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血月
阿莫正漫无目的地走在大街上。
今天是约定的最后一天, 要是还找不到影族她就得放弃了,因此她有点焦虑。
最重要的还是不服气。
自己可是为了保护老大才赶回来,要是最后什么也不没做, 就这么灰溜溜地离开, 不是大没用?
她还有什么脸面去见老大!
虽然阿莫很烦恼,但依旧没有放弃,她打算去找这几天认识的新朋友再打听看看。
隐藏在H市生活的非人生物实在是大多, 多到老大也不可能每一个都认识, 大家都有自己的关系网,可这个影族就像是消失了一样毫无音讯。
难道它真的离开了?
阿莫胡思乱想地走着, 不知不觉远离了热闹的主干道, 来到较为安静的街区, 附近都是居民楼,临街开得也都是一些生活日用类的店铺, 时不时就有客人进出。
这里是人类居住的地方, 阿莫迅速做出判断,并打算离开。
没有哪个非人生物喜欢呆在人类扎堆的地方, 她就是靠着这些常识快速排除了不少地方。
不过就在这时,肚子却是咕咕叫了起来。
她拍了拍肚子, 用恨铁不成钢的语气说了一句:“真没用。”
事情没干多少, 怎么就又饿了呢!
但狼饿了总得吃饭吧, 阿莫最讨厌的感觉就是挨饿。她看了看周围的店铺, 随机选了一家面馆吃了碗牛肉拉面,走出店门又立即钻进隔壁的饺子馆, 点了一大盘双拼水饺。
这也是她这半年游历积攒的经验,因为饭量大大容易引起麻烦,所以她会特地分几家店吃。
人类真的很喜欢大惊小怪, 多吃几碗面条有什么可关注的,甚至还有路人什么都没看到,便信誓旦旦地说她一定是假吃。
阿莫吃完水饺仍觉得半饱,走出店铺,拍了拍扁扁的肚皮为自己寻觅着下一个进食目标。
对街开着一家西饼屋,随着客人进出推开大门,黄油鸡蛋烘焙过后的香气顺着门缝溜了出来。
阿莫不自觉地就被这股香味给吸引,转眼一看,便注意到了这家西饼屋,当即决定买点面包解馋。
她走到路口等待红绿灯,而此时对面从街角走来一男一女却引起了她的注意。
女子看上二十出头,穿着衬衫和彩色的西装裙,阿莫知道这算是人类的工作服,但她身边的男子却穿着十分奇怪,明明是大夏天却穿着一身黑,身形高挑却异常消瘦,她只看了一眼就觉得不大对劲。
这个男人……
自己打量了不过几秒钟,对方就像是有了感应一般,朝她看了过来。
冰冷的视线就让阿莫下意识的打了个寒蝉,后背立刻绷紧,进入戒备状态,她眯起眼,死死地盯着男子。
虽然她还不确定这人是不是影族,但是从种种迹象上,也足以说明对方不是普通人类了。
男子也不甘示弱地盯着自己,他的动作也引起了身旁女生困惑,只见两人交谈了几句,女生便独自进入了西饼屋,而男子则是独自留在了店外。
他再度抬头看着阿莫,还冲她挑了挑眉,像是在挑衅,接着便毫不犹豫地转身离去。
阿莫下意识想跟上,可一抬头信号灯还是红灯,路面上车来车往,贸然冲出去只会引起人类恐慌。
眼看着对方已经要消失在街角,信号灯才开始跳转,阿莫顾不上周围人的反应,用尽了力气狂奔追了上去。
砰——
盛凌华推开Transilvania的大门,爱德蒙见她去而复返,便问:“东西忘带了?”
她回了一句不是,沉着冷静地说:“你出去帮我看看,今天是不是血月。”
艾利克斯还在思考血月到底是什么,便看到爱德蒙收起笑容,依言走出柜台了。
这下她更加迷茫了,忍不住问:“那是什么?”
盛凌华回答说:“是一种非常罕见的气象,只会在月圆之夜以非常罕见的概率出现,据说百年难得一见吧。”
她也只在记忆中隐约有点印象,未曾亲眼见过,所以也不敢肯定,只能让爱德蒙帮她验证。
“血月会有什么影响吗?”
“对你我不会,但是会对狼人有影响。”
艾利克斯立马反应过来:“你是说阿莫?”
而盛凌华已经掏出手机给阿莫打去电话,对方在五个小时前还给她发了消息,说是想再找找,此后两人便再无联系。
艾利克斯等了等,就见对方放下了电话。
她猜测问:“没接?”
“嗯。”盛凌华攥着手机,心中生出一股隐隐的不安。
据她所知,血月会催化狼人的血性,使他们失去理智,她并不知道还未经历变身的狼人是否会受影响,又或者情况会变得更糟糕。
这时爱德蒙也走进店里,满脸写着不可思议:“竟然是真的……”
盛凌华一听到这句话,心里一沉,难道真让她猜中了?
但她还算不死心,又向爱德蒙确认:“是吗?”
对方肯定地点点头:“是血月,不过比我上次见到的影响要小很多。”
“上次?你到底活了多久?”艾利克斯问,“我都从来没听过这东西。”
爱德蒙笑了笑,看着艾利克斯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个无知孩童似的,让艾利克斯瞬间没了打听的想法。
“算了,你还是别回答了,聊正事吧。”
说完就走到了一旁。
爱德蒙看向盛凌华,对方立即说:“我联系不上阿莫了。”
“知道她在哪儿吗?”
“她说今天要去城东看看,但是她整天到处乱跑,我也不确定她到底在哪儿。”
“别着急,要是她真出什么事,消息肯定也会传到你这里的。”
盛凌华听了气不打一处来,没好气地说:“你能不能说点好话!”
“这是实话,你又不能管她一辈子,关键时刻还得靠她自己。”
对方更加直白地说:“你对阿莫的保护大过了,她是狼人,你是魔法少女,你们身份不同,情况不同,有些事情你帮不了她的。”
盛凌华又怎么会不知道爱德蒙说的有道理。
只是她看到阿莫,就像是看到了当初的自己,总是忍不住想多照顾一下。
也许阿莫比当时的她更坚强、更强大,可她总归是一个小孩子,是小孩子就是需要关爱的。
她忍不住叹了口气。
爱德蒙见状便说:“你先回店里,我出去帮你打听打听。”
“真的吗?”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难道让我袖手旁观?”爱德蒙挑了挑眉。“阿莫也算是我的朋友了。”
“那店里怎么办?”
爱德蒙没说话,只是看向了站在柜台后玩手机的艾利克斯,对方头都没抬,只是伸手摆了摆:“知道了,不会让客人跑单的。”
“跑单你工资可就没有了,我更关心的是你会不会直接逃跑。”
艾利克斯这才抬头白了爱德蒙一眼,“你要去就快点去。”
对方这么一说,爱德蒙也就放心,转身冲盛凌华点点头,“去吧。”
盛凌华这才勉强地同意了爱德蒙的办法,回到了便利店。不过她也没闲着,一直试着给阿莫打电话,只是电话始终没有被接听。
转眼就过去了半个小时。
盛凌华忍不住给爱德蒙发了消息,对方说目前还没有打听到任何消息,换个角度来说,这也算是一个好消息,以狼人的杀伤力,不管在哪里都会引起关注才对。
虽然对方说的有道理,但阿莫不接电话的行为也确实奇怪。她将自己的看法说了出来,爱德蒙也表示理解,决定再看看。
不知过了多久,爱德蒙发来消息。
[找到人了,就在你家门口。]
[什么?那她为什么不接电话?]
[看样子像是跟人打了一架,力竭晕过去了。]
爱德蒙解释说他打听了一圈消息,突发奇想决定来盛凌华家里看看,结果就发现阿莫昏倒在了家门口,她受了点轻伤,但整体问题不大。
[我在她身上没找到钥匙,你能不能回来一趟?]
盛凌华此时也早就没有了上班的心情,正好现在店里也没客人,她果断给店长发消息请假,自称身体不舒服需要回家休息。
很快店长也同意了她的请假,盛凌华收拾好东西,关店回家。
回去时,她看到的景象便是阿莫闭着眼,靠着墙坐在家门口,气色正常,看上去就像是睡着了,爱德蒙则站在她身旁。
“没事吧?”
“我大概检查了一下,看着挺正常的,就是不知道和谁打的架。”
“真是吓死我了。”盛凌华开了门,动作轻柔地将阿莫抱起,送回卧室。
虽然爱德蒙检查过了,但她担心对方不方便,于是又检查了一遍,阿莫身上的确没有大过明显的伤害,只是在胳膊以及腿上有一些轻微的淤青。
既然能让狼人受伤,看来对手的实力也不容小觑。
她检查完,又帮阿莫盖好被子才从卧室出来。爱德蒙一直在客厅等待,见状便问:“这下该放心了吧?”
“虚惊一场,虚惊一场啊。”盛凌华拍了拍胸口,“真的吓死我了。”
“你啊,还是少操点心吧,我回店里去了,得看看那位跑了没有。”
“去吧去吧,谢啦。”
爱德蒙本来还想告诫几句,但看盛凌华那心神不宁的样子,决定下回再说。
待他一走,盛凌华关上大门,又回卧室看了阿莫一眼,稚气的面孔看上去安详极了,盛凌华看了好一会儿才拿起被子和枕头,准备在沙发上凑合睡一晚。
不过现在时间还早,她也睡不着,索性看起了电视。
她刻意将声音调的很低,需要注意力相当集中才能听清。
电视上正在播着最近很热门的电视剧,剧情还算有意思,看着看着盛凌华也就看入了神。
此时,卧室传来一声闷响。
盛凌华立刻从沙发上坐了起来,视线盯着卧室门,屋内安静几秒后,又响了一声,这次动静更大,像是有什么东西撞到了墙上。
这下盛凌华坐不住了,光着脚跳下沙发,跑到卧室门口。
刚一开门,还没有看清里面的情况,便看到一道黑影亮着利爪冲她扑了过来。
她下意识地闪到一旁,黑影与她擦肩而过,利爪带起一阵风扫过她的耳畔。
盛凌华感觉耳后突然凉飕飕的,余光瞥见几缕粉色发丝晃悠悠地从空中落到地上。
黑影一击不成,刚一落地便再次向她袭来,盛凌华再次躲过,但她身后的房门便没能这么幸运,直接被劈成了两段,木板噼里啪啦地破开,木屑洒落一地。
这房子可是她租的啊?!!
这次攻击失败后,黑影停了下来,盛凌华这才看清了对方的样子——是阿莫。
但她和平时的样子截然不同,眼睛变成了金色,面部以及胳膊上长出了短小的灰褐色细绒,头顶长出了耳朵,手指蜷成爪状,指甲又尖又长,十分锋利。
要不是自己躲得快,刚才断掉的可就不是头发了。
“阿莫?”盛凌华惊愕地喊着她的名字。
可对方并无反应,盯着盛凌华的目光就像是看猎物一般,喉咙里不断发出表示威胁警示的低呜声
看来盛凌华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阿莫提前进入了变身期。
她曾听阿莫提过变身期的事情,狼人经历首次变身期的死亡率极高,原因在于需要接受人、狼、狼人三种形态的转变,□□会承受巨大痛苦,不少狼人在这个阶段都会做出过激行为,甚至失控。
在这种巨大疼痛之下,它们往往会丧失理智,更不要谈认出身边的亲朋好友了。
以前她们族群就出现过父母心疼子女不愿意送出去游历,导致幼狼变身时攻击父母的惨案。
盛凌华来不及多想,阿莫又扑了过来,她飞身闪躲,但对方压根没有收力的意思,一爪直接击破电视,液晶屏上出现了一个巨大的蜘蛛网状裂痕。
“不要啊!”盛凌华发出一声惨叫,屋子里的家电都是房东的啊!
阿莫没有理她,她的爪子还卡在电视屏幕里,用力拔出时,还连带把电线也拉了出来,电线的断口处爆出火花,烫了阿莫一下,她当即不满的又是一击,直接将电视从电视柜上推倒。
看来电视机是彻底报废了。
盛凌华脑子里刚闪过这个念头,阿莫再度扑来,两人就像是在玩一场诡异的追逐战似的,阿莫始终追不上盛凌华,但是屋子里的其他东西却都遭了秧。
沙发、茶几、落地灯、家具一样接一样地被毁坏,就连她放在茶几上的手机也没有幸免于难,被阿莫一脚踩碎。
盛凌华看得心都在滴血,同时也在担忧另一个问题,这么躲下去也不是办法,这动静迟早会把整栋楼的住户都吵醒,到时候就变成一个大问题了。
想到这里,盛凌华深吸了一口气,不再躲闪,她的身形快如闪电,主动向阿莫出击,一脚踢在了她的膝盖上,对方失去重心,身体向前倾倒,盛凌华闪到她的身后,击打她的后颈。
她本意是想把阿莫打晕,可是狼人的体质要远超过她的想象,对方吃了她一掌后,身体虽摇摇晃晃地,但并没有晕倒的迹象。
盛凌华见状便不再留有余力,一边和对方缠斗,一边找准机会,用了十成的力气猛劈下去。
阿莫身体突然僵住,金色的瞳孔骤然放大,整个人僵硬地倒向地面。
盛凌华稳稳接住了她,急忙又呼喊她的名字。
这次阿莫有了些反应,眼神闪烁,喉咙里呜咽着,发出了支离破碎的音节。
“好……痛。”
说完便眼睛一闭,昏了过去。
——————————
作者有话说:
以前玩塞尔达就有血月,专门有个过场动画,每到血月所有野怪都复活了。
这么久没玩了,海拉鲁还是没有放过我……【闭眼
第42章 冒昧
阿莫虽然昏了过去, 但身体依旧保持着半人半狼的形态,这也让盛凌华不得不担忧,对方醒来后是否会继续失控。
考虑再三, 盛凌华决定带着阿莫去找仰冰。
她从一地狼藉中捡起一床被子, 将阿莫裹住,扛起出了门。
以她们现在这个形象,要是去打出租, 恐怕司机能直接把她们拉到派出所去, 所以盛凌华只能选择最简单粗暴的方式——自己跑腿。
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她只能挑一些偏僻的小路行进, 遇到行人也是能避就避, 又担心阿莫会中途醒来, 只能用尽力气狂奔。
当她到达仰冰小院时,累得连翻门开锁的想法都没有, 老老实实地敲等人出来。
就在她敲响铁门几秒后, 一楼的灯便亮了,紧接着传来开门的动静, 仰冰的声音响起。
“是谁?”
盛凌华立即贴着门缝回应:“是我,盛凌华。”
“你又怎么了?”
很快仰冰过来开了门, 看到盛凌华的状况, 平静的脸上罕见地浮现出一丝惊讶, “你的每次出现都是那么的让人意外, 这是怎么回事?”
“你让我先进去。”盛凌华迫不及待地钻了进去,在外面停留风险太大, 她总有着要被人举报的错觉。
仰冰配合地让她先进来,关好门后才跟着进屋,刚想问问题, 就看到盛凌华已经将肩上的不明物体放到了椅子上,将被子掀开,露出了阿莫的脸。
眼前的情况足以说明一切,仰冰立马将嘴里的话咽了回去,主动上前仔细观察起来。
“阿莫开始变身了?也对,今天是血月,对狼人多少是会有影响的。”
“她刚才跟我打了一架,我实在是没办法才把她打晕的,应该不会有事吧?”
“不会的,狼人的身体素质很强,我先给她打一针镇定剂。”
仰冰找出镇定剂给阿莫打了进去,阿莫立刻哼哼了几声,但很快又安静下来。
“差不多了,今天晚上应该没问题,睡一觉明天就好了。”
“她现在这样算是变身成功了吗?”
“当然不算,你看她的脸还保留着人类的形态,估计是受血月的影响导致她提前变身,这次变身被你强行打断,再变身就要等到下次了。”
盛凌华想起阿莫可能还和别人打了一架,立即将这个情况告诉仰冰。
“这可能也是诱因,因为战斗脱力导致她无法自控。”
说完仰冰看了盛凌华一眼,这时才注意到她的头发,“你头发是怎么回事?”
“嗯?”盛凌华打完架就直接把阿莫送过来了,压根没空检查头发,听到仰冰发问,才想起检查头发。
原本她是及肩发,如今左边有部分头发明显短了一大截,她又想起家里的地上的确有不少碎发来着。
她引以为傲的可爱头发呀!
盛凌华抚摸着断发,那叫一个心疼。“这叫什么回事啊。”
仰冰也猜到是怎么回事,伸手拍了拍盛凌华的肩,安慰她说:“狼人的破坏力可是很强的,还好只是头发。”
听完这句,盛凌华想到家里被砸得乱七八糟的景象,更加悲伤了。
“哎……”
仰冰沉默片刻,问:“看来我想得太乐观了。”
“何止是乐观。”盛凌华想到床也毁了,沙发也毁了,欲哭无泪道:“我连睡觉的地方都没了。”
“我记得你那房子是租的吧?”
