
其实她也觉得艾利克斯很有个人魅力,如果对方不再跟她说一些奇奇怪怪的话,自己觉得自己对她的印象只会更好。
很明显艾利克斯对待男女的态度不一样,这可能也和她的经历有关,毕竟她接触的男性都是因为贪图美色而靠近的,所以她并不相信世界上存在庄斯夜那样的人。
不过这种事情也没必要和别人争论,她自己心里清楚就好了。
之后的几天,阿莫便开始寻找影族的工作,每天早出晚归,整日不着家,盛凌华也很少与她见面,两人只能靠着手机联系。
阿莫先是在盛凌华被袭击的那条小巷中勘察,距离受袭已经过去了许久,大部分痕迹都已经消失,但阿莫运用自己的狼人的天赋,还是从中提取到了一些影族的气息。
这些天她凭借着这股气息,游走在整个H市,不过H市实在是太大了,自己只能一点点探查。
此时此刻,她正路过一片较为繁华的地段,四处都是高楼,像是人类办公的地方。
这种地方二十四小时都是人,如果她是影族也不会选择在这里躲藏,所以阿莫只是看了一眼,便打算转战别处。
可就在她准备离开时,忽然感受到了一股似曾相识的气息,当即停住了脚步。
老大来了吗?
——————————
作者有话说:
艾利克斯:有些事情骗骗别人就得了,怎么自己还信了呢!
大家好!!!我今天中午吃了超好吃的鸡蛋灌饼,饼皮烤的酥酥脆脆的,里面有2个鸡蛋!【什么叫做实力
特别特别香~
第38章 诚挚
阿莫兴奋地四处张望, 可并没有发现盛凌华的身影。
奇怪,难道是她感觉错了?
阿莫挠了挠头,她两个小时前才和老大发过消息, 知道对方今天去兼职, 要很晚才能回家,难道是她感觉错了?
可就在这时,那股气息就像是和她做迷藏似的, 从某个角落一闪而过。
阿莫来不及多想, 抬脚追着气息消失的方向跑去。
与此同时,庄斯夜刚刚与司机来到一楼大厅, 司机看了眼手机, 过来向他请示。
“庄总, 龙助理说有一份文件没带,让我去楼上取一下。”
“去吧。”
司机离去后, 庄斯夜则独自去了地下车库。
车库内空荡荡的, 唯有脚步声的回响飘荡在半空中。
庄斯夜轻车熟路地找到车位,正要解锁, 忽觉背后传来一阵异样感,立即转身, 警惕又冷静地环视四周。
一个身影逐渐进入他的视线, 在看清对方的样貌后, 庄斯夜露出了惊讶的神情。
对方竟然是个看上去还没成年的少女, 身材娇小,穿着一身休闲运动装, 头发乱糟糟的,发色偏棕,在冷光的照射下泛着灰色光泽, 看上去就像是个从学校溜号的高中生。
不过高中生工作日出现在这里,本身就是一件极不合理的事情,所以庄斯夜并没有因为对方外表的弱小无害而放松警惕。
“你是谁?”
少女面对他的提问视若无睹,不慌不忙地朝他靠近,当走得再近一些时,庄斯夜也终于意识对方并不是人类。
看来这不是意外,而是冲着他来的了。
此时少女也终于停下,她双手插兜,睁着圆溜溜的眼睛上下打量着庄斯夜,毫不遮掩视线中的好奇,就像是在研究什么新奇的东西。
庄斯夜很不适应被这么打量,想要出声阻止,可少女的姿态让他意识到对方并不在乎这些。
这也是非人生物的通病,不懂礼仪,更不懂边界感,他们的是非观念十分淳朴,只分我喜欢和我讨厌两类。
在搞不清楚对方来意前,庄斯夜也不愿意主动暴露身份,他日常带着抑制气息的抑制器,只要不遇到实力雄厚的强者,一般生物是辨认不出的。
这时他听到少女低声喃喃了一句,“为什么会有这个味道……”
他还来不及思考气味指的是什么,便听到对方问:“你认识盛凌华?”
一听到这个名字,庄斯夜眼皮一跳,大脑高速运转,难道是来寻仇的?
以盛凌华的情况,惹上什么仇家也是常事,只是怎么会找到他这儿来?
“好奇怪,我怎么感觉不出你的气息,你到底是什么人?”阿莫一边说,一边又朝着庄斯夜走了儿步。
她实在是分辨不出对方的身份,语气也跟着不耐烦起来:“算了,我不想猜来猜去,直接告诉我吧,你和她什么关系,为什么你身上会有和她一样的气味?”
少女直白到粗鲁的措辞,也让庄斯夜更加确定自己的判断。
对方一定不是久居于人类社会的生物,所以才毫无掩饰身份的自觉。
“在问人问题之前,不应该先自证身份,表明来意吗?”
他缓缓开口,同时把手伸进口袋去拿手机,想记录下这场对话。
“你这人怪怪的。”
阿莫还在努力消化庄斯夜的话,但她发觉这人身上不单单是有老大的气味这么简单,这两个人都有那股奇特的味道,并且眼前这个男人身上的气味更浓,不然她也不会隔着儿条马路一直追到地下来。
难道老大出了什么事没跟她说吗?阿莫皱起鼻子,陷入苦恼。
滴——
一声并不明显的提示音突然吸引了阿莫的注意力,她扭头望去,只见对方把手放进口袋里,看布料凸显出的轮廓,里面明显是有什么的。
“你在干什么?”阿莫突然警觉起来,“手里拿着什么?”
