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蹭车
“时间不早我得回去了, 要是被杰克发现,又要被他唠叨了。”
莱斯利一边说一边戴上墨镜,向盛凌华道了声晚安, 便匆匆离开了便利店。
盛凌华存下他的手机号码后, 特意将纸条销毁。
在莱斯利分析了这么一通后,其实她已经被说服了,只是契约这件事情不单单是她一个人的事, 自己得回去和庄斯夜说一声才行。
不过她也实在是想不出庄斯夜有什么拒绝的理由, 毕竟他才是这件事的直接受益人。
鉴于莱斯利工作繁忙,她认为这件事情越早处理越好。于是给庄斯夜发去了消息, 想跟他在早上出门前聊聊。
对方很快发来回复表示同意, 并且问她是什么事情。
盛凌华回了一句发消息说不清楚, 还是当面聊比较好。
没过一会儿,对方又发来消息。
[庄斯夜:不如我过来找你?]
[哗啦哗啦:现在吗?那也没有那么着急吧, 明天等我回去就好了。]
[庄斯夜:我说的就是明天, 我过来找你,正好把你送回来。]
[哗啦哗啦:那也行, 还能蹭个车,真不错。]
一想到自己即将给庄斯夜带来什么好消息, 她觉得自己绝对有理由蹭这个车。
[庄斯夜:那就这么说定了?]
[哗啦哗啦:嗯呢~]
第二天庄斯夜来的很准时, 她还在和早班的同事交接, 用余光瞥见了对方的车停在店外。
她抽空给对方发了条消息, 说自己还需要几分钟。
同事看到她在和人发消息,好奇地问了句:“这么早和谁发消息呢?”
“朋友啦。”
对方一脸了然地说:“是男朋友吧?”
这么早的点, 除非是工作需要熬夜,不然谁会有时间和别人聊天?
“哈哈哈哈,怎么可能。”盛凌华大笑两声, 加快动作,和同事对完账,收拾好东西就打算走。
她拎着包站在店门口和同事打招呼,“我先走了哦。”
“嗯,路上小心点。”
盛凌华听到这话,忽然间想到一个问题,于是停下了脚步,看向了已婚的同事。
“姐,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对方头也不抬地还在收拾桌子,“怎么了?”
“朋友之间互相接送是很正常的一件事吧?”
“看情况咯。”
“看情况是什么意思?”
“同性之间还好说,但是异性的话,如果是下班回家顺路带你一程,那很正常,周末出去玩来接你也是正常,可如果是不顺路,又抽时间特地来接你……”
同事抬起头,语气意味深长地说:“那就是对你有意思了。”
“这么绝对吗?”
“人不就是这样,只会对自己在意的人有求必应。”
好像是有那么点道理?
盛凌华不自觉地点点头,瞥见同事调侃的眼神,赶紧和她告别离开了店里。
她匆匆上了车,脑袋里问题还没有消化完,一上车看到庄斯夜又不由得愣了一下。
仔细回想一下,她们认识这么久,庄斯夜对她的确有求必应,她一直没多想,因为她觉得人与人交往就是用真心换真心。
自己能办到的事情,她都会尽其所能地做,对方自然也会这样回应。
“早安。”
“早。”盛凌华望着他,忽然想到两人碰面大多是在晚上,晨光中的庄斯夜面容冷冽,看上去干练利落极了。“你现在出门是不是有点太早了?”
“没关系,反正我也睡不了多久。”庄斯夜动作娴熟地转动方向盘,专注地观察路况,状态看上去比昨天好多了,盛凌华一不留神就多看了一会儿。
她不禁想起了两人刚认识的情景,自己对庄斯夜的印象还停留在财经新闻的报道——年轻有为的科技新贵。
对方的生活也十分平稳,自从两人结契后,麻烦就一个又一个的找上门了,庄斯夜得形象也在盛凌华心中一点点改变。
他并不冷漠,只是不敢敞开心扉,习惯性地将自己封闭起来,他也有自己的烦恼与挣扎,但相当有原则,即便痛苦也绝不越界。
莱斯利说得对,转移契约才是最好的选择,庄斯夜理应获得自由,他值得更好的生活。
当车停在路口等信号时,庄斯夜开口问她:“你早餐还没吃吧?”
“是啊。”
“那我们现在去吃?”
“还是回家吧。”盛凌华想尽快搞定这件事情,想也不想地就说:“回去随便吃一点就好了。”
庄斯夜应了一声,随后又补了一句:“看来事情的确很紧急。”
“那也没有,但对你肯定是个好消息。”
庄斯夜好奇极了,从昨晚接到盛凌华的询问开始,他便忍不住思考对方找他到底是什么事情。
首先他排除了紧急要事,不然以盛凌华的急性子根本不可能撑到第二天再说,她会当场给自己打电话。
其次在经历了前天的事后,他更加确定了自己的感觉,自己对盛凌华产生了不一样的感觉。
不单是欲望,更有感情上的依赖,他想了解盛凌华,更想时时刻刻见面。所以他会毫不犹豫地决定要来接她,甚至昨晚都没怎么休息,只为了期待今天的见面。
他也不会主动询问对方到底要找他做什么,因为他很清楚,只要对方开口,一切都会实现的。
两人回到家里,简单吃了点东西,盛凌华觉得的是时候说了,于是清了清嗓子,对方也像是预感到了她要干什么,放下了手里的杯子。
“昨晚莱斯利来找我了……”
一听到莱斯利三个字,庄斯夜的表情都变得更专注起来,不过他并没有打断的意思。
盛凌华继续往下说:“他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新思路,他说契约虽然不能被解除,但是可以转移,所以提出可以把契约转移到他身上,你觉得怎么样?”
她以为庄斯夜会立刻表态,但没想到对方却是沉默了好一会。
大概是在权衡利弊吧,她这么想着,也配合地给足了时间,只是等待期间有点无聊,她便随意拿起水果吃了起来。
过了许久,庄斯夜才再度开口,声音格外低沉,“你是怎么想的呢?”
“我?我当然是支持你的呀。”
一开始盛凌华还没反应过来,不懂为什么庄斯夜要问她的意见,但想了想得出了结论——庄斯夜肯定是觉得这么做对不起她。
如果换了契约者,自己置身事外,难免给人一种丢锅跑路的感觉,庄斯夜责任感这么重,心里肯定会过意不去。
为了消除对方心中的负罪感,盛凌华特意对庄斯夜说:“既然契约解决不了,那就绑一个不受制约的人呗。反正对莱斯利来说肯定没所谓,但是对你来说,你就能做更多的事情了,这不是好事吗?”
“那你怎么办?”
“我……”盛凌华犹豫了片刻,故作洒脱地说:“你就不要管我了,在不能两全其美地情况下,能跑一个是一个吧,你要是觉得不好意思,以后还是可以补偿我的。”
庄斯夜嘴唇紧抿,情绪在眼中纠缠翻腾化为暗涌,最终语气生硬地说出五个字:“我不能接受。”
盛凌华愣住了,不由得问:“为什么?”
“你没有必要把契约转移到别人身上。”庄斯夜特意在“别人 ”二字身上加上重音。
“不管是莱斯利也好,还是其余人,他们都不可能顾及你的感受克制,到时候对你的影响只会更大。”
果然是因为这个啊,盛凌华在心中暗叹一声,解释说:“这一点莱斯利也和我说过了,他本身很忙,另外距离可以削弱共感的效果,所以我觉得这一点我觉得可以勉强接受吧。”
“可以接受?”庄斯夜将这四个字重复了一遍,虽然对方语气相当平静,可不知为何盛凌华的心里却觉古怪,后背感到一丝凉意在往上冒。
“呃……有什么问题吗?”
“你说的没错。”庄斯夜强撑着回了一句,理智告诉他盛凌华说得每句话都没错,这件事情他是最大受益者。
他也没有任何提出异议的立场,因为所有人都是站在他的立场为他着想。
那么他在不满什么?是不满获得了自由,还是不满自己不能再和盛凌华继续这种连系,还是让他承认自己的本性,已经不可自拔地沉溺其中?
眼看着庄斯夜又陷入沉默,盛凌华心中的怪异感却是愈演愈烈,她从对方身上感觉不出一点喜悦感,这就是最奇怪的事情,为什么庄斯夜会不高兴?
她试探地问:“所以你答应了?”
庄斯夜回过神来,斩钉截铁地回答:“不行。”
“这又是为什么?”这下盛凌华是真的不懂了,“你总得给我个理由吧。”
她不相信庄斯夜是不讲道理的人,总不能什么也不说,就用这么一句打发过去吧。
“如果你是在为我考虑就不用了,我真的不介意……”
“我介意。”庄斯夜打断她,缓缓抬起头盯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我介意。”
一时间盛凌华被盯得说不出话来,直接愣在了原处,对方的眼神是她从见过的模样,像是有什么埋藏许久的东西终于重见光明了。
她突然开始紧张,心脏砰砰直跳,下一秒就要跳出胸口。
“什么?”
“抱歉,我不该找借口,从头到尾都是我自己不愿意,我不能接受你和其他人结契。”
盛凌华大脑一片混乱,她试图说点什么,可思绪就像水一样从指缝间溜走了,只留给她一堆疑问。
为什么庄斯夜不愿意,他说这话是什么意思?是她想的那种意思吗?
如果不是,为什么这话听上去这么暧昧?
她想了半天,最后冒出来一句:“你再说一遍?”
或许是她幻听了,说不定庄斯夜不是那个意思呢。
庄斯夜深吸了一口气,盛凌华的反应也在他意料之中,对方一定没有认真思考过他们的关系。
盛凌华就是这样的人,她不会思考太多,全凭直觉做事,因为为人坦荡的人是不需要思前想后。
只有像他这样表里不一的人,才会去斟酌一言一行所带来的后果,处心积虑地为自己争取利益最大化,他习惯性地为自己的目的铺上一层伪装,让自己的看上去更理所应当。
“因为我不能忍受你和其他男人有这样的关系,这个人选只能是我。”
事到如今,庄斯夜不得已撕破最后一层伪装,自己嘴上在为盛凌华着想,但没人比他更清楚这只是借口。
无法接受的人是他自己,哪怕只是想象一下盛凌华和莱斯利会发生什么,也会使他妒火中烧。
这种残忍程度无异于让一个见惯了黑暗的人在拥有三天光明后,却又剥夺了他拥有光明的机会。他对盛凌华产生了不该有的想法,也并没有打算放弃。
他这一生都在为自己争取,年幼时争取活得体面,现在他又有了新的目标。
听到这句话,盛凌华双颊瞬间烧了起来,这人在一本正经地胡说什么啊!
“你别乱说啊,我们什么都没发生!”
在说出最不堪的心事后,庄斯夜只觉得自己正处于极度冷静的状态,他在盛凌华面前已经毫无隐瞒了,自然也没有负担,情况再坏也坏不到哪里去了,那他又有什么好怕的。
“我接受这个现状,但是我不能接受你转移契约。”
“我知道你的出发点是为我好,但这对我来说并不是最好的选择,我虽然痛恨契约,但同时又觉得庆幸,我们有了无法断连的关系,或许这是发生在我身上最幸运的事。”
盛凌华已经语无伦次起来:“你……知不知道你说这话,有点……变态?”
“是你说的,希望我们的沟通更坦白一些。”庄斯夜摊开手放在桌上,语气真挚的不得了:“我已经尽可能地将我的措辞变得没那么糟糕。”
“那你应该再努力一点。”
“我会的。”
“这对吗?”她是想表达这个意思吗?盛凌华直接愣住,半天都没有反应过来。
这时,她感到手背上多了些暖流,低头一看,是庄斯夜主动握住了她的手。
“不要丢下我。”对方认真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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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其实我的设想是今天只能憋出3000字
没想到超额完成了
我很棒
口是心非男简直美味
笨蛋小盛也很可爱~
第52章 拒绝
盛凌华想也不想地回了一句:“我从来没这么想过。”
她刚一说完, 便感觉手上的力度变重了几分。
庄斯夜的动作看上去很克制,但掌心却炽热滚烫,紧贴着她的手背, 将温度一点点渗了进去。
对方缓和下语气, 耐心十足地问:“那你是怎么想的?”
“我没想那么多,我只是觉得这对你来说应该是好事。”
在庄斯夜的引导下,她将自己的想法都说了出来, 包括自己对庄斯夜的感觉。
“我知道你喜欢我, 我又不是傻子,怎么会感觉不出来, 只是……”
说到这里, 盛凌华的语气也变得迷茫起来, “我不确定这一切是不是因为契约的关系。”
所以她从不过多思考,因为她也害怕会迷失在这段关系里。很难有人会对着庄斯夜不动心吧?