“别说了,我心痛。”她现在甚至不敢去想赔偿这件事。
“要不把阿莫留在我这儿吧,我这里有药,处理起来也方便点。”
“这行吗?”盛凌华表情担忧地问:“万一她突然醒了,你们控制不住怎么办?”
盛凌华自己控制阿莫都有点吃力,更别提仰冰了。
“你这句话是对我医术的侮辱。”仰冰话锋一转,“这不是还有泡泡。”
听到泡泡的名字,盛凌华才稍稍放下点心,精灵的战斗力的确不俗,再加上家里那样子的确也不适合带阿莫回去,她自己还得回去打扫打扫,才能空处地方睡觉呢。
“那……我就先把她放在这里一晚?”
仰冰没说话,已经转身走到楼梯口,朝楼上喊着泡泡的名字。
不一会儿泡泡就跑了下来,看盛凌华立马眼前一亮:“凌华大人,您来了,咦……怎么头发……”
盛凌华闭上眼,冲它摆摆手,一副不想提的模样:“哎,不说了,你老板喊你。”
泡泡虽然疑惑,但也乖乖地走到了仰冰的身旁,在瞥见阿莫的样子后,露出了异色,但他在诊所呆了这么久,什么古怪病情没见过,眼前这情况还不足以让他惊讶。
“阿莫今晚留在我们这儿,你房间不是还有一张床吗,你收拾一下让她睡那儿吧。”
“啊?”泡泡先是楞了一下,随后露出为难的表情,“这样会不会不太好?”
仰冰不理解地问:“怎么了?”
泡泡支支吾吾半天,却也什么都没说出来。
仰冰等了半天,语气不耐隐隐有些不耐,“到底怎么了?”
“没……没什么,我这就去收拾。”
说完泡泡便慌乱地转身,路过盛凌华时连头都没抬,噔噔踩着楼梯跑上楼去了。
仰冰看着泡泡的背影摇了摇头,“这孩子最近总感觉怪怪的。”
“孩子长大了,总归有自己的心事嘛。”盛凌华劝说道:“你得给点空间。”
“真麻烦,当初就不应该答应你的,我一个人好好的,何必要收一个助理。”
“哇,你这话可不要随便乱说,泡泡这么兢兢业业地给你干活,你这么说,它真的要哭了。”
仰冰也只是随口抱怨,听盛凌华这么说,也觉得自己话说得有点过了。
她立即瞥向了楼梯口,幸好人已经上楼去了。
自己实在不喜和外人打交道,要不是泡泡帮她承担了不少工作,她也不可能过上这样的生活。
“那你今晚怎么办,要不也在这里睡?楼上还有房间。”
盛凌华本想答应,但是想了想还是拒绝了。“算了,还是回去收拾吧,明天还得上班呢。”
她走到阿莫身边,趁机捏了捏对方刚刚长出来的耳朵,手感跟她想象中完全不一样。
盛凌华一边捏一边打量着阿莫,发出感慨:“这是我第一次见到狼人诶,其实她不攻击我的时候还是蛮可爱的。”
“你要是控制不住她,应该也发表不出这样的感慨了吧?”
“那我恐怕只会抱头乱窜了。”
很快泡泡收拾好了房间下来通知她们,盛凌华帮忙把阿莫抱了上去,又叮嘱泡泡几句才离开小院。
“明天等她醒了……”盛凌华刚想让对方联系自己,但是又想到自己的手机已经坏了,只能改口说:“联系爱德蒙吧,还有你能不能说服你老板装个座机也好啊,每次联系你们都麻烦的要死。”
泡泡语气天真地说:“可是老板说这样比较好诶,真正想找她的人,无论如何都会来的。”
一想到自己跑了这一路,盛凌华就决定不劝了,既然她要跑的话,其余人也得跑。
“那就先这样吧,阿莫和仰冰的安全就拜托你了,我先走了。”
“凌华大人我送您!”
泡泡一路送着盛凌华下楼,仰冰还在一楼整理药材,盛凌华与她道别。
“这个医药费你回头跟我说,我拿给你。”
仰冰却突然说:“既然你头发成这样了,那不如剪一段给我吧。”
盛凌华立马就答应了,她看到一旁桌上放着一把剪刀,直接拿起来,对着另一侧的头发比划了一下长度,直接剪下一段递给仰冰。
“够吗?再加上上次的。”
仰冰小心翼翼地接过头发,顺手放进了一个木匣子,嘴角溢出一丝满足的笑意,“我们两清了,你走吧。”
“你这女人怎么这么无情!”
盛凌华嘴里嚷嚷着,但脚上迈开步子已经往外走了,不用猜都知道吧,这女人等会儿就要用她的头发做一些奇奇怪怪的实验了。
泡泡陪着她进了院子,就在盛凌华即将出门时,有叫住了她:“凌华大人,我有件事情想听听您的意见……”
“怎么啦?”
“我马上就要成年了,到时候能不能请你当我的见证人?”
“当然可以呀,你的成年仪式快到了吗?”盛凌华不由感慨着,“时间过得可真快啊。”
“还有半年时间,只是我还没决定要怎么选。”
“你是说性别么?”盛凌华不确定地问,貌似精灵在成年时需要面对的选择只有性别这一项。
“对哦,说起来你想好变成男性还是女性了吗?”
泡泡平日的装扮很中性,发型也只是自然留长扎了起来,说话温声细语的,再加上又跟仰冰同吃同住,所以盛凌华总是默认觉得泡泡以后是要当女生。
“这个……我还没想好。”
“啊?”盛凌华想了想,认真地做出建议:“其实我也没办法告诉你怎么选,你得问问自己才行,但是我想你要是选择当男生,仰冰大概率是不会同意你住在这里的。”
“我知道……”泡泡眉头紧皱,这也是它至今不敢跟仰冰商量的原因,但自己也没什么朋友,好不容易遇到盛凌华才能跟她说两句真心话。
盛凌华看泡泡这样,心里也很不是滋味,于是拍拍它的头说:“下次有时间可以来找我玩,我们好好聊聊。”
泡泡先是一愣,随后扬起笑容,狠狠地点点头:“好的凌华大人!”
“我先回去了,这里交给你了。”
“您放心,我会照顾好阿莫的。”
盛凌华来到主干道,一晚上的折腾已经让她身心俱疲,索性选择打车回家。
司机大叔倒是精神很足,一路上都在和她闲聊,从天气聊到H市的房价,再到自家孩子的大学生活费,盛凌华一路“嗯嗯啊啊”地应着,忽然觉得强行社交真是比打架还累人。
好不容易到了小区门口,盛凌华几乎是落荒而逃,付了车费便从跳下车,一口气跑进了小区。
只是跑了没几步,盛凌华的步伐又慢了下来,一想到即将要面对的家,她的心情越来越沉重。
她从楼梯间出来,一抬眼看见一个身影守在她家门口,当即吓了一跳。
“什么人?”
“你没事吧?”
听到熟悉的嗓音,盛凌华才放下了戒备,走了上去。
“这么晚你怎么来了?”
对方也向她走来,楼道里年久失修的灯泡散发出昏黄的光,只能照亮庄斯夜小半截脸庞,对方眉头紧锁,眼神复杂。
“我感觉不太对劲,而且一直联系不上你。”
“哦……我手机坏了。”盛凌华有气无力地说,“不过人没事。”
一听她这声音庄斯夜便觉得不对劲,自然也不会轻易相信她的说辞,而是认真地打量着盛凌华,很快就注意到了对方十分不自然的发尾:“头发怎么了?”
“弄断了。”
“弄断了?”庄斯夜跟着重复了一遍,“怎么弄的。”
“嗯……说起来很复杂。”盛凌华抚摸着发尾,越想越郁闷,“我们真的要现在聊这个吗?”
“那你先进去。”
盛凌华张张嘴,正想说自己的意思是改天再说,但是一想到人家察觉到自己有危险大老远赶过来,自己就这么把人打发走也不合适,于是闭嘴掏出钥匙开门。
她把门打开,摸索着打开灯光开关,屋内瞬间亮了起来,将形同废墟的客厅照得明明白白,盛凌华看了一眼就不忍心看下去了。
这情况比她想得还要糟糕。
庄斯夜也被眼前一幕惊得说不出话来,过了好几秒才沉声问她:“谁干的?”
“阿莫。”
“你们起争执了?”
“没有,是特殊情况。”
盛凌华走进屋,正想给庄斯夜拿双拖鞋,但是看到这一地的碎屑,觉得拿不拿已经没什么意义了,便说:“你直接进来吧。”
对方听后,看了看四周,好不容易找到了一块可以落脚的地方,穿着皮鞋踩进来。
进来后,他用目光巡视着屋内的情况,地上的断发自然也没有逃过他的眼睛。
看样子发生了严重的打斗,好在没有发现任何血迹。
不过他还是不放心,扭头去看盛凌华,“你确定你没事?”
“放心,我刚从仰冰那里回来的,她帮我检查过了。”
“到底是怎么回事。”
“简单来说就是阿莫提前进入变身期,我们打了一架。”
庄斯夜一时不知该说些什么。
尽管他早就告诫过盛凌华把阿莫留在身边可能会出事,可他也深知说了也没用,因为盛凌华就不是个听劝的人。
只是一想起刚刚联系不上盛凌华,自己只能站在门口胡思乱想时的感受,那股说不出道不明的担忧焦虑便又从胸口涌了上来。
他深吸一口气,将这股念头压了下去,问:“她人呢?”
“被我打晕送到仰冰那里去了,休息两天应该能好。”
“……”
他真的很想问,有必要做到这一步么?
这样一心一意为别人着想,真的值得吗?做了这么多事情,又有谁来关照你?
话到嘴边又被截住,庄斯夜自知没有立场去问,他本就是得益者。
可还是好不甘心。
“那你呢?”
“我啊?打扫一下早点睡觉,明天再处理房子的事情吧。”
盛凌华态度还算乐观,认为事情是有好的一面的,起码阿莫手头上的十万块应该够她处理房子,另外变身的问题也算被控制住了。
虽然过程较为曲折,但是结果是好的嘛!
庄斯夜挑剔地看着四周,客厅几乎没有完整的家具,就连墙壁上也有不少抓痕,说是废墟也不为过。“卧室的情况会比这好吗?”
“应该更糟吧。”盛凌华说完,朝卧室门口走了几步,朝里看了一眼,肯定地点点头:“床塌了。”
“……”
嗯?怎么忽然觉得自己有点惨?
“去酒店开个房间吧,我来安排。”
庄斯夜实在是看不下去,不管盛凌华跟他是什么关系,自己都很难放任一个女孩住在这样的环境里不管。
“诶,这太浪费了吧。”
这次她很肯定自己从庄斯夜的脸上读出了无语的表情。
她肯定地说:“住酒店一晚得好几百块呢,我这个房租一个月才一千多,别花那么多钱了。”
家都被砸了,这个时候还有空算这些?庄斯夜越想越头痛,揉了揉太阳穴说:“那你去我家住。”
“这多冒昧呀。”
“我去住酒店!”
“那不是更傻了吗?有钱也不能这么花啊!”盛凌华忍不住念叨着,这就是有钱人的生活吗?处理问题可以如此轻松不考虑金钱。
难怪会想出盘店的方法给她发工资,幸亏他是开公司拼技术,要是做生意,早就被人坑完了。
庄斯夜忍无可忍,低喝一声:“盛凌华!”
对方的嘀咕戛然而止,瞪圆了眼睛,一脸惊恐地看着他。
庄斯夜见状又不得不软和语气,问:“你到底想怎么办?”
——————————
作者有话说:
嘿嘿嘿嘿
谁懂我此时的心情。
第43章 折腾
盛凌华眨了眨眼睛, 惊恐的表情渐渐褪去,随即被不满替代,“你怎么这么凶。”
怎么可以能这样对她, 明明她才是受害者不是吗!
“……我没有。”
庄斯夜用食指和拇指的指节捏着鼻梁, 用力地揉了一下,他以前怎么没发觉盛凌华这么胡搅蛮缠?
不对,其实她一直是这样, 只是很会掌握分寸, 总在自己可以接受的范围内游走,做到了闹腾但不招人厌烦。
其实现在他也没有不耐烦, 只是……
“既然你否决了我的方案, 总得说说自己的想法。”
盛凌华叹了口气, 表情迅速认真起来,“我知道你不在乎钱, 可住你家真的是个好主意吗?”
她知道庄斯夜是好心, 但她也同样担心自己的入住会给庄斯夜的带来麻烦,尤其是在对方跟自己坦白之后。
庄斯夜沉默片刻后, 说:“我们先把今晚解决好,明天你是找朋友借住或者搬出去都随你。”
盛凌华一听, 瞬间觉得问题变简单不少, 也对, 就住一晚也出不了什么事, 与其再去打扰其他朋友,还不如跟庄斯夜走呢。
“有道理啊!”
庄斯夜松了口气, 总算是说通了,“那你去收拾行李吧。”
“行,等我一下, 很快的。”
庄斯夜以为盛凌华说很快,怎么着也得要个十来分钟,没想到对方只是进了卧室,不到十秒钟就提着一个背包出来了。
他不禁脱口而出一句:“这么快?”
“那当然是因为我早有准备了。”盛凌华得意地拍拍背包说:“我早就准备好了一份应急行李,里面什么都有,遇到问题拎着就能走。”
“没想到你是会有这样的意识。”
盛凌华在他心里一向都不是会提前规划的人,这次还真是大大超出他的预料了。
“哎没办法,谁让咱们身份特殊呢,万一出了什么麻烦可以随时跑路嘛。”
这个习惯也是盛凌华从一次狼狈跑路后才养成的,总之人教人学不会,事教人一点就通,大概就是这个道理了。
“那走吧。”
“等等!”盛凌华走到门口又想起了什么,来到客厅中央,在一堆玻璃碎渣之间找到了被踩的七零八落的手机。
她拾起一堆电子零件,问庄斯夜:“你知道电话卡在哪儿吗?”
庄斯夜走了过来,低头一阵翻找,随后拿起一块残件说,“在这里面,不过得用取卡器……”
话音未落,盛凌华已经轻轻松松将配件捏碎,她的力道控制得正好,只捏坏了外面的部分,其中的SIM卡完好无损。
她得意举着SIM卡冲他炫耀:“嘿嘿,取出来了。”
庄斯夜默默咽下后半句话,“走吧。”
两人一起下楼,庄斯夜的车就停在了小区附近的停车位上,其实很显眼,只是盛凌华当时只顾着逃离司机大叔的唠嗑才没有注意到。
盛凌华坐上车后,想起自己还没有向庄斯夜道过谢,于是说:“谢谢你啊,这么晚还不忘来找我。”
“你上次不也是这样?”
这家伙上次也说过类似的话,还说过一人一次很公平,盛凌华心想要是这次还这么说,自己一定要狠狠批判他不可。
不过对方说完这句后,便直接启动了汽车,并没有盛凌华发挥的机会。
盛凌华不由得看了对方好几眼,奇怪,这人今天怎么不说了?
大概是动作太显眼,没一会儿,庄斯夜就抽空看了她一眼。
她故作镇定地反问:“干什么?”
庄斯夜收回视线,抬手打开了车载音响,熟悉的音乐响彻车厢,盛凌华听着旋律,心情也随之平静了。
要考虑的事情的确太多,房子该如何处理,影族人到底在哪,阿莫的身体状况,但此时此刻,她只想安静地听完这首歌,好好休息一下。
曲子一首接一首地放,等盛凌华反应过来时,车已经停到了白石公寓的门口,庄斯夜拉开车门,自己也跟着下了车。
她站在大厅入口外,清楚地看见前台的工作人员还是老面孔,正是她上次闯入时遇到的那个。
庄斯夜走过来问:“怎么不进去?”
“我突然意识到……”盛凌华边说边看他:“这是我第一次光明正大地走进你们公寓,总算不用偷偷摸摸了。”
庄斯夜听后不禁莞尔,“进来吧。”
他率先走进大厅,前台人员一看到庄斯夜便起身礼貌问好:“庄先生,晚上好。”
庄斯夜回了一句你好,便朝着电梯走去,盛凌华紧随其后,前台人员看到盛凌华眼中闪过一丝好奇,但迅速掩饰住,露出职业笑容朝她点点头。
盛凌华看到这一幕不禁感慨,果然高档公寓的工作人员素质就是好,工资应该也很不错吧?
两人乘坐电梯到了顶楼,庄斯夜毫不避讳地当着盛凌华的面输入门锁密码,还把密码又念了一遍,“这是密码你记一下。”
盛凌华嫌麻烦,便说:“要不你回头发我……”
话说到一半,才想起来自己已经没有手机,明天还得去买,叹了口气便说:“我努力记。”
庄斯夜见状又补了一句:“等会儿写给你。”
“那就再好不过了。”
虽然已经不是第一次进庄斯夜的家,但是盛凌华还是忍不住对着客厅的夜景发出感慨。
就在庄斯夜换鞋的空隙,她趁机有多看了几眼,不敢想象每天住在这里,看着这样的景象,生活会有多幸福!