她快步走过去,打算看看对方到底搞的什么鬼,这人长得人模人样的,怎么做事这么鬼祟呢?
还没等她靠近,一直动作温吞,看似冷静的男人却突然抬头,朝她看了过来。
阿莫眼前一花,墙壁、地面、都出现了扭曲,男人的身形也随之变幻最终消失。
四周的景物全都变了模样,下一秒她回到了族群的领地,凌冽寒风刮过的无际荒原,黑得深不可测的夜空,以及抬头便能触及的巨大圆月。
阿莫惊叹于眼前的一切,来不及作反应,体内便涌出一股力量,贯穿全身,再一眨眼,草原便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这时,她才意识到这一切都是那个男人搞的鬼。
“你这家伙……”
她正要找人算账,抬头却发现对方正要离开,在阿莫看来,这就是心虚的征兆,如果没有问题,那你跑什么?
“站住!”
阿莫并不费力地追了上去,伸手去抓对方的肩膀,男人躲了一下,漆黑的眼瞳在昏暗的车库内异常发亮,依稀能看到一圈金色的轮廓。
又想搞鬼?!
阿莫当机立断,由抓变为平摊手掌,直接一个手刀打在了男人的后颈上。
对方发出一声闷哼,整个人失去意识,直接瘫软倒地,落地的动静尤为明显。
阿莫也愣住了,这人这么怎么脆弱?她也没怎么用力,怎么就就昏了过去。
她俯身去摸男人的脉搏,还好人还活着,阿莫松了口气,只是人昏了自己要怎么问话呢?
阿莫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远处又响起了脚步声,看来是有人要过来了。她就算再不懂人类,也知道眼下这个情形任谁看都是要出事的。
思考了儿秒后,她做出了一个决定,立即弯腰将男人扛起,掉头就跑。
只要不被人发现,不就好了?
一分钟后,司机来到了车边,却发现车内空无一人,毫不清楚状况的他立刻给龙宇打去了电话。
从下午开始盛凌华莫名有种不好的感觉,眼皮狂跳,心也总是静不下来。
今天她是来婚礼做伴娘,因为穿着礼服,手机也不在身边,想联系人也没机会。
好不容易趁着新娘换衣服时看了一眼,发现手机内一切安好,难道是她多想了?
盛凌华觉得自己这份担心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对阿莫不放心,她只好自我安慰,阿莫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初入社会的小姑娘,好歹历练了大半年,就算打不过也能逃跑嘛。
她又给阿莫发了条消息,来不及看回复就又被叫去忙了。
等婚礼一结束,盛凌华取回手机,却发现阿莫并没有回消息。
不祥的预感在盛凌华心中愈演愈烈,她妆都没来得及,换了衣服就往家里赶。
一直赶到单元楼下,盛凌华才停下脚步,看到自家客厅是亮着灯的,这才松了口气。
心里还是忍不住埋怨了一下,阿莫这孩子怎么不知道看手机,不回消息真是要吓死人。
她用钥匙开门,第一眼看到的便是在客厅来回走动的阿莫,对方明显是听到动静迎过来的,只是为什么她的表情看上去有些紧张?
“你怎么回事?”
盛凌华问完就看到阿莫干笑两声,双手揪着裤边,一副做错事被发现的心虚样子,“老大……”
“等一等。”盛凌华顿感不妙,“你是不是闯祸了?”
“也没有啦,就是遇到一个奇怪的人……”
盛凌华还没听完阿莫的解释,注意力就被其他东西吸引走了,为什么她会觉得庄斯夜也在这里?
她顺着感觉看向沙发处,立马被眼前的景象吓了一跳。
“他……他怎么在这里?”
谁能告诉她,为什么庄斯夜会躺在她家沙发上睡觉啊!
“老大你果然认识他。”盛凌华的反应让阿莫坚信自己判断没错,这两人一定关联,但对方不愿意说,那么肯定是有问题。
“这人是不是坏蛋,他竟然用幻术骗我诶!
“你先等等。” 盛凌华快步走到庄斯夜身边,她们两人这么大的动静都没吵醒他,自己有理由怀疑对方不是睡着了,是昏过去了。
盛凌华回头问阿莫:“他这是怎么回事?”
对方冲她比划了一下:“被我打昏了,但我真没用劲!”
“你说的没用劲,是不打死人那种吧?”盛凌华叹了口气,正准备检查庄斯夜的情况,刚一俯身,对方毫无征兆地睁开眼睛。
盛凌华愣了愣,从庄斯夜冷静的眼神中得出结论:“你不会早就醒了?”
“什么?!”阿莫一听这话,立马跑过来,果然看到庄斯夜睁眼,“你又骗我!”
她把人带过来后,见对方一直没醒,还以为自己用劲太大闹出大事了,心虚地都不敢回盛凌华的消息。
“你果然是坏人,哇,你真的太有心机了!”
盛凌华揉了揉太阳穴,只觉得头晕脑胀,“有没有人先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情?”
庄斯夜也从两人刚刚的对话分析好了情况,他坐起身,与盛凌华拉开距离,冷静地解释说:“是你这位朋友强行把我打晕带过来的,她好像对我有点误会。”
刚刚阿莫的确是把庄斯夜打晕,以魅魔的体质想要抵抗狼人的攻击,无异于是鸡蛋碰石头。
不过庄斯夜很快又恢复意识,只是他还搞不清楚发生了什么,再加上还有阿莫一直守在边上,索性继续假装昏迷。
直到听到盛凌华的声音,他才选择睁眼。
“哪有误会,我不是一上来就问了问题吗?”