现在回忆起来, 她好像也很早对庄斯夜上了心, 总是会忍不住想起他,也会为了他做一些不必要的事情。
她的确帮过很多人, 但是心告诉她,庄斯夜的存在对她而言是不一样的。
“当然不是。”庄斯夜的回答掷地有声。
盛凌华立即追问:“你怎么能肯定呢?”
“因为契约只能挑起欲望, 并不会让我们爱上别人, 这是两回事。”
原来是这样?
盛凌华忽然发觉自己好像没什么可纠结的了。
“所以……你喜欢我?”
“没错, 我喜欢你。”
“我知道了。”盛凌华点了点头, 表情镇定道:“既然如此,那就不转移了, 我回头跟莱斯利说一声。”
庄斯夜神情恍惚,仿佛还没搞清楚情况。
盛凌华见状便问:“还有别的问题吗?”
对方下意识回了一句“没有”,随后才反应过来, 忍不住问:“那我们之间事情你想怎么处理?”
“那当然是看你的表现啊。”盛凌华理直气壮道:“追女孩哪有那么容易,你不要以为你长得帅,我就会对你放松要求啊。”
说完,盛凌华就抽开了手,假意嫌弃地说:“别动手动脚,我们还不是那个关系。”
说罢起身伸了个懒腰,“困死了,回去睡觉,你赶紧上班去吧。”
庄斯夜也终于领悟了盛凌华的意思,眼里闪过一丝欣喜。
她没有拒绝!
他的心情就像是身处悬崖,又被拽了回来似的,在做过最坏的思想准备后,一丁点好消息都足以让他欢欣鼓舞,更何况自己还有机会。
“好。”他重重应了一声,目送着盛凌华的身影,迫不及待地问:“那晚上一起吃饭?”
“可以。”盛凌华头也没回头,抬手挥了挥就进了房间。
当房门关上的那一刻,盛凌华靠着门板长舒了一口气,刚刚还镇定自若的形象也轰然倒塌。
自己刚刚到底说了些什么啊!!!
她站在原处足足过好一会儿才冷静下来,其实她也没做错,总不能庄斯夜说上几句,自己就答应了吧。
盛凌华这么自我安慰着,换上睡衣准备上床睡觉。
只是刚刚才经历了这么亢奋的事情,大脑还处于最活跃的状态,一点睡意都没有。
她在床上躺了好一会儿都睡不着,索性坐了起来,决定先给莱斯利打个电话。
她找出号码打了过去,电话很快就被一个陌生的男声接听了,在她表明身份后,才被转接到了莱斯利的手上。
“己经商量好了?”莱斯利的语气就像是早就预料到了一样。
“没错,我们商量一下决定不转移。”
莱斯利诧异地问:“是他的想法吗?”问完又自言自语地说了句:“肯定是了。”
明明昨天盛凌华还是赞同的,今天就改了态度,怎么想都知道是庄斯夜不同意。
“是因为我吗?他不想再欠我人情?”
“那倒不是,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
“真的?”莱斯利语气充满了不相信,他们认识这么多年,还不了解好友的脾气?
庄斯夜就是那种为了所谓的原则,不肯做出丝毫让步的人。
“真的跟你没关系啦。”盛凌华停顿了一下,语气含糊地说:“我们都觉得维持现状挺好的。”
莱斯利听了就气不打一处来,“好在哪里?他是嫌自己吃得苦不够……”
“好了,”眼看着事情解释不清楚,盛凌华只能大喊一声:“是因为我行了吧。”
手机那头迅速安静,几秒后才传来莱斯利不确定的声音:“这是什么意思?”
“就是字面意思,他不同意我跟你绑定契约,我也同意他不同意。”
以莱斯利的中文水平理解这段话还有些吃力,他花了很长时间才转过弯来,“所以你们打算维持这个关系了?”
“是展开一段新的关系。”盛凌华纠正他的措辞:“我们之前没有关系。”
莱斯利猛松了一口气:“这不重要!”
她们俩要是愿意在一起,自然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只是一开始莱斯利也没想过两人竟然真的有可能。
真是想不到事情竟然会是这样的发展。
“这样也好,有你在,也不用担心他被其他人欺负了。”
盛凌华皱起了眉头,问:“我怎么觉得你这话听着怪怪的?”
“那是因为你不了解情况。”莱斯利的语气听上去格外沧桑,“你要是出国看看就知道我们面临着什么样的危险,我们家族还算是有些实力可以保护我们,至于那些式微的家族……”
对方话锋一转,说:“阿夜就拜托你了。”
“放心吧。”盛凌华想到庄斯夜先前的话,又看到莱斯利这么替他着想,忍不住为这两位好友唏嘘起来。
明明都挺在乎双方的,怎么关系最后就演变成这样了?
“其实他挺看重你这个朋友的。”
话音刚落,她好像听到莱斯利叹了口气,“我知道,先这么说了,我得走了。”
“好的,再见。”
其实莱斯利这人也挺不错的,盛凌华对他的印象在一点点改观,只是就像庄斯夜说的,人生的选择不一样,注定是要分道扬镳的。
这么看来,庄斯夜也挺可怜的,唯一一个好友也变成了这样,对方应该也是鼓足了勇气,才会对她说出那些话吧。
之后她又折腾了好一阵,才最终酝酿出些睡意。
睡了几个小时后,盛凌华一起床就看到庄斯夜给她发来了好几条消息。
前几条消息是几家餐厅的介绍,对方在询问她想吃哪一家。
几家餐厅的风格截然不同,可以说是全方面涵盖了不同口味,盛凌华在挨个阅读后,很快做出了选择。
[哗啦哗啦:第三个吧,看上去挺好吃的。]
[庄斯夜:ok,那六点来接你?]
[哗啦哗啦:好啊。]
[庄斯夜:到时候见。]
盛凌华回完消息忍不住翻看着两人的聊天记录,怎么感觉他们说话也没什么变化?
这对话乍看上去和领导对话没什么区别。
不过她也不知道情侣的对话应该是什么样的,她日常打工倒是能遇到不少小情侣,起初看到他们黏黏糊糊地凑在一起腻歪,她还想着这个恋爱是非谈不可吗?
但是见的多好像也就习惯了,她也发现了很多人在恋爱的时候跟笨蛋没什么区别。
不过她跟庄斯夜也会这样吗?
只是想象一下庄斯夜搂着她说情话的画面,盛凌华就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这也太可怕了,还是现在这样比较好!
盛凌华放下手机,起床去看最近在追的电视剧,看完几集时间也差不多,正好去房间换衣服。
看着衣柜,她陷入到了穿什么好的选择中。
她的穿着向来以休闲简洁为主,衣服也多是短袖裤装运动鞋,为数不多的几条裙子也是为了应对各种兼职才买的。
考虑到吃饭地点是一家高档餐厅,盛凌华最终选中一条裙子,又找出配套的鞋子和配饰,收拾一下后便出门了。
她在电梯里给庄斯夜发去了消息,对方早在十分钟前就发来消息通知进度。
一出电梯,她便看到停在公寓门口的车,司机下车快步绕到后方为她打开门,同时不忘跟她打招呼:“盛小姐晚上好!”
盛凌华和司机也见过面,上次龙宇正是安排他送自己去理发店的。
“您好。”
上车后,她才发现庄斯夜坐在后排,正在收拾文件,看样子在来的路上对方还在处理工作。
“这么忙啊?”
“还好,只是抽空看一看。”
庄斯夜收拾完,这才发现了盛凌华的新形象,对方平常几乎从不化妆,更不会有这样“精致”的打扮,突如其来的变化使他不由得愣了一下。
很快又反应过来,由衷地称赞了一句:“很漂亮。”
精心打扮的盛凌华很美,平时的她也很可爱。
“那当然了,这可是我压箱底的衣服。”盛凌华得意地冲他展示衣服上的细节,这是她衣柜里最贵的一件衣服,因为祝姐说她需要一件有“质感”的衣服,于是她才特意斥巨资去买了。
“说起来到目前为止,我连衣服钱还没赚回来呢。”盛凌华有点懊恼,看来自己做了笔糊涂生意。
不过很快她又打起精神,自我安慰道:“没关系,今天能去吃顿好的,也算是物尽其用了。”
庄斯夜被她的话给逗笑了,好奇地问:“那要是不好吃怎么办?”
说完,他便得到了盛凌华的一记白眼,对方不客气地说:“那当然是你的问题了,你怎么可以给我推荐不好吃的店!”
庄斯夜顿了顿,老实交代说:“我必须坦白,这家店我也没去过。”
“什么?那其他店呢?”
对方说:“都没有,我很少去这种餐厅。”
他的日常应酬大多都在商务餐厅进行,自然不了解约会该去什么地方。
“所以这些店是怎么找的?”
庄斯夜脸上闪过一丝犹豫,“我让龙宇找的。”
“果然。”盛凌华一开始很惊讶,但是想了想也理解了,以对方之前的情况,的确也不可能约人去这种场合吃饭。
她大度地表示:“那好吧,我们一起去试试,不好吃就换一家。”
庄斯夜看着她灵动的表情,嘴角忍不住勾了勾,“好。”
“不过你让他干这些杂活,会不会算是给他增加了工作量啊?”
上次盛凌华就想问了,起初加上龙宇,对方向她屏蔽了朋友圈,但是自从在庄斯夜家碰见后,她发觉自己就能看到龙宇的动态。
对方每天都很忙的样子,不是在开会就是在加班,在这种情况还得处理便利店的事,帮庄斯夜跑腿,盛凌华同为打工人很难不产生同情心。
庄斯夜也没想到盛凌华会问出这个问题,他认真想了想,回答说:“其实到他这个职务,很难界定上班和下班的区别了。”
“那你给他加工资了吗?”
“当然,他的工资是每年按比例增加的,并且还有股权。”
“大概是多少钱?”
庄斯夜报了一个自己无法望其项背的数字,于是盛凌华很快就想通了,虽然大家都是打工人,但是价格是不一样的,她可以收起这同情心了。
“我发现你真的很有钱诶。”盛凌华忍不住感叹一句。
“给你你又不要。”
“哎,上次还是我太有骨气了,你这次给我,我说不定就不拒绝了。”
“真的吗?”庄斯夜作势要去掏手机,盛凌华见状赶紧拦住他。“好了好了,你这人怎么还当真了呢。”
等对方停下动作,她再倒打一耙呵斥道:“第一次约会就提出给女生钱,这是什么扭曲的价值观!”
前排突然传来一声异响,盛凌华扭头望去,发现是司机的肩膀在抖动,强忍着没有发出声音。
“好好开车。”庄斯夜的声音从旁边传来,司机赶紧正襟危坐,努力做了个深呼吸,这才恢复平常。
“看来你的司机笑点很低啊。”
“你就别逗他了。”庄斯夜语气有些无奈,他和盛凌华相处这么久,对她跳脱的性格早就习惯了,但是其他人可不一定。
“好啦,知道啦。”
盛凌华自然也知道玩笑不能开得太过,老老实实端坐着,她的衣服虽然漂亮,但是对动作却多有限制,想放松都放松不起来,她调整了一下姿势,才勉强满意。
很快两人到达了餐厅,在领座员的带领下朝店内走去,餐厅装修精致,一看便是高档场所,客人们也都是光鲜亮丽的时尚打扮,盛凌华在惊叹的同时,也感到了一丝不自在。
大概是她自由懒散惯了,总觉得和这里的气氛格格不入。
这么一想,脚上的步伐也慢了下来,一眨眼便落后了庄斯夜几个身位。
庄斯夜立马反应过来,停下来问她:“怎么了?”
盛凌华随便找了个借口:“没事,鞋子有点不舒服。”
她的裙子价格的确不菲,但鞋子却是为了搭配随便买的便宜货,反正穿在脚上别人也不会注意,所以也没舍得花太多钱买。
庄斯夜听后低头看了一眼,他虽然不懂时尚,但也知道高跟鞋对女生来说并不舒适,所以他们公司也对女职员穿高跟鞋做强制要求。
不过他想到平常盛凌华都是穿运动鞋居多,穿高跟鞋肯定不习惯。
他问:“要不要扶着我?”