两人换好拖鞋,庄斯夜领着她去客房,“房间一直是空着的,但是每周都有保洁来打扫,应该不脏,我去拿点东西。”
庄斯夜进门开了灯后就先出去了,只剩下盛凌华一个人,她拘谨地走了进去。
房间的布置虽然简单,但是装修却并不敷衍,大到灯具、家具的选择,小到踢脚线开关,处处都透着精致设计感。
床下甚至还装了感应灯,她刚一靠近灯就亮了,暖黄色的灯光洒在地板上,衬得床温馨又舒适。
房间里也很干净,一切完美得都像是酒店里的标准套房似的。
盛凌华把包放下,试着按了按床垫,想看看合不合自己的心意,正好这时外面传来脚步声,庄斯夜拿着东西又回来了,她急忙缩回手。
对方没有直接进来,而是先敲门,再拿着一叠床单被套交给她。
“还是换上这个吧,干净些。”
“好。”
“出去右转尽头是浴室,我平常都用房间里的浴室,所以外面这个你可以随便用。”
“嗯。”
“我出门比较早,冰箱里的东西可以随便吃,有问题随时联系我,还有别的问题吗?”
“没有了,你介绍得很全面。”
“那祝晚安,好好休息。”
“晚安。”
做完这一切,庄斯夜麻利地退出了房间,走之前还帮她关上了门。
盛凌华一直觉得庄斯夜是个工作狂,对生活各个细节都不在意,或者说是不在乎,没想到他对自己的生活还是很上心。
所以她才觉得对方的请求很不应该,一个认真生活的人不应该轻易放弃生命。
她抱那叠床单被套,纯棉的材质摸上去十分亲肤柔软,还散发着一股淡淡柔顺剂的味道,睡起来应该很舒服。
盛凌华不再多想,动手将床单铺好,换上枕套被套,被替换下的则叠好放到另一旁。
一阵忙活下来也花了不少时间,还要去洗漱,最后盛凌华也顾不上去看床垫合不合心意,躺下就困得想睡觉了。
再睁眼,她看着陌生的天花板反应了好几秒才想起来,这是在庄斯夜的家。
她翻身坐了起来,昨晚睡得很踏实,床垫和被褥都很舒服,窗帘遮光性也很好,直到现在屋内还是灰蒙蒙一片,压根判断不出准确时间。
盛凌华伸了个懒腰,神清气爽地去拉窗帘,一打开就被正午刺眼的阳光打了个措手不及。
嘶,阳光!
她急忙又拉上窗帘,恢复到之前的状态,等眼睛适应下来,才走出了房间。
屋外静悄悄的,阳光透过整面落地窗照进屋内,落在瓷砖上白得晃眼,也衬得客厅越发空旷。
晚上看只觉得夜景迷人,白天一看才发现这屋子大得有点过分了。
盛凌华洗漱完,打算去厨房弄点吃的,等会就去找仰冰。
虽然庄斯夜说冰箱里的东西可以随便吃,但她怎么可能在别人家为所欲为,自然是怎么简单怎么来。
庄斯夜家采用的是开放式厨房,中间有一个巨大的岛台,她刚一靠近,注意力就被岛台上的东西给吸引了。
台面上放着一个水壶,壶身贴着一张十分显眼的彩色便利贴,像是特意留给她看似的。
盛凌华不确定地上前,看了一眼内容。
[大门密码:xxxxxx
无线网账户:XX 密码:XXXX
桌上的手机已经充好电,换上卡与我联系。]
盛凌华再一低头,才发现桌上放着一台手机,太好了,她正愁该怎么联系人呢!
她连饭都顾不上吃了,急忙跑回房间取卡,当看到手机开机那一刻,她几乎喜极而泣。
太棒了,又可以和这个世界联系了!
拿着手机她就像吃了定心丸似的,再也不慌乱了,她一边下载软件,一边打开了庄斯夜家的冰箱。
看得出来庄斯夜平常不怎么在家吃饭,冰箱里的东西较为单一,大部分都是些保质期长的半成品食物,还有为数不多的水果,以及牛奶、纯净水之类的饮品。
她随便弄了点吃的,坐下来才有空再度拿起手机。
好不容易登录进聊天软件,谢天骄的头像便开始不断闪烁,未读消息一个接一个地蹦了出来。
[谢天谢地谢天骄:亲爱的,我记得你朋友认识私家侦探对吧,能不能介绍给我认识?]
[谢天谢地谢天骄:你在上班吗?看到立马回我哦!]
[谢天谢地谢天骄:没事了,我解决了。]
发消息时间是在昨晚,当时她应该正在和阿莫打架,自然是回复不了。
[哗啦哗啦:不好意思,昨天手机坏了,你没事吧?]
[谢天谢地谢天骄:我是说你怎么一直没回复了,我已经处理好了,你手机修好了?]
[哗啦哗啦:修不好了,得买新的了。]
[谢天谢地谢天骄:哎呀,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嘛,换个新的也好。]
[哗啦哗啦:也只能这么安慰自己了,对了,我房子有点问题得处理一下,能去你家暂住几天吗?]
说起去朋友家借住,盛凌华想到的最合适的人选就是谢天骄,她是单身,家里又有空房间,住起来最方便。
[谢天谢地谢天骄:你房子怎么了?我家最近来了亲戚,不是很方便。]
[哗啦哗啦:墙壁出了点问题,没事,那我问问其他人吧。]
[谢天谢地谢天骄:嗯嗯,实在不行我有个朋友在三季酒店上班,可以用最低价订房,有需要我帮你问问。]
[哗啦哗啦:那回头再说吧,谢啦。]
[谢天谢地谢天骄:哎呀,都是小问题,主要太不凑巧了,我那亲戚还得住上个把月的样子。]
[哗啦哗啦:没事,难怪你最近说没空,看来很忙啊。]
两人聊了没几句,谢天骄便因为要去忙工作而不得不离开,盛凌华也只能暗叹一声不凑巧,只是除了谢天骄外,她实在不知道还有什么合适的人选。
爱德蒙那里是不用想了,其余人的住处也都不宽敞,只有仰冰家大点,就是位置实在太偏僻了。
盛凌华把熟人都过了一遍,最后发现没一个合适的。
可恶,她的朋友们为什么不能像庄斯夜一样,一个人住着宽敞的大房子啊!
这时,盛凌华才想起来得跟人打个招呼,赶紧又点开庄斯夜的头像。
[哗啦哗啦:换上卡了,谢啦,等我买了手机就还你。]
[庄斯夜:不着急,反正是备用机,你先拿着用。]
[哗啦哗啦:好嘞!]
[庄斯夜:你还在家?]
[哗啦哗啦:是的,正在吃饭。]
[庄斯夜:晚点打算出门吗?]
[哗啦哗啦:是啊,还要好多事要处理。]
睡醒就得面对无数的问题,盛凌华一想到即将解决的事情,不由得头皮发麻。
[庄斯夜:房子装修的事我可以帮你安排,我有熟人做装修,价格比较低。]
[哗啦哗啦:真的吗?!那真是太好了!]
[庄斯夜:嗯,那你在家等一会儿,我安排人去拿钥匙。]
[哗啦哗啦:没问题!]
在所有问题中,房子修复是盛凌华最不擅长的领域,有人愿意代劳,盛凌华自然是求之不得。
[庄斯夜:晚上的住处确定好了吗?]
[哗啦哗啦:还没有,我再问问。]
[庄斯夜:我今天出差,你可以再住两天。]
[哗啦哗啦:啊?]
[庄斯夜:临时会议比较紧急,不是故意给你腾地方的。]
盛凌华刚刚也的确是这么想的,但对方都这么说了,她便没有再问下去。
[哗啦哗啦:好的,那你路上小心点哦。]
[庄斯夜:你也照顾好自己,有问题随时联系我。]
盛凌华回了一个表情包后放下手机,她觉得这样也好,正好有几天时间缓冲,等庄斯夜回来,自己也能搬走。
吃完饭后盛凌华也不好意思在屋子里乱转,便呆在房里等着庄斯夜派人拿钥匙。
直到听到门铃声响起,才从房里出来,透过可视门铃一看,没想到外面站着的竟然是龙宇。
怎么会让他呢?
盛凌华困惑地开门,对方头也不抬地开始打招呼:“您好,我是来……”
在看到盛凌华的那一刻,龙宇斯文的脸上抑制不住的震惊,“盛小姐?”
盛凌华也不知道为什么庄斯夜要安排龙宇过来,但事到如今好像也没有什么伪装的必要了。
她大大方方地打了个招呼:“老板好。”
“……”龙宇望着盛凌华半天没回过神来,听到老板这个称呼,瞬间清醒,急忙接话说:“不用不用,盛小姐叫我名字就好了。”
“那怎么能行,您好歹也是发我发工资的人啊,当然是我的老板了。”
龙宇干笑着,嘴里说着客气话,心想着到时候谁给谁发工资还不一定呢。
今天庄总临时决定外出考察,留他在公司处理事务,这本是常规操作,但庄总在走之前又特意叮嘱他空出点时间,有些私事要交给他处理。
龙宇自然不敢疏忽,安排好工作随时准备接任务。
就在半个小时前,庄总发来消息,让他去公寓取钥匙交给一位熟人。
至于别的事情,庄总没有多说,他也没有多问,最关键的是凭借经验他能感觉到庄总心情不大好。
但是谁能想到来给他开门的竟然是盛凌华,两人竟然已经是住在一起的关系了吗?
龙宇大脑乱成一片,总感觉自己知道的秘密越来越多了,可是知道得多他不见得是件好事!
这时,盛凌华取出钥匙递了过去,对方立马双手接过。
盛凌华好奇地问:“你不和庄斯夜一块出差吗?”
“呃……”龙宇只犹豫了一秒便做出了判断,“平时是这样的,不过这次庄总让我留下来处理一些事。”
“原来是这样。”
说话间,龙宇感觉口袋里的手机振动了一下,他担心错过紧急消息,先对盛凌华说抱歉,才掏出来看了眼。
消息是庄总发来的,看完后他更确定自己留下来是要做些什么了。
他放下手机,露出和气的笑容,客客气气地对盛凌华说:“盛小姐打算做造型吗?庄总说您要是感兴趣,就让我给您安排。”
——————————
作者有话说:
众所周知我是一个路人文学爱好者
不得不说,龙宇非常符合我的一贯设计了。可惜这次你真的只是路人。
另外说个题外话
现在换新手机的确挺麻烦的。
在说个题外话,旧手机该怎么办呢……
好了,打住!!!
第44章 变强
“哎哟!”盛凌华这才想起头发这事, 抬手捋了捋头发,想要补救一下形象。
龙宇什么也没说,立马帮她约了一家理发店, 又为她安排好车才拿着钥匙离去。
盛凌华剪完头发便去了仰冰的诊所, 刚一进门就听到了阿莫爽朗的笑声,心里立即也松了口气。
阿莫本来正绘声绘色地和泡泡说着自己游历时的经历,一见到盛凌华, 什么都顾不上了, 直接兴冲冲地跑过来:“老大!你来了!”
紧接着她注意到了盛凌华的新发型,惊叹道:“诶!你换了新发型, 真好看!”
“先不说这个了。”盛凌华仔仔细细打量了阿莫一圈, 她的样貌已经恢复成正常形象, 头发也是乱蓬蓬的,她忍不住伸手摸了摸, 确定耳朵已经消失了。
不知为什么, 她竟然还有点遗憾。
“现在感觉怎么样?”
“挺好的呀,什么事都没有。”阿莫先是比划了一下, 随后才想起什么,表情瞬变, 一脸心虚地问:“老大, 我是不是闯祸了?”
“你还记得昨天发生了什么?”
“当然记得, 我昨天遇到了影族人, 还跟他打了一架!”
她将昨日的经历大致说了一遍,自己追踪那名男子到了一块荒僻的空地上, 本来是打算追问的,没想到对方压根不给她机会,直接冲过来攻击她, 而且下得还是死手。
阿莫也是身经百战的好手,两人便这么打了起来,就在她快要制服对方时,天却变黑了。
此时对方的实力也有了显著变化,速度越来越快,出招也愈发诡谲,阿莫逐渐难以招架,就在她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时,血月出现了。
她凭借着突然爆发的力量打伤对方,对方见势不妙也放弃纠缠,寻得机会借着阴影遁走。
阿莫已经处于力竭状态,压根没有气力再追,磕磕绊绊地回到盛凌华家,甚至连钥匙都没能掏出来,便两眼一黑昏了过去。
“……大概就是这样了,再后来发生什么我就不知道了,不过我想那个影族人应该是又会继续躲起来吧,但是我可以再去那个地方蹲点,既然他有同伴,找起来应该会简单点。”
虽然阿莫对于影族的那位同伴并没有什么印象,但是她很有信心,既然自己能找到第一次,那么就有第二次。
盛凌华打断她,一脸严肃地说:“先不说这些了,你昨天的情况很危险你知道吗?”
“我知道。”
阿莫的表情瞬间变得心虚不已,当她今天醒来发觉自己睡在泡泡房间时,便已经有了不祥的预感。
再后来通过仰冰和泡泡的一些言语,她大概得知情况,自己昨晚受到血月影响提前进入到变身期,被盛凌华打断后送了过来。
阿莫当然知道狼人变身时有多危险,当她听到这件事后,立刻追问老大的情况,为什么对方没有出现在这里。
在得到盛凌华没事的肯定答复后,阿莫才安心,同时又在想,真不愧是老大,竟然可以制服她,真是太厉害了!
不过看老大那严肃的表情,阿莫觉得事情可能没那么简单。
“老大……我是不是闯祸了?”
盛凌华叹了口气,故作轻松地问:“那要看你怎么定义闯祸吧,如果把我家砸了个乱七八糟也不算的话,那就是没有。”
“啊?”阿莫愣住了,张大嘴巴半天没有合上,“我……做了什么?”
盛凌华索性扳着手指一项一项的跟她对:“卧室的门、床、衣柜……还有墙,大概就毁坏了这么多吧。”
阿莫彻底懵了,“这么严重吗?”
见对方点头,阿莫立即愧疚地向她道歉:“老大对不起,我不知道会这样。”
“我知道,你又不是故意的,谁也不能预测血月的到来呀。”
“那房子现在要怎么办?”
“我找了人帮忙修复,只是最近住不了了。”
“啊?那你怎么办?”
“我……”盛凌华含糊不清地说:“暂时借助在朋友家,只是不太方便带你过去。”
阿莫一听盛凌华在这个时候还不忘自己更加愧疚,连忙说:“老大你不用操心我,我自己解决就好,修房子的钱也算在我身上,我会去赚的!”
“放心这个我肯定不和你争,你不是放了十万块在我那儿?到时候不够再跟你说就是,只是你现在的身体怎么样?确定没问题吗?”
“没问题的,放心吧,仰冰姐已经帮我检查过了。”
盛凌华闻言看向了坐在一旁仰冰,对方也并没有反驳,只是一心一意处理着药材。
“没事就好,那你收拾一下,我帮你再找个住处。”
仰冰这人性格孤僻又喜静,虽然可以收留阿莫,但是时间久了肯定会觉得烦,不如直接帮阿莫再找个长久住处更好。
这时泡泡突然小声说:“其实阿莫可以跟我住的,反正我房间也有位置。”
“毕竟你们还要经营诊所,多个人也不方便,还是让她跟我走吧。”
泡泡还想再争取一下,回头看了眼仰冰,见对方毫无反应,顿时有了退缩之意。要是老板不表态,自己好像没什么发言权。
可就在这时,仰冰终于开了口:“想住就住吧。”
难得泡泡开口提要求,自己就算嫌弃阿莫太吵闹,忍一忍就算了。
泡泡眼睛唰得一下亮了起来,先是欣喜地看看仰冰,接着才回头对阿莫挽留:“那就留下来吧!”
盛凌华也觉得这样不错,“那也行,你呆在这儿我也更放心。”
没想到阿莫却打断她:“不用了,老大。”
盛凌华停下,不解地问:“什么意思?”
“我……”阿莫顿了顿,在经过一系列思考后,慎重地做出了决定:“我不能留在这里,我得离开H市。”
“为什么?”
她向盛凌华解释:“我已经给你添了很多麻烦,再呆下去变身期只会带来更多麻烦,那个影族被我打伤了,最近他肯定找不了你,所以我想也该走了,等处理变身期的事情再回来帮你。”
“我从来不觉得你是麻烦。”盛凌华觉得阿莫肯定是太愧疚才会有这样的想法,急忙劝说她:“你也说了,变身期很危险,那身边有朋友照顾不是更好吗?”
“可我不能一直被照顾,老大,我想靠自己,我想变得更强!”
仰冰此时开口说:“我觉得她说的没问题,变身就是每个狼人都需要面临的问题,如果这一坎都过不去,以后的问题只会越来越多。”
盛凌华忍不住反驳:“不是说变身的死亡率很高吗?”