“可是你的语气,让我有理由怀疑你是来寻仇的。”
阿莫被反驳得哑口无言,最后只能气得跺脚:“你这人想法真阴暗!”
“好了好了,让我整理一下。”盛凌华急忙叫停,试图整理思绪:“是你先去找他打听我的情况,但是他没说,你就把人打晕了?”
“不对不对,还有他用幻术攻击我呢!”
庄斯夜语气沉着:“我那是为了自保离开,你的情绪太不稳定了!”
最后一句话也不自觉带上了怒气,上班上的好好的,忽然被人打晕弄到这里来,任谁都不会有好脸色的。
在庄斯夜“昏迷”那段时间,他的手机也响了好儿次,阿莫嫌声音太吵,还把手机给关机了。
他伸手拿起手机,开机后,数个未接来电和短信提示音分沓而至。
盛凌华也大致弄明白了情况,有点哭笑不得,这不就是活脱脱一场乌龙事件吗?
“我……我……”
阿莫支支吾吾半天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想到自己刚刚那么紧张,结果都是白着急,再加上又闯了祸,实在不知如何面对,干脆“哇”地一声哭起来了。
“你先别哭,做错事了就得道歉。”盛凌华打断她,语气严肃地说:“你知不知道你耽误人家多少事?还有怎么能随便动手打人呢?我之前是怎么跟你说的?”
她一直企图教会阿莫,有正义感是好事,但这不代表你认为对方不对就可以动手,其中的分寸十分难把控。
“明明是他先动手的。”
阿莫觉得自己委屈极了,明明是对方先用幻术挑衅她,自己才动手还击的。
此时庄斯夜也看完了消息,给心急如焚地龙宇回了消息,告知情况。
从下午开始,龙宇给他打了无数个电话,差点以为他是被绑架了,也不敢贸然报警,差一点就要动用“私人关系”来找人了。
“算了,把事情说清楚就好。”
庄斯夜也无意把这件事情闹大,既然是误会,那么争论谁对谁错都没有意义,是误会总好过于是盛凌华的仇家找上门。
“果然还是庄总度量大。”见庄斯夜不打算追究,盛凌华也松了口气,这件事情摆明就是阿莫乱来,但是对方的出发点又是为了自己,她也不好责怪对方。
既然庄斯夜这么大度,自己当然也得配合,她又转过头对阿莫说:“你做错事了还不过来给人道歉。”
刚才阿莫只是装哭,现在听到盛凌华语气这么凶,她是真的难过了。
呜呜呜,老大竟然凶她,一定是不喜欢她了。
阿莫哭唧唧地走过来,向庄斯夜低头道歉。
庄斯夜摆摆手表示没事,又说:“我不知道你的身份是什么,但是你这样在H市呆下去,会给自己以及身边的人带来很多麻烦的。”
盛凌华也跟着附和说:“就是就是,怎么能把人带到我家来呢?万一人家亲属报警了,警察顺着监控就找过来了!”
“那该怎么做呢?”
盛凌华正要回答,忽然反应过来:“那当然是……等一下,你问这么多干嘛,先道歉!说庄总我错了!”
阿莫立刻有样学样,“对不起,我错了。”
“诚挚一点,鞠个躬。”
“不用了。”
庄斯夜立即阻止了对方,这道歉表演性质太强,倒也不必如此。另外他怎么觉得这个小女孩做事这么不着调,像是跟盛凌华学的?
这么想着,他瞥了她一眼,立即得到对方一个赔笑的表情。
笑容虽然谄媚,但是在盛凌华脸上却没那么惹人讨厌。
也就是这时,他才发现对方好像和平时不太一样。
虽然还是熟悉的五官,但是多了化妆的痕迹,眉毛被勾勒过,眼睛上涂了亮晶晶的亮片,睫毛忽闪忽闪眨着,庄斯夜淡定地扫了一圈,又将视线挪开。
“别来这套。”
他怎么会看不出来盛凌华是在故意示弱,博取自己的同情。
自己刚说完,对方就“咦”了一声。
这是又想出什么花招来了,庄斯夜刚一转头,就见盛凌华凑了过来。
整张脸毫无征兆地靠近,近到自己能看清她眼睑上那些细碎的亮片。
光点落进他的眼里,让庄斯夜头脑一片空白,整个人瞬间僵在原处,甚至忘记了躲避。
——————————
作者有话说:
我来了,我来了。
咱就是说直接一个【比划
喜欢但是说不出口的大动作。
第39章 道歉
庄斯夜身体僵硬地坐在沙发上, 整个人都动弹不得,只能眼睁睁看着对方靠近。
就像梦境重现了一般。
一股温热的气息擦过脸颊,提醒着他这一切都是现实, 庄斯夜意识屏住呼吸, 绝对不能给自己留下任何失态的余地。
他刚想松口气,却又被盛凌华的视线折磨得坐立不安。
不知道盛凌华到底在看什么,视线落在他的脸上生出一种虚实难辨的错觉, 自己的耳旁似乎响起了无声的警报, 正催促他赶快离去。
“……你脸怎么了?”
庄斯夜过了好几秒才反应过来,“什么?”