“没事啦,也就再走几步而己。”
两人落座后,盛凌华觉得那种违和感也消散了一些,仿佛自己坐在这里,就和周围的人融为一体,显得没那么突兀。
她在服务员的推荐下点了几道菜,等待期间和庄斯夜聊起了和莱斯利的通话。
“我己经和莱斯利打过电话,把事情也说清楚了。”
“嗯。”
“你就不好奇他说了什么吗?”
庄斯夜抬眼看她:“你难道不打算告诉我?”
“没意思。”盛凌华忍不住嘟着嘴抱怨:“你一点都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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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对不起,这两天实在是太卡了
不过好消息是最卡的部分过去了,明天争取多写一点
我说的!!!!
第53章 约会
庄斯夜发觉盛凌华的语气和平时有所不同。
以往她也会开玩笑, 但不管自己如何应对,她都已经想好了话术,可这这次他明显感到盛凌华是期待自己有所回应的。
不过他的确不知道该怎么做才好, 于是问:“怎么样才叫配合?”
“你应该顺着我的话问, 发生了什么呢?”
盛凌华的想法也很简单,谈恋爱双方都得主动点、热情点。
如果两个人在一起的感觉还不如独处又或者和其他朋友相处时更好,那为什么要恋爱呢?
“好的, 发生了什么?”
看得出来, 庄斯夜已经在尽力模仿自己的语气,虽然很违和, 但盛凌华认为对庄斯夜来说, 眼下的每一步改变都是值得鼓励的。
她满意地点点头, “没错没错,就是这样好好保持, 莱斯利说有我看着你, 他也很放心。”
看着对方突然变得沉默,盛凌华也没了开玩笑的心情, 表情懊悔地说:“早知道我就不说了。”
“没事,是我自己没想通。”庄斯夜安慰她说:“和你没关系。”
此时盛凌华盯着他的眼睛说:“可是你心情不好, 我也不会开心啊。”
庄斯夜听到这句话, 感觉胸口被汇入了一股暖流, 就像盛凌华一样, 横冲直撞地出现,用最简单的方式占据了他的所有注意。
他看向周围, 人们正享受美食、与同伴谈天说地,曾几何时这就是他所追求的生活,甚至成为了一种执念, 仿佛只有像这样活着,他才算是走向了成功。
可如今,当他真的坐在这里,却又发现自己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在意。
周围的人和物都与他毫无关联,唯有一人是因为他才存在的。有人关心着他的心情好坏,在意他的感受。
庄斯夜收回目光,看向盛凌华,一字一句道:“不会的,有你在这儿,我的心情就会很好。”
“真的吗?”
“没错。”
“那你笑一个给我看看。”盛凌华一本正经地说。
她发觉这人也不是不会笑,可能是因为工作缘故,已经习惯了不苟言笑,所以不善于表达其他情绪。
万幸的是这人足够帅,就算冷着一张脸也足够养眼,而不会让人去想这人态度好不好。
“……”
庄斯夜尝试着勾起嘴角,但脸上的肌肉却不听使唤,无论他如何动作,动作都透着一股僵硬。
哪怕他自己什么也看不见,也能意识到表情不对。
盛凌华被庄斯夜的表现逗得乐不可支,但碍于场合不敢大笑,只能强忍着不出声,好不容易平复情绪,撇掉眼角的泪水,“你这人怎么这么老实,让你做你就做啊?”
对方回答:“只要是我能做的事情,我都会去尝试。”
“也对,毕竟你是个信守承诺的人,不过有时候我是在开玩笑啦,没必要那么较真的。”
原本盛凌华觉得自己已经挺较真了,直到认识庄斯夜,才知道什么叫做一山才比一山高。
“没关系,我先这么做,到时候你再告诉我就好。”
看对方说的那么认真,盛凌华忽然间笑不出来了,虽然知道这就是庄斯夜的行事风格,可当有人对她说出这么一句话,心还是不受控制地被触动了。
她很早就知道承诺是最靠不住的东西,没有约束,做事全凭承诺者的良心。
所以盛凌华从来不会将希望寄托于别人,但今天能听到庄斯夜说这么一句话,不管是真是假,在这一刻自己的确是心动了。
“你这人……其实还挺会说情话的嘛。”
为了掩饰盛凌华特意端起柠檬水喝了一口,再抬头便看到对方眼中闪过一丝不解,似乎是不明白自己那番话的意思。
她不禁莞尔,用安抚的口吻对庄斯夜,也是在对自己说:“不着急,慢慢来。”
很快,服务员端着菜肴上桌了。
每道菜都摆盘精致,是放在朋友圈里能引来人人点赞的程度。
盛凌华也不能免俗,难得出来吃一顿,又是和庄斯夜第一次约会,她自然想拍照留念。
庄斯夜见她掏出手机,也停下了动作。
“要拍照?”
“嗯。”盛凌华坦率地点头,“这钱不能白花。”
对方当即放下餐具,配合地帮忙布置移动,好让盛凌华拍得漂亮一点儿。
“往左边一点……”
“你身体往后靠一靠,入镜啦!”
一番折腾后,盛凌华美滋滋地欣赏着照片,也不忘和庄斯夜一同分享劳动成果。
“好看吧?”
她伸着胳膊,将手机举到他面前。
庄斯夜俯身向前,似是很感兴趣的样子,盛凌华怕他看不清楚,于是说:“要不我把照片发给你吧。”
说着就打算把胳膊缩回来,没想到对方突然伸手,握住了她的手腕。
“不用。”庄斯夜说着又向前凑近了一些,呼出的热气擦着她的手指散开,湿热的触感令她指尖微颤。
“这样就行。”
“那……好吧。”
盛凌华尽力无视掉手上的怪异感,佯装无事地问:“你觉得拍得怎么样?”
“还不错,你很有摄影天赋。”
“嘿嘿,我以前也兼职做过拍摄呢。”
“好像没听你说过。”
“那都是大学时候的事情了。”既然开了个头,盛凌华也就顺便说几句,“之前有朋友兼职做网店模特,我帮忙拍过几次照片,当时也觉得摄影挺有意思,想发展看看,但是后来我一琢磨发现这行投入成本太高变现也慢,所以就没做了。”
“挺不错的,你喜欢拍人像还是拍景物?”
“可能更喜欢拍景物吧。”盛凌华开了个玩笑:“平常和人打交道已经够累了。”
“把照片发我吧。”
“你要这照片干嘛?”盛凌华惊讶地问,她又不是没见过庄斯夜的朋友圈,这人从不分享生活的。
对方回答说:“纪念一下。”
“哦~等我一下。”
她让庄斯夜松了手,操纵手机发去了照片。
做完这一切后她放下手机,手藏在餐桌下不住地搓着手指,明明只是一个极其平常的小动作,盛凌华却觉得自己鬼鬼祟祟的。
她还特意看了庄斯夜一眼,看到对方正认真看着手机,这才放下心来。
盛凌华知道自己不该太敏感,可感觉是不会骗人,自己就是会因为对方的一些小动作生出不寻常的反应。
“来吃饭吧!”
食物的味道也很不错,盛凌华吃得非常满意,要不是衣服限制了她的发挥,她觉得自己还能再点几个菜。
“好了,我不能再吃了。”
她放下餐具,身体向后靠在椅背上,脸上不自觉露出满足的微笑,“再吃我就得昏过去了。”
庄斯夜停下手上的动作看她,他倒不觉得味道有多惊艳,但是看到盛凌华的反应,自己好像也满足了。
“那我们下次再来。”
盛凌华张开嘴想说点什么,但是发觉自己连这点力气都没了,只是缓缓吐了口气。
庄斯夜也不着急,就这么望着她,嘴角不自不觉地就显露出弧度,只是他自己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
过了一会儿,盛凌华才缓过来,回答了他先前的问题:“下次还是换家店吧,我们得给其他餐厅表现的机会,这才叫公平。”
他也答得干脆,一口应了下来。
去哪里吃对他来说一点区别都没有,每个人感兴趣的事情不一样,他只会庆幸盛凌华喜欢的事情,自己可以轻松满足。
两人休息了一会儿,便准备离开,临走前盛凌华去了一趟卫生间,再回来时庄斯夜已经在店门口等她了。
对方随意地站在那儿,背后是来来往往的人群,独特的气质使他在人群中异常醒目。
硬挺的西装衬得肩宽腰窄,那叫一个养眼。
盛凌华狠狠地看了几眼,吃饱饭又能看帅哥,人生的幸福也不过如此了。
她走到庄斯夜面前,这才从欣赏帅哥的心态中调整回来,笑眯眯地问:“回家吗?”
对方看着她,视线一落向下,忽然提议说:“去买双鞋吧。”
“嗯?什么鞋?”
“买双在车上能穿的鞋。”庄斯夜解释说:“你不是说鞋子走路不舒服?”
盛凌华愣住了,竟然可以做到这个程度吗?
“这么贴心啊?”
“既然不舒服下次就不要穿这样的衣服了。”
今天盛凌华的言行举止的确斯文不少,但庄斯夜觉得这并不是真正的盛凌华。
平时她蹦蹦跳跳、自由自在就很好,何必要为了所谓的优雅美丽来为难自己,当然如果对方愿意自己也不勉强。
庄斯夜又补了一句:“我没有强迫你一定要这么穿或者不穿的意思,我只是想说不管怎么样,你自己舒服最重要。”
“可是穿运动装来这种场合不合适吧。”
“只要符合衣着得体就好,不用考虑那么多。”
庄斯夜总算明白自己一直觉得奇怪的原因在哪儿,盛凌华在他心里一直都是不守规矩限制的人,他自己虽然向往,却处处受限。
因此他最不希望看到的,就是盛凌华也要被迫成为自己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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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只能说我还是太乐观了
我今天还信心十足的说三千一章更两章呢,结果写一章都费劲
两天废稿加起来倒是有三千字了……
明天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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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午餐
“那走吧!”
盛凌华也不纠结, 很快就答应了庄斯夜的提议,因为她脚上那双鞋的确不够舒适。
这家餐厅开在一家综合商场的顶楼,楼下便是体育品牌专区。
两人随意进了家门店, 整面墙上摆放着各式各样的运动鞋, 盛凌华扫了两眼便选中了一款。
店员取来对应码数给盛凌华试穿,在换好站起来的那一刻,她发出了由衷的喟叹, “真舒服!”
说完她特意展示给庄斯夜看, “你觉得怎么样?”
庄斯夜看了看,给出评价:“还不错。”
“那就要这双了!”说完她请店员去开票, 从进店到做决定一共也不到五分钟。
此时庄斯夜问她:“不再看看别的了么?”
“运动鞋嘛其实都差不多, 这双好穿就够啦。”
庄斯夜听后也没再多说, 转身跟着店员去付账,很快就回来了, 店员也拿着鞋盒过来帮忙打包, 询问她们要不要把旧鞋装起来。
“扔了吧。”庄斯夜用询问的语气和盛凌华商量,“下次要穿这条裙子再买双别的鞋。”
“这么奢侈吗?”盛凌华发出惊叹, 其实那双高跟鞋还很新,直接扔了, 她还觉得有点可惜。
庄斯夜看出盛凌华的犹豫, 便又改了口, 请店员把旧鞋装上。
店员也从对话中猜出了两人的关系, 因此包装后就直接把袋子递给了庄斯夜。
庄斯夜也很自然地接了过来,转身看着还在照镜子的盛凌华, “走吧?”
“来了!”盛凌华一路小跑来到庄斯夜身边,正想从他手上接过袋子,对方看她一眼, 并没有交给她的意思。
脸上的表情好像在说,难道这不是理所当然的?
盛凌华愣了愣,其实她还没有适应二人关系的转变,不过现在看来这感觉好像……确实还不错?