仰冰说:“但这是她的选择,你可以提建议,但不能干涉,你就是太关心她了,老是忽略一个事实,她早就有能力自己照顾自己了。”
先前阿莫说话时,泡泡一直认真倾听着,时不时还点头表示赞同,到了仰冰说话时,却微微愣了愣,尤其是在听到最后一句话时表情十分复杂,只是在场三人都没有注意到它的变化。
“放心吧老大,我不会有事。”阿莫安慰盛凌华说:“你要对我有信心呀!过不了多久我就能回来帮你了,到时候我会变得更强的,一定可以把那个影族抓住的!”
一旦熬过初次变身期,便意味着狼人可以自如切换形态,战斗力也会大幅度的增强。
盛凌华张了张嘴,半天说不出话来。
阿莫知道对方这是放心不下自己,走过去抱住她,在她耳边轻轻说:“老大,我当然想一直跟着你,但是自己的事情得自己处理嘛,你也得给我这个机会呀。”
她当然喜欢被老大照顾的感觉,不需要操太多心,每天只要撒娇就好,可自己不能一辈子都这样,她也想努力强大到可以照顾身边的人。
听着阿莫说出这些话,盛凌华不得不承认仰冰的话是对的,在她印象里,阿莫只是一个做事毛毛躁躁,意气用事的小孩子
直到此时此刻,她才清楚地认识到,对方早就和自己刚认识的时候不一样了,只是被她下意识地忽略了。
想到这里,她忍不住叹了口气。
自己到底在干嘛啊!
真正想对一个人好,难道不应该是让对方做想做的事情,而不是做她认为该做的事情。
阿莫听到叹气声,以为她是不高兴了,急忙拍拍她的后背:“老大,不你别不高兴啊!我这次真的会认真做的,我保证!”
盛凌华从思绪中醒来,回答她说:“我没有不高兴,相反我很开心。”
阿莫立马开心起来,兴奋地问:“真的吗?”
“真的,既然你想走我当然支持你呀,你说得对,你要快快变强,以后就靠你来保护我了。”
“放心吧老大,我会做到的。”
阿莫抱着盛凌华又蹦又跳,盛凌华在欣慰之余却又感到一阵失落,至于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心情,她自己也不清楚。
不过很快她的思绪就被阿莫打断了,对方拉着她开始描述攻击她的男子长相,询问这人是否就是袭击她的影族。
盛凌华压根就没看清对方的脸,也只能从身形上判断是不是同一个。
“应该是吧,影族本身也没多少了。”
“不过我当时看到他还和一个女孩子在一块,那人看着不太像是影族,反而像人类。”
“女孩子长什么样呢?”
阿莫努力描述了一番,只可惜她的表达能力实在不足,听来听去,盛凌华也只提取到年轻女子,身材中等之类宽泛的关键词。
“算了不重要,老大在我不在的这些日子你要好好照顾自己,等我回来就把他们一网打尽。”
“这你就放心吧,我照顾自己肯定是没问题的,你打算什么时候走?”
“就明天吧。”
“这么快?”不过这也的确符合阿莫的一贯作风,既然对方去意已决,盛凌华也选择支持。
她陪着阿莫回家取行李,对方看到家里的惨状后更是愧疚得不行,一个劲地说对不起,恨不得现场给盛凌华建个房子出来。
“算了,你又不是故意的。”
阿莫感动得热泪盈眶,“呜呜呜,老大,你对我太好了。”
“行了行了。”盛凌华拍拍她的头:“等你顺利度过变身期,一定要把耳朵变出来给我捏捏。”
“诶?”
两人取完行李又一块吃了顿饭,盛凌华就得去便利店上班了。
一想到明天阿莫就要走了,分别时她还有些伤感。
其实她也知道人生就是分分合合,只是对待阿莫的情感总归是不一样的,再加上下午的那番对话,导致她晚上的心情不是很好。
半夜,果然不是一个适合思考的时候。
盛凌华守着空无一人的店,总想给自己找点事做。
就在这时,手机嗡鸣,屏幕闪烁,庄斯夜的名字出现在屏幕上。
她来了精神,顺手接通了电话。
“喂?怎么这个时候打电话?”
庄斯夜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一如既往的冷淡,也为这夜晚增添了几分热闹。
“我猜你现在应该不忙?”
“恭喜你答对了,何止是不忙,简直太无聊了。”
“那正好跟你说点事情。”
“说吧。”
“房子的事情朋友刚刚评估过了,工期要十天左右,再加上还有其他的一些时间,算起来得要半个月。”
这也在盛凌华的预料之中,因此反应十分平静:“哦,那就麻烦你朋友了。”
“具体报价他要明天才能发给我,回头再告诉你,另外你下午回去过吗?”
“没有呢。”
“我让钟点工回去打扫了一下,另外买了吃的放在冰箱里,你可以看看。”
“谢啦,这个我就不跟你客气了。”
“没事。”庄斯夜顿了顿,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很快他反应过来,是盛凌华的语气,对方什么时候用过这么冷静低沉的口吻同自己说话?
听上去,好像心情不好?庄斯夜思索着原因,是因为房子的事情,还是其他事?
尽管盛凌华经常调侃他是个有钱人,但她本人其实并不太看中钱,而且她心胸宽阔,也不太像是会因为这点事情烦恼的人。
想来想去,他得出了一个判断,试探地闻问:“去看过阿莫了?”
盛凌华纳闷地问:“你怎么知道的?”
一听到对方有了语气变化,庄斯夜觉得自己猜对了,“她怎么了?还没醒吗?”
说起这个,盛凌华就更郁闷了,情绪也不自觉地带了出来:“已经醒了,明天人都要走了。”
“去哪里?”
盛凌华没有回答,而是反问他:“你说我是不是对她的保护太过了?”
庄斯夜意识到情况不对,问:“发生了什么?”
“也没什么,就是阿莫跟我说了些话,我发现自己一直在用过去的眼光看她,显得我很……怎么说呢……管得太多?”
她承认自己是有点热心了,经常遇到事情就一头扎进去,但她从不觉得这是坏事。
直到现在,她才有那么一丁点的自我怀疑。
“如果你是问我的话,我从来没这么想过。”
盛凌华用怀疑的语气问:“真的吗?你明明之前还让我离你远点。”
“这可不是我的原话。”
“喂!”盛凌华语气微微不快,“都这种时候了,真的要跟我争辨这种问题吗?”
“我当初这么说也只是因为自己的问题,跟你没有关系,所以我必须重申一下。”
见庄斯夜认了真,盛凌华忙说:“好了,我就是口误,没别的意思。”
“不过她说了什么,会让你突然这么想?”
“说起来太麻烦,还是不说了,别耽误你时间。”
庄斯夜闻言看了眼电脑,屏幕上密密麻麻的数据、图表,此时却一个字都看不进去。
“不麻烦。”他握紧手机,语气平静,“你说。”
——————————
作者有话说:
这大概就是成长的代价吧【点烟
今天休息,所以就写得晚了,还是对自己太乐观了呜呜呜
第45章 明星
盛凌华犹豫了几秒, 还是决定把事情说出来。
“是这样的……”
她将事情经过说了一遍,庄斯夜全程都保持倾听,电话那头安静得就盛凌华都产生怀疑。
还在叙说中途停下, 特意问了句:“你还在嘛?”
等到庄斯夜的回应后, 这才安心继续说。
“大概就是这样。”
一通倾诉过后,盛凌华发觉心情已然平复了不少,自己在陈述的过程中, 也在表达看法,
说完她发觉自己其实早就想通了,只是很难接受这个现实。她用自嘲的口吻说:“看来我是得改一改。”
“真正管得太多的人可不会意识到这一点, 你能够反思就足以说明你不是这类人了, 对自己要求别那么高。”
虽然语调还是那样一马平川, 但是盛凌华知道对于庄斯夜这样口是心非的人来说,这样已经很难得了。
一想到这点, 心情又变得更好了一些。
“真是难得能听到你安慰人。”
“当初你在帮巫鸣茗的时候, 也会怀疑自己管得太多吗?”
盛凌华想也不想地回答:“当然不会,我还觉得自己能做的太少了呢。”
“我觉得你这次和上次的做法没有任何区别, 问题出在对方需不需要,你永远不会成为阿莫, 当然不知道她想要什么, 所以你只能用你的思维去分析对方的需求, 判断失误不是很正常的事情么?”
“你已经尽力, 也做到最好了。”
庄斯夜说完这些话,盛凌华安静了好一会儿。
听着手机里的沉默, 庄斯夜隐隐感到不安,这沉默对于盛凌华来说好像有些过长了。
正在他思索还能说些什么时,却听到对方语气郑重地说:“我觉得你说得很对, 是我自己太投入,太一厢情愿了。”
庄斯夜听到这句话,心里暗暗松了口气,自己的确不擅长开导别人,幸好盛凌华也不是一个爱钻牛角尖的人。
拿得起放得下,这才是她的本色。
紧接着,对方下一句话又让他反应不及:“所以你一定得及时提醒我。”
庄斯夜愣住,不由追问:“什么?”
“阿莫的确不用我操心了,但还有你啊,所以你一定要把想法跟我说清楚,同样的错误我可不想再犯第二遍了。”
她吐字清晰,整句话说得又轻又快,字字句句都撞在他的心口上,轻飘飘地,却又掀起波澜。
庄斯夜静了又静,才勉强止住这荒唐的心跳。
“我……”
“嗯?你说什么?”
盛凌华还没听清庄斯夜要说什么,用余光瞥见有客人正往店里走,急忙说了句:“等等,有客人。”
她赶紧把手机放到一旁,跟着电子门铃的拍子喊出欢迎词。
一共进来了五个客人,为首的是个年轻男子,带着鸭舌帽,从帽子边缘处隐约可见发色是金色的,
对方一身休闲装,明明是晚上却戴着超大□□墨镜,将脸遮去了大半,只露出嘴和下巴,虽然看不清长相,但是从身形以及衣着,都给人一种长得很帅的氛围。
男子身后则是跟着一个西装革履的外国男人,气质精干,一看就是职场白领,大小是个领导。
在他身后还有三个穿着随意的男女,年纪各不相同。
这五个人虽是一起走进店的,但只有戴帽子的男子在挑选商品,外国男人在和他说话。其余人则是安静地跟在后面。
这阵容实在是太奇怪了,盛凌华便留意起来,很快就发现二人说话用的是英语,口音听上去很地道,起码跟庄斯夜的发音平分秋色。
这下盛凌华明白为什么身后那三名男女面无表情了,可能她们也听不懂吧。
不一会儿,帽子男选好了商品来付款。
虽然知道他们是用英文沟通,盛凌华还是假装没发现说了句:“晚上好。”
没想到对方竟然用还算标准的腔调回了一句中文:“晚上好。”
盛凌华感受到帽子男的视线隔着墨镜看了过来,“你的头发颜色很漂亮。”
“谢谢。”
对方正要说话,却被身旁的外国男人打断,对方说着一连串盛凌华听不懂的英文,帽子男看上去有些无奈地耸耸肩,随后走到一旁。
外国男人顶替了他的位置,语气生硬地说了一句:“How much?”
盛凌华看热闹也不影响干活,早就把所有商品码都扫完了,她指了指收银台上的金额。
外国男人付了钱,拎着东西便要离开。
其余人也一声不吭地跟着走,唯有那名帽子男走到店门口,又回头冲她挥挥手,“再见!”
在目睹了这一系列奇怪的情况后,盛凌华哪里敢乱搭腔,只能露出一个礼貌的笑容。
对方也不在意,勾起嘴角冲她笑了笑,便走了出去。
盛凌华还看到外国男人又对着帽子男说了一堆话,看表情似乎很不满。
这几人的关系实在是奇怪,外国男人虽然一直在干预帽子男,但帽子男好像也不是很在乎,依旧我行我素。
不过在这里待久了,什么怪人怪事都能碰见,这对盛凌华来说,充其量只是一个小插曲而已,她唯一感慨就是,果然就像网上说的那样外国人爱用香水。
这几个人都走了,可便利店里还弥漫着一股浓郁的香水味,味道之刺激到甚至有点让她感到不适了。
等客人一走,她又拿起了手机,发现通话没挂,便“喂喂”了几声。
“咳咳咳,还在吗?”
庄斯夜的回应立即响起:“在的。”
“不好意思,刚刚来了客人。”
“没事,不过我刚才好像听到了有人在说英语?”
刚刚盛凌华说来了客人便没有了动静,庄斯夜就把手机调成了外放,隐约听到了一些单词。
“是啊,是外国人,不说这个了,你刚才还没回答我呢。”
庄斯夜的心情也趁机平复下来,他心平气和地问:“你想让我怎么回答?”
“就回答我的字面意思呀,我觉得我们以后肯定还会出现很多状况吧,大家都坦诚一点,有什么说什么就好了。”
“坦诚么?”庄斯夜自言自语似地重复了一遍,“这对我来说比较困难。”
不知从何时开始,庄斯夜就养成了把事情都放在心里的习惯了。
可能是从他开始意识到,自己与族人不一样开始。
自己的观念是疯狂的,不可被接受的,沉默是为了蛰伏,等待自由的那天。
当他在朋友的帮助下逃离族群,本以为可以得到解放,却发现外面的世界更加复杂,他像是进入到了一个更大的牢笼,于是沉默成为了他的生存方式。
反正自己的喜怒哀乐也与其他人无关,那么又有什么说出来的必要。
“没关系,能意识到这一点就是个好迹象了。”盛凌华安慰他:“换做以前,你肯定不会说这种话的对吧。”
庄斯夜思索片刻,回答说:“那倒是。”
“所以说保持住吧,我就是这样的热心肠,千万不要为了迎合我而让自己忍耐,这样我不光会毫无察觉,还会得寸进尺。你就应该直接果断地指出我这么做不对,明白吗!”
“当然,有些原则问题我是不可能退让的。”
“比如呢?”
盛凌华一时也想不起来,便随口说:“到时候再告诉你吧。”
“好,我答应你的要求。”
“一言为定。”
盛凌华说完长吐一口气,“果然聊完心情好多了。”
现在她完全不会为阿莫的离去而伤感了,而是在为自己和庄斯夜的关系取得突破而欣喜。
等等,好像哪里不太对?某个念头在盛凌华的脑海中如流星般划过,她却未能及时抓住。
算了,等想到再说吧!
出于礼貌,她询问了庄斯夜的工作进度,得知对方还要在外地再呆两天,她送上了自己的关心和感谢,最后才结束了电话。
屏幕从通话状态切回到她和庄斯夜的聊天页面,系统显示她们进行了两个小时的通话。盛凌华被这个时长吓了一跳,有这么长吗?
她怎么完全没有察觉,只觉得两人说了几句话而已。
不过和庄斯夜聊天的确很舒适,对方不止是个很好的倾听者,还能提供不同角度的观点,更重要的是,两人好像挺有默契的,就算自己词不达意,庄斯夜也能明白她说什么。
等到天亮,早班同事前来交接,对方一来就问了盛凌华一个问题:“凌华,你知不知道,听说昨晚这里来了明星诶!”
“什么明星?”
“我也是朋友给我发的聊天记录,说是有人在XXXX酒吧看到莱斯利了。”
值早班的店员刚来没多久,和盛凌华关系还不算熟,就算真好奇也不可能在上班时间打扰对方,只能趁着休息时间问问。
“莱斯利啊?”盛凌华虽然不追星,但是莱斯利的大名还是听过的,“我记得前段时间好像看过新闻,说他要来国内拍电影?”
“好像是有这事,反正我看那个拍的照片是有点像。”
“这样啊,但我昨天什么都没看到诶。”
说着盛凌华忽然想到了那古怪的五个人,尤其是那个戴着帽子的男人,正好莱斯利也是外国人,该不会这么巧吧?
两人交接完班,盛凌华在路上用手机搜索着莱斯利的相关资料。
作为国际巨星,此人的名字时常会出现在各个地方,但盛凌华其实从来没有详细地了解过他。
根据某百科介绍,此人十五岁便凭借着荧幕首秀获得了最佳新人奖,随后转战歌手、模特多个领域,都获得了不俗的成绩,如今才不过二十三岁,可以说是前途不可限量。
不过人红是非多,盛凌华在百科下面便看到一条娱乐新闻,详细地介绍了莱斯利的背景,据说他的家族实力雄厚,在娱乐产业深耕多年,莱斯利的爆红也少不了家人的运作。
盛凌华看了一会儿觉得无聊,就关掉了页面,一抬眼才发现自己走错了路,怎么下意识地回自己家去了!