他抬手正想检查, 被盛凌华眼疾手快地制止了, “别碰, 手很脏的。”
说完她扭头看向阿莫,吩咐道:“阿莫, 你去卧室把我床底下的医药箱拿来。”
阿莫应声进了卧室, 盛凌华又看了两眼庄斯夜的脸,安慰他说:“没事, 就是一点小擦伤,消消毒就好, 应该不会留疤。”
经她这么一说, 庄斯夜才感觉到脸颊一侧有些微微痛意, 他想都不想就说:“不用了, 我回去自己处理。”
盛凌华挽留道:“这么客气干嘛,我都让她拿医药箱去了, 你给人家一点表现机会嘛,也让她长长教训。”
庄斯夜动了动嘴,最终选择了沉默。
不一会儿, 阿莫便抱着医药箱从卧室跑出来,盛凌华让她把东西放在茶几上,从里面取出酒精和棉签棒,向庄斯夜示意说:“碘伏有颜色,还是给你凃酒精吧?反正伤口也不大。”
对方抬手要去接她手上的东西。“我来吧。”
盛凌华灵巧地躲开了他的手,“我给你你也看不到啊,就那么几秒钟的事情,你就别折腾了,你把脸往右边转一点。”
庄斯夜也没办法,想着只有几秒钟,忍一忍就能走了,于是也就按她所说,转了转头。
刚动作完,他就感觉到对方又贴了过来,危机感再度来袭,不得不屏住呼吸。
盛凌华并没有注意到庄斯夜的小动作,而是很认真地庄斯夜涂抹伤口,从她的经验来看,庄斯夜脸上的伤应该是由剐蹭造成的,天知道阿莫是怎么把庄斯夜这个大高个弄到家里来的。
她在处理的同时不忘警醒阿莫:“你看看你给人添了多少麻烦,还把人脸给伤了,多么完美的一张脸,要是留了伤口那不是暴殄天物了!”
庄斯夜语气不自然道:“别乱说。”
本来盛凌华离他这么近就已经够让他别扭了,对方偏偏还要说这种话。
“我哪里说错了,你的帅和我的强大都客观事实的存在。”盛凌华说得理直气壮,说完还扭头去问阿莫:“你说呢?”
“原来老大你喜欢这样的。”阿莫挠了挠头,一脸为难道:“可他不是我的菜诶。”
“什么?!”这下盛凌华连伤口都顾不上涂了,提高音调问:“这么帅都不行吗?你们狼人的审美到底是什么样的?”
阿莫边说边比划,“雄狼当然得高大强壮,有肌肉!他身高还行,就是太瘦弱了,连我一下都没抗住,我甚至没用力呢。”
“喂喂喂,怎么还开始羞辱受害者了呢,他的体质跟你们狼人又不一样,要求肯定也不同。”
盛凌华拍拍庄斯夜的肩膀,安慰他说:“别放在心上,这小孩不懂你的帅气。”
帅气也不仅限于体格,盛凌华就认为庄斯夜动脑子解决问题时很帅气。
不过这话阿莫肯定是理解不了的。
而庄斯夜也从中提取到了关键信息,问:“她是狼人?”
阿莫骄傲地抬头,努力挺起胸膛,“没错,我就是狼人,草原上最伟大的霸主!”
盛凌华慢悠悠地插了句嘴:“希望草原霸主下次不要再搞这种乌龙了。”
阿莫又羞又气地喊了一声:“老大!!!”
“好了好了,我不说了。”
“不过你到底是什么种族?”阿莫好奇地盯着庄斯夜,这件事情她也想了一天了,始终没想出到底哪个种族既会幻术又这么弱小。
“好奇怪,我竟然完全辨别不出来。”
“你才见过多少种族啊,这世界上的种族多了去了。”盛凌华猜测庄斯夜大概是不愿意谈及身份吧,所以故意出来打岔。
阿莫也的确被她引开了注意力,正想说别的,却只听庄斯夜回答说:“我是魅魔。”
盛凌华惊讶地看着他,今天这人到底怎么回事,平常不是都对这个话题讳莫如深的么?怎么今天忽然这么坦白了?
庄斯夜知道盛凌华在看她,也知道她为什么会是这个反应。他只是假装没有注意,不想因此受到影响。
“魅魔,这名字好熟啊。”狼人常年居住在大自然,与其他生物联系较少,也不重视教育,因此阿莫对于外界的了解并不多,不少还是从盛凌华这里学来的。
“哦哦哦!我想起来了!你们也会变身对不对?”
“嗯?”盛凌华还担心阿莫会语出惊人,没想到开口说的竟然是一个连她都不知道的消息。
她向庄斯夜求证:“真的假的,你们也会变身?”
对方抿了抿唇,并不愿意多说:“的确会,但不像狼人不受控制。”
“我怎么从来没听说过。”
“你弄好没有?”
“噢哟,这么不想回答啊,那我不问了。”盛凌华乐呵呵加快动作,毕竟庄斯夜现在也是她的老板,给点面子也是应该的。
她处理完伤口说了一句好了,庄斯夜如释重负,迫不及待地站了起来。
“我得走了。”
盛凌华正在收拾医药箱,关心地问了句:“车到了吗?”
庄斯夜看了眼还没反应的手机,违心地“嗯”了一声。
“那正好,我跟你一块下去。”盛凌华说完“咔哒”一声关上了医药箱,解释了一句:“正好我去小区门口买点东西。”
阿莫突然来了精神,兴奋的问:“是买包子吗!”