她忍不住笑了起来,语气轻快地说:“那就拜托你啦。”
两人沿着商场朝电梯方向走去,路上碰到不少前来购物消遣的行人,其中有不少情侣。
庄斯夜默默观察了一番,大多数人都是挽着胳膊走在一起,男生负责拎包提东西,好像跟自己和盛凌华没什么区别。
虽然两人没有牵手揽肩,但是间隔距离并不远,远远望去,两人俨然已经跟一对正常情侣没什么区别了。
光是这么想想,心里便也很知足了。
两人顺着电梯到了地下车库,刚一出电梯,盛凌华感觉走路受阻,低头一看,才发现是鞋带散开,她想弯腰系上,却发现自己卡在了第一步,腰部的布料撑得紧紧的,根本没有支撑她弯腰的余地。
真的,下次约会一定不能再穿这件裙子了,盛凌华在心里下了决定。
“怎么了?”庄斯夜感觉到不对,回头一看,立马便明了,“你别动了,我来。”
他毫不犹豫地蹲了下来,认认真真地系着鞋带,甚至怕另一边也会出现类似情况,索性也解开重新系了一遍。
盛凌华看着他的动作,她从没有想过庄斯夜会这么做,但是当对方真的做了,她也不觉得别扭。
看来她比自己设想地还要快的融入到两人的新关系里。
说起来,她以前憧憬谈恋爱时,确实幻想过男朋友对自己百依百顺来着。
不过只要岁数稍长一些就会知道,这种男人其实是不存在的,是人就会有脾气性格,百依百顺只能证明这人在你面前没表现出真正的自己。
没一会儿,庄斯夜便直起身,拍了拍膝盖上的灰尘对她说:“好了。”
盛凌华低头看了看,两只脚特意碰在一起,鞋带系成的蝴蝶结就像是两只耳朵一样,还有点可爱呢。
她满意地点点头,“师傅手艺不错。”
“师傅?”庄斯夜抬眼看她,从来没有人用这样的称呼叫过他。
“怎么了?”盛凌华也学着他的动作看了回去,她理直气壮地回答说:“你还不是我男朋友呢。”
对方问:”“那什么时候是?”
“……哪有这么问的。”纵使是盛凌华也顶不住这么直白地发问。“看你表现吧。”
说完她就跑开了,生怕庄斯夜再说出什么难以招架的话语。
在回家的路上,盛凌华望着窗外,忽然注意到今天是月圆之夜,惊讶的张罗着庄斯夜一起看。
“你看,今晚月亮好圆诶!”
一看到月亮,她便想到了阿莫,自言自语地说了句:“不知道阿莫怎么样了。”
阿莫也离开快两个星期了,自从她离开二人的联系也就变少了。
“应该会不错吧。”盛凌华自我安慰似的向庄斯夜寻求肯定。“她那么机灵,肯定没问题的对吧?”
“放心吧,一般人又打不过她。”
“说的也是,就是好怕她又闯出什么祸来。”
盛凌华也知道自己这个心态不好,只是一时半会儿想调整过来也难,只能尽量不让自己想这些事情了。
她话刚说完,便感觉手被握住,手背覆上一层暖流,就像是庄斯夜随手一搭。
“不会出事的。”庄斯夜对她说。
虽然只是一句安抚的话,可是从他嘴里说出却给人信任感十足,盛凌华原本不安定的心也终于放了下来。
她轻轻“嗯”了一声。
直到回到公寓,两人的手也没有分开。
盛凌华原本以为今晚也会失眠,但是没想到自己睡得格外踏实,一觉就睡到了天亮。
醒来时庄斯夜已经出门,但是给她留了消息,告诉她餐桌上留了早餐,让她记得吃。
盛凌华看着消息就傻乐了两分钟,等出了房间便看到了餐桌上的食物,不由得感慨原来这就是恋爱的感觉啊,能够清晰地感觉到有另一个人在关心她,照顾她。
哪怕不用见面,这份感受也是可以传递下去的。
这么一想,她又不由得笑出了声。
她美美饱餐一顿,吃完不忘给庄斯夜发消息,实时播报情况。
[哗啦哗啦:吃过了,很好吃!]
[庄斯夜:等会儿打算做什么?]
[哗啦哗啦:没什么事,今晚得去上班。]
[庄斯夜:你午餐打算怎么解决?]
[哗啦哗啦:随便吃点吧,冰箱里还有点菜我打算炒一炒。]
[庄斯夜:那我中午回来吧。]
[哗啦哗啦:诶……那我岂不是要炒两人份的?]
[哗啦哗啦:嘻嘻,快玩笑的,你要能回来就回来吧。]
盛凌华都能想象到庄斯夜肯定是一脸无语的表情,生怕对方把玩笑当了真,所以赶紧加了句解释。
虽说她对庄斯夜现在这样已经很满意了,但要是什么时候对方能读懂他跟爱德蒙一样可以读懂自己的幽默就更好了。
不过自己会不会太贪心了一点?
盛凌华甩了甩头,将这些稀奇古怪的念头都抛开,起身去冰箱检查还剩哪些食材,够不够两个人吃。
中午庄斯夜如约而至,不仅是人回来了,甚至还带回了两道菜,对方为此解释说:“路过买的。”
“哇,你早说嘛,早知道你带我就少做两道呢,我还担心菜不够吃呢。”
盛凌华打开打包袋一看,菜都冒着热气,飘香四溢,也不再废话,立马找餐盘装好。
一切准备就绪,两人都在餐桌边坐下。
盛凌华刚想动筷,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问他:“你下午还得回公司吗?”
“嗯。”
“啊?那吃完就得回去,这么跑来跑去岂不是很辛苦?”
盛凌华虽然觉得庄斯夜能和自己一起吃饭很不错,但是这么辛苦也不值得吧。
“和你吃饭比较开心。”对方坦言:“我一个人在公司很无聊。”
平日中午,他都是在办公室吃着龙宇帮他带回来的工作简餐,有时候忙起来也顾不上吃,吃什么吃多少,对他来说都没什么区别。
但要是有盛凌华陪在身边,就完全不同了,他会在意饭菜合不合她胃口,对方吃了多少,只是看着她吃,自己也会忍不住多吃一点。
所以他觉得这一切都是值得。
“好吧。”
既然对方话都说到这份上了,盛凌华也就不再纠结,“那就快吃吧!下午努力工作!”
“那你晚上打算怎么办?”
“在附近随便买点嘛。”
“我去给你送点吃的?”
以前庄斯夜并没有意识到盛凌华的生活有多么随便,但现在想到对方晚上都不能按时吃饭,自然就想做点什么。
起码有他在,自己就有责任让盛凌华好好吃饭。
“没事啦,哪有这么麻烦。”盛凌华说:“你这跑一趟的油费都够我吃一顿了。”
“这点油费又算什么。”
盛凌华刚想吐槽一下,但是转念一想,这对庄斯夜来说还真不是事,应该是两个人的观念不一样,考虑的角度也不同。
自己觉得没必要把事情弄得那么复杂,但是对方应该是把她的需求放在了第一位。
于是话到了嘴边就变成了:“晚上我随便吃吃啦,你等我回来吃早餐吧。”
对方也是一口应下,盛凌华对这个协商结果很满意,没想到自己也会思考问题了。
看来她很擅长谈恋爱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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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昨晚太卡没写完,今天早起写的。
来了……
恋爱换位思考还是蛮重要的……
第55章 邀请
晚上盛凌华接到爱德蒙的电话, 前去Transilvania送货。
店里还是一如既往的热闹,爱德蒙正在调酒,艾利克斯则是正在和客人聊天, 看这架势她似乎比爱德蒙还要更受欢迎些。
“喏, 六十七块八。”盛凌华将购物袋往吧台上一放。
对方不慌不忙地放下手上的动作,示意她往身旁看:“先不急,你看看这是谁。”
“谁啊?”盛凌华顺着他的动作望去, 只见吧台边坐着一位身穿连帽衫的顾客, 只是对方带着兜帽低着头,只给她留下一个背影, 除此之外什么都看不清。
不过既然爱德蒙会跟她介绍, 那么就一定是自己认识的客人才对。
店里的熟客盛凌华都很熟悉, 没道理认不出来。
就在这时,对方主动抬头, 露出了熟悉的面孔。
“凌华大人!”
盛凌华一看, 也跟着露出了笑容:“是你啊,泡泡, 出来玩吗?”
“我是特地来找您的。”泡泡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牛皮纸质地的卡片,态度恭敬地递给她。
“我想邀请您成为我的见证人。”
盛凌华打开卡片一看, 发现里面用精灵语写着几行话, 她一个都不认识。
不过从泡泡的话里, 她也不难猜出是怎么回事。
“是成人礼的见证人吗?”
“是的。”
盛凌华之前也听泡泡介绍过, 精灵的成人礼会邀请德高望重德长者作为见证人,如果没有适合人选, 则会换成当事人敬重的对象。
没想到泡泡竟然会选择自己担任这个身份,盛凌华感动极了,捂着胸口感慨道:“泡泡……我好荣幸……”
“真没想到你竟然会选择我当见证人, 我还以为你会选仰冰呢。”
说到这里,盛凌华突然冷静下来。
虽然能被选中她也感到很荣幸,于情于理仰冰都应该比她更合适担任这个见证人吧?
“等等,你为什么不让仰冰来?”
“因为……她还不知道。”泡泡小声地回答。‘
“不知道什么?”盛凌华想起两人上次的对话,反应过来:“对了,你已经决定好了吗?”
“决定好了。”泡泡抬起头,清丽的面孔上写满了坚决:“我想成为男性。”
爱德蒙冷不丁地插了一句嘴问:“你不想在仰冰那儿呆了?”
仰冰对于男人的态度连他都知道,泡泡怎么会不清楚这点?
“当然不是!”泡泡愣了愣,急忙解释说:“我就是……没想好怎么跟她说。”
“这事可拖不得,你还是早点说吧。”以盛凌华对仰冰的了解,坦白了对方说不定还会送上祝福,但要是仰冰发现自己是最后一个知道的,恐怕就没那么简单了。
泡泡耷拉着头,一脸苦恼地说:“我知道,可是我还没做好准备……”
爱德蒙实在看不下去了,开口说:“这有什么可准备的,难不成因为她不愿意,你就要改主意了?”
泡泡没有说话,但脸上的为难并没有丝毫缓解。
盛凌华总觉得哪里有点奇怪,如果只是不好意思开口,泡泡没必要这么苦恼才对啊。
“泡泡你是不是还有什么事情没说?”
对方看了她一眼,表情欲言又止,这让盛凌华觉得自己可能是猜对了。
泡泡特地跑出来,应该不止送邀请函这么简单。
“要不要换个地方聊聊?”
对方犹豫着,最终点了点头。
“那你跟我回店里?”盛凌华故意看着爱德蒙问。
对方瞥了她一眼,把她的小心思猜得明明白白的,“行了行了,你不是知道地下室门在哪儿?”
“嘻嘻嘻。”眼看计划得逞,盛凌华嬉皮笑脸地向他道谢:“这不是得征求一下老板的意见嘛。”
爱德蒙冲她挥了挥手,盛凌华便拉着泡泡去了地下室。
这附近没有比地下室更适合交谈的场所了,只要把门一关,所有声响都被隔绝在外,整个房间只能听到空调运转的东。
动静
地下室里也没什么像样的家具,盛凌华随便找了个位置靠着墙,“好了,现在可以说了吧?”
泡泡神情纠结,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盛凌华也不催促,因为她知道泡泡是个非常内敛害羞的孩子,今天能来找她就已经是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了。
在心里做过无数次心理建设后,泡泡终于下定了决心。
“凌华大人,你知道我为什么想成为男性吗?”
“这个我还真不知道,毕竟我也没有这个选择的机会,不过要是让我选,我肯定还是想当女孩子。”
“我想当男生的理由也很简单。”泡泡咬咬牙,鼓足勇气说:“我想照顾老板。”
盛凌华刚想问这和性别有什么关系,紧接着就反应过来,对方口中的照顾,并不单单是字面意思那么简单。
在读懂深层含义后,盛凌华只能发出一声惊呼:“啊?你喜欢仰冰啊?”
“凌华大人您不相信吗?”
“那倒没有,就是没想到。”盛凌华现在好歹也是有追求者的人,她觉得自己不应该太大惊小怪,这样显得自己很没有经验。
“我一直以为仰冰把你当作后辈关照的。”
“的确是这样的。”
“那你怎么喜欢上她呢?”盛凌华还是忍不住问了。
仰冰那种性格谁见了不怵三分,泡泡竟然会喜欢上仰冰,这也太神奇了。
“一开始我的确是把她当成前辈看待的,但是时间久了,我发现我看到了不一样的她。虽然平常都是冷冰冰但其实很温柔,她只是不擅长表达,而且又把所有精力花在了研究医术上,所以不是很在意其他方面,相反有时候她其实很单纯的……”
盛凌华惊讶地张大了嘴,这还是她认识的那个仰冰吗?怎么感觉每一点都对不上呢?
先前泡泡还紧张地说不出话来,现在谈到仰冰却又变得健谈起来,他滔滔不绝说了一大堆有关她的事情,在注意到盛凌华夸张的表情后,一下子就被拉回现实。
他不好意思地笑笑,“我是不是说太多了?”