她赶紧调转方向,回到了白石公寓。
屋内明显被打扫过,冰箱里也多了不少食材,看样子应该是庄斯夜意识到了家里并没有什么可供她发挥的新鲜食材,才叫人补充了库存。
她做了饭,吃饱喝足就回房睡觉,睡醒后,发现手机里多了一条阿莫的告别消息。
虽然已经释然,但盛凌华还是忍不住跑去阳台上看风景。
安静是她对庄斯夜家的最大印象,公寓够高,住户又少,因此隔绝了一切动静,盛凌华站在阳台上远眺,她好像有点理解为什么庄斯夜会养成这样的性格。
如果天天住在这,的确会产生和全世界隔绝的感觉。
这要是换做她那个出租房,早上有晨练的大爷大妈,中午有商铺的宣传大喇叭,晚上又有四处疯跑的孩子,无时无刻都在提醒你,世界上到处都是人,哪里有空感到孤独。
但在这里,只有风偶尔路过。
以盛凌华的性格,住一两天可能会觉得新鲜,时间久了也会觉得无聊吧。
在胡思乱想间她渡过了一下午,不过她可以确定,自己的心情非常平静。
就像庄斯夜说的,大家谁都没错,只是缺少一点沟通。
晚上盛凌华去了便利店,没想到和她交接的另一位员工也提到了莱斯利的消息。
“我今天听客人说,莱斯利在附近拍节目呢。”
“真的假的?”
“你没发现主街那边全是人?来了好多好多粉丝,把路都堵死了,你说工作日怎么有这么多不上班?”
盛凌华开着玩笑说:“说明这个世界上人真的很多。”
“哈哈哈,也是,说不定晚上你能碰到。”
“那要帮你要个签名吗?”
“好啊,那我回头请你喝奶茶。”
同事嘻嘻哈哈地和盛凌华开着玩笑走了,谁也没把这当真。不过盛凌华的确发觉今天店里的客人多了不少,而且不少就是莱斯利的粉丝,通过她们盛凌华也得知了不少消息。
莱斯利的确在附近拍节目,因为这是他首次来华国,所以在粉丝之间反响轰动,不少人都是特意过来看他的。
据说节目从昨天就开始录制了,但是因为节目组保密工作十分严格,所以这些粉丝并没能亲眼看见莱斯利。
这么一说,盛凌华忽然觉得自己昨晚碰到的,还真有可能是莱斯利,难怪大晚上会戴个墨镜。
一想到自己竟然跟国际巨星失之交臂了,盛凌华还觉得有点可惜了。
这么一想,对方还称赞过她的发色,盛凌华美滋滋地摸了摸粉发,不愧是大明星,果然很有品位!
在经历过几波来客高峰后,店里的客流渐渐变小,趁着店里没人,盛凌华开始整理货架。
就在这时,远处突然传来一阵骚动,有尖叫、也有脚步声,盛凌华立刻被这动静吸引,透过玻璃橱窗向远处看去,
但是声音像是从前方的岔路口传来,她什么都看不清楚,也不敢随意离店。
但很快她发现一道身影从街角冲了出来,并且直直地朝着便利店跑来。
那人跑得极快,感应门还没有完全打开,他就已经如旋风一般挤了进来,同时还带来了一阵浓烈又熟悉的香水气味。
盛凌华立马认出这就是昨天闻过的味道。
难道?!
她定睛一看,果然是昨天遇到的那个帽子男,对方今天换了身衣服,但帽子墨镜依旧是一样不少,对方匆匆走到盛凌华身边,喘着气对她说:“能帮帮我吗?”
“你……”
盛凌华话还没说完,对方当着她的面摘掉墨镜,露出一张精致耀眼,令人叹为观止的面庞。
——————————
作者有话说:
这应该是最后一个出来的有主要剧情的角色了。
其实我铺垫挺久了【真的】
第46章 签名
盛凌华不禁屏住呼吸。
虽说评价美丑是个人主观意愿, 可男人的长相却是客观的华丽张扬且极具侵略性,每一处都在无所不用其极地吸引着世人的视线,仿佛他生来便该是世界的焦点。
她呆愣了好几秒才回过神, 在赞叹世间竟然还有人能长成这样的同时, 也认出了对方。
果然是莱斯利,只是没想到他本人比照片还要好看。
“你是……”
不等她说完,莱斯利便伸出食指放在唇边摆出安静的手势, “拜托帮帮忙, 让我躲一下。”
对方很擅长使用这张脸,不需要做出什么刻意的表情, 只是诚恳地看着就足以打动他人了。
盛凌华稍作思考, 立刻行动起来。
她先是锁上店门, 挂上了暂停营业的提示牌,领着莱斯利来到了后方的货架, 对他说:“我能做的也不多, 你赶紧让人来接你吧。”
坐视不理可不是她的风格,但她也不能为了帮忙而不管店里的生意, 所以她觉得现在的处理方式正正好。
莱斯利先是表达感谢,随后露出烦恼的表情:“我的手机不在身上, 能不能把你的借我打个电话?”
盛凌华指着柜台上的座机说:“用这个打吧。”
其实她的手机就在身上, 只是她不放心把手机交给陌生人使用。
“好的, 谢谢。”
莱斯利过去打了个电话, 全程用着英语,盛凌华则是继续整理货架。
不知道过了多久, 莱斯利的声音突然在她耳边响起。
“我来帮你吧?”
盛凌华吓得当即后撤了一步,她抬头看到莱斯利好心的询问,心里却是十分震惊。
以她的洞察力, 就算在走神也不会漏掉外界的动静。这人走路是得有多小心,才不会被她察觉?
对方露出无辜的神情,“你没事吧?”
“没事,我自己来就好,你已经联系好了吗?”
“联系好了,等下会有人来接我,真是太谢谢你了,我该怎么感谢你呢?”
“不客气……”盛凌华转念一想,突然改口问:“可以帮我签几张名吗?我朋友是你的粉丝。”
“当然没问题,不过你有纸笔吗?”
“有的,你先坐一下,我把这些东西弄好,就去给你拿。”
莱斯利嘴上说着好的,但并没有离开的意思,继续站在原处看着盛凌华工作,似乎对她在做什么很好奇。
盛凌华也能感觉出对方没有恶意,便任由他看着。
对方看了一会儿突然开口说:“其实我们昨天见过面。”
她随口回答说:“我知道,你昨天是和好几个人一起来的,你买了巧克力和苏打水。”
莱斯利语气意外地说:“你竟然记得?”
“当然啦,大晚上还戴墨镜和帽子的客人可不多。”
“原来是这样,其实我不想戴,可是杰克说我一定得这样。”对方一边抱怨一边摘掉鸭舌帽,露出了一头耀眼夺目的金发。
“对了,杰克就是我的经纪人,昨天和我一起来的那个。”
他随意地拨弄了一下,就像是正在拍照摆造型的模特。
“你的经纪人是对的。”盛凌华忍不住说:“你要是就这样走出去,真的会引起骚乱。”
说完,她便挪开了视线,她从来没想过原来帅哥看得太久也会头晕。
对方爽朗地笑了起来:“你说话真有趣,你叫什么名字?”
“盛凌华。”
“我对中文不是很了解,可以告诉我具体是哪几个字吗?”
盛凌华挨个字跟他说了一遍,可以看出莱斯利的中文造诣还不错,虽然比不上庄斯夜,但日常沟通没有任何问题。
而且对方一点明星架子都没有,相反还有点闹腾,就像个活跃的大学生。
说话间,盛凌华已经整理好货架,拿来纸笔交给莱斯利请他签名。
这时候,莱斯利才有了点明星的样子,行云流水般地签下大名。
盛凌华一共请他签了三张,一张给便利店的同事,一张给谢天骄,还有一张是给奶茶店长的。
签完对方问:“你确定只要这些吗?”
“够了够了。”盛凌华认真收起三张签名,对方却没有停下笔,想了想,又抬笔签了一张,将纸递给她。
“这张是给你的。”
盛凌华接过一看,只见莱斯利在签名的基础上又加上了她的名字,还写了一句祝福语,忍不住“哇”了一声。
真不愧是大明星,哪怕她不是粉丝,也会被这个行为打动。
“谢啦,我会好好保管的。”
“弄丢了也没关系。”对方冲她眨了眨眼,用神秘的语气说:“我可以再帮你签新的。”
盛凌华不得不再次感慨,大明星就是不一样。说这种话也不会让人觉得暧昧冒犯,反而让人感到真诚。
只是她对这种类型的确不太感冒,但不得不说,莱斯利的长相的确很引人注目,自己总是忍不住想多看几眼。
没过一会儿,一辆黑色商务车出现在店门口。
莱斯利发现了车,“是公司的车,我得走了。”
盛凌华也跟着望去,看到车后便去解开了门锁。“早点离开也好,在这里还是不太安全,我听说这附近聚集了很多粉丝呢。”
盛凌华把他送到门口,对方突然停了下来。
“很高兴认识你,盛凌华。”
“我也是。”
“其实……”莱斯利敛去笑容,一本正经地说:“我昨天就记住你了。”
“嗯?”盛凌华刚要发问,却见对方突然伸手,她下意识地躲了一下,莱斯利的指尖擦过她的发丝,对方离得太近,浓厚的香水味一个劲地往她鼻子里钻。
一股不适感从心中涌起,她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还不等她出言拒绝,莱斯利就收回了手,低垂的眼中闪过一丝惊讶,随后又像个没事人一样对她说:“你的头发真的很漂亮,所以对你印象很深刻。”
“谢谢,我也这么觉得。”
盛凌华也只当对方是外国人,存在文化差异,虽然有点不满,但是想着华外友好,也就没有多想。
莱斯利又笑了起来,“希望下次还能再见。”
“再见。”
对方坐上车,车门缓缓关闭,很快便离开了这条街道。
盛凌华也回到店里,将店内暂停营业的标识牌调转到正常营业上。
又掏出手机,将事情向店长报备了一下,做完这些,又迫不及待地给谢天骄发去了签名照片,等着对方第二天睡醒尖叫了。
至于莱斯利给她签的那张名,她发觉在人走后,这张纸也没了吸引力,她只看了眼就放到一旁。
之后店里又陆陆续续进了些客人,其中也不乏是莱斯利的粉丝,她们在得知莱斯利已经离开后,也纷纷散去,这片街区再次回归平静。
第二天,谢天骄在看到签名照后,一连给她发了数条语音消息,追问她不少细节。
盛凌华也一一作答,看到好友如此狂热,她决定暂时还是不要让对方知道自己也有一张签名了。
不然她真的很担心,谢天骄会问她为什么自己的签名没有祝福语。
此后的几天,莱斯利也没有再出现过,不过盛凌华倒是在本地的电视台上看见过他几次,以他的咖位,各种节目组当然是争先恐后想请他做嘉宾。
一时间莱斯利三个字,席卷了整座H市。
不过这对盛凌华的生活并没什么影响,她最近除了买了新手机便是在找临时住所。
只是俗话说得好,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在住过白石公寓后,盛凌华在体验过智能家居带来的生活后,对目前能找到的短租房都非常不满意。
二者简直就是天堂与地狱的区别。
尤其是在白天见过那些糟糕的房子,晚上再回到公寓时,对自己便有了一种没苦硬吃的评价。
明明庄斯夜都说不介意了,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还是想着搬出去。
想归想,她每天还是会抽空去看房子,因为她总觉得要是再继续住下去,迟早会出事的。
这天盛凌华下了班,没想到一开门,便看到庄斯夜出现在客厅。
对方躺在沙发上,头对着大门的方向,看样子好像是睡着了?
盛凌华不确定,但还是放缓动作关门,蹑手蹑脚地靠近观察,发现庄斯夜的确是睡着,茶几上放着眼镜和手机,另一旁还立着一只行李箱,
看样子应该是庄斯夜刚回家没多久,打算休息一下,结果却睡过去了。
‘
对方还穿着西装,衣服微皱,高大的身躯以一种不太舒适的姿势蜷缩在沙发上。
是叫醒让他回房,还是就这么睡下去?
盛凌华想了想,还是决定不打扰对方,只是回房间取了一床薄被,打算给庄斯夜盖上。
她走到沙发旁,对方依旧在熟睡,没有丝毫被吵醒的征兆。
盛凌华看着不戴眼镜的庄斯夜,忽然觉得有点陌生,不由得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
其实上次抓捕艾利克斯的时,她就见过庄斯夜不戴眼镜的样子,但睡着的他又是另一个样子,没有清醒时的冷静睿智,整个人都变得柔和放松,被一股安宁的气氛包裹着。
盛凌华忽然意识到为什么感觉到陌生,因为她从来没见过对方放松、毫无防备的时候。
不过上次打电话时,她通过声音倒是能感觉到庄斯夜的状态很不一样。
盛凌华收起思绪,摊开被子盖在了庄斯夜的身上,又帮他整理一下被角。
整理时难免会带起风,风吹过庄斯夜的发梢,忽然间,对方睫毛突然抖动起来。
盛凌华立即停下了动作,她等了几秒,看到对方又没了动静,这才继续整理。
就在这时,庄斯夜却毫无征兆地睁开了眼。
眼眸逐渐亮起光,没有了平日里的冷淡和防备,只剩下刚睡醒的茫然。
两人视线相对,盛凌华十分尴尬,轻声问:“吵醒你了?”
庄斯夜却毫无反应,就像是没有认出来她是谁似的,没想到对方也会有睡懵了的时候,盛凌华忍不住想笑,故意没开口,想等着对方自己回过神来。
对方眨了一下眼睛,眼神涣散,明显是还没清醒过来。
他缓缓抬手,在盛凌华都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的时候,突然用手指碰了碰她的脸颊,声音低哑地问:“几点了?”
盛凌华整个人僵在原处,庄斯夜的手还停留在她的脸颊上。指尖轻轻触碰,带着温热的触觉,力度很轻,温柔地抚摸着,没有太多的情色意味。
所有的意识似乎都被这只手所牵动着,盛凌华头脑也跟着发懵发晕,嗓子眼像是被堵住了似的,什么声音都发不出来。
有没有人能告诉她,这是什么情况?
她尝试了很久,才勉强说出了一句,“七点半了。”
“再睡一会儿。”庄斯夜低语着,缓缓闭上眼,也总算收回了手。
盛凌华“重获自由”后猛松一口气,急忙后退,一不留神撞上了茶几,金属质地的茶几在剧烈的冲撞下,与瓷砖摩擦发出刺耳的动静。
咯吱——
这一声也让庄斯夜立马清醒过来。
不再是做梦?
他猛然坐起,被子从肩膀上滑落,视线也一点点聚焦,意识回笼,周围熟悉的景象让他迅速回忆起了睡着前发生的事情。
自己赶了最早的航班准备回公司开会,路过家里想上来洗澡换身衣服。
但是屋子里全是盛凌华的气味,令人惬意又放松,原本他只是想稍稍休息一会儿,不料一不留神就睡了过去。
后来他又做起了熟悉的梦,如今他对这样的变化已经开始习惯,不想起初那么抗拒了,他也会试着吐露心声,又或者肆意一些。
想到这里,庄斯夜迅速抬头,看到了就站在离自己几步之遥的盛凌华。
对方表情惊慌,眼睛睁得又圆又亮,像是被吓得不轻。
难怪他刚才还在想,为什么今天的梦会如此逼真,原来是因为不是在做梦。
他不自觉地摩挲手指,试图捕捉残留其中的触觉,接着他又想到了刚才的梦,梦中的充实幸福与现实的差距是如此割裂。
庄斯夜不知道此刻的自己,到底是羞愧多一点,还是遗憾多一些。
“不好意思,我睡糊涂了。”
“没关系,”盛凌华不自在地咳嗽了一声,撇过头有些不敢看庄斯夜“你要睡就回房睡吧,这里不舒服的。”
“不用了,我要去公司了。”庄斯夜说着就要起身,因为动作太快,再加上这两日奔波休息不够,出现了头晕目眩的症状。
盛凌华见状急忙上前扶住他,“你没事吧?”
庄斯夜嘴里说着没事,在她的搀扶下又坐了下来,他揉了揉太阳穴,不自觉地流露出痛苦的神情……
盛凌华见了也顾不上客气,忍不住说:“就这样还说没事啊?到底是公司重要还是命重要?”
庄斯夜忍着头晕不适回答说:“休息一下就好了。”
“你就嘴硬吧,不准起来,”盛凌华用命令地口吻呵斥着,没想到还真的起了作用,庄斯夜没有再坚持起来,她就转身去厨房泡了杯蜂蜜水。
回到客厅,往庄斯夜面前一递:“先把这个喝了。”
对方乖乖照做,喝完又特意向她展示空杯子:“喝完了。”
“头还晕吗?”
“不晕了。”
盛凌华上前看了看,庄斯夜的精神状态一般,但也没有其他明显的症状,一时也拿不住。
她问:“真的不能晚点去嘛?”
庄斯夜实在顶不住盛凌华关切的目光,低着头,语气含糊地说:“下午去也行。”
“那就下午去呗。”
“好。”
嗯?就这么简单吗?
盛凌华眨了眨眼,有点难以置信,她原以为庄斯夜还得跟她嘴硬,来回僵持好几个回合,竟然就这么快妥协了吗?
对方见她不说话,不由得问:“怎么,说好也不行吗?”
