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说不准会觉得自家的好菘菜,被不知道哪里来的混小子拱了。”
“你又不是混小子。”
“那我是什么?”
常霄翻了个身,把夫郎结结实实抱在怀里,故意问道。
“你是大掌柜,很厉害的。”
曾如意一本正经地夸奖。
“不只是我,咱们家有两个大掌柜,都很厉害。”
常霄凑近亲了亲他,从眉心一路轻柔地亲到嘴唇。
这份亲近不似交欢时的攻城略地,更像是一种安抚。
曾如意被他亲得一点点软了下去,在得知大哥消息后始终绷紧的一根弦好似也不知不觉松掉了。
“夫君……”
“嗯?”
半晌后,常霄本以为小哥儿已经睡着了,不成想又唤了自己一声,他静静等待着下文,很快听到曾如意低声道:“明日,大哥真的会来,对吧?”
“我保证。”
简简单单的三个字,却是让曾如意彻底安定下来,连睡着以后面上都是带着笑的。
……
小公子洗三的日子,隆昌货行的后院一早就忙了起来。
时下成亲要在黄昏,新生儿洗三却要赶在午时之前结束。
旭日东升,阳气最旺,在这时候走完三朝礼,奶娃娃不容易生病。
家中若无长辈,一般是由稳婆来行。
然而稳婆当初是从县城请来的,这回再去请不方便。
常霄和曾如意一早就商量好,从村里请曲大娘子来主持。
为了洗三,今日铺子歇业一日,宋阳和冯五谷却是依旧一早过来帮忙,这会儿正在院子里听闻哥儿指使,一样样清点今天用得上的各样东西,像是浴桶、木盆、水瓢、剪子、梳子等等,
晚些时候还要去堂屋布置桌椅。
外面不停有人来回走动,团子跟完这个跟那个,忙活得很。
转完一大圈,它跑到厢房门口趴下,竖着耳朵听里面的动静。
曾如意刚换上一身见客的衣裳,诚哥儿正为他挽发,见曾如意难得如此心神不宁,不由说道:“主君,老爷不是已经去迎舅爷了,想来过不了多时就会来了。”
昨日他们听说主君的兄长找到了,皆为主君高兴,兄弟重逢外加孩子洗三,可谓是喜上加喜,双喜临门。
“我知道,只是心慌慌的。”
越是到了这个关口,越怕横生枝节。
要不是他在月子里不好出门,早就一早跑到码头上站着了。
“有老爷在,定不会有什么差池。”
简单的妆扮结束,在诚哥儿的温言安慰下,大约又过了一盏茶的光景。
实际并不长,于曾如意而言却颇为煎熬。
团子大叫出声,曾如意知道这是有生人进门的意思。
实则今日所邀宾客不少,并不能确定来者是谁。
可曾如意就是无端觉得,是大哥到了。
屋门开启,透进晨日的天光。
先进来的是常霄,再之后,是另一道个头和常霄差不多的身影。
曾如意缓缓起身,步步向前,终于,他在两人面前站定,看向了那个不知为何以布巾蒙面的人。
不需要撤去布巾,甚至不需要多说半个字,只一眼就足够。
曾如意毫不犹豫地向前,一头撞进了兄长的怀中,仿佛还是当年那个不及兄长肩膀高的小孩子。
一声带着哭腔的呼唤,迟来了将近十载岁月。
“大哥!”
曾如安无声地抱住了长大的小弟,光阴飞逝,他错过的年月里小弟已经嫁为人夫,做了小爹。
铁打的汉子,面上被人割伤,皮肉翻卷,痛不欲生时都不曾落半滴泪。
可此时此刻,却是已泪流满面。
第174章 洗三(上)
久别重逢的喜悦持续不散,兄弟两个抱得紧紧的,全都哭得狼狈。
常霄担心曾如意的身子撑不住,瞧着时机差不多,便上前道:“如意,大哥,咱们先坐下说话吧。”
曾如安如梦方醒,想起这还是小弟生产后的第三天,忙道:“是该如此,如意,快坐下歇着。”
如意泪眼朦胧,吸溜着鼻涕顺势落座,常霄在旁给他递了张帕子,小哥儿抿了抿嘴,接过擦了擦。
曾如安既没有帕子,也没有人给他递,在那处用新衣裳的袖子抹眼泪。
待心情稍稍平复,忙又看向对方,生怕错开一眼人就要丢了似的。
“大哥,你的面巾……”
“如意,你的嗓子……”
两人异口同声地张嘴,又因这个巧合而蓦地愣住。
常霄在旁笑道:“不愧是亲兄弟,这般默契。”
彼此问的第一句,无疑都是各自最关心的事情。
常霄轻轻握住小哥儿的手,“如意,要么你先说?”