“你今天闯了这么大的祸,还想吃包子呢?”盛凌华冷哼一声,“这个点包子店早就关门了。”
“唔……”阿莫瞬间低头叹气,蓬松的头发顺着动作颤了颤,像极了耷拉耳朵的小狗。
盛凌华心里喊着好可爱,但还是保持住了严厉的表情。
一味地心软只会把孩子宠坏的,要是阿莫不记住这个教训,以后只会惹更大的麻烦。
“走吧。”她当机立断,起身招呼庄斯夜离开。
这下庄斯夜也算是骑虎难下,不走不行,只能硬着头皮跟着盛凌华出门,路上又给龙宇发消息询问位置,对方回了一个还有十分钟,他才稍稍宽心,收起了手机。
这时,他才发现盛凌华一直在看自己,像是有话要说。
对方一改刚刚的调侃,语气认真又诚恳,“今天的事情真的很抱歉,耽误你很多事吧。”
“你也不用替她道歉,做错事的也不是你。”
“话虽然这么说,但总觉得我得付一点责任,阿莫是为了帮我找影族才回来的,你这么谨慎,不也是因为不想透露我的消息嘛。”
虽然庄斯夜没特地说明,但盛凌华觉得事情应该就是这样,不然庄斯夜随便编点什么糊弄一下不就好了。
“另外阿莫的确年纪不大,我觉得我的确有义务照顾她。”
庄斯夜忍不住说:“他们族群自己都不照顾。”
“这也不代表他们这么做是对的呀。”盛凌华笑着说,“要是都按规矩来,阿莫就不应该和我多接触,但她还是认我做老大了,再说了你也是个不按套路来的人,怎么忽然开始守规矩了?”
庄斯夜愣了一下,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
曾几何时,他是如此坚定地认为自己走出一条前人做不到的路。
可现在,庄斯夜却也陷入到了前所未有的迷茫。
盛凌华走着走着突然发觉身边没了动静,扭头一看,才发现庄斯夜没有跟上,落在了几米开外的地方。
“你怎么不走了?”
庄斯夜缓缓抬起头,眼中透出一丝决绝,再这么拖下去,对他们彼此都不是好事。
他语调冷静地喊着她的名字,“盛凌华,我需要跟你好好谈谈。”
盛凌华不明所以地上前,庄斯夜的表情实在是太正经,也让她不自觉地认真起来。虽然这家伙平时都是这么一副状态,但直觉告诉她,一定有问题。
“你说吧。”
“我们不能再见面了,便利店的事情我都跟龙宇打过招呼,以后你有什么需要直接跟他说,他会帮你安排的。”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盛凌华一头雾水,她第一反应是庄斯夜生气了,可转念一想对方也不是这么小心眼的人,难不成他想不开真的要召唤恶魔了?
“你要干什么?”
“再这么下去,迟早会出事的。”如果今天的事情还会发生,庄斯夜觉得自己必须告诫盛凌华。
真正的聪明人是不会允许自己身处危险之中,更不会靠近危险。
“我本以为契约的影响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是现在它的反应越来越强烈了,所以我有理由怀疑,我们接触会让情况变得更糟。”
“影响指的是什么?”
望着盛凌华纯白洁净的脸,又想到那些困扰他的梦境,庄斯夜十分艰难地开口说:“我会……做一些关于你的梦。”
“什么梦啊?”
盛凌华问完,看到庄斯夜眼中闪过羞愧,一副难以启齿恨不得以死谢罪的表情,立刻做了个暂停的手势:“好了不用回答了,我明白了。”
“你是一直梦到,还是最近才梦到的?”
“……最近。”
“那有没有可能不是因为契约问题,只是因为你是个成年男性,而我恰好也颇有几分姿色,所以你很自然地产生了一些幻想呢?”
盛凌华说得十分在理,就连庄斯夜也开始跟着思考。
会是这样吗?
“如果只是做梦也没必要那么有愧疚感,我偶尔也会做梦梦见和大明星约会呢,别太当回事。”
盛凌华说完顺手想拍拍庄斯夜的肩膀,但是手刚伸出去,想到刚刚的对话,犹豫之时又见对方的视线望了过来,便果断拍了下去。
“你看我们现在有了肢体接触,你的反应也很正常呀,你会产生什么冲动吗?”