——————————
作者有话说:
非常难写
已自闭。
本来0点准备发的,然后觉得不合适,又现改了一个小时……
第47章 养眼
“那倒也不是……”盛凌华挠了挠头, 索性不想那么多了。“那我回去休息了。”
“晚安。”
盛凌华也回了句晚安,转身回了房间,关门时看到庄斯夜还站在客厅一动不动, 觉得好奇正想问一问, 可又觉得这样催促好像管的有点宽了,最终她什么也没做,直接关上了门。
过了好一会儿, 她才听到脚步声响起, 看样子应该是庄斯夜回房间去了。
盛凌华躺在床上,闭上眼想入睡。
可只要一闭眼, 自己就会想到刚刚的景象, 尤其是庄斯夜抚摸她脸的动作, 心更是静不下来。
她也没敢问对方到底做了什么梦。
盛凌华越想越烦躁,直接用被子把头蒙住, 企图闷晕自己, 但很可惜,这个方法并不管用。
反而在狭小的空间里, 她的注意力会更加集中地思考这个问题。
她当然知道庄斯夜对自己的照顾不一般,这一点双方心里都有数。
盛凌华一直不去面对这个问题, 是因为她觉得自己能够处理好这个问题。
庄斯夜的行为不受控制, 可一个巴掌拍不响, 只要她自己行的端, 做得正,那有什么可怕的?
问题是, 她真的……能做到吗?
即便是面对死亡威胁也毫无畏惧的盛凌华,第一次感受到了束手无策。
比起打打杀杀,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想想都令人头痛, 盛凌华越想越烦,最后直接翻了个身,把脸埋在枕头里,还是闷死她算了吧!
最后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她才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再醒来时,自己是被吵醒的。
门外清晰地传来庄斯夜与一个男人的对话,盛凌华静静地听了一会儿,发觉庄斯夜说的不是英文,而是一种她从未听过的语言,至于和他对话的男声,则是莫名有些耳熟。
她看了眼时间,现在是下午两点,按理说庄斯夜应该走了,现在却还在家,难道是把工作对象请来了?
可是她会觉得这声音这么耳熟?
盛凌华越想越好奇,最终按捺不住心中的骚动,起身下床想要偷看一下。
反正卧室不在显眼处,只要自己足够小心,客厅的人肯定是注意不到。
她极其小心地控制力度按动门把手,将门开了一条缝,屋外的谈话声立刻变得清晰不少。
盛凌华紧贴过去,想要看个究竟。
客厅里坐着两个人,一个是庄斯夜,另一个背对着她,只露出一个背影以及一头金发。
一个名字在盛凌华的嘴边呼之欲出。
可是莱斯利和庄斯夜的身份背景完全不一样,这两人怎么会认识?
盛凌华还在思考,下一秒,只见庄斯夜的视线就看了过来。
没想到自己这么快就暴露了,盛凌华尴尬地笑笑,正想关上门,那个金发背影也看到了庄斯夜的动作,跟着回头。
对方一看到她,立刻转换语言,用惊讶的语气喊出她的名字。
“你怎么在这儿?”
比起莱斯利为什么会出现在庄斯夜家里,盛凌华觉得自己的当务之急是找个借口,解释一下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更合理。
“我……”她的目光扫过厨房上摆放的茶杯,急中生智说:“我是来做小时工打扫的。”
说完还一个劲儿地冲庄斯夜使眼色,让对方配合自己。
可庄斯夜却是毫无反应,给了盛凌华一种抛媚眼给瞎子看的无力感,对方缓缓开口,对盛凌华说:“你不需要这样,他是我从小认识的朋友。”
莱斯利为庄斯夜的坦白感到惊讶,一脸意外地看着好友。
而盛凌华也从这短短一句话里捕捉到了很多关键信息,她记得庄斯夜说过以前是在组群里生活,要是他从小就认识莱斯利,那么莱斯利到底是什么人?
这下盛凌华顾不上尴尬,快步走上前,盯着莱斯利问道:“你到底是谁?”
对方大大方方地冲她露出笑容:“你已经猜到了不是吗?”
“你也是魅魔?”盛凌华惊讶地半天说不出话来,也顾不上对方是不是明星,一脸警惕地问庄斯夜说:“你不是说和他们没有联系了吗?”
庄斯夜一心想过普通生活才来到H市,他甚至不愿意跟当地的非人生物打交道,又怎么会和以前的族群有联系?
这么一想,莱斯利此时出现在H市这件事情便显得蹊跷了,盛凌华看向他的眼神也变得不友好起来。
莱斯利依旧笑容不改,无视盛凌华的敌意,语气轻快地说:“别这么看着我,我只是恰好来这里看看他。”
“有这么巧吗?”
对方轻笑一声,似乎觉得这个问题很有趣,“和朋友分别多年,来看望一下不是很正常吗?”
“哪也得看是什么朋友了……”
莱斯利看着庄斯夜说:“虽然我们的确很多年没联系,但你依旧把我当做你的朋友对吧?”
庄斯夜毫不犹豫地回了一句,“当然。”
随后他向盛凌华解释其自己和莱斯利的关系,他们从小一起长大,自己正是在莱斯利的帮助下才逃离族群,换了身份重新生活,而莱斯利则选择继续呆在族群,最后在族人的安排下,从事了演艺行业。
听到这里,盛凌华忽然想到自己看过莱斯利的八卦新闻,原来说的都是真的。
“那岂不是有很多明星都是……?”
“也不一定都是做明星,也会从事不同的职业,但基本都会有关联。”
莱斯利能成为巨星,除了族人托举之外,也跟他自身努力有很大关系,哪怕魅魔天生能获取些便利,但是作品是不会骗人的。
因此他们族群在行业内深耕百年,到目前也就培养出了莱斯利这么一号人物。
盛凌华一听魅魔进军娱乐圈,倒没有把所有责任往自己头上揽的想法,这世界这么大,她哪管得过来。
不过她转念一想,这岂不是说明,当年庄斯夜也差点进这行了?
她正想调侃一下,抬眼看到庄斯夜似乎没什么心情,便没说出口。
对方向来不爱提过去的事情,不知道此时的心情又是如何。尽管他承认了莱斯利是他的朋友,可是却看不出一点高兴的情绪。
盛凌华担忧的眼神被莱斯利捕捉,他不动声色地转移视线,看着庄斯夜说:“说真的,我当年以为你只是想出去看看。也许呆不了几年就会回来了,没想到你真的做到了。”
莱斯利也为好友取得成就感到高兴,尽管他并不认可庄斯夜的想法。
“我知道。”庄斯夜缓缓开口说:“我也一直很感激你的帮助,只是我实在无法赞同那样的生存方式,所以我没办法……”?
莱斯利挥了挥手打断他:“过去的事情就不要提了,我只想询问问你现在的看法。”
他和庄斯夜是好友不假,可莱斯利至今也无法理解庄斯夜的选择。
当年两人在分别时爆发过激烈地争吵,莱斯利并不认可庄斯夜的想法,尤其是在得知庄斯夜极度厌恶魅魔之后,他的心情就更加复杂了,怎么会有人如此痛恨自己的种族?
但无论怎么说,庄斯夜都是他的朋友,是和他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
最后莱斯利还是选择了帮助朋友,只因为这是庄斯夜想做的事情。
如今大家也长大了,所以莱斯利想借着这次机会,再一次问个明白,庄斯夜到底是怎么想的。
他收起笑容,语气平静且犀利:“你现在依旧是这么想的吗?”
庄斯夜顿了顿,语气不定地回答:“过去的我的确有些想当然,但是我从来没有后悔过我的决定。”
“好,那我再问一个问题,那她又是谁?”
莱斯利突然将话题指向了早就不敢吭声的盛凌华,语气笃定道:“你们俩已经结定契约了吧?”
假如庄斯夜一直能坚持自我,那莱斯利就算不理解但起码会尊重他的立场,可要是只会喊口号,莱斯利只会认为对方是彻头彻尾的虚伪了。
“这是个意外,是意外!”从两人开始争论开始,盛凌华就已经知道这场合不适合自己开口,她一直想找机会离开,只是没想到话头这么快就指向自己了。
她快速将经过说了一遍:“我们俩什么都没有发生。”
说完又补了一句:“我住这儿是因为房子在装修,很快就会搬走了,我今天晚上就搬!”
“没有这个必要。”庄斯夜语气中不自觉地带了些怒气,他极力克制着对莱斯利说:“有什么事情你冲我来,不要连累其他人。”
“你们俩之间什么都没发生?”莱斯利难以置信地问,“这怎么可能?”
“这是事实!”盛凌华来了底气,声音也比刚才大了不少倍,“我们没事骗你干什么,另外我证明,从我认识庄斯夜开始,他就是清清白白的。”
见莱斯利还是不信,盛凌华更生气了。
这人什么都不知道,凭什么一露面就开始指责庄斯夜?
“你不相信我说的话?”
“这种事情很难让人相信吧?”莱斯利自己也与人签过契约,自然知道契约带来的效果。
欲望使人欢愉,也使人痛苦,其中滋味只有体验过的人才会知晓。
盛凌华忿忿道:“你不要以为你长得帅,我就会对你网开一面啊!”
莱斯利正要说话,忽然感觉一股无形的力量突然出现,以排山倒海的架势压在他身上,莱斯利身体动弹不得,英俊的脸庞露出惊恐之色。
但几秒种后,一切却又恢复平常。
莱斯利惊魂未定地靠在沙发上,大口大口喘着气。
刚刚发生了什么?
他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看向了对面那个看上去人畜无害的女孩子。
庄斯夜也被力量所波及,但样子看上去还体面,他特意看了盛凌华一眼,眼神似乎是在表示不满。
盛凌华心虚地嘟囔了一声:“他在挑衅我诶。”
不展现一下真实力量,对方压根不把她当成一回事啊!
莱斯利问:“你到底是什么人?”
盛凌华笑着看他:“现在才想起问这个问题吗?”
莱斯利拼命回想,可脑袋里却是空空一片,他常年在娱乐圈打拼,对于非人生物掌握的东西不见得会比庄斯夜多。
盛凌华看他实在是想不出来,好心提醒:“你不是还夸过我头发好看吗?”
和头发有关系?
莱斯利使劲回想着到底有什么种族会是粉色头发,不得不说盛凌华的表现实在是太像人了,除了有那么一丁点的不同,莱斯利几乎分辨不出来。
庄斯夜实在是看不下去了,这才开口说:“她是魔法少女。”
“什么?”
莱斯利面露骇然,再看向盛凌华时,眼里都多了几分小心,他问庄斯夜:“你怎么会跟她扯上关系?”
如果是魔法少女的话,那她刚才那番话就很有说服力了。
“什么叫做跟我扯上关系。”盛凌华对莱斯利的用词十分不满,“你不觉得跟我绑定契约才是最好最安全的选择吗?”
“是我错怪你了。”莱斯利迅速更正措辞,向庄斯夜道歉,“我不该先入为主。”
“这才对嘛。”盛凌华满意地点点头,“其实我刚认识他的时候想法和你差不多,我觉得没魅魔能做到的,但是事实证明,他就是做到了。”
“所以你住在这里是为了监视他?”
盛凌华忍不住“啧”了一声,“你到底有没有听我说话,我不是说了我家在装修吗!”
莱斯利发出惊叹:“竟然是真的,我以为这只是你的借口。”
“怎么可能,我从不骗人的。”
“所以你也没有打算伤害他?”
“放心吧,我不会伤害你的好兄弟,倒是你……”
盛凌华看着莱斯利,越想越觉得两人的相遇透着古怪,如果说第一次见面时是意外,那么第二次就像似乎对方故意接近了。
“老实交代,你是不是故意接近我?”
莱斯利眼皮一跳,这感觉就像是被死神盯上似的,连忙矢口否认:“绝对不是,我只是感觉到了你的气息很熟悉,想去试探看看而已。”
“那试探的结果呢?”
“什么也没试探出来,我们相处的时间太短了。”莱斯利使出了平常最常见的手段,但盛凌华看上去不为所动,他还来不及进一步调查,结果今天就在庄斯夜家碰见她了。
既然如此,莱斯利还有什么好说的。
与其相信庄斯夜一时发疯去找魔法少女签订契约,他不如担心一下自己的好友会不会被盛凌华杀掉。
他试探地问:“所以……你们俩今后打算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盛凌华耸了耸肩,“这个契约不是不可逆吗?”
“是的,你不介意?”莱斯利感到不可思议,虽然盛凌华的确和传说中的魔法少女不太一样,但是他没想到对方竟然愿意接受这样的现状。
“介意又有什么办法?那就只能这样呗。”
盛凌华越说越尴尬,这就是她和魅魔之间的区别吗?莱斯利谈起这类话题安之若素,而她只说了一两句就说不下去了。
哪怕莱斯利长得足够养眼都不行。
她迫不及待地起身,把问题全丢给庄斯夜:“自己的朋友自己的处理啊,我走了。”
庄斯夜正听得认真,没想到盛凌华要走,下意识地问:“你去哪儿?”
“当然是回房啊,走了走了!”盛凌华摆了摆手,头也不回地钻进了房间。
“魔法少女都是这样吗?”莱斯利好奇地问庄斯夜,“好像跟我想的不太一样。”
此时,他才将视线收了回来,回答道:“不,只是她不一样。”
——————————
作者有话说:
魔法少女的口碑,懂的都懂。
盛凌华:人的心中的成见是一座……
第48章 难过
过了一会儿, 庄斯夜来敲门,对方换了一身衣服,看样子准备要出门。
他开口道:“人已经走了, 我要去公司了。”
“知道了, 你去吧。”盛凌华一边说着,特意看了看庄斯夜的脸色,刚才只顾着和莱斯利说话, 她都没来得及观察对方的状态。
对方的气色明显好了不少, 但情绪似乎不佳?
不过这也只是盛凌华自己的感觉,她猜测这应该和莱斯利的出现有关。
庄斯夜问:“你今天要上班吗?”
“不用哦, 今天休息。”
“那……”庄斯夜顿了顿, 语气谨慎地问:“晚上见?”
盛凌华觉得对方似乎话里有话, 便直截了当地问:“晚上是有什么事要做吗?”
“没什么,只是和你确定一下。”
盛凌华还想再多问一句, 但看到对方已经打算离开, 这才作罢。
望着庄斯夜离去的身影,她心中的猜测却愈来愈深, 眼看庄斯夜就要出门,她实在没忍住问了一嘴。
“你没事吧?”
对方在玄关处停了下来, 转身看着她, 眼神似乎比刚才多了些光采。
“没事, 谢谢关心。”
盛凌华点点头, 既然对方这么说,她也选择相信, “去公司吧,回头见。”
“再见。”
庄斯夜走后,盛凌华收拾了一下, 出门直奔Transilvania,平常休假她会在家里打扫卫生,但现在公寓有专门的小时工,她无事可做,如果再不找人聊聊的话,她一定会憋死的。
要知道,她可是知道了一个不得了的大消息啊!
只是没想到盛凌华扑了个空,爱德蒙并不在,只有艾利克斯在看电视剧。
对方一看到她就说:“爱德蒙给客人送酒去,有急事你给他打电话。”
“那倒也不是很急。”盛凌华走了过去,发现对方看得也是自己正在追的电视剧,索性搬了把椅子坐到她身旁一块看。
两人安安静静地看完一集,直到开始播放片尾曲,盛凌华才想起来问:“他要什么时候才回来?”
艾利克斯看了眼时间回答说:“快的话早就回来了。”
“那要是慢呢?”
“那可就说不准了,你又不是不知道他多受欢迎,说不定被邀请留下来过夜了吧。”
艾利克斯的发言还是一如既往地大胆,盛凌华也不想反应太大,免得被她调侃,假装没有听见地说:“那得等到什么时候去。”
“我看你就是来打发时间的吧?”艾利克斯早就看出了对方的来意。
算起来,她在这里也呆了一个多月了,对盛凌华的为人也有了一定的认识,什么冷酷无情的魔法少女,这都是初见时对方塑造出来的假象,目的就是为了让她老实听话。
实际上盛凌华这个人相当好说话,有时候会给人感觉正直过了头,但有时候她又觉得这个世界上需要这样的人。
“哎呀……”盛凌华用肩膀撞了撞她,尾音拉长,带着点撒娇的意味:“看破不说破嘛。”
两人正说着,屏幕上跳出广告页面,莱斯利正脸特写突然出现,盛凌华看了两眼,发现对方果然不上镜,挑剔地说了句:“怎么拍的没本人好看啊。”
艾利克斯说:“的确没本人好看。”
“你见过他?”
“嗯,去年他出席一个电影首映礼的时候,我正好也在。”
“你还参加这种活动啊?”
“当初有个追求者,正好是这行的而已,就跟着去看看,这人挺厉害的,不光是有长相,也很聪明。”
盛凌华总觉得艾利克斯像是话里有话,狐疑地看了她好几眼,难道艾利克斯也知道这事?
她小心地问:“你是不是知道点什么?”
果不其然,艾利克斯听到这句话,神情瞬间就变了,意味深长地说:“那就要看你指的是什么了。”
“比如……他的身份?”