盛凌华急忙回答:“没有没有,你能把心里的想法说出来这很好,而且听你说了这么多,也感觉到你的确很认真地看待这件事。”
泡泡瞬间激动起来,仿佛找到了知音似的,“凌华大人,你真的是这么觉得的吗?”
太好了,有人可以理解他,真是太好了!
“对啊,能有喜欢的人本身就是幸福的事,大大方方承认不是很好吗?”
听到这句话,泡泡的表情明显变得失落,“但她不一定是这么想的。”
自己在她眼里恐怕还只是那个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小跟班。
盛凌华立即拍了拍泡泡的肩膀,鼓励他说:“所以说你要把自己的感受说出来呀,你不说她怎么知道你是真的喜欢她?”
“可是……”
“你先不要那么多可是。”盛凌华打断他,“先去做,去告诉她你的决定,再说你的心意,反正最坏结果不就是被赶出去么?你也没什么可失去的啊。”
有那么一瞬间,泡泡觉得自己已经被盛凌华给说服了。
“是这样吗?”
“当然是这样了,想再多都没用,只有行动才不会骗人,而且我说实话,其实我觉得仰冰答应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真相虽然伤人,但是盛凌华也不愿意骗泡泡,很明显仰冰就从来没有把他放在异性的角度上看待。
两人身份都不对等,仰冰怎么可能答应,这种感觉就和被从小看着长大的弟弟告白了一样。
“我知道……”
泡泡叹了口气,刚刚才燃起的勇气,一下子又被打击光了。
这也是他一直没有开口告诉仰冰的原因,他就怕一旦说出去,什么都得结束了,到时候什么都没有了,还不如像现在这样,虽然自己纠结,但起码可以留在她的身边。
“所以你要努力啊!”盛凌华苦口婆心地说。
对方诧异地抬起头,她继续道:“光靠表白有什么用,你要行动起来,去了解关心她,积极展现自己,让她相信选择你会幸福快乐,明不明白?”
泡泡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好像有点明白了。”
“不过被拒绝也是有可能,这完全取决于你到底愿意付出多少,如果只是像现在这样连第一步都羞于开口,又或者被拒绝就放弃,那么就换个人喜欢吧。”
刹那间,盛凌华好像忽然理解,庄斯夜为什么会在那样一个节点突兀地向她告白了。
那个时候对他来说其实并没有退路,换句话说,喜欢一个人本身就是没有退路的。
也幸好对方选择了勇往直前,两个人的关系成功走向了下一个阶段,而不是继续这么不清不楚地纠缠,事情只有自己经历过,才会明白根本没有想得那么复杂。
人们离成功往往停在了第一步,从这个角度来说,庄斯夜的确比她果断很多。
盛凌华回过神来,看到面前若有所思的泡泡,语重心长地说:“不管怎么说,我都真心祝贺你成年,并且很荣幸担任你的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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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看看现在是几点,真的要跟大家说早上好了。
这周我生日,所以活动比较多哈,尽量写了~
每到这个时候就开始卡了【点烟
人们离成功往往停在了第一步,想做就去做吧!【我指作业\项目\PPT
第56章 要求
“谢谢您, 凌华大人。”
听到这个称呼盛凌华心思一动,纠正他说:“以后也别这么喊我了,叫我名字吧。”
以前盛凌华一直把泡泡当成小朋友看待, 那么对方这么称呼自己一点问题都没有, 但如果对方想让仰冰知道自己值得信赖的话,那么称呼就是第一道坎。
“我明白了。”泡泡张开嘴,试着只喊盛凌华的名字, 可是喊出去后不接上两个字, 他总觉得缺了点什么。
盛凌华看到他为难的表情,忍不住笑了, 出声安慰说:“慢慢来吧。”
“我会努力的, 凌华……”说完他又习惯性地想要接上大人二字, 反应过来后急忙捂住了嘴,重重地点了点头。
“走吧, 我得回店里去了。”
两人从地下室出来, 店内热闹依旧,盛凌华走到柜台边准备找爱德蒙要钱。
“亲亲, 货款结一下哦。”
爱德蒙拿起手机操作,随意地看了二人一眼问:“事情解决好了?”
“算是吧。”
“那我就先走了, 谢谢您的招待。”泡泡向爱德蒙鞠了一躬, 又向盛凌华道别。
盛凌华还想挽留他, “你难得出门一趟, 多呆一会儿呗,跟爱德蒙聊聊也行啊。”
其实她认为泡泡就应该和爱德蒙这样的男性多接触才对, 不过以他腼腆的性格,想要做到这些的确很勉强。
“不用了,我还得回去帮老板整理东西, 先告辞了。”
“好吧,回头见。”
盛凌华望着泡泡离去的背影唏嘘不已,虽然她也很希望泡泡能成功,可理智告诉她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可是被她还是鼓励泡泡去做了,不为别的,改变总比一成不变强。
“好端端的你怎么开始叹气了?”
听到爱德蒙的话,盛凌华才发觉自己正在叹气。
“泡泡是不是遇到难事请你帮忙了?”
“那倒没有,我也只能给点情绪支持,剩下的事情就得靠他自己,没人帮得了他。”
“能这样就不错了,你能看开就好。”
爱德蒙还以为盛凌华又得跟上次一样,把责任都揽到自己身上没想到这次倒是冷静不少。
盛凌华一时有感而发,“幸福还是得靠自己争取啊。”
“我怎么感觉你好像话里有话呢?”
盛凌华生怕被看出破绽,连连咳嗽几声,低头假意看手机,“钱收到了,那我走了哦。”
爱德蒙也是看破不说破,冲她挥挥手:“走吧。”
回到店里,盛凌华还是忍不住在想这件事情,放在平常她很少这么多愁善感,可能是因为刚刚才体验到了喜欢的感觉,所以感触格外多。
转眼就到了深夜,店里照旧没有人,她一个人守在店里玩着手机,忽然收到了庄斯夜的消息。
[庄斯夜:店里忙吗?]
[哗啦哗啦:不忙很闲,你回家了吗?]
[庄斯夜:嗯,已经洗过澡了,正在休息。]
[庄斯夜:晚饭吃了吗?]
[哗啦哗啦:吃过啦,在隔壁面馆吃的番茄鸡蛋拉面,我觉得味道还不错哦,其实有点想吃我家楼下的麻辣香锅的,好久没吃了。]
两人就这么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聊天内容也都是些稀疏平常的小事,盛凌华十分放松,这种感觉就像是在跟朋友分享日常一样,话题也早就从问候扯到了天南海北之外的内容。
一直到店外的天色泛白,盛凌华才意识到自己就这么跟庄斯夜聊了一整晚。
是整整一夜!
[哗啦哗啦:我的天,外面天都亮了,你不困吗?]
[庄斯夜:不是很困。]
[哗啦哗啦:你还有几个小时就得出门了吧?赶紧休息一下吧。]
[庄斯夜:没事,稍微熬一下夜也不要紧。]
[哗啦哗啦:什么不要紧,这很要紧!我不会回你消息了,快去晚安!]
盛凌华重重地在键盘上按下若干个感叹号,消息发过去后便把手机放下,决心不再给庄斯夜回一句话。
可是手机放下没多久,她的视线又忍不住往上面瞧,这对她来说无疑是个考验。
自己明明也不是那么有好奇心的人,为什么会这么在意庄斯夜有没有回复呢!
最终盛凌华还是没按捺住好奇,快速地拿起手机瞥了一眼,界面还停留在两人的对话页面上。
对方只回了一个“好”字。
盛凌华看着这个字,心情莫名地变好了,她放下手机,望着店外逐渐明亮的天空,开始期待同事的到来。
同事按点出现,在完成交接工作后,盛凌华火速离开了便利店。
两人昨天已经说好早餐要让盛凌华负责,所以她在回去的路上便买了些早点,庄斯夜说自己没有特别喜好,盛凌华便按照她的口味挑选。
她提着一堆热气腾腾的食物回到了公寓,一楼的工作人员也从刚开始的陌生,到现在主动跟她打招呼。
“盛小姐,早上好。”
“早!”盛凌华热情地回应,“吃过早餐没有?”
“已经吃过了。”
“那我得赶紧回家吃饭啦。”
盛凌华哼着小曲走向电梯,日子一久,她发觉住在公寓也没有自己想的那么孤独,全看自己怎么选择。
不过以庄斯夜的生活方式,住在哪里都会跟活在真空里差不多吧、
她回到家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食物放进厨房,庄斯夜闻声从卧室出来。
“回来了。”
“你都醒了?这才几个小时?”
庄斯夜已经换上了衬衫西裤,看样子才起床没多久。
“差不多,平常也睡不了这么久。”
对方走过来想帮忙,但被盛凌华发现领带没有系好,于是就提醒了一句。
“你领带歪了哦。”
庄斯夜低头一看,当下便动手整理,只是没有镜子总归是不方便,盛凌华已经把所有东西都装好盘了,回头发现庄斯夜还没有处理好。
她实在看不下去了,于是洗个了手,自告奋勇要帮忙。
“我来吧。”
对方闻言便停下了动作,任由盛凌华解开了领带。
她熟练地重新整理领带,将其交叉、绕圈、打结,庄斯夜全程都低着头,好奇地盯着她的一举一动。
盛凌华瞥见了他的表情,笑着问:“会打领带这件事情很值得惊讶吗?”
“的确有点意外。”
“我不是在鬼屋打过工吗,忙的时候大家就互相帮忙穿衣服,别说这种领带,领结我也会打呢。”
她见庄斯夜还在思索,便故意问:“怎么,你该不会是吃醋了吧?”
对方愣了愣,用平淡的口吻反问了一句:“我现在有吃醋的资格么?”
“你很有自知之明嘛。”盛凌华乐呵呵地加快动作,最后又整理了一番,顺手在庄斯夜的胸口上拍了拍。
拍下的瞬间,她可以清晰地感受到掌下的肌肉绷紧,形成了一股柔软又结实的奇妙触感。
盛凌华来不及多想,手就已经拿开了,她竟然觉得有点遗憾,不过现在再把手放回去显然也太不现实。
“咳咳……”她用咳嗽声唤回自己的走神,“不过允许你吃醋。”
对方立即看了过来,盛凌华被他的视线盯得不太自在,她立即转移视线,故作镇定道:“我又不会给所有人打领带。”
“那我可不可以理解成你允许我向你提要求?比如以后不要对别人这么做?”
“这么霸道吗?”
庄斯夜垂着头,抬手抚摸着刚刚打好的领结,手指勾勒着领带结上的棱角,“我想我在感情方面还没有大度到那份上。”
喜欢本就该是一件自私的事情,希望得到偏爱,希望自己成为对方的唯一,希望二人的世界密不可分,从此容不下任何事物。
庄斯夜本就不是一个大度的人,只是现在他并没有资格向盛凌华提这些要求,但他也不想有所隐瞒,因为自己答应过对方要坦诚一些。
“可以啊。”
没想到盛凌华竟然一口应了下来,庄斯夜的动作瞬间僵在原地,似是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
“你同意了?”他的语气诧异地询问,表面看似平静,心里却因为这简简单单几个字掀起了万丈波澜。
盛凌华原本还有点尴尬,但是看到庄斯夜的反应不由得乐了,“这要求不是你提的吗?”
在她看来这个要求也不算过分,与其说庄斯夜是在请求自己,不如说是在表达一种态度。
““你既然敢提,难道还没做好我会答应的准备吗?”
“我的确没想到你会答应。”庄斯夜做了个深呼吸,“虽然我也知道这是个不怎么讲道理的要求,但是你能答应我真的很高兴。”
“你也知道啊。”盛凌华小声嘟囔了一句,“不过我今天忽然想明白一件事,所以……也还好了。”
“想明白了什么?”
“我在想我们之间情况那么复杂,但你还是决定跟我表白,主动做了这么多,应该是很喜欢我吧。”
“当然。”
“虽然我说让你努力追求我,但要是事事都让你主动,岂不是会让你产生一种错觉,觉得这份感情是你争取来的。”
盛凌华越说越不好意思,最后声音变得小小的。
“其实我也挺喜欢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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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谢谢大家的祝福哈,但是生日不是昨天也不是今天
是明天!
前两天跟一个朋友聊天,他问我男女主角的进度,我说还在搞暧昧,他说怎么这么慢
他和对象见面第一天就啵嘴了【两个人网恋了很久】
我:?
第57章 喜欢
对庄斯夜的感觉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化的呢?