庄斯夜诚实地摇摇头。
“这不就得了,下次这种事情不要跟我分享了,虽然说我理解你,但我好歹也是个女孩子,彼此之间还是留一点距离吧。”
“不过我是支持你谈恋爱的,你心思多,工作压力又大,总得有个能体谅支持你的对象才行,再这样下去,迟早会出问题。”
盛凌华大学时也曾经体验过类似情况,当初她一边忙着功课、一边还要处理各种事情,还得打工赚生活费,因为旷课太多差点没能顺利毕业。
当时她崩溃到一个人在食堂暴饮暴食,食堂阿姨怕她出事,特意从窗口出来安慰她。
所以她觉得自己多少是能理解庄斯夜。
庄斯夜总觉得哪里不对,可是盛凌华说得那么有理有据,自己一时又不知道该怎么反驳。
“你要是用这个理由来和我断绝关系,我是绝对不答应,但如果你觉得我们合不来,不喜欢和我相处,那么直说就行了。”
“我知道你有自己的难处,我愿意帮你不单单是因为我们有契约,更是因为我想帮你,不过你要是想这么解决问题的话,那就这样吧。”
盛凌华看似很洒脱地耸了耸肩,但语气却明显低落下去。
其实盛凌华的朋友并不多,从小到大因为种种原因,她几乎很难正常交友。
好在她心态乐观,有些事情熬一熬也就过去了,但这并不代表她不需要朋友。
来到H市她最高兴的事情就在于生活稳定下了,有了自己稳定的社交圈,平常遇到什么事情,也有了分享对象。
假如她一开始就和庄斯夜不往来,对方提出这个要求自己也会全力配合。
可在两人相处久了,还互相亏欠这么多的情况下,庄斯夜用这种理由抛弃她们的关系,这就不仅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更是对她的不尊重。
不管怎么说,盛凌华还是有点受挫的。
见对方一直不说话,她又补了一句:“你放心,我不是那种意气用事的人,便利店的工作我肯定会做的,但别的要求我就不提了,你要是过意不去,就每年固定给我涨工资,你那店我能干一辈子……”
“我不是想跟你撇清关系。”庄斯夜突然开口,声音又急又快,如果盛凌华想骂他指责他,自己都无所谓,但他不能看到盛凌华把问题都归咎于自己头上。
事情会发展到今天这个地步,都源于他的自以为是,他以为自己可以做到,事实却是他也是一个受本能驱使的动物。
“是我没处理好这些问题,只能用这样一个办法从根源上杜绝。”
对方问:“真的能杜绝吗?”
庄斯夜闭上眼,咬咬牙回答说:“不能。”
“因为处理不好自己的问题,所以只能处理掉我是吗?”
“我从来没这么想过,也没有把你当成可以随意放弃的对象。”庄斯夜低声说道,语气中充满了深深地遗憾与挫败感,他想要的干干净净的生活,仿佛根本不可能存在。
如果他不是魅魔的话就好了。
自己只是一个普通的人类,遇到盛凌华这样的女孩子,就可以大大方方地跟她打招呼,和她做朋友,甚至争取更亲密的关系。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每日都在愧疚与欲望间隐秘地挣扎。
想要靠近她,倾听她。
也想拥抱,亲吻她。
——————————
作者有话说:
这章非常难写
不排除我明天一觉睡醒感觉写的不对,猛然坐起修文的可能……
更新:今天乍一看,感觉也还行。
第40章 顾虑
“所以别再说这种话了, 下一次我可就不会挽回了。”
盛凌华轻声对庄斯夜说:“也请你稍稍理解我。”
挽留这种事情做一次就算了,次数多了她也会感到厌倦的。
“是我……顾虑太多了。”
庄斯夜还是没办法恐惧两字说出口,那些恐惧的念头就像是藤蔓一般缠在心口, 既害怕伤害到盛凌华, 也害怕被对方发现不堪的真相。
他并非无坚不摧,远没有对方想得那么好。
说完,他听到盛凌华叹了口气, 那叹息仿佛添了重量, 沉沉甸甸地压在他的胸口,压得他快透不过气来。
他当然知道, 追求清白名声是妄想, 但哪怕竭尽全力, 依旧想自己保留一份体面。
起码在盛凌华眼里,自己是清清白白地活着。
这样, 他的坚持就还算有意义。
盛凌华是为数不多能够理解支持他的人, 而他为了达成这点念想,又不得不把人推开。
此时盛凌华说:“算啦, 又不是第一次知道你顾虑多,你就是这样的人嘛。我要是计较这些, 早就不理你了。”
说完, 她看到庄斯夜明显愣住了, 又说:“干嘛?难道你没有这个自知之明吗?你这人心思很重, 还口是心非,实在不好打交道。但你还算讲道理, 心地善良,对朋友也够义气,总归还是瑕不掩瑜的啦。”
这世上哪有完美无瑕的人, 反正盛凌华没见过,也不相信存在。
是人就会有情绪 ,就会犯错,大家能够相处不就是相互包容,相互理解。那种自认为单方面迁就他人还能长存的关系本就病态,要么就是利益绑定。
听到这话,庄斯夜多少释然了一些。
“你说得对,是我没有自知之明,”
“哎呀,话不能说么说,有追求也是好事,我很看好你的。”
“也许我追求的事情永远不会实现。”
“但追求的路上也能收获很多,重点在于你怎么想,如果只是为了结果去努力,你这么聪明的人,自然知道会这么选。如果用你那套来评价,我现在做的事也挺没意义的。”
庄斯夜立即反驳:“怎么会?”
“你看,说明我已经用行动赢得了你的认可不是吗,这要是放在两个月前,你会相信自己会和魔法少女成为朋友吗?”
庄斯夜低头不语,他才意识到他们才认识两个月,但自己的生活却已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虽然出现了不少插曲,可是却也带着鲜活的气息,令他沉寂的心随之蠢蠢欲动。
一时间,庄斯夜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更害怕哪件事情发生——是暴露一切,还是与她失去联系。
或许两件事情会同时发生,但起码不是现在。
“我以后不会再提这种要求了。”
说话间,二人已经走出小区,车还没有来。
盛凌华停在路边张望一番,问他:“车没来吗?”
庄斯夜估算了一下时间回答:“还有几分钟,你不是要买东西?”
对方摆了摆手,“都是借口了,就是想出来跟你单独聊聊,有些话当着阿莫的面不好说了。”
“你没跟她说这些事情?”
“阿莫和我们不一样,她是要回族群的。”
狼人一族的特性就注定它们无法融入人类社会,这是她总结多世记忆后得出的结论,所以她对阿莫的要求一直都很宽松。
“这种事情告诉她吗,只会让她跟着着急而已,也起不了别的作用,再说你不是不喜欢暴露身份吗?”