他想曾如安的经历或许更难开口,不若再给他一点时间。
曾如意遂迫不及待地跟兄长分享道:“大哥,我能说话了,已经彻底好了。”
在此之前,曾如安没有听常霄提起过此事,大约是想给他留一个惊喜?
他听着小弟温和的嗓音,眼睛眨了眨,险些又要哭了。
“是什么时候好的?去哪里寻的郎中?可曾为此受什么罪?”
从前他也带小弟去看过不少郎中,有些说要吃药,有些说要针灸。
当中一些法子他们都挨个试过,奈何没有什么结果,后来曾如安着实不想再让小弟天天喝苦药汤子,或是动辄被针扎得青一块紫一块的,索性暂时放弃,盘算着今后走远一些,看看能不能寻得到名医。
包括当初南下走商,除却想要赚得银钱外,也是怀着这个想法去的。
后来……
后来的事如今便不去提了。
“是县城里的郎中,没吃药,也没扎针。”
曾如意顿了顿,继续道:“总之……就是想开了,就一下子好了。”
他看向常霄,浅浅笑起来。
“是夫君陪我,一点点地练,开始只能说单个字。”
曾如安确也听人说过,久不开口的唇舌滞涩,需要长久练习才能恢复正常。
既然曾如意提及常霄的陪伴,看来哑疾痊愈也是成亲之后的事。
原来是哑疾实为心疾,从前治不好,是因为一直走错了路。
可见小弟这个夫君,应当很是不错。
进门虽没多久,小两口眉眼之间的交流却是藏不住的,谁瞧见都能看出他们彼此爱慕,珍之重之。
说罢自己的事,曾如意看向兄长,欲言又止。
到了这会儿,他也回过味来了。
兄长缘何一直蒙面,连相认这等场合都不肯主动摘掉?
还有兄长的声音,也变得沙哑粗粝,全然和从前不同。
“大哥……”
他想问,却不知从何问起。
常霄适时道:“如意,你陪大哥坐,我去西厢房看看孩子如何,要是正醒着,就抱过来,也好让舅舅见见外甥不是?”
曾如安看得出常霄是担心自己不愿多言,故而刻意找借口离开。
对于面上的疤痕,他确实多年来避而不提,将其视作“黥刑”一般的耻辱。
但常霄是他小弟的夫君,是外甥的父亲,是在自己缺席的这多年之间,唯一待小弟好的人。
有些事情,不该让他回避,更没有立场隐瞒。
曾如安示意常霄不必起身,沉默片刻,用自嘲的语气笑道:“罢了,还是先说明的好,不然……怕是一会儿会吓着孩子。”
听到这话,曾如意生出不祥的预感。
下一刻,面巾摘下,他看清兄长如今的模样,抬手紧紧捂住了嘴。
那是一道自右侧脸颊开始的伤疤,斜斜向下,直到嘴角旁。
哪怕过去多年,疤痕已经浅淡,也能从形状看得出当初伤口有多么深。
“是,是谁干的?栾光么?”
曾如安摇摇头。
“不是他,他没有这个胆子,是当初给我下迷药,把我充作私奴贩卖的人牙子。”
栾光答应了曾兴运,实际却不敢杀人,一路犹犹豫豫到了岭南境内,得知这里胆大包天的人牙子遍地跑,衙门根本抓不过来。
他们多与专门的拐子合作,为了多多牟利,甚至敢铤而走险,不单是拐婴孩幼童、小哥儿和小娘子,还敢对青壮汉子下手,因为他们年轻力壮,最适合卖去山里或者海外的岛上挖煤采矿。
不过曾如安这样的人,原本不在他们的计划之内,因为长相不够平庸,出身不错,同行的人也多,这样的人一旦消失,太容易被发现。
但那人牙子收了栾光的好处,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说干也就干了。
“为了避免我逃跑或者被认出,他们给我下了哑药,又毁了脸,等我清醒过来,人已经在几百里开外。”
当时的哑药或许是药性不足,熬过最初十天半个月后,曾如安还是能说话,不过嗓子彻底坏了,脸上的伤口也肿胀流脓,整个人高热不退,差点因为这个死在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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