“我还以为你是说他的感情史呢。”艾利克斯的脸上闪过一丝失望,接着用稀疏平常地语气说:“他是魅魔这件事很多人都知道的。”
“真的假的?”
“我骗你干什么,这种事情怎么可能瞒得住。”艾利克斯说:“他们那个家族的人都在这个行业里谋生呢,已经不算是秘密了。”
“就没有人找他麻烦吗?”
艾利克斯忽然笑了,看盛凌华的眼神就像是看个不谙世事的小朋友似的。
说起来盛凌华虽然机灵,但是对于这个世界的法则还是了解太少。
“因为一群人都指望着他能赚钱,你说他们会怎么对待那些找麻烦的人?”
盛凌华恍然大悟,瞬间想到了很多娱乐新闻,好像明白了一些,她就说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庄斯夜想要逃离的也不单单是身份,应该也有这样的处境吧。
“哪里都有自己运转的法则,你不会想去肃清他们吧?我劝你别这么做,他们家族实力雄厚,和很多其他生物都有联系,到时候你要对抗的可不单单是一个人,而是一群人。”
“这我还是知道的,我就是随口感慨一下而已。”
“你为什么会突然提到他?你碰见他了?”
“算是吧,见了一面。”
艾利克斯一听,连电视剧都不看了,按了暂停键催促她把事情讲清楚。
盛凌华怎么会把庄斯夜的私事宣扬出去,只是简单提了提在便利店里的经历。
对方听完后啧啧称奇,“真有他的,可惜他没想到你对他的魅力免疫是吧?”
“就那样吧,我也过了吃这一套的年纪了。”盛凌华故作沧桑地说着。
艾利克斯看了就想笑,盛凌华的年纪在她看来和小朋友其实没什么差别,尤其是对方在某些方面想法又相当天真。
她故意问:“那另一个呢?”
盛凌华假装听不懂,装傻充愣地反问:“什么另一个?”
“别装了,说的就是庄斯夜,你这么关心他,敢说自己一点心思都没有?”
话还没说完,盛凌华便爆发了一阵激烈地咳嗽,像是要故意打断她似的。
“别装了,你没吃饭又没喝水,怎么可能被呛到。”
“我是被口水呛到了。”盛凌华尴尬地解释,但对方表情足以说明一切。
艾利克斯摇了摇头,“你要是不喜欢就不要让人误会了。”
盛凌华下意识地回答:“我没有……”
话说到一半却突然卡了壳,自己到底在否认什么?
正巧这时爱德蒙走进店里,看到盛凌华后打起招呼:“你今天休息啊。”
“是啊。”盛凌华心虚地看了艾利克斯一眼,生怕对方再继续这个话题,要是爱德蒙也加入进来,她怕是真的要招架不住了。
但对方并没有再提起,而是按下了视频播放键,继续看起了电视剧。
盛凌华不由松了口气,可又莫名为对话没有进行下去感到遗憾。
她从来没机会和人交流这些,而自己思考又总会陷入思维怪圈,因为讨厌这种感觉,又总会选择放弃。
于是周而复始,问题却始终没有得到解决。她做事虽然雷厉风行,但这方面却是出乎意料的拖延。
话题随着爱德蒙的到来也发生转变,这几天她都没来,爱德蒙错过了很多消息,盛凌华不得不给他补课。
在听完所有事情后,爱德蒙的反应相当平静:“其实我一开始就想跟你说了。”
“是是是,我知道,你已经提醒过我了,是我自己自作自受。”
“我可没这意思,可你的房子怎么办,得赔不少钱吧?”
“正在装修,阿莫说钱她都包了。”
“出钱又不能解决一切问题,房子要装修你住哪儿呢?”
“这个……”盛凌华迟疑了一下,直觉告诉她不能提庄斯夜的名字,于是佯装不在意地说:“找朋友挤一挤。”
爱德蒙并没起疑,又感慨了几声,大家又聊起了其他话题,眼看着店铺要开始营业了,盛凌华也就自觉告辞。
庄斯夜回来时,她正坐在餐桌边吃饭。
“回来了?吃饭了吗?”
“吃过了。”
庄斯夜走了过来,看了看桌上的菜,两菜一汤,还冒着热气,一看便知是盛凌华自己做的菜,“手艺不错。”
“谢谢,要不要一起吃点?”
庄斯夜想了想,便答应了下来,起身去厨房拿了碗筷,在盛凌华的对面坐下。
“你晚上吃了吗?”
“随便吃了些。”庄斯夜吃的是公司都在楼下餐馆订购的工作简餐,他努力回想才勉强想出了一道菜,“有芥蓝炒牛肉。”
“好吃吗?”
庄斯夜摇了摇头,实话实说道:“就那样。”
餐馆的饭菜好像都是一个味道,吃多了也就没什么印象,味蕾早就习惯。
“要求这么高?”盛凌华和他开起了玩笑:“我不管,反正你不准说我做的菜不好吃。”
“你应该对自己的手艺很有信心才是。”庄斯夜说完夹了一筷子菜吃了起来。
盛凌华说是不紧张那是假的,虽然她已经做了好几年饭,但从来没给别人做过,自然不知道自己的手艺到底算好还是不好,
她盯着庄斯夜从咀嚼到咽下,等待着对方给出反馈。
“怎么样?”
“挺好吃的。”说着庄斯夜又夹了一筷子,像是用行动证明自己的说法似的。
盛凌华得意极了,美滋滋地说:“果然我做什么都很不错呢。”
“的确。”
两人吃过饭,盛凌华起身打算收拾盘子,庄斯夜也跟着帮忙,看得出来对方平常不太做这些,动作有些笨拙。
盛凌华忽然有些好奇,按理说庄斯夜跟她一样,都是独自生活了很久的人,以他这个自理能力,以前究竟是怎么生活的。
庄斯夜正在认真地清理餐盘里的食物残渣,盛凌华看他衬衫太长,一不留神就容易沾上油渍,于是过去帮他把袖口挽起来。
同时问:“我能问你个问题吗?”
庄斯夜一动不敢动,视线落在盛凌华的侧脸上,直到她退开,才收起注意力:“什么事?”
“在你离开族群之后,你是怎么生活的呢?我指的是在你成功之前。”
“我是通过全额奖学金念完的大学,平常都是呆在学校里,另外莱斯利也给了我一笔钱,那个时候他就已经是小有名气的广告模特了。”
“他这么早就开始工作了?”
“嗯,我们很早就会被安排出来工作,他们并不看重学历。”
对于很多族人来说,年轻的皮囊才是最大的资本,因此族群中盛行着出名要趁早的风气,他们会挑选长相不错的小孩,极力将他们推销出去,当模特、当演员,可以说是无所不用其极。
庄斯夜从小就厌恶着这样的风气,与其说他喜欢读书,不如说他深知只有读书才能真正带他走出这样的处境。
“真可怜。”盛凌华低声说:“他们都没有选择的余地。”
“是这样的。”
“莱斯利也是这样?”
“他不太一样,他很热爱这项事业,你也看到了,他做的也很不错。”
“你们以前关系很好?”
“我们曾经是最好的朋友。”
“现在不是吗?”盛凌华感觉到庄斯夜的情绪又低落下去了,悄悄地看了他一眼,急忙说:“其实我觉得他还是挺在意你的,你看下午我都那样对他了,他还在担心我会不会对你下手呢。”
“我知道他的出发点是为我好,只是理念不同,就注定无法同行。”
这一点随着年纪的增长,庄斯夜也越发的清楚,他和莱斯利是童年的情分,在所有人都不认可他的时候,是莱斯利伸出援手帮助他离开。
但他并不理解自己,也不懂自己的追求是什么。
他以为长大后,他们会逐渐开始理解对方,但事实证明,当他们在岔路口告别时,只会越走越远,也许再过很久,童年的情分也会被淡忘。
庄斯夜感受到了深刻的恐惧,就好像下一秒,记忆中为数不多的美好事物也会离他而去,那样自己就真的会变得一无所有了。
这时,他听到盛凌华语气小心地喊着他的名字,“你真的没事吗?”
“我很难过,盛凌华。”
庄斯夜动了动喉咙,试图找回自己的声音,也发出了最后求救。
“我很痛苦。”
——————————
作者有话说:
今天特别卡,少写点,看明天能不能补上了……
其实在我看来,男女主都是理想主义,只是阶段不一样,女主是和现实融合比较好的
但是男主就是有点太偏激了。
好消息是两个人在靠拢,嗯……
第49章 新生
盛凌华一下子懵了。
她当然知道人都有崩溃的时候。
她会有, 谢天骄会有,就连爱德蒙有时候也会唉声叹气两声,但唯独没有想过庄斯夜会这样。
因为对方在她心里一直都是个拥有清醒认知的人, 他十分清楚自己要做什么, 哪怕在上次那种情况下,依旧能冷静地向她提出请求。
这样一个活得透彻的人,竟然也会遇到自己处理不好的情况吗?而且她也没想到, 庄斯夜的软肋竟然会是朋友。
“是因为莱斯利吗?”她小心地问:“因为他不支持你这么做?”
从昨天的谈话来看, 莱斯利应该是族群坚定的拥护者,看到自己的好友这么厌恶自己的生活方式, 对方会生气也是情有可原。
这件事在她看来, 本来也就没有对错之分, 就像有人爱吃桃,有人爱吃梨一样。
“不是他。”庄斯夜带着忍耐许久的疲惫, 深深地叹了口气, 整个人呈现出一种无力颓败感,虽然人还站在那里, 但给盛凌华的感觉确实精神全无,就像枯萎的树一样, 看似挺拔, 实则已经枯槁。
“不管我们之间存在什么样的分歧, 我都没有立场指责他。”
莱斯利冒着极大的风险帮他安排了一切, 可以说没有莱斯利,就没有今天的自己, 庄斯夜深知自己不会,也不能这么做。
“你想得很明白呀,我觉得朋友能做到这一步已经很不容易。”
“的确是这样。”
这下盛凌华不明白了, “那问题出在哪?”
庄斯夜看着盛凌华的表情,不禁迟疑了起来。
他深知这世上没有人能够真正认同自己,那么他现在又在期待什么,期待盛凌华能够读懂他的的心情,能够安慰他?
这又怎么可能?
他自己都做不到的事情,又怎么能把这希望寄托于在别人身上。
盛凌华等了半天都没见庄斯夜开口,怎么有人话到了嘴边还在卖关子?
这人不把话说清楚,她怎么会知道自己能做些什么?!
“你倒是说呀!”盛凌华忍不住催促。
在一声声催促下,庄斯夜终于下定了决心,将从未和人提起的秘密一点点从心里刨了出来。
“因为我发觉一切问题的根源在我,无关是非对错,是我的所思所想造就了我的痛苦。我以前一直觉得魅魔不该存在,或许不该存在的只有我。”
“这些年来我做的一切选择,都是基于对自我身份的逃避,而不是做我真正想做的事情,我只是选择了最优解。”
人类社群便于隐藏,又远离非人生物,所以他才选择伪装成人。
又因为不允许自己身上还保留任何魅魔的特质,所以他清心寡欲,不亲近任何人,更不允许自己露出破绽。
从表面上看,他已经做到了一切想做的事情,脱离过去,构建出了一个全新的庄斯夜。
可这并不是他。
就像艾利克斯说的,他永远无法成为人,离成功越近,便越清晰地认识到自己与人之间的差距。
以前庄斯夜一直在用工作麻痹自己,可如今双重身份逐渐失衡,他不得不去面对一切。
“我一直在逃避的真正的自己,这也是我最不想面对的事情。”
“我好像有一点明白了。”过了许久,盛凌华才试着开口。
因为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不具备安慰人的情商,所以她更加慎重地对待发言。
“你很讨厌自己。”
“是的。”
“哪怕你知道这样做不对,但还是控制不住地讨厌自己。”
“没错。”
“嗯……其实有段时间我也是这样。”
庄斯夜听到这话不禁抬头看了过来,盛凌华本能地挪开了视线。
她几乎从不提及过往,因为她觉得拿过去的事情折磨自己是一件很愚蠢的事,但现在为了帮助庄斯夜打开心结,她不得不说了。
但是被人这么盯着还是有点奇怪,她看向别处,语气故作轻松地问:“不然你以为一个十四五岁的女孩子,一夜之间发现自己头发变成粉色,又成为了魔法少女会怎么想?”
“很高兴?觉得梦想成真了?”
“怎么可能,我当年差点以为自己疯了。”
海量的知识传输到脑海中本身就是一个极为痛苦的过程,再加上身体的变化,都让盛凌华感到迷茫无助。
虽然她的身边也有好心照顾的叔叔阿姨,但她们并不能提供实质性帮助,能做的也只是安慰几句,再将那些看热闹的小孩驱赶走。
大部分的坎都得靠她自己熬过去,这是个相当漫长的过程
“现在看来成为魔法少女当然是件很酷的事情,但这对于当时的我来说,却是很难受的,有时候我也会想,这世界上有那么多人,为什么偏偏是我遇到这些事情。”
“而且魔法少女是没有父母的,这也意味着我的每一任转世都是孤儿,我当时就总在想难道我就不配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吗?为什么班上其他同学可以那么幸福?总之那个时候真的想了很多很多事,正好那时候大家都不敢跟我说话,所以经常胡思乱想来着……”
“抱歉,我不该提这些。”庄斯夜急忙道歉,心中也是懊悔不已,他没想过对方会有这样的遭遇,也不想让盛凌华为了安慰自己而自揭伤,甚至有点后悔开始这个话题了。
自己痛苦就算了,又何必把其他人拉进旋涡里挣扎。
“你道歉干什么,是我自己愿意说的,你有没逼我。”盛凌华呼了口气,毫不在意地说:“我对我现在的生活满意得不得了呢,说给你听其实是告诉你,所有事都会有个结果,痛苦也会有平息的那一天。”
“想知道我是怎么平息下来的吗?”
庄斯夜摇了摇头,说了一声不知道。
盛凌华看到对方郁结的神情,顿时突发奇想,问他:“想试试吗?用我的办法。”
对方一脸茫然,“什么?”
“我们出去说。”
说罢盛凌华就已经转身往外面走去,她走了两步后停下,扭头看着庄斯夜。
她并没有催促,而是想让对方自己做决定。
对方犹豫了片刻,迈开了步子,不为别的,他下意识地选择了相信盛凌华。
盛凌华走出公寓大门,径直走到了电梯门口,等庄斯夜跟进来后,便按下了顶楼按钮。
到了顶楼,盛凌华便推开了通往天台的大门,夜风扑面而来,吹得她的发丝在空中飞舞,衣摆猎猎作响。
“今天的星星也很漂亮呢。”她抬头看着夜空,发出一声感慨,接着踱步走到天台边缘,动作灵巧地跳上了足有一米多高的防护墙。
天台上视野开阔,高楼林立,车水马龙,繁华夜景如画卷一般在二人面前展开。
“喔,景色不错。”盛凌华也是第一次上天台,看到着景象忍不住多看几眼。
“你说呢?”
她回头看着庄斯夜,对方没有跟上来,还站在防护墙的身后。
庄斯夜并不在乎H市夜景有多好看,他也从来不关心这个,此时此刻他的注意力都在盛凌华的身上。
对方的身影独自在高台上迎风而立,就算知道对方不会出事,可庄斯夜的心中还是不安极了,紧皱着眉头,提醒道:“太高了,小心些。”
“放心啦,没事的。”盛凌华冲他挥挥手,“你不上来吗?”
对方沉默片刻,也翻身爬了上来,等对方站到她身旁后,盛凌华这才继续了刚才的故事。
“那段时间我在学校过得不太好,体育课上的自由活动,同学们都是和朋友一起玩,我呢,就只能一个人。但是我又很讨厌呆在操场上让大家看到我一个人,所以我就会去找各种安静的地方,比如学校的天台。”
“我记得那是周三的一个下午吧,我一人在天台上,正好可以看到操场上的同学,看了一会儿我忽然就想通了。”
“我跟他们不一样,既然他们不接受我,那我为什么要他们接受?我做自己就好了。”
“然后我就做了一个非常大胆的决定……”
盛凌华说到这里故意停顿了几拍,庄斯夜听得正入神,不由得问:“什么?”
“我当时从天台上跳了下去,我在想如果是梦,那么也该醒了,如果不是梦,是死是活都是我的命运。”
“然后呢?”
“那当然是没事啦。”盛凌华哈哈大笑起来,“其实现在想想也挺冒险的,不过落地后人就清醒了。我竟然跳下楼还能活着诶,我都这么强了,怎么还在关心自己会不会被同学排挤,这也太奇怪了!”