也许是从帮助巫鸣茗开始, 她发现了庄斯夜隐藏在冷淡外表下的同理心,也逐渐了解他。
再到阿莫昏迷那天,她在家门口看到了等候的庄斯夜, 一向习惯了坚强的心, 在那一瞬间好像被打动了。
对方的形象在心中不断变得清晰,盛凌华了解得越多,便更困惑于自己对他的感觉, 究竟是欣赏居多呢, 还是喜欢居多呢?
现在看来,应该是喜欢多一点吧。
因为在他身上, 自己感受到一股从未对别人产生的感觉——想要不断靠近, 再了解多一点。
在不知不觉间, 庄斯夜又向前了几步,二人的距离被不断拉近。
盛凌华虽已察觉, 但并没有做出反应, 只是盯着庄斯夜,想看看他到底想做什么。
一呼一吸间, 庄斯夜已然走到面前。
对方没有任何犹豫,张开手臂, 身体前倾, 轻轻一揽, 便将她拥入怀中。
盛凌华感到后背上多了一股推力, 眼睁睁地看着庄斯夜的胸膛朝她迎来。
衬衫的质感光滑,带着点浆洗后的硬挺, 她的脸颊贴在上面,最先感受到的一股暖流,随后便是心跳声, 虽然细微,她却听得清清楚楚。
也不知是庄斯夜的体温太高,还是她自己早已昏头转向,盛凌华只觉得脸颊烫得吓人,头脑也变得晕乎乎的。
思考好像变成了无意义的行为,她也干脆放弃,埋在庄斯夜的怀里闭上眼。
这一刻,全世界好像只剩下了庄斯夜的心跳。
不知过了多久,盛凌华甚至觉得自己快要出汗了,这才抬手拍了拍庄斯夜的后背,“好了好了,得去上班了。”
对方不情愿地松了手,低声说了句:“有你刚刚那句话就够了。”
最近他一直在寻找新的意义,天工的成功在他计划之中却又不是全部,他始终觉得自己的人生并不完整。
直到天台那晚,是盛凌华帮他找回了完整的自己。
他不能选择自己的出身,但是可以选择自己的人生,也不该对有关魅魔的一切避之不及。
欲望并不低俗,他厌恶的是那些毫无追求、只贪图片刻欢愉的同伴。
他很清楚自己对盛凌华的欲望并非如此,他想要的是和她建立长期稳定的关系,是想成为她生活的一部分,心里最重要的那个人。
是欲望,是占有,同时也是给予,是陪伴。
盛凌华横了他一眼,佯装发怒,嘴角却微微翘起:”“你胆子很大啊,竟然敢不打招呼就动手。”
一声不吭就搂搂抱抱什么的,实在是太不符合庄斯夜的风格。
庄斯夜的脸上闪过一丝窘迫,但也还是选择了老实作答:“我没想那么多,下意识就做了。”
在听到盛凌华说出也喜欢自己时,心中的冲动暂时压过理智,不过他也并不后悔这么做,抱住她的感觉比梦里还要好。
盛凌华不自然地咳嗽几声,“你还是悠着点吧。”
她只是随口说了一句,但是被庄斯夜会错了意,对方神情认真地向她承诺:“你放心,在没有得到你的许可前,我不会做出任何越界行为。”
盛凌华猝不及防被口水呛住,狠狠地咳嗽了起来,庄斯夜赶紧帮她拍背顺气。
“没事吧?”
“咳咳咳……”盛凌华好不容易缓了过来,这下看都不敢看他了,“你这人懂不懂什么叫委婉!”
“我个人觉得在你面前委婉是行不通的,所以还是直接一点好。”
“……”
不得不说,这一点庄斯夜确实挺了解她的,盛凌华的确很讨厌拖泥带水的行为,所以她才会鼓励泡泡大胆行动。
一向直来直往的自己,竟然也开始要求别人委婉一点了,盛凌华想一想也觉得挺好笑的。
“算了,你说得对,把事情说出来更简单,我的生活已经够复杂了,是在容不下别的东西了。”我虽然不能打保票帮你解决一切问题,但我会陪着你。”
“这种话还是以后再说吧。”盛凌华瞥了眼时钟,时间已经不早了,她不由开始替庄斯夜着急,急忙催促他:“赶紧吃饭吧,再晚就来不及了。”
两人吃过饭,庄斯夜换好衣服出来和盛凌华告别。
“中午见?”
此时盛凌华刚刚吃完,正懒洋洋地靠在座位上发呆,听到这话也只是冲他挥挥手。“去吧。”
庄斯夜见状微微一笑,转身出了门。
大门被打开又关上,屋内很快只剩下了盛凌华一个人,她才抬起头,回忆着刚刚发生的事情,嘴角一直挂着笑容。
这感觉好像还不赖哦。
她又坐了坐,等缓过劲来才起身收拾了一下桌子,虽然钟点工每隔一天就来做清洁,但是盛凌华独居久了,有些习惯实在是难以改变,所以还是顺手处理了一下。
中午她和庄斯夜简单吃了顿饭,茶余饭后忍不住说了泡泡这件事。
她不能和爱德蒙讨论是因为爱德蒙和仰冰泡泡身处在同一个社交圈里,这种事情当事人不说她怎么敢乱传。
但是庄斯夜不一样,他和仰冰又没关联,而且又靠得住,盛凌华这才敢大胆倾诉。
“说实话,我真没想到泡泡竟然会喜欢上仰冰诶,这大概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吧。”
对方回答说:“喜欢这种东西本来就没道理可言,以前我不明白,现在也算是深有体会。”
庄斯夜以前觉得万事都有规律可言,都可以找到应对方法,但是和人相处久了,却发现事物是有逻辑的,但是有的人没有。
“说的也是,换个角度来说就是因为每个人都足够独特,所以总会遇到懂得欣赏你爱你的人?”
“理论上是这样,但是能不能遇到是一回事,能不能在一起又是一回事了。”
“嗯……真好奇呢,不知道到时候仰冰会是什么反应。”
两个人聊了一中午,直到午休结束,庄斯夜不得不回公司,盛凌华才依依不舍地跟她告别。
此时夜班工作的缺陷便也一览无余了,对于刚刚才开展关系的两人来说造成了严重阻碍。
盛凌华把庄斯夜送到门口,对方看出她的不舍,抬手碰了碰她的脸颊说:“无聊就给我发消息。”
“你哪有空啊。”盛凌华挥了挥手,大度地说:“算了算了,晚上再说吧。”
庄斯夜突然冒出一个念头,“要不要跟我去公司?”
“啊?去公司做什么?”
“做兼职,你不是一直在做其他兼职吗?就像便利店的工作一样,安排期工作怎么样?”
盛凌华一脸犹豫:“可我对科技一窍不通。”
庄斯夜淡淡一笑,言语间带着令人无法拒绝的笃定,“这么大的公司总有你能做的事,或者学习点新东西?”
“……你确定你不是在为我创造职位?”
“不,是在帮我的忙,你应该知道前段时间我们公司被平机会约谈的事吧?”
“听说过,是因为你们公司助理只要男性对吧。”
“如果有你在的话,那问题就解决了。”
盛凌华这下反应过来了,“我知道了!你这是让我去充场面,但是所有人都知道你们不要女助理,我要是去了,那全公司上下不都知道我是关系户了?”
庄斯夜问她:“你很介意吗?”
盛凌华仔细想了想,“那好像也没有?”
她只是很久没有体验过这种被所有人熟知的感觉,上高中的时还会被其他班的同学围观,等上了大学,学生间各种五花八门的发色层出不穷,大家的注意力自然不会放在她一个人身上。
“那有什么可介意的,你有了额外收入,公司维护了形象,这不是两全其美的事?而且一般的关系户是通过走私人关系侵占了他人权益,这和你的情况完全不同,没有你也不会有这个职位,如果是介意别人知道你和我的关系,我可以让龙宇安排。”
“那倒不至于啦,只是我从来没有朝九晚五上过班,感觉不是很自由啊。”盛凌华嘟囔着,想到谢天骄和巫鸣茗诉说的生活,对职场的向往早就大打折扣了。
庄斯夜感受到盛凌华只是在犹豫,并不抗拒这个提议。
之所以会提出这个想法,他当然是有私心的。
他也不满足于和盛凌华的接触只在短暂的见面和手机里的聊天里,既然自己有能力有资源,那么为什么不创造更多的机会呢?
说他心机深沉也好,自私自利也罢,那又有什么关系。
于是他说:“不试试看怎么知道自己行不行?”
盛凌华跟着点点头,“有道理哦。”
要是让她直接上岗,她一定会犹豫,可如果只是体验,那就没什么负担了。
于是她爽快地答应下来,不过在看到庄斯夜的表情后,总感觉哪里不对,自己该不会是被他套路了吧?
盛凌华试图思考了几秒,不过和这人比心眼摆明了是在自寻烦恼,最后她干脆也不想了,直接大手一挥,颇有点颐指气使地架势,“去安排吧,小庄。”
自己这也算是提前体验职场生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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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谢谢大家的生日祝福!
昨天收了很多礼物,以前好像也跟大家分享过,我们现在买礼物的方式就是需要什么就给个方向,然后朋友去搜搜购物心得,帮你选这样,既买到了你需要的东西,有省去了很多挑选的时间成本。
今年真的没什么想法,我想了很长时间都没想出来,然后我有个朋友就说那就给你买瓶保健品吧,于是昨天生日当场我就拆开了那瓶葡萄籽胶囊并且一人发了一颗。
大家一起抗氧化。
想想也怪离谱的hhhhh
实不相瞒最近确实开始卡了,再加上要出远门,我争取日更。
竟然给我写出来了,我很欣慰啊朋友们
第58章 实习
庄斯夜的效率极高, 只隔了一天,盛林华便收到了龙宇的消息,对方通知她明天就可以来天工报道了。
[哗啦哗啦:这么快呀?]
[龙宇:时间上还可以调整的, 主要是配合您的情况。]
[哗啦哗啦:老板你看你又客气, 都说不用叫我盛小姐了。]
龙宇发来一个挠头傻笑的表情包。
事情发展到如今这个地步,他可不敢这么随便对待盛凌华。
对方可以不在意,但庄总万一觉得他的态度有问题呢?
身为职场老人, 龙宇是绝不会冒这个险的, 所以他发了个表情混淆视听,随后就扯开了话题。
[龙宇:所以您这边时间是怎么安排的呢?]
[哗啦哗啦:我明天可以的。]
[龙宇:好的, 还有一件事, 我听庄总说您不希望让公司的人知道您和庄总的关系, 那我明天来接您怎么样?]
[哗啦哗啦:啊,会不会太麻烦你了。]
[龙宇:没关系的, 正好顺路, 其实以现在的情况,公司多一个实习助理难免会让人多想, 与其让同事们猜来猜去,不如直接用我的名义承认好了。]
[龙宇:这一点我也跟庄总请示过。]
庄斯夜不招女助理是公司上下皆知的习惯, 所以盛凌华的出现势必会引起大家的关注。
所以这个关系户的帽子她是非戴不可了, 唯一的区别在于这顶帽子到底是用谁的名义, 排除庄司夜后, 最合适的人选非龙宇莫属了。
盛凌华想着说不定也干不了几天,在话题上也没多做纠结。
[龙宇:那就这么说定了, 明天早上我来接您。]
[哗啦哗啦:明白!]
虽然盛凌华对进公司上班已经失去了期待感,但这毕竟是去庄司夜的公司。
她的确见过庄司夜工作时的情形,可直接参与还是第一次。
当天庄斯夜回来后还特意问了盛凌华有关事宜, 虽然已经从龙宇听到了进展汇报。
“龙宇都安排好啦,他挺靠谱的,明天还说来接我。”
“有什么问题尽管找他,别紧张。”
“放心,我可不紧张!”盛凌华大手一挥,“我什么场合没见过,您就请好吧。”
庄斯夜嘴角不禁溢出一丝笑意,他很欣赏盛凌华的心态,不管遇到什么问题都能安然处之,积极面对。
“好的,期待你的表现。”
第二天,庄斯夜按照往常一样起床洗漱,本想去和盛凌华打个招呼,但是看到客厅空空,才想起来对方应该是跟龙宇先出门了。
其实昨天龙宇也提过这事,就是没想到龙宇的出门时间比他要早得多。
于是他给盛凌华发了个短信。
[庄斯夜:你出门了?]
[哗啦哗啦:是啊,我已经快到了!]