盛凌华刚才就很好奇庄斯夜为什么会向阿莫坦白,正好趁这个时候问了出来。
对方思考后回答说:“可能我也想试一试,堂堂正正说出自己的身份是什么感觉吧。”
说起来狼人的口碑也没好到哪里去,野蛮嗜血,看到月亮就失去理智的野兽,但是看到阿莫如此骄傲的自报家门时,让庄斯夜也不由得跟着反思。
他也时常想起艾利克斯的话,自己如此痛恨魅魔,却也一次次地运用能力获取便利。
自己一边厌恶,一边又利用的做法也没光彩到哪里去。
“感觉怎么样呢?”盛凌华问。
庄斯夜回想起阿莫的反应,回答:“没什么感觉。”
他也很意外阿莫的关注点竟然在自己能变身上,不过这也算是一种好结果。
“你的车到了,那我先走了。”
盛凌华眼尖地看到庄斯夜的专车正从远方驶来,非常识趣地准备离开。
“走了吗?”
“嗯,我去买点东西带回去。”
盛凌华进了附近一家便利店,隔着橱窗看到汽车停在路边,龙宇一下车就跑到庄斯夜身边一阵倾诉,表情慌张极了。
至于庄斯夜则又是变成了平日那副不喜形于色的模样,夜幕下更显得面孔冷峻。
他三言两语安抚住了龙宇的情绪,在龙宇的陪伴下准备上车。
临上车前,对方扭头朝便利店的方向望了一眼,正好和盛凌华对上了目光。
她笑眯眯地拿着薯片冲他挥了挥。
庄斯夜见状也点头示意,随即上了车,汽车很快便离去了。
盛凌华拿着选好的零食去结账,收银台旁摆着蒸包柜,里面装了不少口味的包子和面点。
收银员见状便问:“需要点什么呢?”
“呃……来两个肉包子吧。”盛凌华心想,今天只准吃两个也算是小惩大诫了。
她回家刚一开门,阿莫便冲了过来,“老大,我我我我想起来了?!”
“你想起什么了?”
“就是那个魅魔,魅魔是坏家伙啊!”阿莫说完,鼻子一抽,敏锐的嗅到什么。“什么味道?”
盛凌华把包子扔向她:“吃吧,魅魔里也有好人的,以后可别乱说。”
阿莫顺手接下包子,立马笑逐颜开,果然老大还是爱她的!
“不过老大他真的是好人吗?我听说魅魔都很邪恶的呀。”
盛凌华反问:“听说的东西一定是真的吗?”
对方迫不及待地咬了一大口包子,口齿不清地回答:“那倒也是。”
“所以别听说,想知道他是不是好人,多去打交道就好了。”
“但我觉得他不是很喜欢我诶。”
“你们之间发生了这种事情,他也很难喜欢你吧?”
“我不是这个意思。”阿莫已经吃完了两个包子,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唇,“说不上来,就是感觉看他不顺眼。”
盛凌华也被阿莫颠三倒四的说辞给绕晕了。“到底是你不喜欢他,还是他不喜欢你?”
“我也不知道,但是他看你的眼神怪怪的,不过老大,你跟他说话的时候心跳会变快。”
“啊?”盛凌华被吓了一跳,“有吗?”
“会平时快一点点,不过跟现在不太一样。”阿莫侧耳听了听,十分肯定地说:“看来老大果然喜欢这种类型。”
“跟帅哥说话心情当然不一样了。”
“可是你对着爱德蒙就没有这个反应。”
盛凌华觉得自己和爱德蒙沟通时总是会忽略对方的长相,看得久了,甚至觉得他就这样,已经分不出帅不帅了。
说来也很奇怪,那么多客人都说爱德蒙长得帅,可她就是没什么感觉,难道真就应了阿莫所说的,自己就是喜欢庄斯夜这一类的?
“可能因为他年纪太大了吧。”
“那倒也是,他太老了。”阿莫跟着点头,“所以这个魅魔会是你的配偶吗?”
“啊?”盛凌华瞬间愣在了原地,阿莫好奇地看着她的脸色不断变化,自己是问了什么不得了的问题吗?
可是一个异性对另一个异性表达出不一样的反应,不就是因为想要和她建立配偶关系吗?
阿莫耐心地等待着,直到盛凌华支支吾吾地开口说:“这个……你还小,等你长大再讨论吧。”
“我才不小呢,过不了多久我也可以寻找我的配偶了。”
不过她只对同类感兴趣,所以这一切还得等她回去再说。
“那也是以后的事情吗,哎呀累死我了,我去洗个澡。”
盛凌华找了个借口,钻进了卫生间,为了防止阿莫追过来,特意打开了淋浴头。
水流刷刷流下,熟悉的水声又勾起了她不少回忆。
她跟庄斯夜到底算是什么情况呢?
契约使她们关系绑定,共感又会让她们陷入越界的境遇,更加会模糊关系。
在这些加持下,庄斯夜会对她产生想法也是正常的。
可自己到底是怎么想的?
从小到大她就没遇到过能勾起她好感的异性,面对他们时,总有着看待无知群众的感觉。
但庄斯夜不一样,他既不是纯粹的人类,又不像那些非人生物,就跟自己一样,游离在两个世界之间,看似独立,但也没有自己的归宿。
所以她很同情也能理解对方,一直没把事情往这方面想,就是不想把二人的关系变复杂。
或许也是因为她不擅长处理,所以想下意识地回避?