“你很厉害。”庄斯夜由衷地说了一句,“我像你这个年纪绝对做不到这么洒脱。”
“你像是和我一样,说不定也不会选择逃离了。”
庄斯夜被这句话给问住了,这是他从未设想过的情况。
“或许吧。”他的语气听上去很不肯定。
“我倒是觉得你不一定会离开,毕竟你很重视朋友不是吗?如果有能力,选择也会变多吧,不过没发生的事情,再这么想也没意义呢。”
“现在的路是你自己选的呀,不管原因是什么,学是你上的,公司是你一点点办起来的,都是你的成果,干嘛要因为动机问题去推翻结论呢。”
“或者你要是觉得没有为自己做好选择的话,那就现在来选一把吧。”
说完,盛凌华向庄斯夜伸出手,她挑着眉,声音划破夜风,语气高昂:“要不要试一次?”
庄斯夜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震惊地望着她:“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
“当然,我连比这更高的都跳过呢,相信我。”
庄斯夜望着盛凌华的手,心跳突然加快,但他很清楚,这并不是害怕的缘故。
他鬼使神差地将手伸了过去,第一次光明正大的握住了盛凌华的手。
对方的手很柔软,但出乎意料地充满力量,在他伸手那一刻,立刻有力地回握住了他。
“我会抓紧你的。”盛凌华信心满满地说。“我们倒数三个数,你做好准备了吗?”
庄斯夜点了点头,在面对危险前,他的确来不及思考太多,更多的还是依靠本能处理问题。
“三……”盛凌华开始倒数了。
她将音量放到最大,生怕庄斯夜听不清。
“二……”
庄斯夜望着脚下,这高度只是往上一眼,身体便不自主地产生了恐惧。
可恐惧过后,却又出现了一股微妙的解脱感。就像盛凌华说得,是生是死都是命运。如果活着那么痛苦,为什么还要选择坚持?
这世上一定还有些什么值得他努力的东西。
“一。”
庄斯夜深吸了一口气,跳了下去,身旁的盛凌华也跟着纵身一跳,身体在急速下坠,耳边刮起呼啸的风,心情却是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安宁。
自己整个人仿佛已经从身体中抽离,让他得以用一个全新的视角审视眼前的一切。
他感觉到盛凌华牢牢地抓着自己的手,抬头便看到她的头发在空中散开,发丝飞舞,在皎洁的月光下,每一缕都清晰可见,她露出了兴奋的笑容,整个人都在闪闪发光。
大概这就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妙的魔法。
四周的景物开始逐渐具象的出现在他的视野中,庄斯夜也意识到离地面越来越近,找回到对身体的掌控。
盛凌华突然用力一拉,整个人都凑到了庄斯夜的面前,在他还没反应过来时,就伸手抱住了他,另一手紧紧抱着他的腰,两人以十分亲密的姿态贴在了一起。
紧接着便是一阵天旋地转,天空、地面、灯火,所有景物都化为一团,在他眼前不断翻滚。
对方以自己身体作为缓冲,带着他在地上连滚数圈,不知过了多久才停下来,身体虽然不动了,可大脑依旧涌上一阵阵的眩晕感
此时盛凌华拍了拍他,庄斯夜这才意识到自己还趴在对方身上,甚至头还靠着对方的肩,温暖又柔软的怀抱使庄斯夜头脑一片空白。
他愣了几秒,立即挣扎爬起来。
“小心点……”盛凌华还帮忙扶了一把,等对方起身后,自己才麻利地从地上爬起,掸了掸身上的杂草。
她特意选了一块草坪作为着陆地,位置偏僻,不易被人发现,落地也不会被磕碰,虽然这个主意是临时起意,但她对完成效果非常满意。
当然,最关键还是庄斯夜会怎么想。
“你没事吧?”她转身看着庄斯夜,对方视线失焦,好像是还没反应过来。
不过也是正常,一般人怎么可能会有这种体验,反应不过来也是人之常情。
她走过去,帮忙清理着庄斯夜身上的杂草枯叶,“你看,这不是很轻松的做到了吗?”
“这次可是你自己选择了自己的人生哦。”
庄斯夜听到这话才有了点反应,动了动眼珠,但依旧面无表情。盛凌华觉得不太对劲,伸手在他眼前挥了挥。
“喂,听得到我说话吗?”
她挥了没几下,对方突然抓住了她的手,回了句:“我没事。”
盛凌华放下心来,责怪道:“那你干嘛没动静,吓死我了,我还以为给你摔坏了呢。”
“我只是在想一些问题、”
庄斯夜的语气缓慢,一字一句都用足了思考,“很多事情我都没有来得及思考。”
“说明那不重要。”
盛凌华对此颇有经验,“人在危急时刻,只会想到自己最在意的事情,比如想活着,那就说明你是一个求生本能很强的人。”
她说完后,庄斯夜又陷入到深思之中,只是……
这人怎么抓着她的手不放啊?
——————————
作者有话说:
尽力了【吐气
这个剧情是我最开始想到的,没想到写了二十万字才写到。
祝看到这里的朋友也可以做真正的自己,幸福下去吧!
第50章 办法
盛凌华盯着两人相握的手足足看了好一会儿, 庄斯夜都没发现。
看样子对方似乎没有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她不得不举着手展示给庄斯夜看。
“我说……你能不能先放开我?”
对方这才如梦初醒,眼中闪过一丝慌乱, 急忙放开手, “抱歉。”
盛凌华回了句没事,先是扭扭手腕,又用手揉了揉, 一副不太舒服的样子。
庄斯夜见状, 不由得关心问:“是不是弄疼你了?”
对方顿时卡了壳:“那也没有……”
以庄斯夜的力气又怎么可能弄疼她?
只是她不习惯这种感觉,可这话自己又说不出口, 支支吾吾半天也想不出借口, 最后只能强行扭转话题, “不早了,先回去吧。”
幸好庄斯夜也没有追问, 率先向公寓走去。盛凌华暗暗松了口气, 在追上庄斯夜的同时,又忍不住摸了摸手腕。
先前她的确紧抓着庄斯夜的手, 但那是出于安全考虑,并未想那么多, 但事后想想, 这举动并不合适, 尤其是在明知道庄斯夜情况特殊的情况下。
盛凌华有些懊悔, 暗暗告诫自己下次一定不能这样了,就怕自己一时顾不上, 又把这事给忘得干干净净。‘
一路上她胡思乱想地跟在庄斯夜身后,并没有注意到对方已经看了她好几次。
回到公寓,她闷着头往房间走去, 直到庄斯夜喊着她的名字才停下。
她还以为是自己暴露了,故作镇定地问:“怎么了?”
“谢谢你。”
盛凌华发觉庄斯夜的状态要比刚才放松许多,整个人都透着一股释然地味道,瞬间也就想通了。
世界上哪有那么多十全十美的办法,能解决一件就算一件。
“小问题。”她尾音上扬,语气轻快地回答说:“能帮到你就好。”
“你说的每句话对我都很重要。”
“你的选择也很重要,这不是我一个人的功劳。”
“另外也要谢谢你愿意跟我分享过去的事情。”
“这个……我的确很少跟别人提起,记得帮我保密啊。”
盛凌华尽量想让对话变得轻松些,因为她不想让庄斯夜感到负担,这人活得已经太累了,没必要再担上这个人情。
说完她冲庄斯夜挥了挥手,“没事我就回房了哦。”
两人互道晚安后,盛凌华便进了房间。
当晚她做了一个梦。
梦里有她也有庄斯夜,地点还是天台。两人依旧是从天台上跳下,唯一不同的是,这次坠落持续了很长时间,仿佛没有尽头。
两人谁没都发现异常,甚至还能自如地交谈。
至于聊天内容,盛凌华已经彻底回忆不起来了,唯一有印象的,只有庄斯夜紧紧握着她的手。
触感相当逼真,令她分不清梦境还是现实,直到睡醒,她发现自己睡觉时不小心把手压在了身下,长时间的血液不畅,导致手又胀又痛。
盛凌华盘腿坐在床上,一边呲牙咧嘴地揉着手,想着这个梦也太奇怪了。
自己昨晚带着庄斯夜跳的时候,全程都在关注着陆地的问题,压根没有在意过这些。为什么梦里却会变成她和庄斯夜对视呢?
她想了半天实在是没想通,最后索性不管了,等手稍有好转,便起身下床了。
今天她虽然要上班,但是下午却有自己的安排。
最近她和谢天骄都很忙,一直没能见上面,今天总算在巫鸣茗的邀请下顺利安排好了一顿饭局。
巫鸣茗的理由十分充分——她升职了。
魏麒走后,她们部门的副组长升为组长,因此空出了个组长的职位,公司一直没有安排人选,大有考察的意思。
巫鸣茗从来没想过自己能拿到这个职位,魏麒走后,她只想着好好工作证明自己。
她也能看出来有些同事最近表现十分卖力,大概就是跟组长的空缺有关,不过她自知不擅长这些人情世故,索性不去管,面对同事的拉拢也都一视同仁。
最近她将所有精力都放到了和天工的合作项目上,好不容易有了些进展,没想到昨天周五临下班前,她被经理叫进办公室,对方向她透露了公司有提拔她当组长的打算。
目前还算是考察期,只要项目圆满完成,任命就能正式下达。
巫鸣茗在听到这个消息后,看似冷静地回应着经理的鼓励,只到回到工位才发现自己激动得手都在抖,她想关上显示屏,手哆哆嗦嗦半天都没能按中按钮。
刚一下班,她就迫不及待地将这个好消息分享给谢天骄,顺便又叫上盛凌华打算一块庆祝。
这个消息不管对谢天骄、还是盛凌华来说都是个振奋人心的好消息,所以大家欣然接受邀请。
数日不见,巫鸣茗给人的感觉也焕然一新,不仅人变得开朗自信,就连说话语气都变得铿锵有力了。
盛凌华在为她欣喜的同时,也感到欣慰,虽然这世上的确有很多不如意的人或事,可一切都会好起来的,自己也不是在白努力,所做的一切都是有意义的。
这不就够了?
巫鸣茗在分享完工作上的进展后,转而去问大家过得怎么样。
这一问,却将两人都给问住了,谢天骄和盛凌华皆是面有难色,两人想到自己的生活都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场面一度十分尴尬。
巫鸣茗面对着这出乎意料的冷场相当意外,视线不断在二人身上徘徊,“怎么都不说话了?”
“可能因为最近……没什么可说的吧。”谢天骄心虚地说,“你也知道我最近挺忙的。”
“那倒是,学姐你一回家就不怎么看消息了。”
“没办法啊,家里有一堆活儿要做。”谢天骄说到这就忍不住诉苦:“最近家里东西总是在坏,光是找维修师傅都烦死我了。”
盛凌华接话道:“那可真是巧了,我家最近也在装修。”
“对了,我之前听你说了,你后来是怎么解决的?”
“找了别的朋友呢。”
“那就好,你朋友那么多,肯定能找到人帮忙的。”谢天骄说完露出了羡慕的神情:“像你这样多好啊,能认识那么多人,生活又轻松,没那么多压力。”
“谁说的?我压力可大了。”盛凌华开着玩笑回了一句。
谢天骄叹了口气,“说的也是,你说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能做到没烦恼吗?”
巫鸣茗:“不太可能吧,只能说是烦恼多一点和少一点的区别?”
“我估计也是这样了,但是有钱人的烦恼肯定跟我们不一样。”
盛凌华此时默默说了一句:“钱都解决不了的烦恼,那不是更可怕吗?”
“那也总比没钱好,精神痛苦好过于身体折磨。”谢天骄斩钉截铁地说道:“如果你让我选,我一定会选当一个有钱人痛苦!”
盛凌华并不想继续这个话题,拿起饮料瓶替谢天骄续上,“好了好了,一起痛苦吧。”
三人边吃边聊,临结束时,谢天骄又点了两个菜,说要打包带回家。
巫鸣茗问:“学姐你没吃饱吗?”
谢天骄先是一愣,很快反应过来解释说:“吃饱了,我觉得这家才好吃,打算买了带回去明天吃。”
“这菜放到明天就不好吃了吧?”
“没事没事,糊弄一下就好了,周末我懒得出门。”谢天骄暗叫好险,差一点就露馅了,不过好像也没必要这么小心?
自己的遭遇这么离奇,就算说出去也没人会相信吧?
谢天骄正在走神,一只手突然突然闯入视线,递来一个纸袋。
她抬头一看,发现是盛凌华递来的。
“这什么?”
“莱斯利的签名,之前不是说要给你吗?”
“哦哦哦!”一听到莱斯利三个字,谢天骄立马来了精神,兴冲冲地从纸袋里掏出了签名,拿出手机就是一顿拍。
“凌华你太棒,我要把这个发给我所有的朋友哈哈哈哈!”
“发吧发吧。”
“嘿嘿,已经发了,他本人帅吗?”
“帅到是帅的,就是……”
这几天的遭遇,让盛凌华对莱斯利的印象十分复杂,虽然她能理解,可是一想到对方对庄斯夜造成的影响,她便喜欢不起来。
“就是什么?”
她叹了口气道:“算了算了不说啦,帅就够了!”
令盛凌华没想到的是,就当她以为自己再也不会遇到莱斯利时,对方竟然又一次地出现了。
“你怎么又来了?”
盛凌华在看到莱斯利的第一时间,便朝外店外瞥了一眼,既没有粉丝追逐,也没有经纪人陪同,那么这人来这儿要干嘛?
对方依旧是全副武装的装扮,盛凌华这才发觉她们已经见了三次面,可自己依旧没从莱斯利身上察觉出半点气息。
对方说:“当然是来找你的。”
盛凌华听后却是一脸防备:“我怎么觉得你找我不像是有好事?”
“这你还真是猜错了。”莱斯利摘掉墨镜,露出那张令人无法直视的帅气脸庞,“我是来帮你们的。”
“你们?”盛凌华敏锐地捕捉到这字眼,“什么意思?”
“我有一个解除你们契约的办法,你感兴趣吗?”
盛凌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们找了这么长时间都没找到的办法,竟然就这么被莱斯利找到了?
“可是庄斯夜不是说契约无法解除吗?难道你们族群研发出了新办法?”
“其实他也没说错,的确无法直接解除。”
“……我开始听不懂了。”盛凌华头都大了,“你是闲着没事找我来开玩笑的吗?”
“你先别急。”莱斯利话锋一转,“虽然不能解除,但是可以转移,这件事情他没跟你提过吗?”
“我从来没有听过这个说法。”
“这虽然不常见,但也不是什么罕见做法,反正你也不受契约影响,那么和谁结成契约都无所谓吧?不如跟我好了。”
盛凌华大惊失色,失声喊了起来:“你在开玩笑吧,我怎么可能跟你啊?”
这生意也太离谱了吧?一个魅魔的事情都没处理好,这就又要搭进来一个?
对方却是一脸冷静地跟她分析:“我觉得我的办法没问题,对你来说其实没有差别,但是这能让庄斯夜恢复自由不是吗?”
盛凌华认真一想,发现还真是这个道理,“那你怎么办?”
莱斯利挥了挥手,露出不以为然的表情,“我怎么处理是我自己的事情,反正我也不会在这里久呆,距离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共感的效果,我认为这对所有人来说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可这件事情对莱斯利一点好处都没有,多了一个无法接触的契约对象,那他图什么呢?
盛凌华想了很久,只想出一种可能,为了验证,她直接问对方:“你这么做是为了帮庄斯夜?”
“当然。”莱斯利神情坦率,“不管怎么说我们也认识了那么多年,怎么可能眼睁睁看着他送死。”
“什么送死?!你把话说清楚。”
“是我说错了。”莱斯利看到盛凌华变了脸色,赶紧解释说:“我只是用了一个比较夸张的形容,但是禁欲对于我们来说,的确就跟找死差不多。”
盛凌华也见过庄斯夜备受折磨的样子,知道对方的确没有说谎,再加上不管她对莱斯利印象如何,对方的确给庄斯夜提供了帮助,因此也就相信了。
“只需要转移契约就可以了?”
“没错,虽然我不太清楚你们之间的事情,但能看出来你们关系不错。你应该也知道契约是会影响到他的吧?哪怕现在没有影响,也不代表未来没有,如果去掉契约,你们的关系就会变得很简单,谁也不需要想那么多了。”
对于莱斯利来说,他本就不需要靠盛凌华增强实力,也不需要禁欲压抑自己,所以契约对他的约束基本是不存在,唯一令人尴尬的就是共感的作用,不过他平常也没那么多时间乱来,相信盛凌华也不会介意。
最关键的是,如果她真把庄斯夜当做朋友的话,自然知道怎么选才是最好的选择。
他没有盛凌华的联系方式,又不想通过庄斯夜,这才半夜从酒店溜了出来过来碰运气,没想到第一次就被他撞上。
莱斯利掏出提前准备好写着号码的便签,放到柜台上。“我还会再呆上几天,你要是做好决定就随时联系我。”
——————————
作者有话说:
从我更新时间就知道很卡了
别的不讲了……
昨天看有人问是不是要表白了
现在我可以大胆地说,快了!
40-50
同类推荐:
清夜春酌、
卷王被迫躺平[八零]、
揣了大佬的崽后我火遍了娱乐圈、
在渣男综艺谈恋爱、
被迫走剧情后我分化成了omega[男A女O]、
我真的是真酒、
网恋吗,我超甜、
如何正确驯养一只疯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