[哗啦哗啦:你醒了,早安!]
[庄斯夜:早安,一会公司见。]
[哗啦哗啦:好的!]
庄斯夜放下手机,一想到等会要发生的事,收拾的速度也比平时要快上不少,最终他比平时提前出了门。
一到公司,不少员工都主动与他打招呼,虽然平时庄斯夜都是一副不苟言笑,但因为公平公正,从不吝惜发福利,所以在员工间口碑向来不错。
“庄总好!”
“庄总早。”
庄斯夜一路回应,总经理办公室近在眼前,而他的脚步却逐渐放慢。因为助理办公室就在他的隔壁。
办公室用的都是玻璃隔断,窗帘没关,他一眼便看到了盛凌华标志性的粉色头发。
说来也奇怪,两人平常相处时,庄斯夜很少会注意到盛凌华的外表,往往视线还没对上,就已经能感受到对方鲜活的生命力。
但是眼下在自己熟悉的地方,在灰色调的装修与金属质地的办公间,她的发色便显得格外显眼。
庄斯夜停下来。
平时办公室里可没那么多人,现在明显是其他部门看到盛凌华跑来凑热闹。
几人有男有女,都围在盛凌华身旁和她说话。
盛凌华的表现也是从容大方,和众人聊得有说有笑,无疑是交谈的中心。
庄斯夜静静站了好一会,屋内笑声不断,一直没人发现老板还站在外面。
看着眼前的情形,庄斯夜也为自己刚刚的担忧感到好笑,以盛凌华这丰富的经验和有趣的性格,难道还怕无法和人打交道?
只是看着她跟别人聊得这么热火朝天,心里便越想越不是滋味了。
他也知道自己这个情绪太过小心眼,索性眼不见心不烦转身离开。
没想到刚走没几步,口袋里的手机突然震动了一下。
[哗啦哗啦:站在那里偷看我干嘛?]
[哗啦哗啦:保持距离!]
看到这条消息,庄斯夜心中那点郁结顿时荡然无存,攥着手机,踏着轻快的步伐朝办公室走去。
与此同时,盛凌华还在应付着各路人士。
自打她和龙宇到了天工后,这办公室里就没空过人。
也不知道大家都是从哪得知的消息,隔三差五就会出现两三个人,胆子小点的,借着跟其他人说话的机会偷看盛凌华,至于胆子大一点的,直接过来打招呼了。
科技公司的氛围更轻松,同事间大多也是同龄人,相处起来没那么多弯弯绕,很快就跟盛凌华熟络起来。
龙宇一致对外介绍盛凌华是他熟人家的孩子,今天只是过来临时实习的,至于别的消息一概不说。
因为盛凌华长相年轻,精神面貌饱满,又染了这么时尚先锋的发色,很自然的就被大家认成了大学生,龙宇只是帮忙完成一下社会实践。
众人除了感慨龙宇竟然能说服庄斯夜答应,别的并没多想,反而因为公司好久不进新人,来的又是个可爱漂亮的小学妹,立马引起大家的兴趣。
慕名前来的人一波接一波,一直到了上班时间,这股现象才算是有所遏制。
盛凌华也终于正式开始了她的职场生涯。
龙宇给了她一堆文件,手把手地教她该怎么输入数据统计,又亲眼看着她处理了几份,确定没问题后,才去忙自己的事情。
接下来的几个小时里,她都认真地在电脑面前敲敲打打。
一开始还有点儿新鲜感,不过做久之后感觉也就那样了。
她坐累了就停下来休息一下,观察观察办公室里其他人。
整个办公室里一共有四人,龙宇早在一个小时前就出去开会,剩下两人是受龙宇管理的行政助理,工作都很繁忙,经常是文件处理到一半,接到个电话就要临时出去。
就在盛凌华四处偷瞄的时候,她的动作就被其中一位行政助理发现了,这人叫徐跃,去年毕业入职天工,性格很是开朗。
他看到盛凌华的动作,正好办公室也问人,便主动搭话问她:“龙哥给你的文件都处理好了吗?”
盛凌华一种开小差被抓到的尴尬,赶紧做直身子,做势要继续干活。
“我马上弄好。”
“哎呀,我不是催你的意思。”徐跃赶紧解释,“哎呀,我不是催你的意思,龙哥这个会起码还得开半个多小时,你慢慢来。”
盛凌华长舒一口气,又靠回到椅子上。“这样啊,那我就不着急了。”
徐跃差点笑出来,他刚工作不到一年,状态还没完全从学生转换成职场人士,因此看到盛凌华这样的作风只觉得格外亲切。
“不过你还是得尽快做完。”他好心提醒说:“最好再检查一下。”
“好的,谢谢你啊。”
徐跃笑呵呵地说:“没事,我实习的时候也什么都不懂,熟悉就好了。”
盛凌华点点头,她活动活动手腕,便立马开始工作。
徐跃看她这么快就进入工作状态,先是感到诧异,随后也跟着静下心来,继续手头上的工作。
他忙了一会,又偷瞄了一眼盛凌华,发现对方正全神贯注,没有半点溜号的想法,对她的印象又有所改观。
起初看到龙宇带着盛凌华进来,他在心里对盛凌华就有了先入为主的认识,觉得这是个关系户,又是来做实习助理的,觉得她应该是来混履历的。
因为他以前上大学时,就有同学借助家里关系去了知名公司实习,为的就是让简历好看些。
没想到这个小妹妹开玩笑归开玩笑,工作态度倒是很认真。
等他把手上的事情处理好了,不自觉又看了一眼盛凌华,对方仍在忙碌,专注到连鬓发滑落都未察觉。
徐跃不知不觉盯入了神,他也不是那么肤浅只看外表的人,平常看美女也只是出于对美貌的尊重,现在看盛凌华也是这样。
看着看着,他自己也意识到自己现在的行为很怪异,这要是被其他人发现岂不是得误会了?
他赶紧收回视线,目光四处游走,忽然瞥见抽屉里还放着他之前买的零食,于是拿着就朝那边走了过去。
不知为何,徐跃忽然有点紧张,他在心里偷偷演练着该如何开场比较好。
“那个……”
没想到他刚开口,对方就已经转头看向他,一对上盛凌华的眼睛,徐跃立马把到了嘴边的话忘了个干干净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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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这章非常珍贵,因为有500字是在天坛写的,有500字在颐和园写的。500字在北京巨挤的地铁上写的!!!
第59章 听说
盛凌华望着突然靠近的同事, 主动开口询问:“有什么事吗?”
对方打了个激灵,这才反应过来,连忙将手中的零食展示出来, 好证明自己并非心怀不轨。
“这个你吃吗?”
“好啊。”盛凌华大大方方地从他手里拿过零食, “谢谢啊。”
眼看对方如此从容,徐跃便也不再扭捏,好奇地向她打听:“你现在还在上学吗?什么专业的?”
盛凌华笑了笑, 主动忽略了前面的问题, 只回答了专业。
俗话说得好,说得多错得多, 一旦开了话头, 势必就会延伸出无数个话题, 想要避免身份暴露,最好的办法就是少说明。
徐跃本来也就是好奇, 盛凌华给出了一个答案, 他的思绪自然也是跟着这个话题往下走,从而忽略了第一个问题。
“这个专业这几年发展还不错。”
“我们老师也这么说。”
两人就这么聊了起来, 没想到这么一聊还真就找到了共同点。
徐跃和她的大学在同一座城市,甚至相隔不远, 两人逛过一样的商业街。
如此一来两人的关系也迅速从普通陌生人, 晋升成了有过相同大学经历的同龄人。
等龙宇再回来时, 两人已经开始同仇敌忾地吐槽着母校附近的黑出租了。
“龙哥回来了。”
一看到龙宇, 徐跃立马做了个后撤的动作,与盛凌华拉了距离。
龙宇先是扫了一眼盛凌华的表情, 才对徐跃说:“小徐,你去跟进一下XXX的流程。”
徐跃立即应声离开。
不等龙宇开口,盛凌华便自觉说:“龙助理, 文件我已经处理好了。”
“好的,发给我吧。”
龙宇走过来教盛凌华使用内部邮箱,待处理完后,又态度温和地问她感觉如何。
“都挺好的。”
“那就好,刚刚庄总很关心你的情况,只是不太方便过来。”
“我也看出来了,他真的很忙。”盛凌华所在的办公室就在同样庄斯夜办公室的必经之路上。
因此她能清楚地知晓庄斯夜办公室的动向,隔三差五就有人进出,可想而知庄斯夜有多忙。
虽然她以前也知道这一点,但是听到和亲眼见到的感觉还是截然不同的。
“他每天都这样吗?”
龙宇顿了顿,很快反应过来,回答道:“差不多,以前只会更忙。”
“果然是事业狂啊。”盛凌华感慨了一句,公司经营好不好,从员工的精神面貌就能看出来。
“庄总对工作一直都很认真负责,不过……”龙宇话锋一转,“其实他对你的事情也特别在意。”
怎么随口一聊还聊到她身上了,盛凌华镇定自如地接了一句:“这样吗?”
龙宇还以为她不相信,当即举出事例,“一般工作上的事庄总吩咐下去就不会再过问,但和你有关的总会反复确认,以我对庄总的了解,我认为只有在庄总认为一件事极度重要的情况才会这样。”
盛凌华听后跟着点头,她并不没会质疑龙宇的话,对方和庄斯夜共事多年,自然也有自己的见解。
可为什么她现在除了有那么点害羞外,还很想笑呢?
龙宇现在的发言完全就是言情小说里的“管家行为”,超绝不经意地为男主角阐述对女主的心意。
盛凌华一本正经道:“下次我得好好表扬他。”
龙宇并没想到盛凌华会是这个反应,不过说到底这也是庄总的私事,他也懂得点到为止,不再多言了。
不过从私心来说,他是打心底里希望这两人能走下去的。
庄总好不容易碰到了喜欢的对象,而目前看来盛凌华也是个各方面不错的对象,个人状态的圆满才能使庄总更努力地带领大家奋斗嘛。
盛凌华主动询问:“还有什么工作要做吗?”
龙宇想了想,本来他今天只给盛凌华准备整理文件这一项工作,没想到对方竟然提前完成了。
于是他又临时找了些不紧急的工作安排给盛凌华。
看着盛凌华又一头扎进工作状态,龙宇暗自点了点头。
虽说盛凌华平时的工作比较简单,但对方处理事情的认真和投入程度倒是和庄总如出一辙,难怪看上去八竿子打不着的两个人竟然会在一起。
龙宇刚一感慨完,就又忙着去为庄斯夜准备会议了。
这场会议开完,便已是中午。
龙宇跟着庄斯夜从会议室出来,按照惯例庄斯夜一般都会在办公室吃工作简餐,不过因为今天情况特殊,于是他特意问了句午餐要怎么安排。
庄总回了一句不用安排,龙宇听到这话,便独自回了办公室,准备放下东西去吃饭。
办公室里此时空无一人,盛凌华也不知道去了哪里。
龙宇自然以为对方是跟着庄斯夜出去吃饭了,没想到他刚进员工餐厅,一眼便从人群里看到了一抹粉色背影,当即大惊。
这两人不是不打算公开关系,怎么会跑到这里来吃饭?!
等等,好像庄总不在?
龙宇冷静下来定睛一看,结果发现庄斯夜压根不在,坐在盛凌华的是徐跃,以及其他助理。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两个人没有商量好?
龙宇带着疑问走了过去,徐跃远远地就发现了他,冲他挥了挥手,“龙哥这里。”
平日他们办公室同事都是一块吃饭,谁晚来一步,其余人都会特意留个位置。
龙宇走了过去,看到大家面前都放着饭菜,看样子已经吃了好一会了。
他问:“你们什么时候来的?”
“有一会儿了,龙哥你还不去打饭?”
“马上去。”
龙宇看着还在跟别人聊天的盛凌华,忽然说了一句:“盛凌华你检查一下手机,我给你发了点资料。”
对方拿起手机,表情微变,龙宇一看便猜到是这么回事了,转身去窗口点餐,只留下盛凌华一个人对着手机面露难色。
真是的。聊天聊得太开心,她竟然错过了庄斯夜的消息。
对方早在十分钟前就给她发来消息,询问要不要一起吃晚饭,只是那时候同事都回到办公室,大家都在聊天,说话的动静把手机振动的动静给掩盖住了。
不过现在再回消息好像来不及了,自己总不能把饭倒了跟他再出去吃吧,浪费粮食是可耻的!