算了,事情已经到这一步,以她的认知去剖析动机毫无意义,还不如遵从直觉做事算了。
反正在听到庄斯夜说那句话时,她的第一反应就是挽留。
盛凌华洗了一个稀里糊涂的澡,出来时发现阿莫已经睡着了。
对方裹着被子在床上摆出一个极为刁钻的姿势,把整张床都占据了,盛凌华只能过去帮她摆正姿势,给自己腾出了一点空间。
只是刚一躺上去,阿莫的胳膊和手又搭在了她身上,嘴里也不知道嘀嘀咕咕说了什么梦话。
有时候盛凌华真的挺羡慕阿莫的好心态,真是简简单单,没有烦恼,闯了这么大的祸,说睡就睡过去了。
在她梦话的陪伴下,盛凌华也不知不觉地睡着了。
此后几天,阿莫依旧在寻找影族的踪迹,不过依旧没什么结果。
盛凌华对此已经不抱希望,过了这么久,影族身上的封印也会逐渐消失,到时候寻找只会更加艰难。
阿莫不愿意放弃,盛凌华也不想让对方把时间都花在这件事上,这样只会延迟她回族群的时间。
于是两人在经过一番讨论后,达成了一个共识,过完这个星期不管找没找到,阿莫都会放弃寻找,离开H市重新开始历练。
因为剩余时间不多,所以最近阿莫在外面呆的时间更多了,甚至有时候都不回家。
不过好在对方一直发消息报备,盛凌华也不至于那么担心。
便利店的交接也在正常进行,就在昨天,龙宇已经正式成为这家便利店的所有者。
龙宇聘请了一个新店长,负责管理店里的日常工作,这位店长对盛凌华相当客气,排班前都要问她哪天有空,几乎可以说是有求必应。
盛凌华怀疑,哪怕自己想不上班光拿工资,店长也会答应。
她当然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庄斯夜在背后授意,所以说这个男人真是口是心非,明明对她挺照顾的,嘴上还要说那些伤人的话。
龙宇隔三差五也会给她发消息询问情况,生怕她对这份工作不满意似的。有时候盛凌华都会产生错觉,觉得自己才是这家店的老板。
便利店换老板的事,很快就传到了爱德蒙的耳里。
有一天盛凌华去送货,爱德蒙便问她:“赵姐不做了?”
“是啊,你都知道了?”
“听隔壁寿司店老板说的,怎么突然不做了,那你怎么办?”
“换老板了,正常做呗。”
“方不方便啊。”爱德蒙关心地问,他很清楚这份工作对盛凌华的重要性,不免多问几句:“新老板人怎么样?”
“还行啊,老板挺好说话的,还是安排我上晚班。”
“那还不错。”爱德蒙突然想起自己曾经和庄斯夜说过的话,这个时间忽然换老板,很难不让人多想。
“你见过你们老板吗?”
盛凌华语塞片刻,决定先不说庄斯夜的事情了。“签合同的时候见过,现在都是店长在打理。”
她觉得之所以自己和庄斯夜关系这么复杂,爱德蒙也脱不了关系。
都怪他乱建议!
“这么小的店还专门请店长?”听到这里,爱德蒙心里差不多有数了。看样子盛凌华还不知道自己的真老板是谁。
“还不错嘛。”他低声说了一句,从效率和态度上来看,庄斯夜的确没的说。
“是还不错,我们店长挺专业的呢。”
盛凌华介绍几句店长的工作背景,发觉爱德蒙的笑容说不出的古怪。
“你别这么笑了,看着像坏蛋。”
一旁的艾利克斯此时出声:“他这人就爱当谜语人,有什么事也不说纯蔫坏。”
盛凌华忍不住笑了出来,艾利克斯字正腔圆说出蔫坏二字的神情实在是太喜感了。
“就是就是,每次都这样遇到事情不明说。”
“我觉得……”爱德蒙慢悠悠地开口:“挺好的。”
以盛凌华这性格,要是知道店是庄斯夜盘的,估计又得瞎想,还不如不知道。再说人家做了这么多事情,让他一个局外人来戳破也不合适。
“没意思。”盛凌华冲他啧了啧嘴,放下东西准备离去。
她和爱德蒙关系虽然不错,但是总觉得差那么一点,可能是因为对方阅历太丰富,看自己难免像是在看小朋友,说话做事都挑不出毛病。
有时候盛凌华说些真心话,对方也会尽力开导,但爱德蒙就不会跟她说这些,两人之间的差距其实相当明显。
这大概就是她不会在意对方帅不帅的原因吧,因为她压根不在意,就是想找人说说话。
盛凌华从Transilvania走了出来,抬头看向夜空。
今天夜色不错,月明星稀,月亮格外得圆,如果仔细观察,就能发现月亮四周散发着一股淡淡的猩红雾气。
盛凌华见了大喊一声坏了,转身又冲进了店里,
——————————
作者有话说:
我来了
很难写,但是我坚持下来了
为我鼓掌!!!!!
30-40
同类推荐:
清夜春酌、
卷王被迫躺平[八零]、
揣了大佬的崽后我火遍了娱乐圈、
在渣男综艺谈恋爱、
被迫走剧情后我分化成了omega[男A女O]、
我真的是真酒、
网恋吗,我超甜、
如何正确驯养一只疯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