[哗啦哗啦:不好意思啦,刚才没看到消息,我已经跟同事在餐厅吃饭了,要不我们晚上出去吃吧。]
[哗啦哗啦:我请你!看在你这么帅的份上,我给你涨二百块预算。]
盛凌华刚按下发送键,忽然听到周围有人念叨了一句庄总,下意识地抬起了头。
“庄总来了诶。”
“好难得,今天能看到他来餐厅吃饭。”
盛凌华赶紧回头,只见庄斯夜出现在餐厅门口,缓缓走了进来。
“这是庄总。”她的耳畔响起了徐跃的声音,原来他以为盛凌华不认识公司大老板,正在好心为她介绍。
偏偏龙宇也不在,盛凌华不敢乱回答,只能敷衍地附和着,“庄总嘛,我听说过。”
但徐跃并不满足于盛凌华的反应,早知道庄斯夜可是他在职场上的终极偶像,他之所以选择入职天工,就是因为敬佩庄斯夜这个人。
“庄总很厉害的,别看他这么年轻,完全是白手起家。”
徐跃侃侃而谈地介绍着庄斯夜的创业史,掌握的资料比盛凌华在百科上看的还要全,一时也听呆了。
没想到竟然有人会特意收集庄斯夜的资料,这已经不是普通员工可以做到的程度了吧。
盛凌华惊讶地合不拢嘴,而徐跃还沉浸在对庄斯夜各种决策的认可崇拜上。
“你……”
“我怎么了?”
“没什么,庄总挺厉害的。”
“那是当然了!”
没想到徐跃还是个狂热粉丝,盛凌华还想说点什么,忽然感觉有人正在看她,顺着视线望过去,便发现了庄斯夜正站在不远处看着她们。
她眨了眨眼睛,不知该作何反应。
同桌其他人也很快发现了庄斯夜,胆子大的主动打起招呼。
“庄总好。”
庄斯夜也一一回应,碰巧龙宇也买好菜回来,看到庄斯夜,只用了几秒便反应过来,走上前主动邀请问:“庄总要不要跟我们一块吃?”
说完又对着桌旁其他人说:“你们腾个位置出来。”
职场人多少都是有点眼力见的,既然龙宇都发话了,大家立即行动起来,挪盘子的,换位置的,很快就空出了两个位置。
盛凌华本来看大家如此也想搭把手,但是其余人都争着干活,也没给她留什么机会。
徐跃更是直接跟她说:“没事的小盛,你坐着就行,不用你动手,”
盛凌华看了看,也觉得插不进手,只好放弃。
龙宇突然喊了她一声,“你坐我旁边来吧。”
“嗯?好的。”虽然盛凌华也不知道龙宇为什么突然要她换位置,但是自己名义上是龙宇带进来的新人,当然得配合。
她端着餐盘换到了龙宇边上,正要坐下来,又被对方扯了扯袖子,对方冲她使了个眼色,示意她选右边的位置。
盛凌华这才明白了对方的良苦用心,原来是因为右边挨着庄斯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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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今天这章就不是珍贵了,是昂贵
因为这是在环球影城写的,我花钱买了门票然后在里面码字。(实在不然,是排队排到厌倦)
龙宇:我要让老板知道,每一分工资都没白给,甚至可以多给。
第60章 自由
不等其余人反应过来, 龙宇对着闹哄哄的人群喊了一声,“好了,快坐下吧。”
于是盛凌华就在无人察觉的情况下坐到了庄斯夜的一旁。
盛凌华忍不住用余光去瞄他, 对方也立刻察觉望了过来。
两人视线相对, 盛凌华不自觉地想笑,脑筋一转想出个念头,故意装着羞涩腼腆的表情, 小声喊了句:“庄总好。”
没想到她一开口, 饭桌上突然陷入安静。
大家表情各不相同,人人都知道庄总不喜与女员工打交道。
据说是因为在人司成立初期, 有一位女性职员疯狂迷恋庄总, 每天想方设法制造见面机会, 后面甚至到了纠缠的地步。
庄总不堪其扰,最后只能辞退了那位员工。自此以后, 庄总仿佛有了心理阴影, 对于女性职员一律敬而远之。
员工们就算知道,也只是在私下交流, 从未把这件事情拿到台面上讲过。
所以面对盛凌华的行为,大家的第一反应是——龙助理没有跟她说明情况。
以龙宇的细心程度, 不应该犯这种低级错误哇。
徐跃都己经做好盛凌华受挫, 自己事后安慰的准备了。
只见庄总侧着头, 冲她点头示意:“你好。”
随后竟然又主动询问:“你叫什么名字?”
盛凌华似乎不好意思, 害羞地低下了头方才小声回答:“我叫盛凌华。”
“第一天来工作感觉怎么样?”
“感觉不错,同事很亲切, 人司氛围也很好。”
其余人看着这二人一问一答,不禁开始恍惚,这还是他们认识的庄总么?
怎么今天忽然变得这么和蔼可亲, 还主动关心起实习员工了?
此时,细心的人注意到龙宇的反应相当淡定,甚至可以说是习以为常。这才恍然大悟,庄总一定是看在龙助的面子才会这般。
此后,龙宇在人司的地位还在不断上升。
毕竟能够主动塞人进来,又能让庄总关照的,也只有龙助一人了。
有庄斯夜在场,大家都变得拘谨,不敢随意起话头聊天,各个都是低头老实吃饭。
盛凌华是最先吃完的,只是还得等其他人,于是便从口袋里拿出徐跃刚给的小零食吃了起来。
一旁的庄斯夜听到动静看过来,见她己经吃起零嘴,便压低音量问:“没吃饱?”
盛凌华也以同样的音量回答他说:“没呢,我等人没事干,你要不要吃,我还有一包。”
庄斯夜还没回答,就感觉有什么东西被塞进来口袋。
他看着盛凌华,对方得意地冲他挤了挤眼,像是在炫耀自己手快没人能发现似的。
庄斯夜不动声色地整理口袋将东西放好。
没过多久其余人也吃完饭,在向庄斯夜打过招呼后结伴离去。
庄斯夜默默注视着,几人还没走出餐厅,便看到徐跃凑到盛凌华身边说话。
盛凌华不知说了句什么,徐跃没听清楚,又向她那边靠了靠。
“真没看出来,你胆子挺大的啊,竟然敢跟庄总聊天。”
在徐跃看来盛凌华这就是典型的初生牛犊不怕虎,也只有刚进社会的学生敢这么干。
当然这背后估计也有龙宇的缘故,徐跃有点羡慕,果然还得是衙门里有人好办事。
盛凌华随口回了句还行,“庄总不是挺亲切的吗?”
徐跃这辈子都没想过能用这个词来形容庄斯夜,他嘴角微微抽搐,“你说是就是吧。”
“你难道不这么觉得?”
徐跃回答不上来,只能疯狂咳嗽打岔。
就算他想,也不能说给盛凌华听,告诉她不就等于告诉龙宇了吗?
“你可别乱说,我是很尊重庄总的,当老板就得有老板的样子嘛,哪有跟下属打成一片的。”
“小徐你好狗腿喔,不过放心,你就算说他坏话我也不会传出去的。”
徐跃一听这话就慌了,急着纠正盛凌华,并没意识到她字里行间透露出对庄斯夜态度的随意。
“你怎么一上来就给我扣帽子,我可什么都没说。”
“我也没说你说了,你别紧张呀。”
盛凌华也早就看出来徐跃职场经验不足,在他身上还有些学生意气,所以故意逗逗他。
徐跃大惊,怎么刚才他没发现盛凌华这么难缠,简直跟条泥鳅似的。
想了半天,才憋出两个字:“别搞!”
盛凌华忍不住笑了起来,来这里上班实在是太有意思,起码同事很有趣嘛。
徐跃见识到盛凌华的厉害,也不敢再来打听了,正好下午工作多,专挑那些需要外出的先做,一下午都没怎么回办人室。
下午龙宇倒是有了些时间,特意叫上盛凌华一起去其他部门做事,少不了要应付各路同事的好奇心。
盛凌华全程跟在龙宇身后,深刻的感受什么叫说话办事滴水不漏,对方既能回应所有人的问题,同时又能在不违反原则的情况下获得他人的认可。
只能说他的水平配得上他的工资,就算再加点也是应该的。
“龙助你也太厉害了……”
等回到办人室,盛凌华终于忍不住。对着龙宇一通夸奖。
“说话好听,办事效率也高,天工有你,真是庄总的福气。”
“过奖了,我这是比较熟悉我的工作而己。”龙宇表情十分谦虚,“我觉得你也很有潜质,如果愿意在人司呆下去,以后的发展也会相当广阔的。”
“这点我倒是不否认啦,只是我不太习惯这份工作。”
这工作虽然还不错,但盛凌华体验下来的最大的感触还是不自由,就像是己经习惯在草原上奔跑的狼,就算住进豪华庄园,同样拥有一片绿地,但却会感到处处受限。
“这就得看个人的想法了,不过要是一个人生活,自然是都随心所欲,但如果不是一个人总得有点妥协。”
龙宇话锋一转,突然提到自己:“就拿我来说,我在遇到我女朋友前也是把心思都花在了工作上,但是自从我遇到了她,我就意识到自己不能只顾着工作,我会留出时间和她在一起。”
“我这是第一次听你说自己和女朋友的事情呢。”
龙宇解释说:“因为我不喜欢在工作上谈私事,所以平常不怎么提。”
在他心中工作和生活界限分明,盛凌华显然是属于工作那一边的重要人物,他自然不会主动提及生活。
要不是他察觉盛凌华对自身状况掌握得并不是很清晰,他也不会多这个嘴。
“原来是这样。”盛凌华想了一会,才开口说:“果然我没说错,遇到你真是庄斯夜他赚到了。”
“您过奖了。”
“我是认真的。”盛凌华说:“你这么细心肯定帮他省了不少事,他那人多别扭啊。”
龙宇听到这句评价不由莞尔,大概也只有盛凌华才能如此直白地评价庄总吧。
这么一想这两人的确般配,起码在性格上达到了互补,盛凌华的亲和力和相处的本领实在惊人。
“谢谢。”
“不客气!”
临近下班,盛凌华收到了庄斯夜的消息。对方发来几家餐馆介绍,问他想去哪里。
[庄斯夜:你先看看,或者你选发我也行。]
[哗啦哗啦:不用选了,我己经想好了!我想吃麻辣香锅!]
[庄斯夜:你们小区门口那家?]
[哗啦哗啦:帅哥记性很好嘛。]
盛凌华之前确实提过一次想吃麻辣香锅,本是随口一提,没想到庄斯夜竟也记住了。
[庄斯夜:那就去那家吧,下班地下车库等我。]
[哗啦哗啦:你今天不加班了?]
[庄斯夜:吃完回去再处理。]
[哗啦哗啦:不错,很有计划性!]
[庄斯夜:你就打算这么一直捧着我么?]
[哗啦哗啦:怎么了,你不喜欢?]
[庄斯夜:喜欢。]
[哗啦哗啦:那不就得了,你都不夸我!]
[庄斯夜:这些话我更喜欢当面说。]
在距离下班的最后半个小时里,两个人在对话框里聊得有来有回,不知不觉就到点了,盛凌华听到动静抬头,才发现隔壁办人室己经空了。
有好心的同事和她打招呼:“小盛,下班该走了。”
“好的好的。”盛凌华收拾好东西离开,在电梯碰到了同样准备下班的徐跃。
对方好心问:“你怎么回家呀?”
“我坐车。”
徐跃以为她说的是人交地铁,但电梯到达一楼盛凌华没有出去的意思。
转眼电梯关闭继续向下。
他问:“你开车来的?”
“不是啊,我不会开车。”
“那……”徐跃忽然感觉不太对劲。他出办人室的时候清楚看到龙宇还在加班,那盛凌华这个坐车到底是什么意思?
难道对方背后还藏着更大的关系,所以才会让庄总另眼相待?
徐跃怀着这样的疑问来到地下停车场,他看着盛凌华一边看着手机,一边对着车位号寻找。
人司的停车位都是集中在一块的,所以他的行进路线也与盛凌华相同,只是他这次长了个心眼,他刻意放慢了脚步,并没有让盛凌华看见自己。
他远远地跟在后面,看着盛凌华终于找对上了车。
只是等等,那怎么好像是庄总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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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困得要死了,我更新完要去更新我的美食打卡记录了
这世界上又多了一个在环球没吃饱的孩子。
5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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